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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村庄里的中国:文化、国家与社会主义

在探讨了赵树理和《三里湾》关于社会与文学的独特理解之后,还需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这一村庄叙事如何处理普遍性与特殊性。因为三里湾的文学世界并不是在一个具体村庄的内部视野中被描述的,而必须在“全中国”这样的空间视野和“以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为内容的过渡时期”这样的历史视野中展开叙述。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小说所叙的“三里湾”,并不是一般现代文学叙事的“环境”,而是一个理想的乡村社区模型。模型的特点,一方面在于它是具体可见的,另一方面它又具有内在的抽象性和普遍性。《三里湾》对乡村空间的描述方式,不仅包含着对于个体与社会之关系的理解,也包含着对于中国这一更大的想象共同体的理解。《三里湾》所书写的并不仅仅是一个特定村庄的故事,这个作为“模范村”的村庄是潜在地被作为整个中国乡村社会的模型而书写的,这也就意味着它可以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它的具体而特殊的构成中包含着普遍性的理论要素。如果考虑到《三里湾》乃是赵树理直接介入1950年代中国农村合作化运动论争的产物,如此理解《三里湾》就显得更为必要。

(一)三里湾的传统与现代

强调村庄与中国的同构性,并不意味着书写两者是二而一的事情,相反,在具体而微的村庄与作为想象共同体的中国之间如何确立其关联性,才是书写的关键。当代文学中的村庄叙事范式,其实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中国的路径。这也导致作家们书写村庄共同体的方式,有着许多明显的差异。同样是书写村庄,赵树理的三里湾、周立波的清溪乡、柳青的蛤蟆滩、浩然的东山坞,却有着不同的文学叙述,在这些叙述的差异性背后,隐含的是一些关于何谓“中国想象”的理论性分歧。

《三里湾》的特点,正如前面的分析指出的,没有中心人物、缺少“风景”、强调其作为熟人社会的秩序稳定性和可视性等特点,突出的是共同体经验和传统的小社会特性。村庄共同体是基于人与土地的稳定关系、在缺少流动性的长时段历史中形成的,它可以自成一个小社会。其中,个体与其生存秩序之间,发展出来的是一种横向的关系结构,并且通过具体空间场景的演示与实践,表现其作为“社会人”的意义。这是一种不同于基督教神学式纵向三元结构的社会形态。但是,如果说,正是在基督教神学的三元结构中孕育并发展出了现代民族—国家、现代个体、现代文学这一基本装置,并由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而推动形成了现代世界体系的话,那么,三里湾这个小社会显然不能自外于这一现代世界。不用说,乡村社会成为被书写的对象,这一事实本身就正是其卷入现代世界的标志;更直接相关的是,《三里湾》并不真的就是一个书写乡村乌托邦或世外桃源的小说,它是一部有着明确政治主题的“问题小说”,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中国革命如何转入“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个在“新的历史任务之下”“创造新经验” 的时期。中国社会如此,文学叙事亦如此。因此,关键就是,在强调村庄共同体经验的内在稳定性与延续性,和突出社会主义的历史变革而“创造新经验”这两者之间,该形成怎样的关系。

《三里湾》的意义固然在于突出了三里湾村作为“礼俗社会”的稳定性和自足性,并创造出了一种与之相应的文学形式,但是,这种稳定性如果不能纳入革命、社会主义这些现代理想和诉求,它作为当代文学的典范之作就显然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应当说,当我们在三里湾世界中发现稳定的意义秩序和历史传统时,它就已经不是共同体经验的自在之物,而是一种现代创制的产物。

赵树理在面对这一问题时,提出了“自在”的概念和充当“文摊”作家的启蒙任务,这是他所谓普及问题的两个关键点。很难认为赵树理在谈论这些问题时有多少理论上的准备,不过却不能认为他对这些范畴涉及的现实问题缺少成熟的思考。事实上可以说,他正是以他的创作实践,来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理论性的阐释和说明。而这些问题之所以重要,并值得今天重读,正在于其中隐含了如何处置现代的启蒙与自在的共同体之关系的别样思考。滕尼斯强调共同体的特征基于“人的本质意志”,人置身于种种下意识的“中意”、惯习、记忆、传统、权威中。这也就是赵树理所谓的自在状态。基于“人的选择意志”的理性实践,与共同体经验中的“中意”、惯习、记忆、传统、权威等该形成何种关系?这是自启蒙运动以来现代社会的核心问题。在欧洲启蒙运动以及后来的启蒙主义历史中形成的一种广泛定见,乃是将启蒙与传统对立起来,并将摆脱传统视为启蒙的标志。哈贝马斯在质疑伽达默尔的传统观时,提出了将传统纳入反思之中的可能性:“……通过反思对传统强加于我们的主张进行支持的理由,盲目的顺从就转变为有意识的同意。这样看来,启蒙并不是对立于就此而论的权威,而是对立于通过武力和欺骗、而不是通过认识和同意得到维护的那种权威。”

可以说,赵树理所书写的村庄共同体经验和传统,并不是如1980年代新启蒙运动指认的那样,是一种“盲目的顺从”,而应当是“有意识的同意”的产物。从这样的理论角度,来看待《三里湾》书写村庄传统与现代“社会主义改造”之关系的方式,就可以认为,“传统”(习惯)在这里的出现乃是一种“有意识的同意”的结果。正因为经过有意识的反思,传统就不再是自在之物,而是在现代观念和视野内部进行了复杂的意义交换之后自觉建构的产物。由此,传统与现代、延续性与改造性、惯习与契约、记忆与改造、非理性的中意与理性的选择等等之间,就浑然一体。表现在“村庄”的具体性与“中国”的想象性上,就形成了赵树理独特的书写方式。这种书写的具体内容,可以从不同的侧面展开分析。其一是在普遍性与地域性之间的表现,其二是三里湾世界在“内”与“外”之间的边界及其互动的方式,其三是社会主义理想如何被纳入乡村共同体的“公”的传统中。

(二)文化:全国性与地方性的辩证法

在普遍性与地域性这个层面上,《三里湾》基于自然村庄的历史传统而书写社会主义“模范村”的基本诉求,必然需要处理特殊地域的文化传统与普遍“中国想象”间的关系。

民族形式论争的出现,带动的正是相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格局中的中国这个政治主体的地域性,以及相对于中国的普遍性而出现的各地域自身文化独特性的再塑造工程。但是,相对于当代文学主流有关民族形式的建构方式,赵树理文学是独特的。他的小说很少使用方言土语,也很少去描述特殊性的地方风俗。特别是在《三里湾》中,三里湾这个自然村落并没有被明确地放置在山西地方的语境中加以描述。三里湾看起来更像一个没有地域特征的所在,它并没有在与相邻的村落、区域格局与特殊文化传统的关系中被描述,叙述人试图以“三里湾人”的主观视点来讲述这个村落的故事。小说的叙述和人物语言,一如赵树理的其他小说,是朴素直白的。这与周立波小说大量使用方言土语,乃至用注释来加以说明的写法,形成明确的对照;小说中也存在关于民俗的描述,但那是作为马家“老规矩”而表现的,与其说它们在表现“一个民族的集体的抒情诗” ,莫如说他是在最经典的启蒙意义上展示那种习俗的落后性和作为迷信的特性。

可以说,三里湾世界的描写方式本身是“去地域化”的。但与此同时,它又表现出了充分的地方性特征。特别是赵树理小说形态在1950年代的同一时期被有意识地发展为一种以山西作家为主体的文学流派“山药蛋派” ,而这种叙事特征与陕西作家群的叙述表现出明显差异时 ,其地域性的特点又是明晰的。那么,该如何解释这种“去地域化”与“地方性”之间的复杂关系呢?

如果意识到地域文化叙事本身即是与现代民族国家同步出现的现代性构造 ,《三里湾》的这种叙事风格显然应当被视为别一种现代中国的书写形态。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地域文化之“文化”。

正如列文森的著作指出的,在传统中华帝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换的过程中,其认同方式发生的是从“天下”观向现代“国家”观的转变。 程美宝进一步指出,“传统的天下观念实际上是一种文化主义”,其中蕴含的元素,“除政体以外,还有其他更核心也更抽象的内涵——文化、道德和各种价值观”。 这里的“文化”指的并不是后来人们所理解的由语言、风俗、民谣、学术等标示的观念性存在,而是以“文”化之的“礼仪天下”的道德秩序。这是埃利亚斯强调法国的“文明”秩序与德国的“文化”观念的不同 ,也是王铭铭所谓“中国式社会理论” 的内涵。赵树理的三里湾世界与其说在书写一个特定地域的“文化”,不如说是一种“礼仪”,是在构造一种普遍的道德与伦理的“理想”。伴随着德国民俗学“文化”概念而形成的文化民族主义诉求,也成了中国民俗学的主流研究方式。有学者如此概括这一流脉的特征:“19世纪中叶诞生于欧洲的民俗学,基本上是以故事、传说、民谣、世相传言等口头传承为研究对象的学问。无论是在其形成之初,还是现在,都是如此。”与此相对的另一种民俗学传统,则是“行为的民俗学”,它“以生产活动、衣食住行、人生礼仪、岁时年节、信仰等为调查研究的主要对象” 。事实上,这里所描述的两种民俗学传统,实际上也是埃利亚斯所谓德国传统与法国传统的差异。基于法国涂尔干的社会理论,并由马林诺夫斯基、拉德克里夫-布朗等发展出的英国人类学传统,构成了所谓“行为的民俗学”的主体学术流脉。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研究,正是后一种传统在中国的实践与推进。与在文化民族主义脉络上展开的其他文学叙事传统不同,赵树理的乡村世界书写方式,更为接近于“行为的民俗学”。因此,在他的小说世界中,“文化”并不仅仅是一种观念性存在,而是由“以文化之”的礼仪观构筑的社会整体。他详细地描述了三里湾村的住房布局、家庭起居、活动场所,特别是经由时间而展示的农耕社会的岁令时节,这种被孙犁批评为“卖弄生活知识”的写法,正是基于对何谓“文化”的不同理解方式。

可以说,他并没有接受在现代民族主义理论脉络上的地域—文化—民族—国家观念,而保持了更多的“文化主义”的视野。但这是否可以说他仍旧停留在前现代的帝国与王朝国家的视野内呢?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指出民族—国家创制的西欧特性,和中国作为一个有着久远帝国传统的国家的独特性,其构造与认同方式并不能简单地被民族—国家所涵盖。 如果说,现代中国并不仅仅是一个西欧式的民族—国家,而更是一种基于中国特殊历史与文化传统的现代国家创制的话,那么,问题就不是传统/现代、帝国/国家这样的二元框架能说清的。更深入的探讨,需要分析赵树理小说所呈现的别样的国家想象。

(三)村庄与国家

注重三里湾作为共同体社区自身的延续性传统和意义秩序,使得小说所表现的三里湾具有较为明晰的“内”与“外”的分界。一方面,正是三里湾作为自然村落的历史传统,决定了三里湾之为“三里湾”,它与别的村落的地理分界被作为小说叙述的前提;并且,活动在故事前景中的,都是三里湾的“熟人”。人物对其生存空间的熟悉,与他们对“三里湾人”的熟悉,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但三里湾也并不是一个与世隔绝的自然存在。小说开篇介绍旗杆院的布局时,特别提到,作为模范村这里常常“住着些外来的干部”,后院奶奶的闲房于是成了“外来干部招待所”。但是,这些外来干部在小说中的活动方式,是特别地不引人注目的。这里不存在如《山乡巨变》《创业史》那样的由外来干部动员乡村而形成的“动员模式”。 小说一方面显示出三里湾作为一个共同体的历史经验的延续性,另一方面,也要表明它在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所具有的自发性。“时代性”与“自发性”毋宁说是从另外一个侧面在处理共同体历史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关系。因此,小说如何书写三里湾世界的“内”与“外”就显得极为重要。

小说书写的三里湾村中,出现了四个重要的“外人”:县委会老刘同志,参观三里湾村的专署何科长和副区长张信,画家老梁。小说同时还借王满喜之口写道:旗杆院的招待所都住满了,“水利测量组、县委会老刘同志、张副区长、画家老梁、秋收评比检查组,还有什么检查卫生的、保险公司的……”这些外来者的存在,表明三里湾隶属于一个完全现代的国家机构,它的各项活动都与国家管理(也就是赵树理所说的“中央政府”)直接相关。但有意味的是,在小说叙述中,这些外来者中真正露面的只有上述四人。

这其中,最有意味的莫过于小说如何表现老刘同志这个人物。从叙述来看,这个县委副书记是一直住在三里湾村的,并且直接参与三里湾村的管理工作。但是,这种参与,不是居高临下地发命令做指示,而是倾听、观察、了解,并在必要的时候支持进步力量。他在小说叙事中的主要功能,是制衡村长范登高的“落后”思想,并直接促成其转变。小说写到了老刘同志两次出现在重要会议上,一次是9月5日的小整党会议,一次是9月10日的扩社开渠动员大会。在这些由三里湾人自己组织和安排的会议上,老刘同志并不引人注目。他并不站在比三里湾人更高的思想位置上主导整个村庄工作的方向,而是在金生们碍于乡邻情面不能做“尖锐斗争”时,由他出面直接点名批评范登高。在小整党会议上,他第一次点了范登高的名,这使范登高觉得“老刘同志的‘紧箍咒’似乎比别人的厉害”。此后,范登高专心于跑自己的小买卖而不愿意参加开渠动员会,但想到“县委副书记老刘同志当面驳斥过他这意见”,也怕“将来传到老刘那里要说他‘目无组织’”,才不敢公然对抗干部会议。在扩社开渠大会上做检讨时,范登高继续摆老资格,而金生顾忌到范登高“以为金生时时都在跟他抢领导权,现在要听到金生的批评,一定要以为金生是在组织群众打击他”,因此没有出面说话,而导致整个会场冷场。这时,老刘“了解金生和登高的这种关系”,出面严厉批评范登高,从而导致范登高的最终转变。——可见,作为县委副书记,老刘一方面并不直接介入、更不干涉三里湾的具体工作,但另一方面,他也成为一种威慑性力量(他一方面是“国家”“政府”的直接代表,另一方面也莫如说是“文”的礼仪秩序的象征性在场),促成落后力量的转变。

这里颇为微妙而直观地显示出了国家管理与乡村礼俗之间的关系。乡村礼俗将人们连接成共同体,但却囿于温情脉脉的人情这一缺点,而国家干部(特别是上级干部)作为“外人”以及更高权力的代表者,就可以更为直接地面对这些问题。但这种介入,却是以熟悉乡村礼俗社会及其工作性质为前提的。这些,事实上都是赵树理在理解国家与村庄关系上的关键点。

1959年“大跃进”时期,在写给邵荃麟的信中,赵树理提出了许多针对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具体批评和看法,其中重要的一条,涉及合作社干部的任用。他批评那种由“乡干”担任“社干”的做法,认为乡干部是“代表国家方面的多,直接经手搞生产的少,所谓领导生产,大体上只是搜集、汇报数字,真正经营者是队干”。任用原来的乡干部直接经营生产,是导致合作化运动中出现虚瞒假报、经营不善的主要原因。 可以认为,赵树理特别反对的就是国家管理对农村生产工作的过多介入。这与“动员模式”所强调的国家力量直接介入乡村的观点,是迥然不同的。基本分歧在于,他相信乡村世界具备自我管理的能力,而国家只需要也只能扮演辅助性的角色。

这种叙述中隐含的“国家观”别有意味。如果说基于基督教神学结构的现代治理术包含了大主体、小主体与反思技巧这样三个层面,那么,在现代民族国家体制中,与现代个体同构的,乃是占据大主体位置的现代国家。它内在地居于“监视塔”的中心位置,将地方、个体视为统摄性中心的边缘存在。个体正是通过“内在的人”与“风景”之间的透视法则,建立起与这个大主体之间的想象性关联。由此导致的现代图景,便是某种集权主义的社会景观。正因为缺乏这一现代民族—国家的透视法则,《三里湾》所呈现的,乃是别一种中心/边缘的关系性存在样态。如果说西欧式现代民族国家总是建立在“中心”对“边缘”的统摄基础之上的话,那么,《三里湾》里的这个处在“边缘”的村庄,却以它自身为主体,象征性地书写了一种“边缘”向“中心”形成倒逆关系的可能性。

在这里,村庄无疑是国家的构成部分,但是,它又不是一个其全部意义可以被纳入现代民族国家想象的缩影式存在。缩影式书写集中地表现于《山乡巨变》的动员结构和《创业史》《艳阳天》特别是《金光大道》中村庄与中国的同构叙述中。其中,村庄要么被视为“动员”的对象而被动地纳入国家结构中,要么其本身就是国家结构的一个开放式存在环节,它的现代意义取决于国家的干预和介入。《三里湾》区别于这种书写模式。一方面,村庄有相对稳定的秩序与传统,另一方面,它以自身的传统为基点消化、包容乃至重构了现代国家的理想,并成为一种虽在“边缘”但却推动“中心”变化的力量而存在。这是一个虽处于边缘但却具有“中心”无法全部消化其内涵的差异性主体,它凸显的是一种在包容内在差异性的前提下塑造现代国家的可能性。王铭铭曾提出用“三圈说”来描述中国社会的内在世界观。 考虑到“圈”的主体性与差异性共存的可能性,《三里湾》的村庄叙事,无疑也可以被视为某种结构性也是层级性的“圈”式存在。小说突出村庄作为空间主体以及空间内部的视觉性存在方式,也可以解释为不同于纵向的单一意义机制的透视主体,这是一个结构性的差异主体存在。它保留了中心结构所无法具备的差异性与多样性,同时也是内在于“中国”这个等级结构中的一个小结构主体。

如果考虑到这样一种现代国家视野的可能性,那么三里湾的去地域化与地方性之间的张力就不那么难理解了。去地域化在于,它是普遍的“文化”/“礼仪”结构的具体呈现;地方性在于,它是不同层次的结构体系“中国”中的一“圈”,它并非中空性的存在,而是植根于具体的文化环境和地域历史中。

(四)社会主义:“公”“社”与“大同”

如果说三里湾村是这样一个“圈”式结构性主体,那么它与新时代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之间,就不是被动地接受改造,或中空式地进入国家机制的关系,而是存在一种基于自身传统的、与主导性的社会主义革命发生意义交换的独特方式。

以合作化、集体化运动为标志的乡村社会改造,直接牵涉到如何理解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运动,无疑是资本主义现代世界体系的结构性产物。社会主义运动从西到东、从西欧到亚洲的历史展开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展开动机,都表明了这一现代理论的西方出身。但是,赵树理亲身调查的山西长治地区的农村合作化运动这一被称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活动,却是当地农民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自发地形成的产物。这表明如何理解社会主义这一理想,并非不存在中国式想象的可能性。或许正是基于这一历史事实,《三里湾》这部小说别有意味地并未涉及“扩社”这一社会主义实践如何由外而内、自上而下的过程,相反,整个小说的叙述要告诉人们的是:合作化乃是基于乡村社会自身需要的产物,并且这一运动对乡村世界的改造,并不是一个破坏传统的过程,毋宁说,应是一个实践更有效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态,同时也实践更高的文化伦理与道德塑造的过程。

关于合作化运动试验,赵树理的衡量标准是相当实用主义的:“虽然生产动力和土地所有制没有变动,但以统一经营的方式增加了土地、劳力、投资等的生产效率,以土地、劳力按比例分红的办法照顾了土地私有制,保证了增加产量和增加每个社会的收入——试验的结果良好,附近农民愿意接受,中央也批准推广。” 这也与杜润生回忆中赵树理最初对合作化的质疑,形成了颇为明确的呼应关系。不过有意味的是,在小说《三里湾》的叙述中,基于实用逻辑的“农业生产”固然是他所要表现的“大事”,但是“‘社会主义改造’,一方面是改造制度(生产关系),另一方面是改造人” ,而“改造人”却并不是完全可以用实用的逻辑来完成的。它需要伦理观、价值观乃至情感等等因素的介入与演示。

在这一层面上,赵树理提出的“劝人”文学观是重要的,它表明社会主义改造不止不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输入过程,同时还需要在与村庄历史经验及传统价值观发生直接对话的基础上形成的“有意识的同意”。显然,“价值”不是一种抽象的观念,它是内在于乡村生活秩序各个层面的,由此,社会主义观念与乡村世界自身的文化传统,需要发生更为深入的交换与对话关系。它最为直接地表现在对于“公”与“私”的关系的理解上。可以说,社会主义理想在乡村世界的伦理秩序中,是被作为“公”之传统的现代化身而得到确认的。

小说对于空间的描写,内在地突出了“公”与“私”的关系以及对人们交往方式的理解。小说描述了三种乡村空间,其一是场上、磨上、地里这样的劳动场所。在小说中,这些场所并不像旗杆院、马家院那样引人注目,不过,正是这些场所,构成了三里湾的人们进行社会交往的基本场域。在这些场所中,人们互相交流、共同劳动并形成明确的群体关系。“菊英的苦处”是在磨上劳动时与金生媳妇的闲聊中表达出来的;王满喜与袁小俊的恋爱关系是在地里劳动时确定的。这些劳动性的公共场所,也是家长里短、街谈巷议发生的地方。同时,小说别有意味地将合作社、互助组、单干户的三个秋收场所进行对照,前者是热闹非凡的,而后者则是冷冷清清的,作者借此突出的是劳动的公共化带给人们的愉悦和融洽。

另一重要空间场所,是旗杆院这样的处理公共事务的场所。在这里,整个村庄的公共事件都在村人的参与之下得到公开的讨论。这里既是秋收、开渠、扩社等公共事件决策的场所,也具有调解家庭矛盾和纠纷的功能。马家的菊英,正是在旗杆院这个公共场所的协助下,才得以从封建式大家庭的压迫关系中解放出来。但旗杆院也并非纯粹是国家机器的构成部分,它的调解始终是乡村内部关系的协调。对“能不够”“常有理”以及马家院这些封建性存在,调解的最终目的还是“说服”:让年轻人得到婚姻自主,但同时也不让老人们“伤心”。在这里,“公”不是居高临下地对“私”进行干预,它是一种使私人性的问题和矛盾得到公开辩论的场所,并在乡村舆论的压力下善意地引导矛盾冲突向良性方向转化。

第三种空间形态是以马家和王家为代表的家庭空间。王家是开放的,在家庭这个私人场所里关注和展开的常常是公共性的事件;而马家则是封闭的。小说别有意味地写到了马家“关锁门户”的“老规矩”:门搭子扣上后,“上下两道栓关好,再上上碗口粗的腰栓,打上个像道士帽样子的木楔子,顶上个连蓇葖刨起来的顶门杈”,还要加上一条脾气古怪的大黄狗——类似的描述,无疑令人联想到“封建堡垒”这样的现代比喻。这个家庭的封闭性,也暗示其落后性。小说常常将旗杆院与马家进行对照式的描写,表明两种对垒性力量存在的空间性与某种喜剧性关系。但马家门户的打开,并不是副社长张永清的“大炮”轰开的,而是传统伦理规范之内的“分家”“革命”导致其瓦解。

事实上,在小说中,与支持还是反对合作化运动相关联的,并不是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两条路线斗争”,而是作为乡村传统的“公”与“私”传统伦理。这一特点最为集中地表现在小说如何表现开渠与扩社两个事件的关系上。开渠是乡村社会传统的公共事务。魏特夫称中国社会为“水利社会” ,正突出了“开渠”这种事件总是乡村社会一直需要面对的传统的公共工程。赵树理曾写过一部名为《开渠》的地方戏,讲述农民忍受恶劣的自然生产条件而始终无法实现的开渠理想,如何在共产党领导的阶级革命之后得以实现。在这样的叙述脉络中,共产党的合法性是与乡村社会的公共事务及其伦理要求紧密相关的。但是,开渠作为一种传统的乡村公共工程,某种程度上虽无关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思想斗争,却也是明确的公共事务,因此这样的公共事务依照乡村社会对于“公”的理解也能够被实践。按照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原则,无疑,突出社会主义理想的扩社应当成为小说中统摄一切的最重要事件。是否扩社,被视为社会主义思想的成功与否的标志。但在《三里湾》中,作者对开渠和扩社的关系做了意味深长的颠倒:不是开渠为了扩社,而是倒过来,扩社是为了开渠。这也就意味着,作为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合作化运动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社会主义思想自身的基础上,而是因为它能够完成乡村社会的公的事务和理想。

这种看待“公”与“私”关系的方式,潜在地表明三里湾作为一个小社会,并不是一个基于现代观念的抽象理想的模型,而是在与这一空间自身的历史传统直接对话的基础上构筑的历史性想象。在这个侧面上,共同体的历史经验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它直接地表现为三里湾这个空间的内在延续性。“公”的传统,构成了与现代社会主义理想进行意义交换的媒介,并且主导了社会主义改造这样极为重要的现代性事件的展开方式,从而使得社会主义这一新生事物,某种意义上变成了乡村社会“公”的传统在现代世界的延伸。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基于中国社会传统对于“井田”“封建”的内在理解,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实乃一场“关于公的革命”。 这种从中国历史“基体”出发而尝试将中国的现代解释为“内发性近代” 的学术阐释,某种程度上与赵树理“新质发于旧胎”的诉求,有着内在的契合。

与此相关,相当有意味的是,由于先在地拒绝了西欧式现代主义的个人主体,《三里湾》基于“公”而做的社会主义想象,其实也并不写基于阶级斗争的“新人”。毋宁说,他是通过“新户”而写“新社会”。赵树理小说始终在乡村婚姻、家庭和伦理关系秩序中写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变革。1950年代后期赵树理开始构想而终未动笔的另一部长篇小说,就取名为《户》,他打算在三个家庭关系变化中书写社会主义时期的农村。 可见他对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视,并不仅仅是出于注重对日常生活本身的叙事,而是包含了他对新农村的社会构造形态特别是“家”与“社”关系的基本理解。在《三里湾》中,赵树理赞成打破传统的大家庭而形成以户为单位的小家形态,因此,马家、王家的分家成为小说叙述的重心之一。而三对年轻人的新式婚姻关系,则建立在“户”的基础上,并以此与农业合作社这一新的社会形态结合在一起。

农业合作社乃至人民公社之“社”的涵义,显然建立在某种原始共同体(村社传统)想象的基础上,可能更接近于中国传统社会理想的“大同”想象。但是在这里,社会主义性质的“社”的理论内涵并没有得到更深入的探讨。有论者从毛泽东等人早年实践的“新村”实践、“工团主义”“工读互助小组” 出发,来分析“社”的理论构想来源,事实上是将一种现代民粹主义思想的乡村共同体理论作为讨论相关问题的前提,而并没有在具体的历史实践语境中追问这一社会改造运动的形成方式。很大程度上应该说,赵树理在《三里湾》中书写的“户”和“社”关系,是在展示某种基于乡村社会传统的社会主义想象。

《三里湾》的结尾,范灵芝和王玉生领了结婚证(“户”),但并未另立一个新的户口(家),而是仍旧分别与父母住在一起,吃饭到食堂,穿衣到裁缝店。作为“私”的具体依托形态的“家”(特别是核心家庭),在这样的生活实践中已经完全取消了:人成为真正公共化的个人。如恩格斯所言,家庭、私有制与国家在人类历史上是同步发生的 ,那么,这种去核心家庭化的“户”与“社”关系想象,已经预示着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的形成。事实上,后来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公共食堂、托儿所等,在三里湾人准备开渠的过程中都出现了。不过,有所不同的是,这种“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完全建立在公共性社会劳动的基础上,并在自我管理的过程中自发地出现。从这样的角度看,实用主义的经济叙事和理想主义的社会想象形成了合二为一的关系。《三里湾》这部主要经验性地展示乡村农业生产合作化实践过程的小说,也正是经由对离婚、结婚、分家与落户等社会关系的描写,揭示出了抵达“大同社会”的一条别样的路径。 pJkrcf1dHfoxdZR+hyDI8eDx77xAH3cu4MHhKPvDne6pMwT0nU4x/+8NbBF2z3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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