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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着国内外形势的重大变革与挑战,这就需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提供再起宏图的制度规划。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China(Shanghai)Pilot Free Trade Zone,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于2013年8月22日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并在同年9月18日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9月29日,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随着党中央、国务院的整体部署以及中国自贸试验区战略的渐次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历经2015年扩区和2017年全面深化两个重要的拓展节点,逐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在投资、贸易、航运、金融和监管等领域完成了先行先试、制度探索的历史使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实践效果。

“立法引领改革、改革于法有据”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通过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协力共进,上海自贸试验区打造出特有的立法模式和立法特点。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立法创制持续变动的背景下,如何发挥、转变司法的功能与职能,如何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这一国家战略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如何应对法律、政策的变动带来的司法挑战,成为检验上海自贸试验区法治化目标建设的重要课题。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下,上海市各级法院关于司法保障的各类文件与实施方案渐次出台,并且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创新历程始终保持同频共振,形成了司法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域的“上海经验”和“上海模式”。因此,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这一总体方向的指引下,及时回顾、总结法院在司法服务和保障领域的既有成果,既可以为我国其他自贸试验区提供可资借鉴的司法样板,更能够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未来的“升级换挡”提供充分的法治支撑。

一、研究目标与价值

在总体研究目标的指引下,本书的研究可以分解为以下四个具体目标:第一,从制度创新与立法创制两个角度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发展过程进行梳理,探寻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的理论之源与法制之基,以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未来发展建言献策;第二,从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司法体制改革的交叉研究入手,就司法与立法的关系、政策的准确适用、维护市场创新、对标国际化趋势等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并对自贸试验区特有的司法管辖、法律适用、审判机制等核心议题进行专门化研究;第三,通过整体分析与类案研究的方式,提炼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进程中与法学各个学科相关的理论问题,通过立法法、民商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多学科的综合分析,填补、修正、扩充自贸试验区涉及的各项理论议题;第四,以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司法统计数据和典型案例,对法律适用规则、审判机制改革、多元争议解决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跟踪研究,在把握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整体趋向的同时,为未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模式的进一步构建提供实证支持。

从上述四个具体研究目标的设定中不难看出,本书的研究主要致力于通过实证调研的方式,呈现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的探索举措和经验归集。因此,本书研究成果的主要意义体现为应用价值,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调研、总结各类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审判实践,提出统一的适法标准,为未来上海三级法院出台、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提供参考依据,并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改革的方向提出建议;二是对我国其他自贸试验区的司法保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最高人民法院对自贸试验区的司法解释提供基础性资料;三是通过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中专门性问题的分析,对未来我国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本书虽然致力于从司法角度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法治化远景进行透析,但是其中分析的问题、体现的价值是多学科、多角度的,因而也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从立法学的角度,本书回顾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独特立法模式的发展以及创制这一模式过程中的焦点与难点问题,并就其未来走向作了展望。从诉讼法学的角度,本书针对上海自贸试验区案件的主管、管辖、陪审、送达、执行等方面的机制改革,在现有制度探索的基础上提出了全方位的意见。从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的角度,本书就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制度、贸易方式转变、商事登记改革、金融市场开放、金融制度创新等革新所带来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从知识产权法学的角度,本书着力研究转运货物的知识产权边境执法、定牌加工的商标侵权以及平行进口三大主要问题,结合自贸试验区的特殊政策进行了诠释。从刑法学的角度,本书重点研究了负面清单改革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影响、自贸试验区内刑法适用的特殊性、跨区行为区内外刑法适用的标准等理论问题。从行政法学的角度,本书以自贸试验区政府职能转变对行政审判的影响为切入点,探讨了涉自贸试验区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适格行政主体、举证责任分配、法律适用等具体问题。从国际法学的角度,本书以自贸试验区国际化的审判实践为视角,就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定性、法律适用、外国法查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

二、研究结构与内容

本书以调研报告为研究成果,共计12章。其中,前四章是关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立法轨迹、变革下的司法应对、司法保障的实践探索方面的研究成果;后八章为具体司法保障领域的调研成果,均由理论问题探讨、司法统计介绍、典型案例集解三个方面的内容组成,以期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上海自贸试验区各类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焦点与难点问题。

第一章“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撰写者:许凯)。本章首先从“自由贸易园区”(FTZ)这个核心概念入手,厘清相关制度的差异。自由贸易园区作为一个“舶来品”,落地于上海之时便引发了关于制度定位的思考。单边性、全面性与可复制性的特点决定了自贸试验区与其他特殊经济区域的不同。与国家之间通过条约形式搭建的自由贸易区(FTA)相比,自贸试验区是我国主动改革、自主改革的单边开放措施。与其前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比,自贸试验区真正实现了一线放开、服务全局、全面创新的顶层设计。“自由贸易港”的提出为自贸试验区的“升级换挡”明确了方向。由于自由贸易港不再注重制度创新的可复制性,因此它应当成为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下一个努力目标。在理论上厘清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特征之后,本章重点讨论了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各类动因,同时以时间为序,解析了国务院在三个不同时期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政策支持与制度定位。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动因,既有来自国际政治、经贸、法制领域的新变化与新压力,也有来自国内持续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与新动力。除此之外,中央之所以选择上海作为自贸试验区战略“破冰之旅”的先行者,与上海独有的改革地位息息相关。在制度创新的载体方面,国务院在2013年、2015年和2017年三次出台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方案,三个方案分别以中央自贸区战略的三次调整为背景,从政府职能转变、投资领域开放、贸易方式转变、金融领域创新、法制保障完善五大方面勾勒出上海自贸试验区至今为止的演进脉络。

第二章“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立法轨迹”(撰写者:丁伟、许凯)。本章围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制定过程,在回顾中央与地方自贸试验区立法进程的基础上,破解上海自贸试验区各项立法中的难点与焦点问题,并对自贸试验区的立法前景作了展望。制度创新需要立法引领,而立法变动必将引致司法应对。在理论层面,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立法探索主要表现于法律阶段性与重大改革前瞻性、法律稳定性与改革可变性、法律普适性与自贸试验区立法特殊性这三组矛盾的处理方案之中。在实施层面,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立法实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首次采取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的方式,授权国务院在自贸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这种授权立法方式的成功试验促成了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修订。二是在自贸试验区地方立法的设计问题上,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基本法”,它不仅将政策层面的改革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法律制度,也成为其后中国其他自贸试验区地方立法的模板。在中国自贸试验区未来的立法方向上,本书提出四点建议:一是理顺立法顺序,采取更加符合立法规律的“先地方性法规,后政府规章”的方式;二是以现行立法中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国际贸易便利措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公平保护制度、透明度规则等核心制度为范本,形成复制推广的一般模式;三是从中国自贸试验区战略全面拓展的趋势研判,应当适时提高立法位阶,考虑制定中央层面的自贸试验区基本法;四是充分对接不同时期的中央要求,通过制定“和而不同”的地方立法,体现各个自贸试验区的不同定位与功能。

第三章“上海自贸试验区变革下的司法应对”(撰写者:许凯、包蕾)。本章主要从宏观角度审视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领域的各项制度安排。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在应对制度与立法变动的问题上,取得了三方面的主要成果:一是更新升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主动回应立法与政策的变化,审慎处理司法对市场创新的干涉,全面契合国际化的发展要求;二是专门化设置审判机构,通过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设置自由贸易区法庭,以及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项合议庭的方式,实现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集中化、专门化审理;三是全面改革司法保障机制,通过保障审判权运行机制、探索电子送达方式、改革专家陪审员制度、创新执行机制、调整法律适用等各项措施,体现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高效、专业、引领、前瞻的特质。在总结三大成果的同时,本书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改革的未来方向也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囿于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平行管辖的现状,对于涉自贸试验区案件,我国任何一个法院均有管辖权,这不利于实现适法统一的目标,建议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对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第二,针对自贸试验区政策变动频繁的特点,在案件审判中,必须树立法律优先于政策的原则,同时注重发挥政策的填补性与补充性功能;第三,虽然自贸试验区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域,但是在跨区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应当贯彻“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原则,守住区内外有别的制度红线。

第四章“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的实践探索”(撰写者:许凯、包蕾)。本章主要站在纵观司法实践的角度,对我国涉上海自贸试验区四级法院2013—2018年发布的重要文件进行解析。对于法院而言,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是第一要务。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各类司法统计不仅反映出司法审判的规律性轨迹,也成为测试制度压力、反馈市场风险的重要指数。以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理为中心,四级法院2013—2018年共发布司法解释、重要的规范性文件5部,涉上海自贸试验区审判白皮书10本,典型案例50个。以2018年的统计数据为例,上海自贸试验区案件审理的总体情况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多。2013—2018年,上海市各级法院受理的涉上海自贸试验区案件达到27万余件。二是新型、疑难案件频发。上海市各级法院通过打造精品案件、树立典型案例的方式,对涉上海自贸试验区案件作出及时公正裁判,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三是审判绩效良好。2013—2018年,上海市各级法院审理涉上海自贸试验区案件的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75%,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8.48%,民商事调撤率达到41.04%,案件实际执行率达到78.39%。上海市各级法院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每一起涉上海自贸试验区案件,有力保障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发展。

第五章“上海自贸试验区民事案件的司法保障”(撰写者:许凯)。本章聚焦于涉上海自贸试验区民事案件的审判特点和典型案例,具体包括普通民事案件与劳动争议案件两个主要类型。这一领域的司法保障主要针对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带来的区内房地产升值、企业租赁房屋需求增长以及劳动力聚集等社会效果。具体而言,对于普通民事案件,法院依法妥善处理了自贸试验区内“民宅商用”“一址多照”等问题,在不突破既有法律规则的基础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聚焦劳动合同纠纷,通过司法判决的方式纠正用人单位的不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

第六章“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类商事案件的司法保障”(撰写者:许凯、包蕾)。本章聚焦于涉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类商事案件的审判特点和典型案例,阐释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制度创新带来的司法需求。具体而言,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管理模式的创新与贸易方式的转型升级对司法保障提出了三方面的挑战:第一,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要求外资投资合同的管理由核准制向备案制转变,因此在对外资投资合同的效力进行判断时,要注意结合转变前后的不同管理方式;第二,“先照后证”改革引发了公司民事能力的认定问题,在公司“有照无证”阶段,既要肯定公司的民事能力,也要结合强制性规范认定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认缴资本制与公司年报制不得成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工具,在恶意利用上述制度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案件中,应运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章“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商事案件的司法保障”(撰写者:许凯)。本章聚焦于涉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商事案件的审判特点和典型案例,就金融借贷、融资租赁、保险、证券以及其他新型金融交易形式五个主要的案件类型进行分类探讨。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改革的核心,在司法保障中应主要解决好以下三方面的问题:第一,在传统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交易形式迭代以及融资租赁、保理、金融衍生品等新类型交易层出不穷的背景下,法院应充分结合国际、国内两种法源,体认市场交易惯例,依法保障合规金融交易活动;第二,面对形式多样、效力不一的金融规范性文件,一方面应注意利率市场化等政策变动可能带来的审判规则变化,另一方面必须将政策底线与公共利益挂钩,注重防范金融风险;第三,侧重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利益,采取增加金融机构在合同磋商、缔约时的披露、告知和评估义务的方式,使违反上述义务的金融机构对投资者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上海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保障”(撰写者:陈绍玲、蒋圣力)。本章聚焦于涉上海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特点和典型案例,并基于自贸试验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点,重点探讨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三大关注点:第一,对于转运货物的侵权案件,无论是海关边境执法还是法院诉讼,均应严格把握“转运货物具有进入中国境内销售的可能性”这一标准;第二,对于定牌加工产生的商标侵权案件,应结合委托方的商标权利状况、商标使用情形以及受托方在承揽定作服务时的注意义务,综合判断受托方是否可能构成共同侵权;第三,对于平行进口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法院应当依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国际权利用尽原则或默示许可原则,在允许平行进口的背景下,平等保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上海自贸试验区刑事案件的司法保障”(撰写者:李振林)。本章聚焦于涉上海自贸试验区刑事案件的审判特点和典型案例,诠释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对于刑法适用的影响。总体而言,涉自贸试验区刑事案件可以从宽严相济角度进行总结:一方面,依法严厉惩处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走私、洗钱、非法集资、跨境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惩治破坏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滥用自贸试验区特殊市场监管条件进行的各种刑事犯罪,依法维护好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深刻意识到自贸试验区法制变动尤其是负面清单制度对于刑法适用的影响,慎重处理涉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妨害公司和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的刑事案件,调和自贸试验区内刑法适用特殊性与刑法普遍适用性的冲突。

第十章“上海自贸试验区行政案件的司法保障”(撰写者:练育强)。本章聚焦于涉上海自贸试验区行政案件的审判特点和典型案例。法院通过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任务。在上述总任务的实现过程中,存在着行政审判中需要注意的三大问题:第一,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贸易监管变动、金融开放创新、行政权力集中行使等制度的实施极易引发新类型行政争议,因此必须准确定位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以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避免行政审判法律适用中的法律冲突;第二,以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主体为标准,涉自贸试验区行政案件的被告可分为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管委会下属职能部门和区内办事的行政机关三种类型;第三,在恪守“被告举证”的基本原则下,创新举证责任分配机制,赋予行政诉讼第三人举证能力,同时适度拓展原告的举证责任范围。

第十一章“上海自贸试验区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司法保障”(撰写者:许凯、张磊、王徽、顾丽祎)。本章聚焦于涉上海自贸试验区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判特点和典型案例,以问题为导向,阐析自贸试验区司法实践对我国涉外民商事立法与司法制度的践行与突破。涉外民商事案件激增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国际化的鲜明写照,通过打造典型案例的方式,自贸试验区的司法实践主要形成以下三方面的成果:第一,创设“非典型性涉外因素”的判断标准,通过法律关系主体、法律事实的发生地等因素与自贸试验区的关联性,以及“禁止反言”的诉讼法规则,由点及面,推动了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选择境外仲裁机构仲裁的突破性改革;第二,在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的案件中,借助高校等法律查明服务机构的力量,探索外国法查明的实施路径;第三,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的审查中,秉持1958年《纽约公约》“有利于执行”的公约理念,在司法实践中倾向于对仲裁条款作出“有利于有效成立”的解释。

第十二章“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多元争议解决机制”(撰写者:许凯、胡荻)。本章主要从上海自贸试验区争议的多元化视角入手,通过介绍以商事仲裁、调解为典型的多元争议解决机制(ADR)在自贸试验区内成功运作的经验,侧重分析了司法支持自贸试验区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的措施。在ADR机构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仲裁与调解两大领域,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为代表,仲裁机构就友好仲裁、开放仲裁员名册、合并仲裁等新型制度进行了尝试;第二,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执行的若干意见》为代表,法院全面支持自贸试验区仲裁制度创新,强化对自贸试验区仲裁的司法协助;第三,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细则》为代表,法院将调解机制定位为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聘请特邀调解员、程序衔接、案件分流、司法审查确认等环节,实现商事案件处理的多元化目标。

三、研究基础与方法

在文献资料的收集方面,本书具有以下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在历史文献的收集与使用方面,由于上海自贸试验区“首创”的性质,在其设立之前的资料较少,本书的研究文献多为2013—2018年的著述,而这一期间也是制度变动频仍、立法效果显现、司法因应定型的关键阶段;另一方面,由于本书的研究主要立足于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司法保障,因此收集的文献主要为中文文献,外文文献与译文、译著的使用量较少。基于此,本书涉及的全部中文文献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一是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后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述、论文以及网络资料,其中包括相关著述60余本、论文近200篇,反映了不同时期各级法院为自贸试验区提供司法保障的基础性资料。二是上海市各级法院有关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的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其中白皮书共计10份,涉及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各类典型案例200余个,择其特点收录、分析了50个典型案例。三是参与本书撰写的成员此前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共计13个,其中既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也有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中宣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大法工委等机关的委托类课题,这些前期的成果为本书的撰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书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四种:一为文献研究方法。本书整理、梳理了2013—2018年涉及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主要文件,包含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在不同时期的政策性文件、中央与上海市的立法规定、全国各级法院的司法保障意见等,从政策到法律,从立法到司法,反映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的制度探索全貌。二为历史研究方法。鉴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带有试验性、阶段性的特点,因此本书重点突出不同时期的制度定位与立法变动,以期回归司法保障问题的渐进发展规律。本书尤其关注法院在不同年度的司法审判情况,从整体评价和类案分析两个维度展现不同时期司法保障的特点。三为比较研究方法。由于自由贸易园区这项制度创新并非我国原创,因此我们在研究过程中特别注意与国外特殊经济区域先进经验的比较,如将自由贸易园区与自由贸易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自由贸易港进行比较,将国内外的多元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对比等,彰显上海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标准的制度要求。四为调查统计方法。这一方法的运用是本书的突出特点。本书在撰写过程中得到了上海市各级法院、上海市人大法工委、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单位的支持,在反复的调研过程中获取了大量的一手数据和案例,为本书的科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然,本书的研究主要是基于2013—2018年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司法统计与调研成果,而上海自贸试验区本身蕴含的制度潜力以及立法与司法天然的滞后性特点,决定了本书尚有不少值得完善之处。尤其需要指出的是,2018年11月5日,第一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召开。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向世界宣布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的重大决定。这一重大决定表明,上海自贸试验区又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也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因此,随着这一重大决定的落地,可以预见未来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必将迎来脱胎换骨的制度革新,而这些制度革新也将对自贸试验区的司法保障提出新的议题。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以进行跟踪性、持续性的研究,这也正是本书的研究初衷和未来的拓展方向。

最后,本书的出版除了凝聚全体编写人员的智力成果之外,还要特别感谢各级法院的相关同志在资料提供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华东政法大学的硕士研究生顾丽祎、洋巍潼、孙馨怡、韩晗、胡云翀承担了校对工作,在此一并表示谢意! svycKQriFSKRBqAtDImhriflp2AlgA4XENgFJIN0m99vlT6zreftfx6rC/mlG1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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