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被儒家列为十三经之一,不是因为这部古代诗歌总集反映了儒家伦理思想,而是因为它内在地孕育并催生了系统的儒家伦理思想,是早期先民从蒙昧过渡到理性的文字记录。《诗经》中所描述的内容反映了一个过渡历史阶段的社会特征,从中可以看到人类道德规范的转变,看到人类摆脱蒙昧建立伦理规范的理性萌芽,也可以了解人类早期的伦理生活状况。伦理思想也是人类的道德观点,是在理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思想体系,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它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社会舆论等力量来发挥作用。在夏、商、周三代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人们从整体上对“天”“帝”的信念逐渐淡薄,而开始意识到作为一个“人”的独特存在价值,特别是当人们从根本上认识到了道德的力量可以改变现实环境,于西周初年萌生了“以德配天”的思想,可以说是人类伦理规范的理性萌芽。他们认为夏、商的灭亡并不是上天要抛弃夏和商,而是因为统治者的道德出现了偏差,失去了上天的信任,咎由自取而灭国。这种观念是西周时期人们的理性主义的抬头,也是伦理思想的初步建构。周王朝沿用商王朝所遗留下来的神权思想,将天帝改造为一个仁德的天帝,这个天帝选择能实现天帝仁德意旨的人来担任人间的王,在天命观和天人感应的哲学基础上包含了更丰富的内涵。天帝安排了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天道规律,人必须顺应这个规律,甚至还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影响天事,有条件地改变某些规律,它所贯穿的政治思想就是一个“德”字,强调对人民德治,政权才能长久。这些伦理价值观处处反映在《诗经》之中,可以说是中华文明发现人的价值和伦理价值的一大进步,放在世界范围来看,当世界绝大多数民族还处于蒙昧时代时,中华文明已经发展出伦理规范的理性萌芽。
《诗经》里一系列有关祖先诞生的史诗都一再证明治国唯“仁”与“德”的重要性,是文明发展的一大进步,也是人类祖先伦理规范的理性萌芽,中国文化自此沿着这个伦理道德的系统而发展延续至今。《大雅·大明》是一首具有史诗性质的叙事诗,先写王季受天命、娶太任、生文王,再写文王娶太姒、生武王,最后写到武王在姜太公辅佐下一举灭殷的史实,算是周朝开国史诗的最后一篇,“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天位殷适,使不挟四方” 。意思是天德合一,天命无常,唯德是从,说明他们之所以能够取代殷商奴隶主,是因为他们的德行。接着写太任从殷商远嫁来到周原,并推行德政,“大任有身,生此文王。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 。歌颂文王德行完美而受命大国,接着写文王娶太姒,而太姒是谁?根据记载就是周朝“三母”之一。“三母”是指太姜、太任和太姒三位贤妃,是周朝三位开国先君的夫人,都是母仪天下的典范,辅佐和教化了周朝开万世太平的几位君王。诗中把文王和武王的诞生神圣化,无非是要宣扬他们生而不凡、秉承天意的伦理身份,是具有仁德的统治者,也就是天生的、当然的统治者。
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统治者,总结了以往奴隶主贵族的统治经验,建立了一套规范的道德体系,不再把先王当成有支配作用的天神,而是看作值得效法的道德榜样。《诗经》中的内容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蕴涵着丰富的伦理思想。《诗经》中的大量诗篇倡导的都是关乎礼乐教化的写实内容,广泛涉及了婚姻家庭伦理、政治伦理,乃至生态伦理、人格伦理等诸多方面。从伦理范畴而言,可以概括为子孙之孝、兄弟之睦、婚姻之美、宗国之忠、天人之和、君子之道等许多礼仪与规范。由于周文化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源头,崇尚礼乐教化是它区别于夏商文化的根本特征,礼乐与德行的相辅相成从根本上奠定了周文化的伦理政教合一体系,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源远流长的影响。《诗经》305篇是保存礼乐文化的最有价值的载体。从春秋到战国几百年间,人们并不仅仅把这305篇诗歌当作文艺作品来欣赏,也不仅仅看重它的艺术欣赏和感染作用(因为当时是一个文、史、哲不分的时代,并没有文学这个独立的门类,人们并没有文学概念),而是将之作为审美与道德的交响。人文社会科学的许多内容,在先秦文献中以各种表现形式相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