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以下称船山)一生笔耕勤奋,著述繁多。如果按照“经史子集”的传统分类方法,他先后撰写的两部庄学专书《庄子通》和《庄子解》当归入子学类。大致来说,这两部著作都是反映船山后期或晚期思想的作品。关于两书具体的写作时间,从《庄子通·叙》 首尾分别提到的“己未春”和“是岁伏日”来看,该书当成于康熙十八年(1679),时船山61岁。至于《庄子解》,王孝鱼先生在点校说明中提出:“1681年秋,船山曾作《南天窝授竹影题用徐天池香烟韵》七律七首(现存他的诗集《七十自定稿》中),其中第六首下自注:‘时为先开订《相宗》(即《相宗络索》),并与诸子论《庄》。’《庄子解》大概就是这年写的。” 萧萐父先生也认为船山此年(63岁,时为康熙二十年)作《庄子解》,该书“随文申义,与《庄子通》相表里” 。另外,晚近发现的船山门人罗瑄《刊王船山庄子解跋》云:
先生说《南华》于湘西之别峰。吾乡刘生,因求先生手录所解;又同时有评本,舅氏罗生良钰俱录而藏之。……时《楚辞通释》授刻已成,因急约同志之友,踵以是编授之剞劂,公诸海内,使知先生现漆园身而为说法,其书有如此者。
谢明阳先生据此推断,船山“对于《庄子》有解有评,其中解说部分确实与当年讲学相须”,且此跋文同时也说明《庄子解》的写作时间大致可系于他为门下诸生论《庄》的康熙二十年(1681) 。但与此说略有出入的是,《姜斋诗分体稿》卷四收船山所作《遣病》七绝八首,其六有句云:
忆得去年橙柚熟,纸窗竹影说南华。
据王之春《船山公年谱》,这八首七绝皆作于康熙二十二年,时船山65岁 。若王说可信,则《庄子解》当撰于康熙二十一年秋,而非此前的康熙二十年秋。之所以会有时间上的出入,可能是由于船山所记有误或王说不确(船山原诗未注写作时间),也可能是由于船山对《庄子》的“解”和“评”并非一时完成,而是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
以上诸说皆认为《庄子通》的写作时间早于《庄子解》,另有学者却持相反看法。例如,林文彬先生在张西堂、萧天石等学者之说的基础上,依据船山八世孙王德兰手抄本王敔《大行府君行述》在记载船山“以文章之变化莫妙于南华,词赋之源流莫高于屈、宋,……因俱为之注,名曰《庄子衍》《楚辞通释》”之后,紧接着又据金陵本《船山遗书》收录的《姜斋公行述》和王之春《船山公年谱》收录的《行述》的一句话,即“更别作《庄子通》,以引漆园之旨于正”,推测《庄子通》可能成书于《庄子解》之后。
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不能成立的。第一,若依林说,则前引船山自述康熙二十年“与诸子论《庄》”或康熙二十一年“纸窗竹影说南华”也就没有了着落,而无论康熙二十年还是康熙二十一年,明显都在写作《庄子通》的康熙十八年(己未)之后。第二,按照一般的写作习惯,若《庄子解》在前,则船山当于书前有序,介绍其写作的背景、因由及宗旨等,但包含这些内容的序言却没有见于《庄子解》,而是出现在《庄子通》的书前。由此我推测,实际情况应当是:船山先撰写了《庄子通》,且于书前有“叙”,当他随后撰写《庄子解》时,由于二书思想互为表里、融贯一体,且写作时间比较接近,所以也就没有必要另作新序了。换言之,《庄子通》的“叙”其实是该书和撰于其后的《庄子解》二书共同的“总序”。第三,比较二书的思想内容和理论成就可见,《庄子解》堪称船山庄学研究的“巅峰之作”,该书不仅从《庄子》文本中提炼出了一系列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重要范畴,诸如“浑天”“凝神”“寓庸”“能移”等,而且通过改造利用这些范畴,船山构建起了一个完整、成熟且别具个性特色的庄学思想体系;反之,《庄子通》各篇虽亦可自成一说,但该书却缺少独特新颖的关键理论范畴——船山庄学思想中最重要的范畴“浑天”(或“天钧”“天均”“环中”)更未出现于该书,且其思想内容在总体上也显得并不系统严整,因此笔者推测它不太可能写于《庄子解》之后,而应是船山初研《庄子》、其庄学思想成熟之前的作品。第四,王德兰手抄本《大行府君行述》多出的“更别作《庄子通》”之“更”字,应为“另外”之意 ,而并不表示时间的先后,所以我们也就不能据此认为船山在《庄子解》之后又写了《庄子通》。
从体例来看,《庄子通》是船山试图融会贯通庄子之学的直陈己见之作,全书各篇皆较为精短,故有学者将其特点概括为“画龙点睛”“言简意赅”。 在写法上,此书各篇皆有选择地套用《庄子》该篇的某些关键文辞和概念,以出船山之己意,用其自叙中的话说就是:“不问庄生之能及此与否,而可以成其一说。”船山之所谓“通”,具体表现为此书各篇皆以某个中心观念来贯通或统领《庄子》该篇文本,其中多有对该篇本旨的修正、扭转乃至反拨。譬如,按照船山的说法,《逍遥游》篇的中心是小大非耦,故须忘小忘大、无小无大而又可小可大;《齐物论》篇的中心是圣人“参万岁而一成纯”,故无术;《养生主》篇的中心是君子不“自王其神”,“有经而已矣”;《人间世》篇的中心是将涉人间世者若能置生死祸福毁誉于度外,则“物皆可游也”,等等。不难看出,这些用以统通各篇的中心观念都与庄子之本意“貌合神离”“形似而神异”。所以,毋宁说这些中心观念并不属于庄子,而只属于船山,它们都是其赋予《庄子》各篇的新旨。
《庄子解》属于传统的“依附原文而说解的注疏体” 。不过,此书的重点明显不在字句辞章的训诂、考辨和注释,而在于依循《庄子》的文辞、语脉和相关话题,在与庄子的深度对话中阐发船山自己的哲学思想。相较于同类著作,该书援引其他人的观点不是很多,其明引者大略只有晋之郭象、南宋刘辰翁以及当世之方以智、杨慎、林云铭等学者。
关于《庄子解》各篇所夹的注语,王德兰手抄本王敔《大行府君行述》、金陵本《船山遗书》之《姜斋公行述》、王之春《船山公年谱》之《行述》,皆说船山“为之注”,可见《庄子解》原有出自船山的注语。另外,该书湘西草堂本署曰“男敔增注”,王天泰序也提到,王敔在校订刊刻《庄子解》时曾为之“增加音注”。王敔的增注,有些可据书中“敔按”等字样加以辨识,有些则无此类字样,以至很难判断它们究竟出自船山还是王敔。关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杨坚《庄子解编校后记》的看法较妥:除有“敔按”标识者外,书中的注语绝大部分出自船山,未有标识而实为敔之所增者“似不能多” 。再者,从王天泰序所谓“增加音注”可知,王敔的注语或许主要是文字释读方面的,义理方面的注语可能不多。进一步讲,考虑到王敔曾经亲聆船山讲论《庄子》,受教颇深,所以,即便《庄子解》中有些未加“敔按”字样的注语实为他所增,这些增注的思想内涵也可能是对船山之意的顺承、延伸或发挥,而不太可能与其相抵牾。退一步说,王敔并没有通过增注以改变甚至扭转船山思想的动机和必要,即使他打算那样做,恐怕也没有能力做到。更何况当时参与校订、刊刻《庄子解》之事的,还有船山的其他几位门人,他们同样也曾亲聆船山讲论《庄子》,在此情形下,王敔是不太可能把偏离甚至扭曲船山本意的增注硬塞进原书中的。所以笔者认为,即便无法全部分清书中那些未加标识的注语究竟出自谁之手,我们对船山庄学思想之特质的把握和理解也不会因此而发生大的偏差。
另外,书中还有许多标以“评曰”但缺少主语的评注,王孝鱼先生在点校说明中据湘西草堂原刻本指出,评者即是船山。此说可于前引罗瑄《刊王船山庄子解跋》“同时有评本”一语得到佐证。
与《庄子通》不同,《庄子解》前无序、后无跋,但考虑到该书的撰写时间与《庄子通》极为接近 ,故大可视为船山在同一思想阶段和同样心境下的理论创造之产物,甚至不妨看作是其于《庄子通》之后,因为感到“意犹未尽”,故而进一步精心运思的著作。更具体地来看两书的内在关联,读者可以发现,针对《庄子》某篇之旨,一方面,由于《庄子通》和《庄子解》的诠释重点和切入角度不同,两书可谓互为表里,从而在思想上相互补充、相互发明、相互增益;另一方面,《庄子解》有时又依循《庄子通》中的那些表述精短的思想观念,并对它们进行了深入、周详的发挥,其具体做法是:以章节或段落为依托,将这些思想观念落实到对《庄子》该篇文本的逐层分疏和细密阐释之中。在此意义上,《庄子解》可以说是延展、扩充、细化或放大版的《庄子通》,《庄子通》则是《庄子解》的“初拟论纲”。
当然,由于两书写作的先后顺序,以及其篇幅、体例和学术方法均大不相同,因此《庄子解》所展现出的思想体系之宏大、理论观念之丰富、精神旨趣之深邃以及学理论证之严缜,均远在《庄子通》之上。尤其引人注意的是,从《庄子通》开始,随着船山对庄子其书其学之研思的愈加深入,后来他在撰作《庄子解》时,更从《庄子》文本中别具手眼地提拎出“天钧”“环中”“凝神”“参万岁而一成纯”“寓庸”“两行”“能移”“随成”等重要理论范畴,通过对这些范畴进行重新诠释,船山最终构建起了一个精深圆通且独具特色的庄学思想体系,其中既有对庄子思想的儒家化或道学化的再造,也有对儒家思想高度空前的深刻反思。 另外,书中船山对《庄子》内外杂篇文本所作的系统谨严的考辨和分疏,对后世乃至今天的庄学研究也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基于此,笔者将《庄子解》视为古代庄学史上在郭象的《庄子注》之后思想水准和学术成就最高的著作,或者说是郭注之后最佳的《庄子》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