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言学研究中,任何语言范畴的研究都不是孤立的。首先,就研究对象本身而言,我们的研究不能拘泥于对象本身,还要看它与其他相关范畴的关联,只有在互动联系中才能更好地发现传信范畴本身的性质;再次,就研究方法来看,单一的研究方法或唯一的学科研究范式只能束缚研究者的视野,对我们全面认识传信范畴具有局限,因此多门学科、多种范式的交叉研究,能帮助我们多角度立体地认清并发掘传信范畴的语言学研究价值;另外,传信范畴不是那些只有形态标记的语言才特有的,它作为一个语义范畴有其普适性,虽然有些语言没有专门的语法化的形态标记,但是这些语言也会通过其他传信策略来表达传信意义,因此,对不同地域不同语言的不同传信表达方式的广泛研究,有助于我们对语言共性与个性的探索。
2.4.1.1 传信与时体(tense-aspect)
根据Maslova(2003)的研究,Yukaghir语在时态范畴中只区分将来和非将来,它的传信范畴体系二分为一手信息和非一手信息。那么,表示非将来的传信语是解读成现在时还是过去时,这取决于体范畴。比如,小句所传达的事件信息若是完整体(perfective),无论是在一手还是非一手信息中都解读成过去时;若是习惯体(habitual),在一手信息里解读成现在时还是过去时都可以,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而在非一手信息中只能解读成过去时;如果出现在持续体(continuous)中,传信范畴的两种时态解读都可以。
Yukaghir语的传信语一般只用在非将来时态中,若非一手信息类传信语用在将来时中则有一种推断的可能性意味。有意思的是,Nichols(1986)研究汉-俄洋泾浜语(Chinese Pidgin Russian)的传信范畴时发现,该语言的非一手信息类传信语和将来时连用表示“可预见的将来(predica-tive future)”意义,是说话者通过现在的证据对将来事件的自信推测。
2.4.1.2 传信与谓语的语义特征(the semantic properties of predi-cates)
一般来说,表示内在状态的谓语动词所在的小句在不同的语言中会有固定的传信范畴选择。Sun(1993)发现在Amdo Tibetan(安多藏语)中,谓语动词的意愿性(volitionality)语义特征与不同传信语的选用有密切关系。比如,同是非意愿性的动作行为,像“打哈欠”“不小心摔碎盘子”,若是关涉到第一人称,那么使用的是直接获取信息类传信语;但表示内在状态的非意愿动作,如“打鼾”“睡着”“遗忘”,则要使用间接类表推断的传信语,因为这些内在状态是不可及的,需要推断获取。根据LaPolla(2003)对Qiang语(羌语)传信范畴的研究,该语言谓语动词的动态(active)和静态(stative)这两种语义特征会影响传信语所表达的意义。比如,同是推断类传信语,若和具有静态语义特征的谓语连用,表达的是惊讶、意外之义;若和具有动态语义特征的谓语连用,则只表达推断义。
2.4.1.3 传信与人称(person)
一般来说,人们在传递信息、说明信息获取的方式时,多是和说话人第一人称“我”相关的,但是跨语言的研究表明,传信语的使用与听话人第二人称“你”也有很密切的关联。另外,当信息关涉第一人称时,多是一手信息,但是有时也会使用非一手信息传信语,这些情况在不同的语言中都有报道。比如,根据Dixon(2003)的研究,在Jarawara语中,若非一手信息类传信语和第一人称连用,表明说话人对事件缺乏控制或者对事件行为的责任降低(lack of control and the 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 of the speaker),如下例 :
(引自Aikhenvald 2004∶221)
(这里第一人称小句使用的是非一手信息类传信语,说明说话人对自己喝醉酒是无意识的;若用一手信息类传信语,则说明说话人是故意喝醉酒的。)
另外,传信语的使用能暗示人称。比如,LaPolla(2003)对Qiang语传信范畴的研究发现,当所表达的信息是关于第三人称的,但是亲眼所见类的传信语暗示了是第一人称“我”对信息来源作了说明,因为传信标记后面可以再加上第一人称标记。例如例(3)这种情况,是“我”先推测,然后开门看见那人正在敲鼓,这是“我”亲眼所见这个事件动作正在发生,所以可以在动词传信标记后面继续添加第一人称标记用于强调亲眼所见。
(引自Aikhenvald 2004∶89)
人称具有特殊用法,比如使用第一人称不仅可以指代说话人,还可以包括听话人,同样,使用第二人称有时也可指代说话人自己。人称代词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点也会对传信语的使用产生影响。
2.4.1.4 传信与中心指派(pivot assignment)
Dixon(2004)研究发现,Jarawara语的信息表达若将说话人视为中心,即语法化的话题,当它在小句中与感知类动词连用时多使用一手信息类传信语;若将事物视为中心,则多使用非一手信息类传信语。其中的关联主要表现在时态、语气和性范畴标记 与中心成分一致。分别如下两例 :
(引自Aikhenvald 2004∶269)
(过去的某一时刻,我正听到飞机的声音,第一人称所指“我”是指派的中心。)
(引自Aikhenvald 2004∶269)
(这条信息是出乎意料的;“飞机”是指派的中心。)
2.4.1.5 传信与焦点(focus)
Muysken(1995)在研究Quechua语的焦点时发现,该语言表达信息来源和焦点强调的手段是关联在一起的。传信标记所依附的成分通常是信息的焦点所在。若该信息没有焦点强调的成分,那么传信标记附着在小句第一个成分之后。这种附着于小句第一个成分之后的传信语所在的信息可以是有歧义的,该传信语揭示了如下两种可能:(a)小句所表达的信息没有对比焦点;(b)第一个成分就是焦点。例如:
(引自Aikhenvald 2004∶268)
可见,在Quechua语中表传信意义的附着语素是复合型多功能的(port-manteau morphemes),除了标明信息来源还可以指明焦点成分。
2.4.1.6 传信与视角(viewpoint)
Lawrence(1987)系统地研究了Oksapmin语的视角范畴,发现该范畴与视觉类、非视觉感官类和报告类传信语具有互动关系。比如,一个故事可以从故事主角的视角来讲述,也可以通过故事中另一参与者的角度来讲述,选择不同的视角所使用的传信语也不同。该语言的视角范畴强制性地出现在过去时中。若在叙述中使用零标记形式(zero-marked form)即没有使用传信语,那么这就是一种全知全能的视角(omniscient viewpoint)。另外,若故事的叙述是以第一人称进行的,那么故事主角的视角范畴则要强制使用。
2.4.1.7 传信与礼貌(politeness)
在日语中,传信语的使用与礼貌的表达有很密切的关联。Aoki(1986)涉及了日语传信语和礼貌的表达。比如,日语中传信语rasi-i用于标明信息的获取是通过间接方式推断而来的。可是,当表达一个不需要推断的明确信息时,说话人使用该传信语是为了制造一种对信息的确认度不那么肯定的效果。又如,当说话人不想说明信息的来源并且想减少由信息来源造成的麻烦时,即使该信息是直接获取的,他也可能会选择听说类传信语soo来达到这种交际目的。这两类情况分别举例如下 :
(引自Aoki 1986∶236)
(“她/他现在有一个年轻的爱人”这条信息其实是说话人明知的不需要推断获得的信息,但该处使用表示信息是通过推断间接获取的传信语是出于某种交际目的。)
(引自Aoki 1986∶236)
(“Yamada不知道”这条信息不是通过听说的方式获取的,但使用这类传信语是交际的需要。)
除了上面介绍的传信范畴与相关语言范畴的互动研究以外,还有一些传信范畴与其他语义、语用范畴关联研究的成果。在Southern Nam-biquara语中,传信范畴是和新旧信息(new/given information)融合在一起表达(fused expression)的(Lowe 1999)。被动语态(passives)与特定的传信语也会有关联(Dixon and Aikhenvald 1999;Timberlake 1982;Ken-dall 1976;Silverstein 1978)。指示标记(demonstratives)一般指明所言对象和说话人的可视距离,因此它们在一些语言中总是和特定的传信语配合使用(Miller 1996;Neukom 2001)。在有些语言中,传信语是可以被否定的,有它自己的否定域,比如Akha语,可以被否定的是表示视觉经历的传信标记,而非它所在的小句的动词(Hansson 2003)。而有些语言对标明肯定/否定意义的信息来源的选择有不同的偏爱,比如Jarawara语表示肯定意义的小句中,感官动词“看、知道”等后面一般偏爱使用一手信息类传信标记,而否定句则偏爱使用非一手信息类传信标记(Dixon 2003)。
2.4.2.1 语言类型学范式下的传信范畴研究
Aikhenvald(2004)在考察了500多种语言的基础上为世界语言的传信范畴体系分类,发现各种语言的传信语在规模和表达信息来源的种类上都不同。作者建立了如下几类传信语选择体系:五类两分,如一手的(firsthand)和非一手的(non-firsthand)、感知的(sensory)和报告的(repor-ted)等;五类三分,如直接的(direct)、推断的(inferred)和报告的,视觉的(visual)、非视觉的(non-visual)和推断的等;三类四分,如视觉的、非视觉的、推断的和报告的,直接的、推断的、报告的和转引的(quotative)等;一类五分,即视觉的、非视觉的、推断的、假设的(assumed)和报告的。上述每一类体系作者都给出了详细的语言例证并给予解释。最后,作者总结了传信范畴体系的六个语义参数:(1)视觉的;(2)感官的(除视觉外);(3)推断的;(4)假设的;(5)听说的;(6)转引的。
Aikhenvald(2004)可称得上是传信范畴类型学研究的集大成之作。该研究内容广泛。作者首先说明要研究的对象是表达信息来源这一核心意义的语法化了的强制性的传信范畴,认为这一范畴和言者所表达信息的真假以及对信息的确认度、认识立场、可靠性等没有必然关联,但传信语可以获得上述次要意义。作者对她所调查的世界语言的传信范畴体系做了类型学的分类。该研究最重要的特点是着重讨论了作为语法化了的传信范畴和没有语法化但具有传信作用的其他语言范畴之间的关联,其中涉及传信与人称、时体、语气、情态、疑问、否定和不同句类等的关联。另外,作者从语法化的角度分析了不同传信语的来源,并从历史的视角讨论了语言接触给传信范畴带来的影响。著作的后几章还涉及传信语在不同类型话语中的使用情况(主要是叙事语篇),以及话语、语用、文化等动因对传信语使用的限制。这种多视角的研究不仅对传信范畴而且对其他语言学范畴的研究都很有启发。
Aikhenvald and Dixon(2003)和Johanson and Bo(2000)两部论文集都是类型学范式下研究传信范畴的有价值的文献,其中涉及的语言类型众多,包括土耳其语、伊朗语和相邻语言等。
Garrett(2000)这篇博士论文研究了标准藏语中的三类传信语:自我类(ego)、直接类(direct)和间接类(indirect)。作者发现,间接类传信语与行事性认识情态(performative epistemic modality)相关,并且行事性能解释为什么该类传信语分布高度受限;直接类传信语一部分由指示性成分构成,这是和外在世界相关联的,另一部分和断言的语用特征相关;自我类传信语在句法形态上表现为零形式,所标明的信息都是即时或不需要证据推断的关涉自我的知识。
相对于其他研究范式而言,语言类型学视角下的传信范畴研究成果是最丰富的,研究的历史也比较长,从Boas和他的学生对美洲印第安语的调查成果中就能看到。因此,语言类型学为传信范畴的研究提供了沃土。该范式下的传信研究不仅为语言学研究贡献了丰富而翔实的语料,更重要的是让我们认识到传信作为一种语义范畴的语言学价值。
2.4.2.2 语言功能主义范式下的传信范畴研究
广义功能主义范式有三个研究取向。(1)功能语言学(Functional lin-guistics)。这里“功能”二字,指的是语言作为人类交际工具的“功能”。语言因为交际的目的而存在,语言的结构也是在交际使用中磨合形成的,这是功能主义的基本信念。(2)语言人类学(Linguistic anthropology)。从Boas时代开始,就主张语言学研究必须与人的认知习惯和社会生活相关联。之后他和他的学生Sapir更是强调语法分析对人种-社会人类学(ethnology)很重要,因为语法范畴反映了人类思考和实践的最根本的认知文化模式,并认为语法是深深植根于社会文化分析之中的,它们一起阐释人类是如何构建世界的。(3)会话分析(Conversation analysis)。这一研究取向是在美国社会学的学术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会话作为一种言语活动的社会交往,其中每一步都是双方相互协商的结果,都是构成正确理解下一步的前提。会话者运用自己的语言知识以及非语言的社会文化背景知识来表达自己,理解对方。上述这些功能主义研究取向的共同点在于语言的研究要强调社会、交际、互动,重视真实的语料,注重区分语体研究。
Chafe(1986)从功能角度出发,勾勒了英语传信范畴的语言表现形式,并对比分析了英语会话和学术文章的传信语使用差异。Kamio(1997a;1997b)从信息存储和信息享有的角度讨论了日语传信范畴的话语特征。Fox(2001)从社会语言学角度论述了英语自然口语会话中传信范畴和权威性、责任性的互动关联。Kärkkäinen(2003)在话语功能语言学的视角下,着重以I think为个案,研究讨论了英语会话中认识情态(包含传信情态)在话语结构中的表现和功能。
Trent(1997)这篇博士论文主要讨论了日语口语语篇传信范畴的语言编码和日语礼貌范畴的关联。作者通过对言语交际中日语使用者的传信范畴表达的考察,发现日语在言语交际中是“确信层级(level of assertive-ness)”低的语言,属于“低确信度的言语交际(low-assertive speech)”。
在该文中,作者主要是着力挖掘日语人际交往的语用规则,尤其是对传信范畴使用规则的理论构建。日语句末的语言成分具有强烈的情态标记功能,这种情态包括传信,表达言者对命题的确认度;日语句末的传信表达形式没有语法化,但根据不同交际情景选择适当的传信表达方式是日语使用者语用能力的一种表现,因为合适的传信范畴的使用,能够在正式和非正式的交际场合中发挥表达礼貌意义的语用功能。若一个日语使用者不能依据语境使用恰当的传信语,他可能会因为言语行为上的过分自信和肯定而受到言语社区成员的指责。
该研究中,日语传信系统的模型是建立在信息的领属概念(the concept of territory of information)之上的。日语的传信表达不仅是建立在言者自身经历上的,还要考虑听者的情况,表达对听者的尊敬。作者发现,在交际的正式场合,言者更加尊重对方的信息状态,更倾向于使用间接委婉的传信表达方式;而在非正式场合的交际中,日语使用者更强调交际双方共享的信息,会选择能够照顾双方交际的传信语。
González(2006)比较了英语和加泰罗尼亚语(Catalan)口语叙事语篇中认识情态和传信范畴表达的异同。作者分别请20位操英语和20位操加泰罗尼亚语的成年被试,以“危险遭遇”为话题,谈论自己过去的经历。通过对语料的分析发现,在对认识来源和确认程度的表达上,英语叙述者常常使用感知和认识类动词,尤其喜欢使用在叙事语篇结构 的评价部分(evaluative segments);而加泰罗尼亚语叙述者常利用直接引语来指明信息的来源和对信息确认的程度,尤其喜欢使用在叙事语篇结构的进展部分(developing action parts)。另外,加泰罗尼亚语叙述者在描述间接体验的经历时,喜欢使用认识类和推断类感官标记。
作者认为,对过去亲身经历的叙述有两方面的因素要涉及:一方面是来自过去发生事件的距离能够让叙述者获得对特定事实解释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是在个人经历叙述中涉及主观性的表达,这主要在于经历的报告者和体验者是同一个人。因此,叙述者不仅要为所叙述的事实和事件提供证据,而且还要为听者呈现自己的经历和个人立场评价,这才能体现故事叙述和倾听的价值。作者还认为,言者对信息的权威性和可靠性是建立在确认度的基础之上的,而这确认度来自言者展示给听者关于所述信息的态度、评价和立场等。
另外,Ifantidou(2001)从语用-认知特点出发,基于关联理论研究发现,语言传信表达的很多方面在语用动力的驱使下源自言语环境和语言形式的互动。
传信范畴也是语言人类学的热门议题。Du Bois(1986)、Szuchewycz(1994)和Schieffelin(1996)分别讨论了不同语言的宗教仪式话语中的传信表现,从而挖掘其中的人类学意义。
Curnow(2002)研究发现,很多语言中使用传信语的第一人称句和使用传信语的第三人称句具有明显差异。差异的成因主要来自语言之外,比如使用频率的影响和意义理解的影响。而对于传信语意义理解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传信语的引申义和在语言使用中的语用意义。
2.4.2.3 历史语言学范式下的传信范畴研究
Aikhenvald(2004)有专章从语言变化的角度分析不同传信语的不同来源。作者发现,有的从动词语法化而来,比如有的语言的言说动词(verbs of speech)和感官动词(verbs of perception)等可以演变为传信标记;有的从指示成分(deictic markers)演变而来;还有的是从传信策略,比如情态词、时体标记语法化而来。同时,作者还重点讨论了另一个相关问题:语言的接触给传信范畴带来的影响。作者从传信范畴的区域性特征(the areal feature)、在语言接触中传信范畴的遗留和传信范畴与语言废止(language obsolescence)等角度加以论述。
Willett(1988)和Lazard(2001)考察了多种语言的传信范畴,从普通语言学角度发掘传信语来源的普遍变化规律。还有很多学者的研究热衷于探求传信标记的来源和演变过程。比如引述类传信标记的演变,有的语言是经过引语从句和主句的重新分析后,其主句的言说动词语法化为引语传信标记,像藏语(Tournadre 1994);有的语言中这类传信标记来自作为言说动词补足语的引语句,如标准爱沙尼亚语(Harris and Campbell 1995),这种语言的该类传信标记是由其引语从句“去从属化(de-subordination)”获得主句的地位后,由提升为主句的引语句中谓语动词的部分格(partitive case)格标记演变而来;还有的语言,如南美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它们的引述类传信标记dizque由言说动词decir/dizer与引语标句词que熔合(fusion)而成。
2.4.2.4 儿童语言学范式下的传信范畴研究
从儿童语言习得角度来看不同母语儿童如何掌握传信语的使用,对洞察语言的发展和儿童语言认知能力的形成有重要作用。但这方面的研究还处在初始阶段,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下文将介绍几部有关儿童如何习得传信范畴的研究文献。
Aksu-Koç(1988)在研究土耳其语过去时形态标记的习得中,提到了儿童习得传信语的情况。她发现在土耳其语的习得过程中,表示间接获取信息的传信语-MIS最开始是作为时体标记习得的,然后再慢慢延伸到表示结果状态和新信息的语法标记 的习得。作者研究发现,儿童在3岁7个月之前对“信息”的概念没有认识。到了4岁6个月,儿童只认为能够直接观察到的事件才能成为可以有效表达的信息,在此之前他们是不会对自己没有亲眼看见的事件做任何描述的。到了5岁半之后,儿童开始慢慢认识到,即使事件发生的过程没有亲眼目睹,但事件的结果(end-result)可以观察到,因此也可以对该事件进行描述。
Aksu-Koç(2000)调查发现,操单语土耳其语的儿童在1岁3个月到2岁6个月期间,他们首先习得的是过去时-完整体(past tense-perfective aspect)标记-DI和现在时-非完整体(present tense-i m perfective aspect)标记-Iyor,并通过这两种标记来表达直接经历。他们在表达和陈述这种直接经历的信息时,多是与“此地此时(here-and-now)”的情景相关联。表达陈述与表达命令和祈求的语气不一样,此时的儿童对语气也会有认识。
Courtney(1999)在研究Cuzco-Collao语(Quechua语的一种)中传信范畴的儿童习得时发现,操该语言的儿童在2岁5个月到6个月年龄段内是不使用任何传信语的。大约3岁后,他们开始在回答问话中使用间接类传信标记(indirect evidential)-mi,这类传信标记也被用作焦点标记。到了语言习得的晚期,儿童开始区分使用直接类传信标记和推断类传信标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文献显示报告类传信标记的习得情况。
Fitneva and Matsui(2009)是一部研究儿童如何习得传信范畴的论文集。该文集的编者首先提出了传信范畴作为一种语法范畴在儿童语言认知发展学科中的三个研究领域:(1)儿童对标记知识来源的语言手段(lin-guistic means to characterize knowledge sources)的习得;(2)儿童对知识来源的概念理解(the conceptual understanding of knowledge sources);(3)儿童对他人证据的评价(the evaluation of others’ testimony)。该文集有关传信范畴和相关范畴习得的研究内容主要有:土耳其儿童习得语言传信范畴的过程和它与儿童非语言手段传信方式的认知发展的关联;通过对藏语儿童关于传信系统习得的考察,探讨儿童对传信语的句法语义特征的理解,并试图揭示儿童间接传信方式与推断能力发展的关系;通过对保加利亚语儿童关于传信范畴习得的研究,考察他们对所获信息可靠性的判断能力;日语传信范畴的表现形式既有语法形态的,也有词汇手段的,儿童对这两类传信表达方式的习得呈现出差异,日语中言者的确信度暗示了交际信息的可靠度;还讨论了土耳其儿童在习得语言传信范畴和言语活动中暗示性之间的概念联系。这部论文集不仅推动了传信范畴领域的研究,还扩大了我们对儿童认知发展研究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