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三、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的价值立场和基本逻辑

1.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原则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与历史观的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贯彻的基本方法和原则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价值立场在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史观。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但基础的东西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革命性源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之所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的紧密结合,首先就在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扎根中国大地,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作为价值立场。这种价值立场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始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新时期改革开放也是以对这一观点的讨论作为解放思想的动员的。二是始终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坚持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目的及检验标准。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说到底要适应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因此,发展是硬道理,是永恒的主题,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建设的根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事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优越性最有力的证明。三是始终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演变与转化推动基本经济制度的变革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根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以及基于这一基本矛盾运动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不断调整发展理念,确立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推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四是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政治立场,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阶级性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国可持续发展最深刻的动力根源,正如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总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之一便在于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

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社会生产关系运动规律的学说,生产关系运动规律只能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揭示,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源于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要求及其变化。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就是要在分析中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历史运动中,认识生产关系演变运动特征,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要求,不断推动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完善,不断推动中国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否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既无科学方法和正确历史价值取向,也无存在和发展的必要。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和优越性,从根本上来说只有通过解放和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并且逐渐实现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超越,才能得到历史的证明。否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无充分的历史根据,也无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运动的规定。这就要求在整个初级阶段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要深刻认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矛盾运动规律,认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发展规律,否则就会偏离中国的客观实际,也会从根本上偏离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原则是正确认识改革实践的关键,是推动改革的基本动因,更是评价改革的根本标准。改革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重要历史内容,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对于改革的实践经验总结,无疑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内容。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实践,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出了历史要求,也构成其基本使命。而要正确认识改革,则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原则。一是改革作为生产关系的变革,作为制度创新,其根本动因只能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历史要求,否则就会使改革偏离社会主义本质和根本。不能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盲目改革,也不能面对严重束缚和阻碍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弊端和政策漏洞,不敢或不想改革。二是根据生产力发展要求把改革理解为生产关系的变革,理解为改革一切束缚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制度缺陷,否则就难以正确把握改革的实质和使命,不能把改革的本质简单化为“华盛顿共识”所说的私有化下的市场化,不能无视生产关系的实质,否定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运行方式改革的必要性,统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机制,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特征,更是解放和发展我国生产力的客观要求,能改、需要改革的,坚定不移不断深化改革,不能改、不应改变的必须始终坚持。三是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检验和评价改革绩效的根本标准,改革的进展不能以破坏生产力发展为代价,这既是中国落后生产力的客观发展要求,也是中国改革区别于其他许多转轨国家改革的重要特点,改革的绩效不能以主观主义的,或者武断地以西方所谓主流价值观,或者僵化地以传统保守的教条来判断,而应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绩效为根本尺度,一切生产关系的变革与完善都应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这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我们对中国经济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自信所在。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学说,再到“科学发展观”,直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反复强调和始终坚持的也是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思想。

2.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需要始终基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演变确立和转变发展方式

习近平同志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必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只有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毫不动摇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应该是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思想,才能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最基本、最核心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

把发展作为改革开放的首要,特别强调并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尤其是把经济发展作为中心,并且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重要内容,这是我们党领导的新时期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是对以往经历过的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弯路的历史性纠正,更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的深刻体现。

也就是说,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必须尊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要求和规律,进而认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对生产关系变革的要求,明确与一定发展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发展方式,特别是根据体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要求来确立发展理念和构建发展方式,以切实有效地推动主要矛盾的克服。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低收入的贫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生产力与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极大地限制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显现,贫困不是社会主义。因此如何克服“贫困的陷阱”(又称马尔萨斯陷阱),迅速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发展的关键,也是证明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是否有生命力的根本。为此在邓小平同志的推动下,我们党制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即以国内生产总值(GDP)为核心,以GDP 翻番式快速增长为基本发展方略,推动中国尽快摆脱贫困并有效缩小差距。 事实证明,这一发展战略是符合中国的历史国情要求,切合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演变的历史特征的。这种GDP快速增长的战略,相对于改革开放初期及以后相当一段时期的中国经济发展而言,既有迫切的要求,又有充分的可能。事实上,几乎所有提出的增长目标都是提前实现的,特别是邓小平同志提到的2000年较1980年GDP总量和人均GDP翻两番的目标,在1997年就提前三年实现了。相应地,根据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中国总体上以人均GDP水平为标准在1998年跨越了“低收入(贫困)”进入“下中等收入(温饱)”阶段。

问题在于,伴随“发展”这一永恒主题的历史演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定的社会主要矛盾在发生着历史性变化。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为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必须树立新的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在“贫困”为首要问题的低收入发展阶段,以GDP 为核心指标体系翻番式快速增长的“三步走”战略是符合历史要求的;但进入新时代,GDP 快速增长所引领的发展方式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和局限性,逐渐成为克服社会主要矛盾中的重要问题,“贫困”不再是首要问题。进入新时代,无论是从供给侧还是就需求端来讲,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约束条件均发生了显著的系统性的变化,以GDP为核心指标,以高速扩张为基本特征的增长方式,既不具有必要性,也不具有可行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成为历史的必然要求,需要解决的发展难题不再是如何跨越“贫困陷阱”,而是诸如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国内经济发展),如何应对“修昔底德陷阱”(国际政治经济) ,等等。这些变化集中起来体现在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上,适应这种变化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新的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贯彻“五大理念”,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了构建和培育现代化经济体系,围绕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努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动力,系统地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性举措,包括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好“三大战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等 ,以在新时代有效地实现现代化“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3.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发展的根本价值目标

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重要的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也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阶级性的集中体现,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也是人民推动的。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依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亿万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是由中国人民来共享,是为着推动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实现,改革开放的成败得失是由中国人民来做出历史评价。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和实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与其他发展理论和实践的根本不同,也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真正动力源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群众观点、解放生产力观点,归结起来都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观的体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人民群众实践探索,尊重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获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的根本原因。邓小平同志在论述社会主义的本质时,在指出发展和解放生产力的基础上,特别指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概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特别强调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在经济思想史上长期存在的经济哲学分歧,即所谓经济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之争,在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发展过程中始终无解,长期存在争论,虽然在一定时期内,这一方占据主流,或另一方占据主导,或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相互融合,但基本分歧从未真正统一。最为深刻的原因在于资产阶级经济学代表的是资本的利益,在于资本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的根本冲突,在资本与劳动根本对立的基础上讨论经济自由主义与理性干预之间的分歧,是无法求解的。因为,资本主义社会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之所以失灵,之所以难以达到均衡状态,是根源于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是资本追逐剩余价值的资本积累与无产阶级的贫困(绝对和相对)积累间的矛盾,是私有资本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化大生产间的冲突,因而不改变这些根本矛盾对立,只是简单引入宏观政府干预,是不可能克服“失灵”的。资本主义国家作为上层建筑受资本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根本上只能为维护资本的利益服务,市场自由竞争基础上引入政府干预虽能缓解经济失衡,但不会有真正实现均衡的制度可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也存在“失衡”,因此需要市场与政府之间相互协调、微观与宏观相互统一。但要有效实现这种有机协调和统一,最为根本的经济哲学立场在于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才可能真正使微观的市场竞争与宏观的总体协调之间,使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使国民经济增长和发展与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有效需求和获得感共生共享之间,具有统一的可能。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与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改革开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统一的。只有真正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有效地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才能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创造条件。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最终必须建立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物质基础上,共产主义制度之所以能够历史性地取代一切剥削制度,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制度优越性。同时,也只有让人民真正公平合理地享受到发展的成果,让人民的利益作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最终利益体现与归宿,发展才有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为集中的体现在于更能够克服少数人集团私利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束缚。改革开放的成就由人民来评价与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衡量得失的标准是统一的,生产力标准是制度创新的评价标准,是一切生产关系变革的检验尺度和根据。以人民为中心则是强调人民是评价主体,是否真正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应由人民来评价,应由人民利益来最终体现。事实上,也只有更充分地把满足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目的,才能真正克服生产关系发展的种种历史束缚。正如习近平同志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所指出的,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改革开放的初心和使命。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人民根本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既要带领人民前进,又要从人民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求是统一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本身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追求目标的统一概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生产力标准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的集中体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本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征的集中概括,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是以人民为中心,进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方式,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价值观是有机统一的,而不是割裂的,更不是相互替代或否定的。只有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进而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才能够真正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这一根本发展观。所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称为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和人民的幸福线。习近平同志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长期坚持,决不动摇。”

4.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需要遵循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的方法论,把握制度创新的基本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逻辑是否科学,重要的体现在于,在诸多矛盾对立统一的运动中能否抓住主要矛盾及矛盾主要方面运动的历史特征,辩证地而不是机械地、发展地而不是僵化地、实事求是地而不是教条主义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确立改革的方式及各方面的逻辑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改革的实践表明,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不仅是认识世界的世界观,也是改造世界的方法论。实际上,政治经济学所要处理的基本问题,就是协调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就是研究如何有效地以最低的成本化解多种发展摩擦,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缓解和减轻发展与解放生产力的阻力。这也就是最核心的政治。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所谓政治就是使更多的人拥护自己的事业,使反对自己事业的人越来越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就是要分析怎样使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以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力量越来越增大,使阻力尽可能减小,其根本在于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概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任务就在于坚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而之所以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根本原因也在于化解矛盾或者说抓住主要矛盾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矛盾的对立统一运动中掌握其运动规律,把握其内在逻辑,以实现发展目标。

第一,激励和约束机制的统一。这既是调动积极性方面的基本问题,更是转轨中的我国面临的特殊问题。改革说到底是权、责、利在制度上的变革,权、责、利在制度变革中的重要原则便是三者的相互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最需防止的是权、责、利三者的脱节,因为这会使有权力的人可以不负责任,履行责任的人不能获得相应的利益,因而既无效率又无秩序。权力脱离责任的约束不可能有秩序,责任脱离利益刺激不可能有效率。这里涉及的主要是企业治理结构问题。

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关注的特殊问题之一。中国是一个大国,地区之间差异显著,因此即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以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为模式,建立我国经济体制时也是有所不同的。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强调的是中央垂直管理的“部门主义”,各级地方政府在经济的权、责、利上并无多少独立性,突出的是中央集权。而我国则是“条块结合”,在中央垂直管理的同时,给地方政府相当大的独立的经济权力空间,其优点在于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弊端则在于长期存在条块之争,即中央和地方的矛盾。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调整和政策演变,重要的便在于缓解这一矛盾。这里涉及的主要是政府治理结构问题。

努力缓解改革发展的阻力,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的题中应有之义便是化解各方面的阻力。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总结也能够总结的中国经验,是为丰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的中国智慧,包括:改革、发展、稳定三者间的关系的协调;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的具体探索间的统一;改革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之间的协调;存量变革与增量改革关系的处理;先行先试与全面推进的关系处理;发展的重点与全局的统一;政策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衔接;等等。这些都需要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予以概括总结。我国新时期以来的改革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提供了实践基础。这些既是我国改革发展实践的重要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说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在“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互统一中确立改革方式。从改革的实施方式和展开过程上看,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体制是通过对每个不同阶段政策目标不断修正而得以明确的,但总体而言又是始终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标准,在顶层设计上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总导向,在推进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以尽可能减少转轨的不确定性,降低改革的成本和风险,从而在转轨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上均根本区别于西方经济学者的设计,既不同于“华盛顿共识”所倡导的“休克疗法”,也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成本收益分析所阐释的“渐进式改革”。

基于西方正统经济理论的“华盛顿共识”和“休克疗法” ,事实上具有强烈而鲜明的制度导向,认为资源配置市场化、政治民主自由化和资本私有化“三位一体”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经济转轨的历史内涵,经济改革需要一揽子一次性彻底完成“三位一体”的整体转换,所以改革必须是“激进”的,不可能是渐进式地实现这种制度全面转换 。从一般的理论逻辑而言,这种激进式的“休克疗法”是简明的,同时也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事实上就其理论而言,严重脱离转轨国家的实际,一方面,私有化作为资本的分配和再分配,并不直接形成新的生产要素;另一方面,私有化本身会形成普遍的“寻租” ,20世纪90年代后的俄罗斯便是如此。若私有化并不能真正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的微观主体——接受市场硬约束的企业,那么,激进式放开价格的改革,必然是一个发散的而不是收敛的过程,不可能形成趋向于均衡方向的市场价格。

第三,在“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的协调中统一改革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习近平同志在庆祝改革开放4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能改的坚决改,不能改的坚决不改” ,这里不仅包含深刻的改革历史价值观的选择,也包含深刻的改革逻辑方法论的坚持,即将深化改革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有机统一起来。

以科斯、诺斯等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学派,把经济转轨解释为市场制度如何建立,即在历史变迁中对市场制度的供求分析。就其本质而言,这种制度分析不过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扩展和进一步应用,实际上是把市场制度的培育解释为改革主体如何向微观主体实现市场制度的适时有效供给,微观经济主体又是怎样实现对市场权利的需求的。实际上按照理想化的“科斯主义”,就是指以市场交易的方式实现权利与义务的互换,从而完成市场化的改革,进而统一改革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但新制度主义学说是以市场制度的存在,并且是成熟的市场交易制度存在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改革主体所推动的“制度创新供给”与社会对改革的需要,即对“制度创新的需求”之间通过自愿自由和充分的“市场交易”实现均衡,从而实现权、责、利之间的相互转换,这也就是所谓“科斯定理”在体制转轨中的引申和运用。问题恰恰在于,体制转轨的经济恰恰不具备较完备的市场交易制度,以完备的市场经济制度的运用来(交易)实现市场权利的重要配置(改革)达到实现市场化的目的,在逻辑上是“循环论证”,其前提存在本身就是最终的结果,在实践上更具空想色彩,转轨经济中广泛而又深刻存在的大量“外部性”,使这种“理想的科斯主义”面临极高的社会成本,根本不可能实现。

中国改革进程中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间的均衡是通过努力统一改革的历史可行性和必要性来实现的,可行性主要是指改革阻力相对小,难度相对低,风险相对小;必要性主要是指发展要求相对迫切,相应的改革产生的发展效果相对显著。这种历史可能性与必要性的统一以解放和发展中国生产力为根本出发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城乡发展差异显著的二元经济背景下,在发展水平很低甚至未能解决温饱的条件下,经济改革的全面展开首先从农村开始,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率先展开经济改革,然后逐渐转向城市经济改革。二是在城市经济中,改革的核心从企业(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逐渐转向政府改革为关键,转轨过程中,从企业改革到价格改革,再到政府改革,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逻辑上,企业改革涉及市场主体培育,价格改革应建立在企业改革基础之上,并与之相适应;企业改革和价格改革的统一构成市场内在竞争机制的培育,市场内在竞争机制越是发育,市场失灵的领域和方面便越是显现,市场经济秩序对政府和法治供给的需求便越是迫切。实践上,企业改革可以局部试点,风险可控,可以适时调整,甚至关闭改革窗口;价格改革只能全面推动,一旦实施其时间窗口难以关闭,因而风险更大;政府改革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不仅风险分布更为广泛,而且政府改革涉及作为改革主体的政府自身,其难度和利益阻力也更大。 三是在企业改革进程中,主要措施从收入分配领域逐渐向企业产权制度延伸。从分配关系入手更体现“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性,最终逐渐转向产权制度改革,也符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生产决定分配的基本逻辑。四是在价格制度改革过程中,从着力推进商品市场化逐渐向要素市场化深入。看起来要素市场化的进程总体上滞后于商品市场化,实际上这是转轨矛盾的复杂性所要求的。 五是在增量与存量改革的结合中缓解市场机制转轨矛盾,一方面,在市场竞争的企业主体制度改革上,在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主要是存量改革)的基础上,推动乡镇企业作为新兴企业迅速崛起(主要是增量)开创了中国传统“二元经济”向农业部门、农村工业部门、城市工业部门“三元结构”过渡的历史 ;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价格制度改革上,采取计划改革(存量)与市场改革(增量)的“双轨制”。以价格体制改革的“增量”带动并适应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中的新兴“增量”,同时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带动“存量”的改革,使之逐渐被纳入市场经济硬约束的范围,这种非理想但可行的改革进程显著降低了改革的风险,后来(1988年)采取的“价格闯关”式的价格改革及由此引发的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经济动荡,表明“休克式”的改革根本不适应我国国情。 六是在推进市场化的空间区域结构上,以设立“特区”的方式作为“增量”改革的示范并引领全国的经济改革,在减少传统经济对改革阻力的同时,推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探索。所谓经济特区是指在一国境内辟出特定的地区,采取有别于国内总体的制度和政策,促进其竞争的充分性和自由度的提升,以更有效地发挥其特有的功能区域资源禀赋等方面的潜在优势,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经济特区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其主要特点是与对外开放和经济贸易、金融等方面的国际化,乃至全球化紧密联系,通过加大“开放”力度,促进国内政策和体制的开放度的提高,以带动国民经济国际竞争性上升,同时以“开放”促进制度改革。世界上第一个经济特区可以追溯到1547年意大利的里窝那自由港。当代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设有经济特区,我国改革开放中的经济特区除发展和开放意义外,改革意义也很突出。 pLSJPOKfHk1xFwyZPaIGLf7vhwo4BmXzVNFh6G/EbDwAaINKnGTy+sY9OY41/Mb2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