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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明遗民儒家庄学的四种形态

明遗民群体中的儒家学者之所以会对庄子表现出浓厚的理论兴趣,并倾力解之、通之、炮之、评之、诂之,以消除庄子思想的异端性,或“因以通君子之道”,直至把他归入孔门,除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语境使他们与庄子发生了强烈的精神共鸣且庄学本身别具思想魅力之外,另一重要因由在于,通过对庄子其人其书施以不同形式、不同向度的重新诠释,这些儒家学者可以达致为自我的生存状态进行理论辩护之目的。

具言之,明朝灭亡后,方以智、王夫之等人由于抗拒清政权,心系旧朝,其外在的现实生存状态实际上已无异于“游方之外”的庄子,成了《庄子·则阳》篇所描述的“自埋于民,自藏于畔”,“方且与世违而心不屑与之俱”的“陆沈者”。但在精神上,他们作为儒者却又不愿像庄子那样彻底舍离人间世和儒家圣道而安然游心于寂漠清虚的“无何有之乡”。王夫之在《庄子通·叙》中恰切表达了遗民士群的这种由于身与心、内与外的分离而导致的精神纠结和思想紧张。如前所述,为消除紧张与纠结,王夫之通过因庄生之说以通君子之道来为自己的处世方式进行辩护。事实上,不止是王夫之,方以智、钱澄之等人的庄学诠释也可以被视为对其当下生存状态的自我辩护:通过赋予庄子以儒家化的精神实质,他们标揭了一种“外庄内儒”的生存样式,“内儒”即王夫之所说的“君子之道”或“求仁之心”,它确保了遗民士群于非常时期的生存样式具有合乎圣道的价值和意义。缺少了这些价值和意义所构成的精神性支撑,用以赛亚·柏林和汉娜·阿伦特的话说,庄子构设的“道德之乡”对于遗民士群而言,就成了他们借以逃避苦难现实、遗忘其对世界之责任的闭锁的“内在城堡” ,而本应担当道义、心系天下的儒者则蜕变成了家国情怀已然泯灭、彻底放弃精神抵抗而只求自保自适的“内在移民” 。从王阳明的角度看,此乃佛老二氏“虚罔空寂”“自私其身”之“小道” 。这种异端化的生存样式当然是王夫之一类的遗民儒者不愿接受的。

本章对明遗民士群之儒家庄学的讨论,围绕着王夫之、方以智、傅山、钱澄之四个中心人物来展开。这主要是基于如下几点考虑:

第一,这四位思想家都生活在十七世纪:王夫之,生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卒于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方以智,生于万历三十九年(1611),卒于康熙十年(1671);傅山,生于万历三十五年(1607),卒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钱澄之,生于万历四十年(1612),卒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四人不仅共同经历了从晚明至清初的思想文化的转变,以及政治上新旧王朝的兴废,而且作为气节之士,他们都参与过武装抗清活动,王、方、钱三人还曾经追随南明朝廷;军事抗争失败后,他们又都一致拒绝接受清政权,而主动选择做了遗民。此中其所遭受之凶险、苦难、迷茫和哀痛,多有为他世他人所不能解者。置身于共同的社会文化巨变和生命境遇下,他们因之拥有相似的心路历程和遗民心态,其庄学著述皆可视为这种心路历程和遗民心态的理论表达形式,同时也是反映明清之际思想文化脉动的不可或缺的鲜活文本。

第二,与同时期的其他遗民儒者相比,这四位思想家的庄学诠释不仅内容全面、系统,而且文本形式丰富多样。其显著特点是:一方面,前文已经提到,他们都撰有专精的诠释《庄子》文本的理论著作,这些著作在庄学史上占有非常突出的地位;另一方面,在其他类型的著述(包括文学作品)中,他们又从不同的文本语境出发,带着具体的问题意识、怀着不同的情感体验,有针对性地写下了数量不在少数的评庄论庄的文字。综括而言,四位学者在不同形式的著述中所运用的诠释手法、所表达的理论观点或多有出入甚至全然相悖,但作为明清之际思想文化领域的鸿儒巨匠,他们的庄学诠释确乎各自形成了体系较为完整、个性特色鲜明的学术形态。

第三,王、方、傅、钱的庄学著述不仅渗透着他们切肤的个人生命感受,而且提出了许多异于前人的新见。可以说,四位思想家对庄子的诠释评议所达到的理论成就在同时代中是最高的,其著述堪称这一时期遗民士群儒家庄学话语之不同形态的典型代表。

我们知道,在古代庄学史上,怎样处理庄子与儒家思想的关系,是每个试图诠释庄子的儒家学者都必须用心处理的问题。由于与庄子的心理和思想距离不同,四位思想家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亦各异。王夫之的态度颇为微妙,他对庄子可谓欲迎还拒、似即实离:“迎”和“即”是指在个人心理和情感层面对庄子某些思想观念的称许(详见后文),以及在现实层面对庄子所揭示的生存困境的体贴,乃至不得已以“薄似庄生之术”应世;“拒”和“离”则是王夫之在作为一个儒者的价值立场和理性层面上对庄子的傲然俯视,以及对其虚无鄙悖之弊的指斥。异乎此,傅山以平视甚至仰视的眼光看待庄子,他在学理上齐同儒家与庄子,在个人情感层面则奉之为知音或先师,其与庄子真可以说是相互拥抱、相互融入了对方。方以智虽判庄子为“尧孔真孤”,但他所洞见的“真孤”之身却远远偏离了庄子的本貌,并且就学术思想和生平行事而论,方氏亦并非王夫之那样的纯粹儒者,故其解庄多杂以佛理而成为三教融合的典范。钱澄之反对以佛解庄,他通过将庄子与易庸、屈子相会通,最终塑造出了一个精神世界完全儒家化的庄子形象,但此形象想必也会如方以智等人所说的“尧孔真孤”那样,不会被庄子其人所接受。总体来看,四人对庄子的批评、认同、改头换面或借以独抒机杼,不仅集聚了明清之际儒家庄学思潮的所有重要话题、诠释方法和精神取向,即使在整个古代庄学史上也都具有类型化的重要价值,因此它们所产生的历史影响极为深远,有清一代的学者再无人能望其项背。在此意义上,我们可将其视作庄学在演变到现代学术形态之前,因社会政治和思想文化的激变而拱起的最后高峰。

研究王、方、傅、钱的庄学著述,无疑要以其生命境遇和遗民心态为切入点,因为这是促使他们诠释庄子并导致其庄学思想具有不同于其他时代之理论品格的关键因由。以王夫之为例,陈来先生在略述其一生所遭遇的家破国亡、亲近流丧以及个人的危殆苦困之后,别有感触地指出:“明清之际的时代巨变是他这一代思想家思考的根本动力。另一方面,他和他同时代人所经历的危难和困苦是前代思想家所没有经历过的,这使他由以从事著述的心境,也就与宋代以来的程朱陆王都大不相同。” 这一看法同样适用于方以智、傅山、钱澄之乃至其他的遗民学者。基于此,王夫之以及其他三位思想家的庄学著述,唯有被放到这种心境和时代背景下,方能得到内在、适切的理解。而一旦从遗民心态出发,我们就不难看到,其庄学著述中既有或儒或道或佛的不同思想理念的阐说,更有切己的情感体验和生命祈求的私密表达。因此,“情”与“理”的分判及其交融,便是我们在研究中必须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此外,在研究中还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其一,虽然王、方、傅、钱的庄学诠释基本循续了宋以来三教融通的思想大势,皆有以儒解庄的特点,但鉴于明清之际既是中国社会和政治秩序变乱重组的过程,也是中国思想内部各种传统资源相互激撞、重新整合的特殊阶段——譬如晚明学者已展开对宋明道学的反思和批判,所以,我们在把四人的庄学诠释放在三教融合的历史大趋势下加以考察的同时,也应当结合明清之际的思想文化状况,注意揭示其中儒道会通呈现出的新特点,特别是庄子思想的儒家化所获得的新的时代貌相。或者也可以说,明清易代之前,儒道会通已经进行了数百年甚至千余年,其中积淀下的各种学术方法、理论观念和价值精神构成了一个宏大深厚的思想背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在此背景下,明清之际具体表现在以王夫之、方以智等人为代表的庄学诠释中的儒道会通或三教会通,究竟又呈现出了哪些不同于前世的历史特点?

其二,多位学者认为,明清之际中国思想界在并未受到西方重大影响的情况下,自身内部萌生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动向(例如萧萐父先生等人的“启蒙说”),也有学者不赞成这种看法 。结合学术界不同观点的争论,我们在对四位思想家之庄学诠释的研究中,可以从儒道会通这一重要方面关注下述问题:在没有外来文化深度渗入的条件下,中国思想内部对儒道以及佛学等相互具有异质性的传统资源的反思和重整,究竟达到了何种深度和高度,其新创之处、所抵达的边界及限制性何在?

最后,笔者要强调的是,在研究中我们必须注意文献资料运用的周全齐备。如上所述,王、方、傅、钱四位学者留下的庄学文献有两种:一是解读《庄子》一书的庄学专著,二是散见于其他著述中的对庄子其人其书其学的评议论说。我们不妨把这两种文献分别称为“内部性”和“外部性”的诠释文本。目前学术界已有的关于四位学者庄学思想的研究专著和论文,大多仅集中讨论其庄学专书,而严重忽略了那些外部性的诠释文本。这种做法无疑是偏失片面的。因为,任何诠释者在对《庄子》一书进行内部性的注解、评点或申说的过程中,无论自觉还是不自觉,都难免会或多或少受到其固有的语词概念、文本语境、文句脉络、言说理路和思想观念的影响、牵制或挟裹。虽说以儒解庄原本属于“以意逆志”之举,但如若解《庄》者过于强势,不适当顾及诠释对象本有的文辞语脉和思想逻辑,亦不采取某种诠释策略,以缓释或化解诠释者自身与诠释对象之间的思想矛盾,而只是一味强说己意、铺陈私见,那么就会导致连郢书燕说都算不上的凭空捏造,最终形成的妄自独白式的过度诠释亦将因其与诠释对象完全断离而行之不远。为避免出现这种结果,解《庄》者唯有“带着镣铐起舞”,适当依循《庄子》一书的文辞和义理以出己意,但这样做又会反过来限制解《庄》者的思想言说空间,使其对庄子之学的真实看法不能自由无碍地完整表达出来。而在庄学专书之外,由于暂时脱开了《庄子》文本的直接限制,再加上其他著述所涵摄的文本语境、言说逻辑和思想观念的激发,诠释者反倒可以敞开心扉,畅所欲言,“但说无妨”,多维度、多层次地宣示其对庄子的正见或私见。这也就是说,诠释场域的转换可能使诠释者的思想主张发生漂移,即使对于同一诠释对象,两种诠释方式分别引出的理论观点也并不一定完全吻合。如果我们仔细考察上述四位学者的全部庄学著述,那就不难发现,其于内部性和外部性的诠释文献中各自表达的思想主张,既有近通一致、相辅相成之例,也不乏此是彼非、相互矛盾的情形。仍以王夫之为例,一方面其《庄子解》高度肯定庄子的某些思想,然而另一方面,在《读四书大全说》《张子正蒙注》《宋论》《读通鉴论》等著作中,他又对庄子逃避人伦的“贼道”之谬大加抨击,颇有不加分辨而只管一棒打杀之嫌。如果忽略后一类文献,对相关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就会不充分,最终所得结论亦将与实不符。

有鉴于此,我们在讨论四位遗民儒者的庄学思想时,务必统观他们的全部著作,既重点解读其庄学专书,又要兼及散见于其他著述中的那些外部性的诠释文献,以期形成较为全面、客观的结论,揭示其庄学思想本有的真实、完整的面貌和特质。 S9Doy4m4ubBFE9gIi7xQrUjmdki1X/z7uL7usfjp4StyXcs8AQG967q+pS7Wbc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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