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细化管理包括土地利用、交通出行、拆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治理等多方面,涉及政府、城市活动主体的消费品供给者、公众等不同利益主体,而且彼此之间信息并非完全对称,其影响作用比较复杂(潘峰 等,2014;徐建中、徐莹莹,2015;姜珂、游达明,2016)。
演化博弈在经济学中应用广泛,其兴起既受到博弈论的影响,也受到生物演化的影响(黄凯南,2009;威布尔,2015)。演化博弈理论最早源于Lewontin Fisher,Hamilton、Tfive等遗传生态学家对动物和植物的冲突与合作行为的博弈分析。Price和Smith(1973)在他们发表的论文中创造性提出了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的概念。生态学家Taylor和Jonker(1978)在考察生态演化现象时首次提出了演化博弈理论的基本动态概念——模仿者动态。城市精细化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通过运用演化博弈方法能够将这一过程直观表现出来。
Nash(1950)在其博士论文中指出,均衡概念存在两种解释方式:一种是理性主义的解释,另一种就是“大规模行动的解释”。后者实际上是演化博弈的解释方式(黄凯南,2009)。传统博弈理论假定参与人是完全理性的,且参与人在完全信息条件下进行,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参与人的完全理性与完全信息的条件很难实现,参与主体之间往往存在差异,经济环境与博弈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所导致的信息不完全和参与人则是一种有限理性(于羽,2014)。因此演化博弈对传统博弈论进行改造,包括将传统博弈论中支付函数转化为生物适应度函数(fitness function)、引入突变机制将传统的纳什均衡精炼为演化稳定均衡(evolutionarily stable equilibrium)以及引入选择机制建构复制动态(replicator dynamics)模型(黄凯南,2009)。
基于此,大量学者运用演化博弈模型对城市管理领域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包括城市房屋征收和拆迁、冷链物流配送模式、数据中心建设、群体事件等等。曹昭煜和洪开荣(2017)分析了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有限理性约束和初始条件约束下的演化稳定策略均衡,基于城市房屋征收补偿这个长期反复的博弈过程,研究博弈双方(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策略调整、趋势以及局部稳定性。刘德海等(2016)通过将城市拆迁问题的演化博弈模型与不同对抗成本下的情景预设相结合,研究城市拆迁突发事件中地方政府和被拆迁户之间博弈冲突多种情景下各种演化结果,以及城市拆迁突发事件的影响因素。傅沂等(2015)结合中国城市房屋征收制度演化的实际,从政府为征收补偿主体和开发商为征收补偿主体两个阶段入手,构建演化博弈模型,分析该制度不同阶段的演化特征,探析该制度的演化机制。
许宗萍、孙兴丽等在分析城市冷链物流配送模式的基础上,采用演化博弈理论,构建了城市冷链物流共同配送的动态复制演化博弈模型并进行了求解分析,通过模型参数分析得到了各参数对于系统演化的不同影响,为制定城市冷链物流共同配送决策奠定了理论基础(许宗萍,2012;孙兴丽 等,2014)。陈卉馨和刘伟章(2016)针对数字城市背景下城市数据中心建设主体分析的需求,提出了一种基于演化博弈的城市数据中心建设主体分析模型,对其3个主体市民、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强势部门进行模型的构建。曹凌燕和邵建平(2016)则借助演化博弈的研究方法,剖析地方治理主体的互动博弈与策略选择,凝练影响治理主体行为选择的关键因素,借助数值模拟的方法表征城市空气污染主体博弈的现实困境,污染地方治理博弈的演化方向以及相应的实现路径。朱德米(2015)用社会心理理论和演化博弈模型解释了城市环境群体性事件演化的决定因素,并且以昆明PX事件为例,用实证数据论证了愤怒、恐惧情绪指数及群体的情绪感染在该类事件中起到的作用,为预防和应对此类事件提出了公共治理的方法。吴虹雨等(2015)运用演化博弈复制动态分析方法,建立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三方博弈模型,考察城市土地低碳利用中三者的互动机制,在假定三方不同策略组合下各自成本与收益的基础上,分析演化博弈稳定性策略。康伟(2018)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探究污染类邻避设施相关利益主体在冲突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进而从博弈论视角出发构建政府、邻避设施营建企业和周边民众之间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
综上所述,演化博弈在城市管理中的模型构建和实践分析中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能够将涉及城市管理不同领域的问题模型化,基于博弈策略、演化路径等得出不同主体之间的行为特点,以及系统内部的动态变化方向,从而有助于得出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政策启示。因此,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实践中,同样可以借助演化博弈的理论基础,构建博弈模型,分析不同利益主体、不同参数变化所带来的博弈结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