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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説明

一、本書策問以明代各朝《實録》所載爲底本,《實録》未載者,擇善而從;凡見于《登科録》、《皇明貢舉考》(洪武三年至萬曆十一年)、《皇明進士登科録》(洪武四年至嘉靖四十四年)、《皇明歷科狀元全策》(洪武四年至萬曆十七年)、《歷科廷試狀元策》(成化十四年至崇禎十三年)及别集者,均作爲參校本。

二、策對儘可能選擇刊刻時間早的本子爲底本,尤以《登科録》爲首選,《登科録》底本漫漶嚴重或《登科録》不存者,擇善而從。凡《皇明歷科狀元全策》《歷科廷試狀元策》及别集等所載,均作爲參校本。個别廷試策版本之間差别較大,判若兩文,則同時保留兩個版本,以便對照。

三、策問、策對所據底本、參校本,統於文後注明。爲便於讀者核查,同時也避免過於繁瑣,除個别特殊版本外,各書首次出現時標注版本信息,再次出現僅標注書名、卷次,詳細版本信息見書末《參考文獻》。焦竑輯《歷科廷試狀元策》,後人不斷增修刊刻,版本較多,各本之間差異甚大,今以崇禎刻本(日本内閣文庫藏)爲據,個别闕字及漫漶處,以康熙四十五年大業堂重刊本(哈佛大學漢和圖書館藏)、清順治續刊本補足。

四、文中減字標以圓括號,增字標以方括號。原書闕字,以及漫漶而又無法補足者,以「□」標注。避諱字,個别明顯刻印及形近而訛之誤,如,「己」與「已」「巳」,「焉」與「馬」,「予」與「子」,「戊」與「戍」「戌」,「代」與「伐」,「末」與「未」,等等,徑予改正,不出校記。

五、本書繁體字採用新字形,對個别俗體字、異形字,根據出版的相關規定及各古籍出版社的常見做法,參照《異體字整理表》以及《辭海》《漢語大詞典》《漢語大字典》等權威辭書,予以統一。人名、地名用字,不作任何改動。

六、標點符號的使用,儘可能遵從現代漢語的規範要求,但考慮到古代文體特徵及行文語氣等,也視具體語境而有所變通,這主要體現在引號和頓號的使用上。古人引书,常常是節引或僅引用大意,而作爲現場答卷的狀元策,更不可能對照原書,一字不差,對此類引文,本書也作爲完整引文,並施以引號。頓號常見情形有以下幾種:古代帝王名臣,如三皇、五帝、堯、舜、禹、湯、文、武、皋陶等;朝代名,如漢、唐、宋等;其他專有名詞,如禮、樂、刑、政等等,在策問策對中,這些專名常常并稱,一般説來,不會引起理解上的歧義,故不强施標點,以免破壞文氣,違拗文章體式。 XPykrH5GvqFNmZVBT5FEIMMDDnq5Ik+55A/jLvJWeRsvWhr8BP2oy/pdcd8hsf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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