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同的本质是产业协同,区域竞争实力的增强从根本上有赖于产业协同水平的提高。因此,产业协同的深度和广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区域协同的进程。通过对京津冀产业协同现状的剖析,并据此检测京津冀产业协同水平,有助于整体把握京津冀产业协同水平和动态掌控产业协同进程,推动协同程度不断深化。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解决人口过度膨胀、雾霾天气频现、交通日益拥堵、住房价格上涨、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必须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
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包括经济功能疏解和社会功能疏解。经济功能疏解起步较早,关键在于产业转移;社会功能疏解即城市功能的转型升级,涉及制度的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改革推动。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处于初期阶段,产业转移先行,通过产业转移倒逼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社会经济功能的有效缓解。考虑到与首都职能定位和核心功能的密切关系及疏解这些职能的难度,北京应优先考虑疏解四种非首都功能,分别是一般性产业尤其是高消耗产业、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等第三产业,教育、医疗、培训等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部分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和企业公司总部等。《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还确定了疏解的原则: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集中疏解与分散疏解相结合,严格控制增量与疏解存量相结合,统筹谋划与分散施策相结合。
城市群发展需要形成城市间产业互补结构,构建均衡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但是,与长三角城市群各城市间的分级产业结构不同,京津冀的产业结构存在明显差异,难以形成产业良性互动。2017年,北京三大产业结构明显体现“321”模式,其产业结构已率先实现由工业导向向服务导向的转变,进入后工业发展时期,第三产业的比例将继续扩大。天津第二、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例基本相等,说明天津仍然具有重要的工业生产功能,但服务业也得到了发展,形成了以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河北第一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例远高于北京和天津的,三大产业中第二产业的比例最高,表明河北工业仍处于主导地位,全省还处于工业化阶段。从产业链的角度来看,京津冀分别处于产业链的高端、中端和低端。三大产业结构的差异导致三大产业结构之间的产业关联度较低,难以形成有效的产业互动,不利于实现京津冀的协调发展。
因此,各领域的专家还从不同的专业角度对京津冀产业协同效应进行了测度,并分析了京津冀产业一体化的必要性。于鹏和周莹(2015)定性分析了政府在京津冀产业集聚中的作用,他认为政府是产业集聚发展的助推器、引导者、支持者和推动者。周国富和张佳伟(2009)研究了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集聚的形成和发展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发展水平、居住条件和市场潜力确实是影响产业集聚的主要因素。在计算产业集聚度时,未江涛(2014)利用区位熵和区域集中度来衡量京津冀服务业的产业集聚度;刘显杰(2015)用区位熵来衡量京津冀的产业集聚程度;刘宏曼、郎郸妮(2016)选取区位熵作为衡量指标,从整个制造业及其特定产业角度分析了京津冀制造业集聚的现状,在此基础上,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影响区域制造业集聚的因素进行了初步探讨。结果表明,劳动力、技术因素和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是影响产业集聚程度的主要因素,而资本因素对产业集聚程度没有显著影响。在研究京津冀产业集聚效应时,李伟(2014)运用CES模型对京津冀产业集聚效应进行了测度,研究发现,京津冀产业集聚效应呈下降趋势,没有明显获得企业内部规模扩张带来的优势。城市群的经济因素对产业集聚的贡献也很小,说明工业企业之间的专业化程度和合作程度很弱,产业链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许志芳(2009)利用改进的CES模型对京津冀的产业集聚效应进行了测度,得出不同时间、不同地域的产业集聚效应不同,不同生产要素对产业集聚效应的贡献也不同的结论。综上所述,京津冀产业发展存在诸多不健康因素,需要对产业集聚状态进行深层次分析,进而结合定量数据成果,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方针。
“人口分布重心”的概念是1874年由美国学者弗朗西斯·沃尔克(FrancisWalker)提出,定义为:假设一个地区的每个居民的重量相等,则在全部平面内力矩达到平衡的一点即为人口分布重心。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X p 和Y p 是区域人口分布重心的坐标,n是组成区域的行政区或统计区的数目,P i 是这些行政区或统计区的人口。由此,可以得到2000—2015年京津冀三地的人口分布重心。2000—2015年,京津冀的人口分布重心呈现较为明显的向东北方向偏移的趋势:2000年,人口分布重心在定州市号头庄乡梁家营村附近(河北保定);2015年,人口分布重心大致在定州市大辛庄镇泉邱一村附近(河北保定。)东北方向相对于其他区域而言对于人口的吸引能力更强,一定程度上反映京津两地的经济集聚能力强于河北(见图2.1)。
在式(2-1)中,将人口数用地区生产总值(GRP)予以替代,类似可以得到该地区的经济分布重心,其计算公式为:
2000—2015年,经济分布重心存在一定波动,但总体上仍然保持向东北方向偏移的趋势:2000年经济分布重心在南市区焦庄乡毕庄村(河北保定)附近;2015年,经济分布重心移动到安新县安州镇膳马庙村附近(河北保定)(见图2.2)。
图2.1 2000—2015年京津冀人口重心变动
图2.2 2000—2015年京津冀经济重心变动
总体而言,人口、经济分布重心向东北方向偏移,反映京津两地强大的“虹吸效应”,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河北尚未形成抵御京津两地经济吸引的“反磁力中心”。
相似系数是用来测度几个区域之间产业结构相似性程度的指标,其表达式为:
式中,X ik 和X jk 分别表示区域i和区域j的部门k在其产业结构中的比例,S表示两个地区产业结构的相似系数。如果S=1,两个区域的产业结构是一致的;如果S=0,两个区域的产业结构是完全不同的。通常S的取值为0—1,S越大,产业结构越相似;S越小,产业结构差异性越大。下面对京津冀地级以上城市进行测度,涉及《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划分的19个行业。
京津冀存在较为明显的产业同构现象。由于北京承担着“四个中心”职能,产业较为特殊;天津和河北的产业同构现象相对较为普遍,尤其是河北内部各地级市间的产业同构现象尤为突出。京津冀共计有13个城市,其中的9个城市出现产业同构的现象,石家庄和秦皇岛甚至出现了与其他12个城市产业同构的现象。产业结构相似度高,一方面,会提升对原材料的需求,引发企业对原材料的激烈竞争;另一方面,产业结构的相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产品的异质性降低,使市场竞争变得更为激烈,区域贸易壁垒也随之提升,因而,与产业同构问题相伴而生的就是产业间的激烈竞争(见表2.1)。
表2.1 2014年京津冀城市间产业相似系数
区位熵(Location Quotient,LQ)衡量一个国家经济中各行业的相对空间集中度,是衡量一个地区是否具有出口导向的重要指标。LQ是指i地区j产业的就业份额与j产业占全国就业份额的比例。公式为:
式中,E ij 是指i地区j产业的从业人数,E i 是指i地区的总从业人数,E ki 指全国j产业的总从业人数,E k 指全国的总从业人数。当LQ>1时,意味着i地区j产业的供给能力大于本地区的需求能力,表明该产业可以出口到地区外,因而被认定为优势产业;当LQ=1时,意味着i地区j产业的供给能力刚好等于本地区的需求能力,表示该产业既不需要进口也不能出口;当LQ<1时,意味着i地区j产业的供给能力小于本地区的需求能力,表示该产业为了满足地区内部的需求还需要从地区外进口,因而被认定为劣势产业。
2010年京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存在较为激烈的竞争,北京在竞争优势上略逊于天津,河北的优势产业是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是京津工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见表2.2)。
表2.2 2010年京津冀各地规模以上工业的优势产业
与2010年相比,2016年京津冀三地的产业竞争问题不仅未得到有效缓解,反而愈演愈烈,其中河北在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产业上的绝对优势地位受到了天津的挑战。此外,2010年北京竞争优势不足的两类产业皆超过天津。总体而言,2010—2016年京津冀内部地区间的产业竞争大于产业协作,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块状分割”下的诸侯经济成为制约京津冀产业协作的重要因素之一(见表2.3)。
表2.3 2016年京津冀规模以上的优势产业
黄志基和贺灿飞(2013)认为,可以通过地方财政支出占地区GDP的比例来测度地方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能力。为了便于比较,以同等级的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作为参照对象。2000—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地方财政支出占GDP的比例分别增加了95.18%、69.38%和82.09%,京津冀地方财政支出占GDP的比例高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同等水平的城市群。因此,有理由认为京津冀政府对市场的扰动作用过强。
从区位熵角度来看,信息传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北京的主导产业。这得益于北京各大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正外部知识效应,科技研发的绝对优势使得北京的经济发展成为京津冀的引擎。为了进一步阐述北京得天独厚的优势地位,采用城市流强度这一经济联系指标进行测度。
城市流强度可用公式F=N×E表示,其中F表示城市流强度;N表示城市功能效益,即城市外向功能量指标;E表示外向功能,主要取决于产业从业人员的区位熵。在一个行业里,选择城市工业从业人员数量作为指标,i城市j产业从业人员的区位熵为:
式中,Q ij 表示i城市j产业的从业人员数量;Q i 表示i城市从业人员总数量;Q j 为全国j产业的从业人员数量;Q为全国从业人员总数量。若LQ ij <1,则表示i城市j产业不存在外向功能,也就是说,E ij =0;若LQ ij >1,则i城市j产业存在外向功能,此时E ij 为:
i城市m个产业的总外向功能量E i 为:
i城市的功能效益N i 用人均G DP来表示,则有
从而得到i城市的城市流强度F i 为:
式中,K i 表示i城市外向功能量占总功能量的比例,反映了i城市总功能量的外向程度,即城市流倾向度。
由表2.4可知,北京的外向功能量(E i )和城市流强度(F i )始终居京津冀的绝对首位,而且远远超过其后的城市,这主要是由“四个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所决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北京在京津冀城市群中的绝对优势地位。
表2.4 京津冀第三产业内部城市流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