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为的结构》导论中,梅洛-庞蒂开宗明义指出自己的理论目标是探究意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整部作品结尾处,他获得明确结论:“‘结构’是自然主义和实在论的哲学真理。” [10] 由于行为概念是通过他同时代的行为主义心理学成为当时的流行概念,梅洛-庞蒂所要建立的结构论自然主义不可避免地要依赖对行为主义理论的批评。然而,他对行为主义心理学的批评带有自己思想特有的细腻和微妙特征。他并不试图完全拒绝行为主义理论,而是要拒斥行为主义心理学所秉持的哲学假设及其理论后果。在《行为的结构》导论一处最长的脚注中,他一方面强调行为主义心理学的重要洞见在于拒斥内省心理学并重新把人置于世界之中。在他看来,行为主义心理学恰当地把动物和人类行为描述为个体“同物理世界和社会世界的永久争论”。另一方面,他则批评行为主义心理学由于错误地假设了物理主义,因而无法避免通过生理学神经反射机械因果模型造成对于行为概念的扭曲。 [11]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梅洛-庞蒂通过批评物理主义不仅要重建行为概念的非机械因果式含义,而且要拒绝把动物和人类行为的丰富性彻底还原为简单的物理实在。在本节后面的内容中,我们将通过梅洛-庞蒂对行为主义基础反射理论的批评来展示他所理解的动物机体和人类行为的整体论特征,展示他在拒绝活力论的基础上阐释行为整体所要求建立的完型(forme)概念。 [12]
在《行为的结构》中,梅洛-庞蒂所进行的理论反思本质上并非要替代自然科学的经验研究,而是主要关注这些研究背后的基础哲学假设。尽管如此,他并不是笼统地批评物理主义,而是细致地阅读、分析和反思同时代心理学和生理学在反射机制方面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为此,他在第一章中先后细致地分析了刺激、兴奋位置、反射回路以及反应等20世纪早期心理学和生理学理论,并借助格式塔心理学的研究来批评指出反射理论在研究动物和人类行为中的根本缺陷。在他看来,这些科学理论缺陷的根源在于物理还原论这个错误的哲学假设。尽管他所面对的具体科学材料已经过时,然而梅洛-庞蒂的工作仍然能够帮助我们清楚地理解在心灵哲学中迄今仍广有影响的物理主义所植根的现代科学语境前提。无论从方法论还是具体理论结果来看,他从现代科学语境本身出发批评物理主义,对今天关于意识问题的哲学反思依然具有不可或缺的理性洞见和思想启迪。因此,耐心阅读这部常被人们忽视的早期作品毫无疑问会为我们带来丰厚的理论回报。
基于论证分析的方法论要求,我们对于梅洛-庞蒂哲学反思的阐释并不试图细节性复述和历史性评注他的文本内容。事实上,他在对反应概念反思的文本结尾处,颇具启发地阐释了他对反射理论进行批评所涉及的关键性问题与核心洞见。 [13] 在他看来,近代科学要摆脱我们的经验常识,把行为的实在性质解释为在封闭的物理世界中具有因果关联的物理事件。基础反射理论正建立在这样的物理还原论假设之上。行为主义基础反射理论认为,
……一旦我们停止信任意识的直接被给予物并试图建立有机体的科学概念,我们看起来就被引向经典反射理论——把刺激和反应分解成众多的进程部分,这些进程在时间和空间中彼此外在。反应对于环境的适应关系则通过特定器官或者感受器(常常被视为是一些解剖结构)和特定效应肌肉之间预定的关联来获得说明。最简单的神经功能仅仅是启动大量自主性回路。 [14] 这样,反射就被视为一种“纵贯”现象,包含明确的物理或化学作用物对位置确定受体的作用,并通过确定的神经通路引发确定反应。因此,反射理论的根本目标就是要为特定反应建立充分刺激、特异性受体以及固定不变的反射弧。出于所谓的科学客观性的方法论要求,反射理论试图从个体行为的科学说明中彻底排除意向、有用性、价值以及规范这些所谓的主观性概念。梅洛-庞蒂指出这样的科学客观性方法正是基于对世界实在的物理还原论理解。反射理论就是要把个体行为还原为前后相继、固定不变的机械因果作用链条。我们不难理解反射理论会把刺激-反应的关联切分成时空中相互外在的杂多进程。针对反射理论的基本假设,梅洛-庞蒂的批评恰恰要展示刺激、受体、反射以及反应并非像假设的那样彼此外在而是相互融合。简言之,个体行为与环境之间的关联并不是单向性的机械因果链条而是彼此相互作用的 整体。
为了论证动物机体和人类行为的这种整体性特征,梅洛-庞蒂首先反思和批评的是反射理论中的刺激概念。根据反射理论,复杂神经功能是由恒常性的刺激-反应基础进程组合而成。基于这个理论假设,每一个刺激部分都需要恒常对应着特定反应部分;各种刺激-反应基础链条的不同组合就构成了所有反射。由此,基础反射理论所假设的刺激就依赖各种彼此独立的物理和化学作用物。然而,梅洛-庞蒂引述各种生理学实验指出,刺激作用并非基础刺激的简单叠加,而必须依赖刺激的整体或者刺激的完型。当时的生理学家已经在实验中注意到,添加几滴酒精的水对于脑部切除的猫的刺激作用并不等同于单纯水和单纯酒精对猫的刺激作用的总和。另一方面,酒精和水的混合物也并不形成一种全新的化合物并由此带来与两种组分不同的刺激作用。通过梅洛-庞蒂所引述的众多实验现象,我们不难看出刺激作用所要求的整体性普遍存在于生物个体行为中。
进一步,梅洛-庞蒂不仅要批评刺激彼此外在和相互独立的作用方式,而且要拒绝把刺激理解为完全独立于生物机体的自在实在。他论证指出,
既然所有机体运动总以外部影响为条件,如果愿意的话,我们完全可以把行为视为环境(milieu)的作用结果。同样,就像所有机体接受的刺激只有通过机体在先的运动才得以可能,而这些运动使得接受器官向外部影响敞开,那么我们或许也可以说行为是所有刺激的首要原因。因此,刺激物的完型是由机体自身建立的,是由机体向外部作用敞开的本己方式建立的。 [15]
显然,刺激的整体性完型并非独立自在的物理实在,而必须依赖生物机体自身运动的构建。梅洛-庞蒂描述的一个明显相关的经验是人们在捕猎活动中的捕捉动作和猎物挣扎之间的交互关系。虽然我们捕猎动作的每一次运动都在回应猎物挣扎造成的外部刺激,但这些刺激只有依赖我们每一次的在先运动才得以施加作用。在基础反射理论所关涉的机体行为层面,梅洛-庞蒂把生物机体构建刺激整体性完型的方式类比为自动电话模式。我们不难理解,电话拨号盘上的每一个数字都不是孤立地发挥作用而必须依赖整个电话号码的组合方式。另一方面,只有在生物机体这种基础行为层面,我们才能像自动电话那样认为机体构建刺激的组织方式要基于预先设定好的功能组织。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们将会看到动物和人的高阶行为样式无法以类似自动电话的方式一一对应地还原到神经组织的解剖结构上。虽然在基础反射行为层面梅洛-庞蒂对物理主义的批评仍然有限,但是他受魏茨泽克(Viktor von Weizsäcker)和戈尔德施泰因的影响已经彻底拒绝把机体和环境之间的关联理解为机械因果关系,而是把它们的交互作用视为一个全新整体或者他所谓的“循环因果关系”。他指出生物机体的“环境”并不由自在的物理和化学刺激构成,而是按照机体的生物属性从世界中区分出来。在机体的行为过程中,物理和化学刺激仅仅构成了反应行为的契机,而不是直接的和充分的前因。由此,梅洛-庞蒂甚至不无反讽地指出“刺激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回应……是机体自身功能的最初动作” [16] 。
如果刺激作用不仅依赖其他(同时或者前后)刺激而且依赖同机体整体状态间的关系,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进一步追问生物机体整体的“本原性活动”是如何构成的。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个体首先通过这样的机体活动才得以接受不同位置和时间中对受体的刺激。局部刺激的整体性完型(例如节奏、形态、强度关系)也通过这样的活动得以植根于有生命的身体中。生理学家已经通过实验观察到相同的运动反应可以由机体的不同位置触发;而相同的刺激却会触发不同的反应结果。另外,同一个神经元素能够以性质完全不同的方式发挥功能。受体域的这种不稳定性既依赖刺激的整体结构也依赖机体对刺激的 转化。 因此,梅洛-庞蒂明确批评了基础反射理论所强调的在受体上存在同外部物理化学刺激一一对应的刺激位置概念。如果刺激位置丧失了理论优先性,那么特异性受体同特异性效应器之间一一对应的通路假设也就同样要面临合法性挑战。
为了拒斥反射理论对于机体行为的物理还原论说明,梅洛-庞蒂进一步描述和分析了转化刺激的准确含义。由于要继续坚持反射回路这样的经典假设,行为主义反射理论把机体的神经系统分成两层:一个是基础层的反射弧,另一个则是对基础层进行调控的中枢神经层。基于这样的假设,行为主义反射理论在对巴氏反射病例解释中假设了基础层舒展反射的存在以及中枢神经抑制功能的丧失。在此,梅洛-庞蒂并没有直接拒绝反射理论,而是追随戈尔德施泰因把神经分层理论模型置于更大范围的实验观察中(例如外周神经麻痹的病人,以及体位和运动状态改变的被试),来指出反射理论模型无法与心理学描述的现象相吻合。在他看来,生理学理论不仅需要契合心理学描述,而且要避免通过拆解成年人正常神经机制的方式来解释病人、儿童、原住民以及动物的行为。换言之,反射理论所假设的神经系统分层理论无法真正解释病人行为反应姿态以及结构上的性质改变。这显然要求我们更加准确地分析中枢神经在参与构建反射应答中的积极作用。基于戈尔德施泰因的研究结果,梅洛-庞蒂指出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并非组合或拆分已有的反射弧,而是重组反射所依赖的神经功能整体以便满足机体生命的适应性要求。
反射理论假设的神经系统分层模型不仅无法解释中枢神经的积极作用,也无法说明不同神经回路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对所谓的“反射组合”问题研究中,反射理论把共时反应之间的关系理解为不同神经进程之间简单的相互抑制或者相互支配(innervation)关系。根据梅洛-庞蒂的引述,除非在剧烈运动的条件下,自然的支配作用并不遵从这样的规律。另外,生理学家发现手部的精细动作甚至抓的动作中存在拮抗反射的同时支配。为了真正说明科学描述的丰富现象并避免不断添加新的辅助假设,梅洛-庞蒂指出转化刺激所涉及的并非孤立发生作用的单一反射弧而是神经系统整体。借助格式塔心理学图形-背景关系的类比,他进一步提出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就在于建立生物机体神经系统的整体“图像”(image),其中每一组成部分的局部状态都获得表达。 [17] 通过这样的整体“图像”,机体得以建立运动神经冲动的组织和分配方式。通过批评反射理论对“辐射现象”和“反射颠倒”的科学解释,梅洛-庞蒂得以展示转化刺激所依赖的机体整体完型并不依赖特定神经回路的解剖意义特性,而是按照机体生命需求不断自我重组和自我创生的整体系统。基于对转化刺激所依赖整体完型的阐释,梅洛-庞蒂批评上述神经分层理论所预设的“指挥所”模型无法真正科学地解释机体的各种反射行为。
通过生命机体的自我组织,不仅机体的各个部分之间而且机体与外部环境之间构成的完型整体具有普遍(général)意义。正是依赖这样的完型整体,机体才可以通过不同样式的反射活动对相同的刺激立即做出适应性反应。根据梅洛-庞蒂,行为主义基础反射理论不仅无法建立上述物理主义的刺激、刺激位置以及反射回路这些概念,而且也无法通过刺激-反应恒常一一对应的机械论假设来科学地解释机体对刺激反应具有的直接适应特征。他指出,在我们抓挠的反射活动中,人手达到身体刺激点所必需的肌肉收缩要根据手的初始位置不同而变化。我们不仅无法假设手的各种初始位置所要求的神经通路,而且即便如此也无法解释机体如何在这些众多通路中根据手的初始位置进行恰当选择。而在他引述的另一实验中,被试在蒙上双眼退后一段距离后能够成功按照各种不同指令要求(从正面或从侧面,小步或者大步)重新向前回到初始位置。他追随荷兰动物心理学家贝坦戴克(Frederik J. J. Buytendijk)分析指出,被试蒙上双眼后退的运动在中枢神经系统留下的并非实际肌肉收缩方式的记录,而是“经过的空间”这个朝向其他可能运动方式的整体完型。正是由于整体完型具有的普遍性意义以及向未来可能性的开放特征,生命机体才可能在不同的反射行为样式之间进行调整并对相同的刺激立即做出不同的反应。在本章后面,我们还会进一步看到整体完型所具备的这种开放性并非毫无限制,而是受到生命机体行为生物意义的约束。
通过系统地批评行为主义基础反射理论,梅洛-庞蒂清楚展示出即便在最基础的反射行为层次中,生命机体各个部分以及机体与外部环境之间已然根据生物意义自我组织为功能性整体。生命个体依赖这样的整体来对刺激做出适应性反应。在对反射理论刺激概念的批评中,我们已经看到外部世界物理和化学条件并非自在存在的原因,而只有通过生物机体运动才得以构成刺激。在此,我们不得不进一步追问在什么意义上生命机体运动得以参与功能性整体完型的自我组织。在第一章结束对反射理论批评后,梅洛-庞蒂细致阐释了格式塔心理学建立的完型概念。由于反射理论要假设反射弧包含彼此独立并外在连接的输入和输出分支,他在阐释格式塔心理学完型概念中格外仔细地分析了感觉系统和运动系统所构成的整体完型或者他所谓的“感觉-运动系统”(système sensori-moteur)。由此,我们可以首先基于这部分文本来展示整体完型的自我构成含义。通过引述格式塔心理学对固视反射的分析,梅洛-庞蒂强调“感觉系统和运动系统是作为同一器官的不同部分产生功能” [18] 。它们两者之间的关联并不依赖任何预先建立的特定神经通路,而是在生命机体整体不断趋向偏好平衡的动态进程中之功能性联系。具体而言,他论证指出,
……我们应该把神经系统中的传入神经部分视为各种力的场(champ de forces),它同时表达着机体内部的状态以及外部作用物的影响;这些力按照某种偏好的分配样态来趋向平衡并从身体的运动部分获得导致该平衡结果的各种运动。当这些运动被施行,它们会引发传入系统状态的改变;而后者反过来又会引发新的运动。 [19]
追随格式塔心理学家克勒(Wolfgang Köhler)的解释,梅洛-庞蒂认为作为传入神经部分的感觉系统包含着各种力之间的紧张关系并由此带来能量蓄积。运动系统则成为释放蓄积能量并使机体重新趋于平衡的途径。由此,梅洛-庞蒂又把运动理解为机体对各种刺激的场进行重组的外在展现。
在此,梅洛-庞蒂对感觉-运动系统整体的解释貌似把生命机体的神经系统视为一种物理系统。然而,他在引入相关解释之后立即明确地把神经系统和物理系统区分开来。借助这样的区分,他才得以避免重蹈物理还原论的覆辙。首先,在他看来,传入神经系统组成的场并不像物理系统那样可以通过相连的运动部分直接获得紧张关系释放,而是通过作用于运动神经系统而间接获得。然而,机体神经系统同物理系统之间更重要的差别在于,神经系统可以在正常反射作用障碍的情况下临时组织近似的替代反应并以此来维持机体受阻的功能。换言之,生命机体的反射活动相对独立于它在正常情况下赖以实现的实体组织基础。由于机体的稳定功能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来实现,他认为神经生理功能根本无法还原为神经组织结构的解剖特征。其次,梅洛-庞蒂彻底拒斥物理还原论的独特洞见不仅依赖机体功能层面的独立性,而且还特别强调功能的优先性。具体而言,解剖结构,特别是后天形成的承担特定功能的特异组织,仅仅是机体赖以实现功能的手段。通过借鉴戈尔德施泰因对动物以及人受损器官功能重组现象的研究,梅洛-庞蒂强调解剖组织的特定属性必须要按照个体在面对具有生命意义的外部任务时的适应性反应功能来获得调控和界定。在他引述的偏盲症实验中,患者被试的视网膜仅有一半还存留功能。然而,他的视觉域并未因此只剩一半,而是仍然能够保持完整。在实验中,患者被试仅仅报告了视力下降的情况。偏盲症患者视觉变化的原因在于机体为了维持视觉反应把存留功能的视网膜区域调整到视觉区域的中心位置。机体功能对于解剖组织特性的调控能够清楚地展示在功能重组现象中。同物理还原论鲜明对立,梅洛-庞蒂甚至指出“黄斑是正面知觉并清楚看见的对象所最经常投射到的视网膜区域” [20] 。
尽管梅洛-庞蒂强调生命机体功能相较解剖结构的优先性,他并不像同时代的功能论神经科学家那样把功能简单等同为另一种物理意义的连接。那些功能论者已经拒绝把神经通路机械式地理解为从刺激到反应的神经组织连接之解剖结构,而是把神经通路建立在短暂的功能性连接之上(例如共时神经元之间的连接)。根据这些研究,大脑神经元的时值改变既要受到临近神经元的作用也要受到外周神经的影响。在梅洛-庞蒂看来,时值理论的提出恰恰凸显了神经功能的整体性特征。如果仅仅把神经元之间的连接理解为短暂的物理事实,那么我们将无法理解为什么这样的功能连接会导致反应运动而不是毫无意义的肌肉痉挛。换言之,仅仅把机体中的功能性连接理解为单纯物理意义连接将无法解释其中的规范性特征。基于对功能的规范性考量,梅洛-庞蒂进一步拒绝了功能论含义的物理主义。他追随戈尔德施泰因指出,解剖学要基于生理学,而生理学要基于生物学。因此,生命机体功能意义的完型概念必须蕴含相应的生物价值。正是由于生命意义的存在,我们才能理解机体反应对刺激的适应关系以及构成反应的各个运动部分之间的整体一致性。
显然,基于生物价值的机体功能之整体完型概念不仅摆脱了机械论式的神经组织连接,也摆脱了统计意义的功能连接偏好。然而,梅洛-庞蒂对于物理主义的拒斥并不意味着要退回到一个引导和组织生理进程的神秘生命力。在他看来,机体的功能性完型既不是设定在组织进程之外的一个先天原则也不是从后者中产生出来的结果。上面我们已经看到,当机体组织发生变化时,机体会面对具有生命意义的任务来对组织功能进行重新分配和自我重组。由于整体和部分之间这种内在交互构成关系以及部分之间的相互调整关系,梅洛-庞蒂同时既要拒斥物理主义因果关系又要拒斥目的论因果关系。简言之,基于对本体论含义之因果概念的拒绝,他明确地把个体行为的整体完型概念同(物理还原论和活力论)实在论分离开来。在他看来,行为整体的完型概念所表达的只是生命机体的 描述性特 征。
[1] 根据现在法国保存的文献档案,梅洛-庞蒂生前正式出版的单篇论文最早可以追溯到1935年。关于梅洛-庞蒂所有出版作品和未刊文本的历史情况,法国当代梅洛-庞蒂研究专家Emmanuel de Saint Aubert按照年代顺序编辑并出版了迄今为止最完整和最详细的文献目录。参考Emmanuel de Saint Aubert, Du Lien des êtres aux éléments de l’être, Paris: Vrin, 2004, pp. 321–347。在本书的研究工作中,我们主要依赖《行为的结构》这部作品在Quadrige系列再版的法文文本。Maurice Merleau-Ponty, La Structure du comportement, Paris: PUF, 1990.
[2] 根据Theodore F. Geraets的历史研究,梅洛-庞蒂申请登记的两部博士论文题目分别是:1934年2月3日正式登记的《知觉的本质》(La Nature de la perception)以及1934年6月27日正式登记的《现象学和格式塔心理学中的知觉问题》(Le Problème de la perception dans la phénoménologie et dans la Gestaltpsychologie)。基于第一个博士论题的研究,梅洛-庞蒂最终于1938年完成了《行为的结构》一书。第二个博士论题研究则经过彻底的调整最终形成了《知觉现象学》这部20世纪的现象学名著。《知觉现象学》1945年由法国著名出版社Gallimard出版。该书出版的同年,梅洛-庞蒂获得了博士学位。由于他早期的核心作品都来自博士论文,国际学界也常常把梅洛-庞蒂哲学思想发展的早期称为他的博士论文时期。关于梅洛-庞蒂早期哲学思想发展的历史,参考Theodore F. Geraets, Vers une nouvelle philosophie transcendantal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71, pp. 4–37,以及Sttephan Günzel, Maurice Merleau-Ponty, Wien:Turia + Kant, 2007, pp. 9–30。
[3] Maurice Merleau-Ponty, Parcours deux 1951–1961, Lagrasse: Verdier, 2000, p. 39.
[4] Theodore F. Geraets, Vers une nouvelle philosophie transcendantale, op. cit., p. 13.
[5] Alphonse de Waelhens, Une Philosophie de l’ambiguïté , Louvain: Publications Universitaires de Louvain, 1967, pp. 11–12.
[6] Theodore F. Geraets, Ver une nouvelle philosophie transcendentale, pp. 184–186.
[7] Etienne Bimbenet, Nature et humanité, Paris: Vrin, 2004, pp. 11–16.就笔者阅读所见,班伯内的这部著作是迄今为止对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最系统和最富启发的解释研究之一。
[8] Renaud Barbaras, De L’être du phénomène, Grenoble: Millon, 1991, pp. 21–24.
[9] Rudolf Bernet, “La Conscience dans la perspective d’un transcendantalisme structuraliste”, Alter N°16 (2008), pp. 27 - 47. 就笔者阅读所见,这篇论文也是目前仅有的一篇涉及《行为的结构》中梅洛-庞蒂主要论证思路的出色研究。由于论文篇幅所限,贝尔内特无法细致处理《行为的结构》中所有复杂论证。本章研究正是要在贝尔内特论文的基础上细致处理梅洛-庞蒂的论证。贝尔内特先生一直是笔者在现象学教学研究领域的良师益友。在此,我要衷心感谢他长期以来对我在鲁汶和北京学习、研究与讲授现象学所提供的启蒙课程、友善讨论、宝贵建议和文献支持。
[10] Maurice Merleau-Ponty, La Structure du comportement, op. cit., p. 241.
[11] 梅洛-庞蒂对于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微妙态度在其后来的思想发展中始终保持不变。参考他于20世纪50年代初在索邦大学的课程,Maurice Merleau-Ponty, “Les Sciences de l’homme et la phénoménologie”,收录于他索邦大学的课程讲稿Psychologie et pédagogie de l’enfant, Lagrasse: Verdier, 2001, pp. 429–430。
[12] 梅洛-庞蒂“完型”概念的引入首先依赖当时格式塔(完型)心理学理论。由于受到其在巴黎高师的老师Aron Gurwitsch的影响,梅洛-庞蒂对于格式塔理论的接受主要涉及格式塔心理学柏林学派代表人物Wertheimer, Köhler, Koffka,荷兰动物心理学家Buytendijk,以及Weizsäcker的格式塔理论。另外,他也深受Goldstein生理学研究的影响。参考:Bernhard Waldenfels, “Perception and Structure in Merleau-Ponty”,收录于Merleau-Ponty Vol. II, Ed. by Ted Toadvine, London: Routledge, 2006, p. 37。
[13] Maurice Merleau-Ponty, La Structure du comportement, op. cit., pp. 30–33.
[14] Op. cit., pp. 6–7.
[15] Op. cit., p. 11.
[16] Op. cit., p. 31.
[17] Maurice Merleau-Ponty, La Structure du comportement, op. cit., p. 22.令人遗憾的是梅洛-庞蒂在此并未给出“图像”概念的出处。从他文中所引述的戈尔德施泰因《机体论》文本来看,梅洛-庞蒂的“图像”概念似乎就意味着后者在相关文本部分反复提到的“整体完型”(Gesamtgestalt)概念。参考Kurt Goldstein, Der Aufbau des Organismus, Haag: Martinus Nihhoff, 1934, pp. 178 ff.。梅洛-庞蒂所使用的整体“图像”概念同他后来从Paul Schilder那里借用的“身体图像”(le schéma corporel)概念之间可能的理论发展关系还有待未来独立研究。有关梅洛-庞蒂“身体图像”概念的历史发展,参考Emmanuel de Saint Aubert,Être et chair, Paris: Vrin, 2013, pp. 77–83。
[18] Maurice Merleau-Ponty, La Structure du comportement, op. cit., p. 36.
[19] Op. cit., p. 48.
[20] Op. cit., pp. 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