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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回顾

上海自贸试验区自2013年设立以来,虽然受地域扩大、政策变动等因素影响,但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作为自贸试验区基层管辖法院的事实从未改变。2013年11月5日,浦东法院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设立自由贸易区法庭(以下简称“自贸区法庭”),专门受理和审理依法由浦东法院管辖的与自贸试验区相关联的案件。自此以后,浦东法院和自贸区法庭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的“一线法院”和“一线法庭”,始终承担着涉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和案件审判的前沿任务。实践证明,浦东法院在司法保障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实践中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和丰硕的经验,这些成果和经验体现在浦东法院近年来发布的白皮书之中。从类型上讲,这些白皮书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年度报告类,如2014年、2015年、2017年的《涉自贸试验区审判工作白皮书》分别是对前一年度司法保障工作的总结,2017年10月发布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白皮书》也是以年度为统计单位的;二是跨年度报告类,如在上海自贸试验区3年试验期届满时,浦东法院以3年回顾为目标,分别发布的《涉自贸试验区审判工作白皮书》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白皮书》;三是联合发布类,即2018年5月3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浦东法院联合发布的《自贸区司法保障白皮书》。

一、2013—2018年浦东法院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

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浦东法院从完善专项审判机制、深化权益保护机制、全面升级诉讼便利化体系、大力延伸司法职能、落实司法改革、总结推广司法经验等方面,持续深化司法服务保障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模式。由于近年来发布的白皮书对于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情况均有总结归纳,因此本部分的介绍以2018年5月3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浦东法院发布的《自贸区司法保障白皮书》为主体,以其他涉及该项主题的白皮书为补充。

(一)完善涉自贸试验区专项审判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审执案件

在司法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中,浦东法院始终坚持“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的理念,着力完善专项审判机制,不断提升案件审执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具体而言,一是成立涉自贸试验区专业审判庭和专项审判团队。浦东法院于2013年11月和2015年4月分别成立了自贸区法庭和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在立案庭设立自贸区案件立案专窗,由专人负责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窗口立案、网上立案以及巡回立案;在其他审判庭和执行局设立专项审判团队和执行团队,妥善审理、执行涉自贸试验区相关案件。二是完善涉自贸试验区审判权运行机制。浦东法院结合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要求,制定院长、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权力清单,建立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推行涉自贸试验区审判、执行团队建设,形成规范高效的办案与管理单元“合二为一”的新型审判工作模式。三是创新专项审判的协同机制。浦东法院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协调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信息汇总,促进立、审、执跨部门衔接以及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经验的总结宣传等,为自贸试验区专项审判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借力专家陪审和专家咨询机制。浦东法院对涉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件和相关疑难杂案件,由专家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并就专业性问题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进行研讨,以提高案件审判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构建多元纠纷化解体系,完善涉自贸试验区权益保护机制

浦东法院于2014年5月正式启动涉自贸试验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化、拓展涉自贸试验区专业化、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努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涉自贸试验区纠纷解决和权益保护体系。具体而言,一是引入外部专业解纷力量。浦东法院持续引入行业协会、商会、专业调解中心等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加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加强诉前引导调解、诉前委派调解以及诉中委托调解,目前平台已有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市分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等多家专业机构入驻。二是成立专门的商事争议解决中心。2015年10月,浦东法院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自贸区商事争议解决分中心”,在探索建立统一的商事争议解决规则、健全上海自贸试验区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统筹、协调作用。三是推进“调解优先”引导机制建设。浦东法院积极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企业单位“调解优先”承诺机制建设,编写双语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争端解决指南》,充分发挥仲裁、调解的作用,引导更多的纠纷通过诉讼外方式解决,形成高效、多元、完备的纠纷解决网络。

(三)升级司法公开和司法服务,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服务,打造阳光司法和便民司法,是营造自贸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为此,浦东法院致力于持续升级涉自贸试验区司法公开和司法服务。具体而言,一是积极建设自贸区“数字法庭”。浦东法院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高诉讼过程的智能化水平,以一审民商事案件全流程、全业务参与,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便捷办理诉讼事务为目标,着力建设“高透明”“大连通”的自贸试验区“数字法庭”,形成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的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诉讼咨询、立案、案件管理、信息推送和电子案卷自动形成。二是拓展便利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服务渠道。浦东法院设立自贸区法庭专门网站,开通自助立案、二维码立案、电子送达等信息化渠道,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和服务提供更加便捷的入口。同时,浦东法院进一步完善自贸区法庭中英文双语互联网网站栏目设置和内容更新,拓展网站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法制宣传功能,自2014年10月网站上线至2018年4月,访问量已达160万余人次。三是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功能。浦东法院连续几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出版《浦东法院服务保障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实践与探索》一书,推进典型案件庭审网络直播,提高宣传力度,对相关市场行为起到了良好的规范引导作用。四是构建第三方独立评估体系。浦东法院联合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心等专业机构,对浦东法院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为优化涉自贸试验区司法公开和司法服务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延伸法院司法职能,强化风险预警防范

在依法公正、高效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浦东法院着眼于织密监管和防控网络,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创新司法协同监管机制。具体而言,一是实施涉自贸试验区法律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浦东法院对涉自贸试验区新模式、新业态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评估并实行风险预警机制,将审判中发现的行业风险、交易风险等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管理,针对重点风险进行动态跟踪研判。二是畅通司法协同监管渠道。浦东法院与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海关、工商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实现常态化的联络机制;以《自贸区法庭专刊》《自贸区司法保障动态与研究》等刊物为载体,联合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建立自贸试验区企业涉诉、涉执行信息共享、公示制度,达到司法与行政信息互通交换和权益协同保护。三是总结经验成果。浦东法院积极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在浦东法院设立的“自贸区司法保障研究基地”和“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的功能,努力搭建上下级法院间直通渠道和各地涉自贸试验区法院交流平台,汇聚各方智慧,凝聚研究合力;制定司法服务保障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关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保障有关问题的调研”,及时总结推广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成果。

二、2013—2016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基本情况

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高速、健康发展离不开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而通过定期对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统计与研判,可以在全面了解不同时期自贸试验区司法服务保障需求的基础上,从另一侧面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建设与法制发展提供司法的反馈力。浦东法院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后的3年试验期内,以每年发布一份司法白皮书的方式,聚焦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案件,展现自贸试验区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其中,2014年发布的《涉自贸试验区审判工作白皮书》选取了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的司法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白皮书指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元年”在民商事案件方面呈现出案件体量增长显著、涉外因素较多、调判较多而撤诉较少以及协议管辖比率较高的四大整体特点。 针对这四大特点的发生原因与趋势,自贸区法庭首任庭长包蕾将其总结为五点:一是自贸试验区的“虹吸效应”带来纠纷量的上升;二是自贸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带来新型、疑难以及自贸试验区独有的案件;三是自贸试验区的“制度破茧”带来法制的特殊性;四是自贸试验区的“国际水准”带来法律适用的复杂化;五是自贸试验区的“溢出经验”带来法律文书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

2015年4月,上海自贸试验区迎来了扩区。为积极回应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以及辐射浦东的新形势对司法保障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创新治理模式,实现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法治化,浦东法院自2015年5月1日起对自贸区法庭受案范围进行了相应的调整。鉴于这一新情况,浦东法院2015年发布的《涉自贸试验区审判工作白皮书》选取了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的数据进行分析。从民商事案件的整体情况来看,这一时期,除了保持2014年白皮书所指出的特点以外,还体现出五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由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扩区,实施范围由原来的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保税区片区”)增加了陆家嘴、张江、金桥三个片区,因此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二是由于上海自贸试验区各区域产业发展特点不同,因此四大片区案件类型分布各异,如陆家嘴金融片区以金融商事案件居多,张江高科技片区则以知识产权纠纷为主;三是出现了三大贸易类型案件数量“两升一降”(货物贸易、加工贸易案件数量上升,服务贸易案件数量下降)的情况,反映出上海自贸试验区贸易方式发展的新动态;四是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融资纠纷同步增长,反映出上海自贸试验区资本市场活跃度高、资金需求旺盛;五是随着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准入制度的持续开放,涉外案件中所涉及演出合同、居间合同、法律服务合同等纠纷数量明显上升。

2016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迎来了全面考察的一年。浦东法院在该年白皮书的编写中不再沿用以往年度的统计方式,而是将自贸试验区2013—2016年的基层司法保障作为一个整体。相较于前两份白皮书,2016年的《涉自贸试验区审判工作白皮书》选取了2013年1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的数据进行分析,其中反映的情况更具有研究价值,也更能体现上海自贸试验区“中期考核”时的基层司法案件轮廓。

(一)2013—2016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理概况

2013年11月至2016年10月,浦东法院共受理各类涉自贸试验区案件21538件,从案件类型看,包括民商事案件15526件、刑事案件602件、行政案件5件、执行案件5405件。在民商事案件中,有投资贸易类商事案件3487件、金融商事案件5221件、知识产权案件4209件、房地产案件1003件、劳动争议案件1606件。(见图4-1)

2013年11月至2016年10月,浦东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涉自贸试验区案件19447件,从案件类型看,包括民商事案件13902件、刑事案件570件、行政案件4件、执行案件4971件。在民商事案件中,有投资贸易类商事案件2861件、金融商事案件4849件、知识产权案件3963件、房地产案件654件、劳动争议案件1575件。(见图4-2)从案件结案方式上看,判决结案6718件,占46.4%;调解结案2559件,占17.7%;撤诉结案4868件,占33.6%;并案或移送结案155件,占1.1%;裁定驳回起诉及其他172件,占1.2%。(见图4-3)

图4-1 2013—2016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受理情况

图4-2 2013—2016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结案情况

图4-3 2013—2016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结案方式情况

(二)2013—2016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案件的整体特点

2013年11月至2016年10月,上海自贸试验区经历了成立、扩区以及制度创新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随着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不断推进,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案件也呈现出一定的特点和变化规律。

1.案件量跨越式增长,反映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司法需求的体量变化

2013—2016年,案件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以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为节点,2013年11月至2015年4月,浦东法院共受理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案件1109件;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共受理14417件。2015年扩区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地域面积扩大了约3倍,案件数增长了12倍。以年度为节点,浦东法院受理的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案件第一年度为687件;第二年度为4947件,比第一年度增长了6倍多;第三年度为9892件,比第二年度又增长了近1倍。与案件受理量的节节攀升对应,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案件的诉讼标的总额达336.71亿元,其中第一年度为17.01亿元,第二年度为131.4亿元,第三年度增至179.3亿元,单案最高标的额为1.32亿元。可见,随着自贸试验区扩区与创新举措的不断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内民商事活动高度活跃,司法需求体量持续增加。

2.四大片区案件区分明显,体现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各片区核心功能与发展定位

从扩区后浦东法院受理的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案件所涉片区来看,保税区片区案件2126件,陆家嘴金融片区案件6561件,金桥开发片区案件2450件,张江高科技片区案件4802件,其他区域案件604件。(见图4-4)

图4-4 扩区后各片区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案件数量情况

随着各个片区核心功能集聚效应的发挥和产业定位的不断成熟,各片区案件与产业发展的关联日趋明显。从数量上看,陆家嘴金融片区由于吸引了大量国内外商事主体特别是企业总部落户,所涉案件比例最高;张江高科技片区受到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等因素影响,所涉案件比例大幅增加。从类型上看,保税区片区和金桥开发片区以买卖、仓储、加工承揽等贸易合同以及国际物流服务、金融信息服务、咨询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业案件为主要案件类型;陆家嘴金融片区金融特色突出,集聚了近八成的涉自贸试验区金融商事案件;张江高科技片区内高科技企业云集,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的知识产权案件占全部涉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案件近九成。

3.案件类型结构调整,反映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从2013—2016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案件的类型结构来看,金融商事案件从第一年度仅占7.1%上升到第二年度和第三年度的40.1%和32.2%,并在后两年度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反映了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活动高度活跃,改革的激发效应凸显;投资贸易商事案件在第二年度和第三年度分别比前一年度增长了2倍和1倍,在总案件数量中占近1/4,且与自贸试验区改革相关的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反映了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贸易在数量增长的同时,投资领域扩大,贸易转型升级效果也在逐步显现;知识产权案件同样经历了数量的快速增长,且其在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案件中的占比从第一年度的5.0%上升到第二年度和第三年度的22.3%和31.0%,反映了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不断深化,以及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旺盛需求。(见图4-5、图4-6)

图4-5 2013—2016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各类民商事案件数量情况

图4-6 2013—2016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各类民商事案件数量占比情况

4.涉外案件趋于多样化,反映了国际商事主体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市场的全面深入参与

2013—2016年,浦东法院受理的自贸试验区涉外及涉外资案件数量持续上升,且案件类型结构变化显著:一是由以投资贸易案件为主向金融商事案件与投资贸易案件并存转变,反映了国际商事主体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金融、贸易领域的全面参与。二是涉外及涉外资金融借款纠纷和融资租赁纠纷数量显著增加,反映了相关涉外市场主体由于生产经营、设备升级等原因,对跨境融资的需求提高,以及与非涉外企业在资金融通上的合作往来更加深入。三是涉外投资贸易案件类型更加丰富,特别是演出合同、建筑设计、安保服务、法律服务等类型贸易纠纷增多,新兴领域外商投资人股权转让等纠纷时有发生,反映了涉外主体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参与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活动,自贸试验区推动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成效显现。

三、2016—2017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基本情况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3年的成功实践后,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工作中出现了制度性变动的因素。一方面,随着辽宁、浙江、河南等7省市新设自贸试验区,我国已形成“1+3+X”的自贸试验区试点新格局。作为我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和政府职能转变等领域的制度创新,经过几年的实践,一百多项改革成果已分领域、分层次在全国复制推广,成为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和先行者。另一方面,2017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明确提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风险压力测试区、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这样“三区一堡”的目标。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明确了新一轮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目标体系,也指明了下一阶段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具体着力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全新的阶段。

面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浦东法院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紧扣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3.0版有关“三区一堡”功能定位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回应区内司法需求,及时反馈司法动态,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努力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在又一次扬帆起航的征程上,浦东法院连续发布两份白皮书。其中,2018年发布的白皮书系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大部分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存在交叉与重复,因此这部分内容将在下一节介绍。2017年浦东法院发布的《涉自贸试验区审判工作白皮书》选取了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期间的数据进行分析,从中可以看出涉上海自贸试验区案件情况的新趋势与新变化。

(一)2016—2017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理概况

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浦东法院共受理各类涉自贸试验区案件33708件,从案件类型看,包括民商事案件26847件、刑事案件565件、行政案件12件、执行案件6284件。在民商事案件中,有普通民事案件4139件、投资贸易类商事案件2171件、金融商事案件17442件、知识产权案件2326件、劳动争议案件769件。(见图4-7)

图4-7 2016—2017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受理情况

2016—2017年,浦东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涉自贸试验区案件31761件,从案件类型看,包括民商事案件25736件、刑事案件565件、行政案件7件、执行案件5453件。在民商事案件中,有普通民事案件3878件、投资贸易类商事案件1818件、金融商事案件17147件、知识产权案件2230件、劳动争议案件663件。(见图4-8)

图4-8 2016—2017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结案情况

(二)2016—2017年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整体特点

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浦东法院审理的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从总体上看呈现出下列特点:

1.收、结案数量增速放缓,涉诉纠纷趋于平稳

与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浦东法院受理、审(执)结各类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情况相比,这一年度的总体收案数量增加了19547件,审(执)结案件数量增加了18802件。但是,这一年度涉自贸试验区案件数量统计口径有调整,在民商事案件中主要新增了普通民事纠纷、信用卡纠纷以及部分金融借款纠纷,总计近17000件。剔除这类案件的影响,这一年度的收、结案数量同比仅小幅增长,增速明显低于前几年,与上海自贸试验区进入平稳增长期,相关制度创新顺畅运行相匹配。

2.案件调撤率上升,涉自贸试验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效显著

从民商事案件的结案方式来看,总调撤率为41.6%。在不考虑新增的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纠纷中一些批量案件以“裁定驳回起诉”方式结案的情况下,判决结案率约为19.8%,同比下降约24个百分点;案件调撤率达61.9%,同比上升约6个百分点。这反映出浦东法院坚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三级四层”纠纷化解体系、成立浦东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自贸区商事争议解决分中心”的努力成效显现,通过诉前的专业化调解、人民调解和诉中的委托调解、法官调解,实现了涉自贸试验区矛盾纠纷便捷、高效化解。

3.案件类型结构调整,反映了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持续完善

受统计口径调整影响,这一年度民商事各类案件的收案比率有所变化,普通民事案件占15.4%,投资贸易类商事案件占8.9%,金融商事案件占65.0%,知识产权案件占8.7%,劳动争议案件占2.9%。在不考虑新增的三类纠纷数量影响的情况下,知识产权案件约占24%,投资贸易类商事案件约占22%,劳动争议案件约占8%,在案件数量略有上升的同时占比均有所下降;金融商事案件约占4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结合上海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不断增加、区内商事活动持续繁荣的背景,案件结构变化反映出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人力资源等领域的规则不断完善,营商环境日趋优化,从源头上减少了涉诉争议的发生比例。同时,受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断推进以及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高度集聚等因素影响,集团性金融商事案件增加,提高了金融商事案件在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中的占比,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日益活跃以及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环境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的吸引力。

4.涉外案件类型呈多样化态势,自贸试验区开放程度进一步加深

涉外及涉外资民商事案件涉及众多国际知名集团和品牌,表明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的背景下,国际大企业参与度加深,市场交易愈发活跃。股权投资和股权激励模式不断创新,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有所增加,其中涉及股权回购、对赌协议、跨境股权激励等的争议不断涌现。同时,在自贸试验区开放程度不断加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涉外主体投资和创新热情高涨。以互联网为媒介的新型服务业案件不断涌现,新媒体服务、跨境服务、创新型服务等各类纠纷显著增多,并呈现出新颖性、复杂性、涉众性的特点,体现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6f34zh6FIXlE4Pm5P0N0UmeqaivUqo7a6TAowVw6coGxqg6GFIMs87ZYeXqVoi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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