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词在句子结构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很多语言学家都假设动词是句子的中心。动词在语言中数量众多,由此,为了研究的方便,语言学家们从不同的角度给动词进行分类。为了更好地了解汉语动词的叙实性问题,我们打算先回顾一下学界对汉语动词的分类研究。
传统语言学对动词的分类多以动词的意义为基础,同时也涉及后来及物动词(外动词、他动词)和不及物动词(内动词、自动词)的区分。
马建忠(1998/1895:143)认为动词主要分为两种,“动而仍止乎内者,曰内动字;动而直接乎外者,曰外动字”。马建忠把汉语的动词分为内动词和外动词两大类型,这不仅是对传统拉丁语法的继承,更影响了后世学者对汉语动词的分类。
黎锦熙(2001/1924:19-85)把动词定义为“叙述事物之动作或变化”的词,进而把动词分成四大类:①外动词,动作影响,外及他物,例如“取、吃、看、听”;②内动词,动作表现,内正自身,例如“飞、来、去、走”;③同动词,没有动态,只有动性,例如“是、就是、乃是”;④助动词,帮助动词,占其一部,例如“可以、能够、要、打算、必然”。另外,他还提到了“双宾动词”,这对后来的汉语语法研究影响深远。
王力(1985/1943:42-74)认为动词是“词之指称行为或事件者”,动词后必须带着目的位者,叫及物动词,例如“喝、吃、洗、给”;动词后可以不带目的位者,叫不及物动词,例如“哭、笑、飞、跑”。另外,他认为“把、被”这样的介词是助动词。
吕叔湘(1990/1942:16)按照意义把动词分成四类。①活动动词,例如“来、去、飞、跳”;②心理活动动词,例如“想、忆、爱、恨”;③“不很活动的活动”的动词,例如“生、死、睡、等候”;④“简直算不上活动”的动词,例如“为、是、有、无”。
由于是汉语语法的起步时期,上面的分类显得略为朴素和粗浅。黎锦熙(2001/1924)的分类显然不符合逻辑学的要求,“内动词、外动词”跟“同动词、助动词”是用不同的标准划分出来的,不在同一层次上。王力(1985/1943)把及物动词定义为“动词后必须带着目的位者”,也存在一定问题,因为现代汉语中的及物动词在成句时并不总是带着宾语。吕叔湘(1990/1942)对动词的分类完全以意义为主,动词分类的命名“不很活动的活动”的动词和“简直算不上活动”的动词在生动形象之余似乎也透露出些许难以找到恰当名称的无奈。
赵元任(1979/1968)开启了用美国描写主义研究汉语语法的先河,在他的引领下,经由朱德熙先生的大力推广,汉语语法研究进入描写主义阶段,相应地,动词分类也贯彻或体现了描写主义以语法功能为标准的特点。
赵元任(1979/1968:293-295)的动词包括了形容词,他先依据能带什么样的宾语把动词分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又按照动词出现的语法环境,把现代汉语的动词分为九类。不及物动词只能带自身宾语,及物动词可以带任何宾语。不及物动词分成动作动词(Vi,例如“来”)、性质动词(A,例如“大”)和状态动词(Vst,例如“病”)三类。及物动词分成动作动词(Vt,例如“吃”)、性质动词(VA,例如“爱”)、分类动词(Vc,例如“姓”)、“是”动词、“有”动词和助动词(Vx,例如“会”)。
朱德熙(1982:57-66)在继承传统语法的动词分类的基础上,又坚持美国描写语法的分布原则,提出了新的动词分类方案。
他首先把动词分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认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的区别在于所带的宾语不同,不及物动词只能带准宾语(包括动量宾语、时量宾语和数量宾语三类,)及物动词能带真宾语。他又把及物动词分为体宾动词和谓宾动词。体宾动词只能带体词性(名词性)宾语而不能带谓词性宾语,例如“骑(马)、买(票)、捆(东西)、喝(一杯)、驾驶(汽车)、修理(电灯”。)谓宾动词能带谓词性宾语,例如“能(去)、会(写)、觉得(好)、打算(参加)、希望(快回信”,)有的谓宾动词也能带体词性宾语,例如“喜欢说话(谓词性宾语)—喜欢孩子(体词性宾语)、赞成马上出发(谓词性宾语)—赞成这个意见(体词性宾语)”。
谓宾动词又分为真谓宾动词和准谓宾动词,真谓宾动词的宾语可以是单个的动词或形容词,也可以是主谓结构、述宾结构、述补结构、连谓结构和由副词充任修饰语的偏正结构等,例如“觉得、希望、赞成、打算、以为、认为、感到、能”。准谓宾动词的宾语只能是某些双音节动词或偏正结构,并且这种偏正结构的修饰语只能是体词或形容词,不能是副词,例如“进行、有、作、加以、给以、受到、予以”。
赵元任(1979/1968)和朱德熙(1982)对汉语动词的分类影响深远,后来学界对汉语动词的分类大都受他们的影响。其中影响较大的是胡裕树、范晓(1995,)书中专门开辟一章,讨论汉语动词的分类问题。胡裕树、范晓(1995:119-134)认为给动词分类可以从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来进行。在句法层面,先按照能否带宾语把动词分为有宾动词(带宾动词)和无宾动词两个大类。无宾动词不能带宾语,有宾动词可以带宾语。有宾动词依据能带宾语的数量又分为单宾动词和双宾动词。无宾动词分为典型的无宾动词和离合动词。单宾动词又分为名宾动词、非名宾动词(谓宾动词)和全能动词(既能带名词性宾语又能带谓词性宾语。)双宾动词又分为“给”类动词、“取”类动词和“借”类动词。名宾动词又分为施宾动词(带施事宾语,例如“ 住 人、 跑 马、 下 雨”)和非施宾动词。非名宾动词又分为小句宾动词和非小句宾动词。
他们还依据能否单独作谓语把动词分为自由动词和非自由动词。自由动词分为有宾自由动词和无宾自由动词。不自由动词分为名宾不自由动词、非名宾不自由动词和全能不自由动词。
按照动词的意义类型,以黄伯荣、廖序东(2004)和邵敬敏(2007)为代表的现代汉语教材认为动词表示动作、行为、心理活动或存在、变化、消失等,因而可以分为:动作行为动词(“走、听、看、批评、宣传、保卫、学习”等,)心理活动动词(“爱、怕、恨、喜欢、羡慕、希望、讨厌”等,)存现动词(“在、存在、有、发生、死亡、消失”等,)判断动词(“是”)、能愿动词(“能、会、愿、要、应该、务必”等,)趋向动词(“来、去、进、出、出来、进去”等)等。
从能不能带宾语以及能带几个宾语的角度,把动词分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及物动词(外动词、他动词)能带宾语,例如“吃(饭)、喝(水)、想(事情)、知道(他”)等;不及物动词(内动词、自动词)不能带宾语,例如“(鸟)死、(小张)哭、(小李)笑、(蝴蝶)飞”等;有的及物动词能带两个宾语,比如“给(他一本书)、送(你一瓶可乐)、赠(他一面锦旗”)等,这样的动词可以称为“双宾动词(双及物动词”。)有的动宾式的合成词可以有黏合跟分离两种形式,这样的动词叫“离合动词”,例如“洗澡—洗了一次澡、理发—理了一次发、帮忙—帮他的忙、投票—投了三张票”等。
由于“进行、加以、给以、受到、予以”等准谓宾动词只有动词的语法功能而意义比较虚泛,吕叔湘(1980)称它们为“形式动词”。有些动词既可以充任准谓宾动词的宾语又能受名词直接修饰,朱德熙(1982)把它们称为“名动词”,例如“影响、准备、计划、剥削、研究、演出、分析、工作、准备、调查”等。
“进行、加以、给以、受到、予以”等准谓宾动词和“姓、属于、懒得、成为”等动词造句时总要带上宾语,否则不能成句,有的学者(如杨锡彭1992)又称它们为“粘宾动词”。
受法国语言学家特斯尼耶尔的配价语法的影响,在朱德熙、袁毓林等学者的推动下,汉语学界开始从配价的角度给动词进行分类。袁毓林(2010/1998)认为,动词成句时能关联的必有名词性成分(行动元,价,向)叫作动词的价,能关联一个必有名词性成分的叫一价动词,例如“病、醉、咳嗽、休息、游泳”等;能关联两个必有名词性成分的叫二价动词,例如“爱、参观、讨论、学习”等;能关联三个必有名词性成分的叫三价动词,例如“给、送、赠送、退换、赔偿”等;不要求关联必有名词性成分的叫零价动词,例如“地震、刮风、下雨、下雪”等。此外,袁毓林(1989)还提出汉语中存在“准二价动词”(准双向动词,)这样的动词联系两个必有名词性成分,但其中一个名词性成分必须由介词引导,例如协同动词“搏斗、结婚、相遇、通航”等和针对动词“拜年、说情、挑战、求助、怪罪、致力”等。
Vendler(1967)依据动词的情状类型(situation type,)把英语动词分为状态(state)动词、活动(activity)动词、完结(accomplishment)动词和达成(achievement)动词。汉语学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不同的汉语动词情状类型分类方案。
邓守信(1986)同意Vendler的看法,认为汉语也有状态动词、活动动词、完结动词和达成动词四种类型;而Tai(1984)认为汉语的动词只有动作动词、静态动词、结果动词三类。陈平(1988)认为汉语有状态、活动、完结、复变、单变五种情状,划分出十种动词。
邢公畹(1979)依据是否含结束性来给动词分类,分出结束性动词和非结束性动词。不能加助词“着”的动词是结束性动词,例如“去、进、出、交、给、摔倒、失掉”;能加助词“着”的动词是非结束性动词,例如“睡、飞、哭、笑、病、读、写”。
马庆株(1981)还根据持续的性质,把动词分为持续动词和非持续动词,能加“着”的动词叫持续动词,例如“等、看、买、谈、说、表扬、调查”等;不能加“着”的动词叫非持续动词(又称“短暂动词”,)例如“来、去、死、伤、看见、听见、遇见”等。持续动词又分为强持续动词和弱持续动词。强持续动词的计时起点是动作行为的开始点,例如“等了三天了”,指“从等这个动作开始计时该动作已经持续三天了”,类似的动词还有“坐、想、睡、注意、站”等;弱持续动词的计时起点既可以是动作行为的开始点也可以是动作行为的结束点,例如“吃了三天了”既可以指“从吃这个动作开始计时该动作已经持续三天了”,又可以指“从吃这个动作结束计时该动作已经持续三天了”,类似的动词还有“扫、喝、敲、谈、问”等。弱持续动词还可以分为动作持续动词和状态持续动词,动作持续动词加“着”表示动作的持续,例如“看、听、说、学、偷”;状态持续动词加“着”既能表示动作的持续,又能表示动作行为造成的状态的持续,例如“挂、摆、搁、插、盛”等。
戴耀晶(1997)先把动词分为动态和静态两个大类,静态动词分为属性、关系动词(“是、姓、等于、标志着”)和心理感觉动词(“知道、感觉、相信、抱歉、怕”)两个次类。动态动词分为动作动词和结果动词两个次类,动作动词往下分为瞬间动作动词(“踢、砍、碰、咳嗽”)和持续动作动词(“看、吃、想、洗澡”;)结果动词往下分为瞬间结果动词(“死、爆炸、醒、见”)和持续结果动词(“变好、长大、走进”。)另外还有一些动词兼属动态动词和静态动词两类,它们是表示姿势的动词(“站、坐、躺、蹲、住”)和表示位置的动词(“戴、拿、挂、吊、抱”)。
马庆株(1988b)把国外语言学中的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的对立引入到汉语学界。自主动词表示有意识的或者有心的动作行为,有意识的动作行为指能由动作行为的发出者做主、主观决定、自由支配的动作行为,例如“看、听、吃、打、游泳、讨论、学习”等。非自主动词表示无意识或无心的行为,即动作行为的发出者不能自由支配的动作行为,也表示变化和属性,例如“醉、摔、病、死、咳嗽、吃亏、知道、明白”等。
袁毓林(1993)首先根据主语能不能是指人的名词性成分,把动词分为述人动词和非述人动词。述人动词的主语可以是指人的名词性成分,例如“数、搀、落(là)、误”;非述人动词的主语不能是指人的名词性成分,例如“蹿、飞、漏、漫”等。述人动词又分为可控动词(controllable verb)和非可控动词(non-controllable verb。)可控动词的动作者可以有意识地发出或不发出某个动作行为,例如“拿、问、搀、骂”,或者可以避免发生某种通常在无意识中发出的动作行为,例如“忘、怕、落(là)、丢”。非可控动词表示不能由动作者控制的动作行为,例如“知道、遭受、病、患”等。可控动词又分为自主动词(volitional verb)和非自主动词(non-volitional verb。)自主动词指动作者可以有意识地发出的动作行为,例如“搀、劝、送、吃”等,非自主动词指动作者在无意识中发出的动作行为,例如“丢、跌、误、嫌”等。这三个层面的动词分类都关涉到人对动作的意志问题,因此构成了动词的意志类(volitional class)系统。
Perlmutter(1978)在关系语法(Relational Grammar)的框架下提出的“非宾格动词假说”(Unaccusative Hypothesis):传统意义上的不及物动词应进一步区分为非宾格动词(unaccusative verbs,又称ergative verbs“作格动词”,又译“夺格动词、施格动词”等)与非作格动词(unergativeverbs,又称accusative verbs“宾格动词”,又译“受格动词”)两个次类;虽然它们都属于一元动词,而且其唯一的论元通常都出现在动词的前面充当句子的表层结构主语,但两类动词与其论元之间的深层逻辑语义关系却有着本质的差别:非宾格动词表层结构中的主语是深层结构中的逻辑宾语,是受事论元;而非作格动词表层结构中的主语是深层结构中的主语,是施事论元。按照“非宾格动词假说”,汉语中的不及物动词“死、走、来、沉、发生”等是非宾格动词,而“哭、跳、吵闹”等是非作格动词。
轻动词(Lightverb)起源于Larson(1988)提出的“VP嵌套假设”,后来被乔姆斯基吸收到最简方案中去,该假设认为普通的VP结构是轻动词v的补足语,二者投射一个vP结构。从词汇上看,有的轻动词没有语音形式,有的轻动词有语音形式;有语音形式的轻动词是词汇意义虚,但句法功能强的一批动词,例如英语中的“do(做、弄),be(是、为),become(成为),cause(使”)等虚动词。汉语中的“弄、搞、整、打”等,也属于轻动词的范围。
Austin(1962)创立了言语行为理论,在他看来有些语句不是用来正确或错误地描述事物的,而是在做某事,比如打赌、道歉、宣判、许诺,因为这些行为都是通过言语实施的,所以Austin把它们称为“言语行为”。相应地,表达言语行为的动词就是“言语行为动词”(Speech-act verb。)他把言语行为(动词)区分为五类:裁决类(verdictives,)如“估计、宣告”等;行使类(exercitives,)如“命令、禁止”等;承诺类(commissives,)如“答应、保证”等;表述类(expositives,)如“描述、肯定”等;行动类(behabitives,)如“感谢、欢迎”等。Searle(1979)对言语行为进行了重新分类:断言类或阐述类(representatives)表示说话人对某事做出一定程度的表态,对话语所表达的命题内容做出真假判断,如断言、陈述、确认、否认、通知、提醒等;指令类(directives)表示说话人不同程度地指使听话人做某事,如请求、敦促、要求、命令、劝告、乞求、邀请等;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对未来的行为做出不同程度的承诺,如承诺、保证、誓言、拒绝、威胁等;表达类(expressives)指说话人在表达话语命题内容的同时所表达的某种心理状态,如道歉、夸耀、感谢、欢迎、祝贺、哀悼等;宣告类(declarations)指话语所表达的命题内容与客观现实之间的一致,如宣布、任命、命名等。
彭利贞(2007)把传统语言学上说的能愿动词(助动词、能动词)称为“情态动词”(modality verbs,)并把汉语中的情态动词分为认识情态动词(epistemic verbs)、道义情态动词(deontic verbs)和动力情态动词(dynamic verbs)三类。认识情态动词表达说话人对命题为真的可能性与必然性的看法或态度,或者说,它表达说话人对一个情境的出现的可能性的判断,如“可能、能、会、应、应该、必然、一定、肯定、准、得、要”等;道义情态动词表达说话人对事件成真的可能性与必然性的观点或态度,涉及许可与必要等概念,关注的是负有道义责任的施事施行某些行为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如“能、可以、准、许、应该、要、会、肯定、必须、得”等;动力情态动词表达说话者对一个事件成真的可能性或必要性的观点或态度,与能力或意愿的意义相关,如“能、能够、会、可以、要”等。
使役动词(factitive verb,)也称“使成动词、致使动词”等,在早期的语法研究中指“使、叫、让”等具有明显“使役”意义的动词,后来也指表示原因导致结果这样的意义的动词,例如“谋杀”表示“杀害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意义,其中“杀害”是原因,“死亡”是结果。彭利贞(1993)把使役动词叫作“使宾动词”,从形式上看这类动词构成的“SVO”格式可以变换为深层的“S使OV”格式,从意义上来说有五种类型:心理、情绪活动类,例如“恶心、厌恶、爱、恨、惭愧、腻歪”等;动作类,例如“滚、关、开、迁移、歪倒”等;变化类,例如“绿化、美化、丑化、增加、减少、缓解”等;状态类,例如“破裂、分裂、开始、结束、爆炸”等;变化兼状态类,例如“冷、暖、累、香、开阔、严格、健全”等。
Karttunen(1971)中提出了涵义动词(implicative verbs,又译“蕴涵动词、含蓄动词”)和非涵义动词(nonimplicative verbs,又译“非蕴涵动词、非含蓄动词”)的对立。涵义动词可以预设其不定式补足语小句表征的命题为真,比如“glad,proud,lucky,manage,remember”等;而非涵义动词不能预设其不定式补足语小句表征的命题为真,如“ready,eager, willing decide, want,hope,promise”等。按照Karttunen的观点,由于主要谓语“eager”是非涵义动词(谓词,)所以“John was eager to see his parents.”不预设其补足语小句表征的命题“John saw his parents”(约翰看见了他的父母)为真,但是如果把其中的谓词“eager”换成涵义动词(谓词)“glad”,则预设其为真。
这两种语义上的对立存在跨语言的适用性。比如,汉语“他高兴见到他的父母”“他记住自己锁上了门”分别预设“他见到了他的父母”“他锁上了门”为真;而“他急于见到自己的父母”“他准备锁上门”并不分别预设“他见到了他的父母”“他锁上了门”为真。
据王洪明(2011)介绍,阐释动词(interpretational verbs)这一概念的提出源自对俄语动词未完成体意义的研究。М.Я.Гловинская发现,有些动词未完成体的现在时意义不表示动作正在进行,而表示某人对刚发生过的事情进行的阐释评价,于是她把这种意义称为动词未完成体的阐释意义,Ю.Д.Апресян认为阐释动词本身不称谓任何具体动作或状态,只是对这一具体动作或状态进行解释(评价。)汉语中也存在阐释动词,比如“张三后悔学语言学”,其中的阐释动词“后悔”既预设它的宾语小句“张三学语言学”为真,又包含了说话人对这件事的评价是“消极的、负面的、让人充满悔意”;类似的动词还有“夸大、懊悔、责怪、责备、批评、表扬、夸赞”等。Levinson(1983)把这类动词称为“评价动词”(verbs of judging,)认为它们是预设触发语的其中一种。从叙实性的角度来看,这类动词可以看作叙实动词的一个小类,是包含了情感评价的叙实动词,本书把它们称为“强叙实动词”。
隐性否定动词(implicit negation verbs)由袁毓林(2012a)提出,这类动词不包含否定语素,采用综合形式,本身就可以表示跟一个分析形式相当的否定性意义,这种否定意义分属于不同的语义层面,可以在不同的句法语义条件下浮现出来。例如“否认≈不承认,拒绝≈不接受”,这类动词有“防止、避免、差、欠、拒绝、抵制、否认、抵赖、小心、注意、后悔、责怪、怀疑”等。
态度动词(attitudeverbs)源于逻辑学的相关研究,也叫“命题态度动词” 。逻辑学上把包含模态词的命题叫模态命题,传统的模态命题只涉及必然性和可能性两种类型,这种狭义的逻辑一般被称为“真势模态”(alethic;)现代逻辑发现,在真势模态中存在的关系,在其他许多概念之间也成立,由此发展出“道义模态”“时态模态”“认知模态”等“广义模态”。无论是狭义的“真势模态”还是“广义模态”,都可以分为“命题”和“命题态度”两个部分,相应地表达命题态度的动词叫作“命题态度动词”(propositionalattitudeverbs,)简称“态度动词”。态度动词表达人们对宾语小句所陈述的命题的某种态度,包括情态动词(能愿动词)“可能、必然、应该、务必”等,认知动词“知道、相信、认为、希望、担忧、要求、但愿、猜测、考虑”等。语言学界对这类动词的集中研究较为少见,多散见于情态动词、叙实动词、涵义动词、认知动词等研究中。
意愿动词指表达人的认识、愿望和情绪情感的动词,既包括传统语言学中的表示意愿的助动词,如“想、要、愿、肯、愿意”等;也包括一般所说的“认知动词”,如“相信、认为、希望、担忧、要求、但愿、猜测、考虑”等。
过程动词(process verbs)的说法源于传统语法的英语动词的分类。在传统语法中,按照意义一般把英语的动词分为动作动词(行动动词)、过程动词和状态动词三类。其中过程动词指表示情况的改变的动词,例如“turn,become, grow,change”等。在汉语中对应的动词如“变、变得、死、裂、塌、融化、凝固、爆炸、康复、蒸发、成熟”等。后来随着语言学研究的深入和语言理论的发展,动词的这种分类方案已经渐渐为语言学界所抛弃,“过程动词”这一类别也随之不复存在。
我们基本以时间线索,梳理了汉语学界对汉语动词的分类研究,动词的分类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基本就是汉语语法研究的缩影,理清这一发展脉络,对汉语动词的叙实性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