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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超特大城市的问题、成因与对策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了以城区 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划分城市规模,调整后定义中国超大城市(人口规模1000万以上 )有7个,分别为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天津、重庆和武汉;特大城市(人口规模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有11个,分别为成都、南京、佛山、东莞、西安、沈阳、杭州、苏州、汕头、哈尔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些城市得益于人口集聚,有效促进了城市化进程、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有效带动了周边区域的发展,成为带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

然而在发展的背后,与国际化大都市相似,中国这些超特大城市的一些通病也逐渐凸显出来。最早提出“城市问题”的是英国经济学家William Petty,其后Chadwick(1842)进一步指出由于人口集聚导致的城市污染问题。20世纪3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城市的发展和扩张,城市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发受到学术界关注(任成好,2016)。国内外学者通过经济学理论和模型对世界各国城市的规模进行测定,得出结论,目前世界上所谓的“大中城市”,并不是其城市规模越大就一定是经济效率最高的,相反交通拥堵、房价过高、环境问题加重、城市治理成本增加、投资效率下降等一系列“城市病”开始普遍存在于这些大城市中(孙久文 等,2015)。因此,为实现超特大城市可持续发展、发挥中心极职能以辐射和带动周边区域,在社会主义新时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阶段,应对超特大城市进行综合、精细化治理,以尽快缓解城市难题,突破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困境,使其真正成为带动中国经济整体发展的先头马车。 L/ovlYDvfreWMx5l8IB2PaUc/IAh7k04NJYN16YhdCOyq/lt4kIOPObT8KGT9a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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