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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汉字的性质

自19世纪末汉语研究引入西方普通语言学以来,学界对于汉字的本质在不同阶段曾有过不同的认识,这也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语言文字政策,尤其是汉字的教学理念。

西方主流理论历来将文字看作语言的从属、“符号的符号”。这其实蕴含着以拼音文字为核心、为“先进”的文字观。较著名的论断见于让-雅克·卢梭的《论语言的起源》一书。他认为,人类最初的文字是象形文字,直接描绘对象;汉字属于人类文字发展的第二阶段,即“用约定俗成的字来表示词语及命题”;而描述语音的拼音文字属于更高的第三阶段,由商业民族创造。令人吃惊的是,他竟然说:“这三种文字形式恰好对应于三种社会状态,对应于使人群聚合为民族的三种可能方式。描绘对象的方式适合于原始民族(savage peoples);用符号来表示词语及命题的方式适合于野蛮民族(barbarian peoples);字母的方式适合于文明民族(civilized peoples)。”(让-雅克·卢梭,2003)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观点虽然一度成为主流,但在西方并非没有不同的见解。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德里达的《论文字学》一书。该书从哲学角度彻底批判了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索绪尔的重音轻字传统,把它称为“语音中心主义”或“逻各斯中心主义”,并进而认为这是西方全部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及结构的基础,而作者的目的是要以独特的“文字学”理论来颠覆这一传统结构。书中,作者用了近四分之一的篇幅来批驳卢梭的《论语言的起源》(德里达,1999)。德里达的“文字学”实际上成了他的解构主义的理论基础,在哲学界的影响要远胜于在语言学界。考虑到这个因素,以及该书确实比较晚近(写于1967年),我们还是回到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那里,来重新审视汉字的地位。

索绪尔说:“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存在的唯一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索绪尔,1980)。他又说:“对汉人来说,表意字和口说的词都是观念的符号;在他们看来,文字就是第二语言。”(索绪尔,1980)试想20世纪初中国正处在积贫积弱之际,文化辐射力之微可以想见,而其人又远在西欧,能做出这样的论断,实属不易。惜哉!前人对此说多有误解,动辄给汉字也冠以“符号的符号”之名,将其等同于印欧的拼音文字,而对于汉字本身的一些特点,则只知贬斥,不能正视。从鲁迅先生的“汉字不灭,中国必亡”,到仓促推行又草草收回的二简方案、拼音化主张,直到近人对汉字部件预示能力、汉字超方言性的全盘否定(文武,1987),无不暴露着学界本体论立场的匮乏,始终难以摆脱“印欧语眼光”的束缚。也有一些矫枉过正者,常将汉字的“神奇”拔得过高,过于简化汉字“音、形、义”之间的关系:“这种文字形态能以形达意,与思维直接联系,直接反映思维的内部语言代码,而无须通过语音的间隔带。”(申小龙,1993)有人提出因为汉字的优越性,“世界语言文字的研究中心有可能要转移到中国”(袁晓园、徐德江,1989),这也值得商榷。我们认为,汉字的地位究竟如何,还是应从汉字与印欧拼音文字的本质有无不同、如何不同着手,先作一番理性的思考。

论及汉字与拼音文字的不同,在给两者定名的时候就遇到了麻烦。拼音文字称为“表音文字”,或更具体地分为“音素文字”或“音节文字”似乎没有问题,但汉字如何定性至今仍无定论,有人说是表意文字(索绪尔,1980;黄伯荣、廖序东,1983),有人说是表词文字(布龙菲尔德,1980),有人称为“语素文字”(赵元任,1980;吕叔湘,1987),也有人说是“意音文字”(周有光,1957;裘锡圭,1988)。且由于各家文字观及所用术语的不同,这些定义存在着很多“名同实异、名异实同”的情况,使汉字定性更加复杂。但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一种新的划分方式,即从起源出发,将世界文字分为“自源文字”和“他源文字”,似乎没有引起太多的不同意见。潘文国说:从发生学上看,世界上的文字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自源文字,一类是他源文字。自源文字是自创型的,是某个族群的人们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独立自主地形成的文字。他源文字又称为借用文字,是借用他民族的文字体系加以调整改造,从而为我所用。汉字是典型的“自源文字”(潘文国,2002)。他又说:表意文字与自源文字、表音文字与他源文字,实际是重合的。凡自源文字都是表意的,凡他源文字都是表音的。(潘文国,2002)事实上,这样的分法不仅有利于搁置争议,也更能从本质上说明两种文字体系的不同。在他主编的《汉英语言对比概论》(潘文国,2010)中,用表2-1说明了汉字在世界文字体系中的特殊位置:

表2-1 世界文字分类

汉字是自源的,从其来源上说,是一个“图画→文字画→原始文字”的过程(裘锡圭,1988)。属于相同情况的文字现在知道的,且代表过高度文化的只有西亚的“钉头字”、北非的“圣书字”和东亚的“汉字”(周有光,1998)。这些文字都是来源于有考古资料佐证的原始岩画或刻画记号,具有一定的直观表意性,近来甚至有人提出汉字的“六书”同样能说明其他类型相同或相近的文字的造字和用字原理(周有光,1998)。相形之下,拼音文字的来源被形容为“历史发展的‘必然性’遇到了历史发展的‘偶然性’”,其祖先据考来源于古代闪米特商人对于钉头字的“借用”(周有光,1997)。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借用者对于钉头字表意繁难的刻意回避,这种“借用”纯粹是语音上的,随后的印度字母、希腊字母乃至当今世界通行最广的拉丁字母,无一例外是最初即来自借音的“他源系统”。虽然在内部系统上可以非常完善,却无法回避两个事实:(一)文字从本质上来说是绝不表意的;(二)文字的产生远在所记录的语言成熟之后。这样,文字对语言的依附关系应当是十分明了的。而汉字作为当今世界唯一通行的自源文字,其特殊性就十分显见了。针对字母文字的上述两个特点,我们可以推断汉字当具有这样的性质:(一)文字直接来源于文字画,其理据性在最初的阶段必然是相当直接的,现在也绝对无法磨灭;(二)文字的产生虽然晚于语言,但在文字画时期,语言发展却未必已经基本定型且比较成熟,在图画被有意识地采用来记录语言,并逐渐达到成熟文字必须具备的有序性、稳定性和一一对应性的过程中,汉语和汉字的影响应当是互动的。总之,汉字不是汉语的附属品,而正如索绪尔所说的,汉字是“汉人的第二语言”,是一个有相当独立性的系统。 PW6dmUEtcQRG2teD00SxNqazWLe1hcZhKAuQDd8udmGQJo+Y509jYlS/2EYifQ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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