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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
规划治理的逻辑

2019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隆重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问题作出了系统阐述。《决定》在第五部分提到要“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这是中央在文件中首次提出规划制度的概念,并且是首次从国家治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阐述规划制度 ,标志着规划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定位、作用、意义的进一步提升。

中国古语有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柏拉图也说过,一个国家具有智慧,是指它拥有“考虑整个国家大事,改进它对内对外关系”的治国知识,并应用这种知识对国家进行良好的谋划。 古今中外,每个国家都会有这样那样的规划,我们身边也经常会听说五年规划、“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规划……然而规划是什么?为什么需要规划?如何规划? 对于这三个基本问题,当我们扪心自问时,仍会感觉难以准确回答,这是因为规划本身就包含了许多复杂的概念 。本章主要围绕这三个基本问题讨论规划治理的逻辑。 ynJg3p7VoYD8izgh4hCXWltIeZbDSwGh+QsiKCVzkcEvEwkCmADshTnnV/5Lo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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