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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主义:语义学进路的分析

神秘主义这个概念来自对西方语言的翻译,与之对应或存在着意义重叠的语汇颇多。简单梳理一下,可以找出以下四个:mysticism,occultism,eso-tericism以及gnosticism等。如果我们尝试找到这四个语汇的对应汉语表达,可以对应如下:神秘主义、神秘学、秘教以及灵性主义(诺斯替主义)。应该说,这些概念在西方的文化和信仰语境中,都有独特的意指,有的是指某种独特的信仰传统,例如诺斯替主义;有的特指在某一时期流行的思潮,例如秘教。如果我们用神秘主义这一语汇指向道教信仰的特质,就需要首先梳理西方学术研究视野中对这些语汇内涵的理解。Esotericism(秘教)这一概念出现于1828年法国学者雅克·马特(Jacques Matter)的著作Histoire critique du Gnosticism et du son influence(《诺斯替主义及其影响的历史批判》)中,其原文为“l'esoterisme”,这一概念是从esoteric这个形容词中衍生出来的。从语义学的角度看,Esotericism有如下五个意思:其一是在出版界将奇异的、外来的,特别是来自东方智慧传统的文化内容及神异文学都统称为Esotericism;其二,esoteric这一词汇是指某些刻意保密的教义或者教条,这些被保密的教义和教条的主要功能就是可以区分入教和不入教者;其三,esoteric还指在表面现实(Apparent Reality,例如自然、历史、神话叙事)之下隐藏着的意义,即指与其纯粹外在的意义相对立的深层和内在的神秘性;其四,在永恒论者(Perennialist)看来,Esotericism是指一种包含与宗教达成超越性融合(或回归这种融合)的教条或教义;其五,这一概念与Gnosis(灵知、直觉)同义,意指一种通过体验性、象征性和神话性的方式——而不是教条式或层级分明的表达——知晓世界。 245

从文化语境中来看,Esotericism有十分复杂的意涵。费夫雷(Faivre)对于秘教概念的研究很有价值,从经验认知的意义上丰富了我们对于神秘主义的理解。他认为秘教(Esotericism)有如下四个内在特征:第一,对应(Corre-spondence)的观念,在所有可见和不可见的宇宙层面都存在着不可见且非偶然的对应,正如我们看到的大小宇宙的对应及宇宙中所有事物的普遍联系;自然界的任何事物都是一个表征并隐藏着巨大的秘密;自然和历史与启示文本之间也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第二,鲜活(Living)的自然,宇宙本身并不是杂乱,也不能直接化约为一种物化的对应。以通感的方式理解,宇宙的任何一个部分都有心跳一样的悸动,由一种精神性的生命活力或在宇宙内循环的光或火推动着;第三,想象力和沉思,这两个概念是互补的。在永恒的存在和人类之间存在着某种中介方式和中间阶段,例如天使。人类通过想象力这种能力,利用中介的存在理解更高层次的知识,想象力是一种获得自身、世界和神话中深层知识的方法;第四,对于蜕变的体验。这是通过一种启示的知识而获得的一种重生般的体验。 246 这种从观念到体验的层次分疏,既将信仰实践纳入到秘教这一概念中,又对这一概念形成了一个更加丰富的诠释。

由此,费夫雷对于秘教(Esotericism)的诠释比较接近Occultism(神秘学)。这个概念与神秘(occult)之间有明确的区别,某一对象拥有神秘Occult的特征是指其成因和根由是隐秘的,是人的理智能力不能发现或者掌握的;与此相对,伟大的思想者是通过长期和神秘的经验了解它,而不是通过理智的推断。然而,Occultism往往被视作Esotericism的同义词,但Occultism更加强调实践的意涵,即利用占星术、炼金术以及其他神秘的技术展示和发现神秘存在或者神秘真理的过程。 247

在西方文化语境中,另一个与神秘主义有着紧密联系的是诺斯替教(Gnosticism,灵性的直觉),这个源自古希腊的神秘教派,有着独特的内在神论,从基础观念到信仰实践都展现了独特的神秘主义色彩。整体而言,诺斯替教的核心观念是由内在神论和二元论构成的,基于内在超越性的观念诺斯替教将世界和肉体都当作自由灵魂的牢笼,而物质和肉体也被视作罪恶之源。诺斯替教在很长一个历史时期都被基督宗教当作异端。对于诺斯替主义而言,只有神秘地内在于世界和自身之中的灵智(Gnosis)才能摆脱理性主义的压迫,面向真正的自由。由此,人与世界直接的二元对立就成为诺斯替教的一个根本特征,克服或者疏离这个世界才是人类获得自我拯救的唯一方式。 248

除了以上的几个语汇之外,另一个重要的语词就是Mysticism(神秘主义)。从观念的层次和内涵的意义上说,神秘主义(Mysticism)更加全面地涵括了从本体、认知到实践的各个层面。路易斯·博耶(Louis Bouyer)对神秘主义的词源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考察。 249 按照他的研究,神秘主义这个词在希腊文μυω中意指隐藏(conceal)。在希腊时期,神秘的(mystical)是指“隐秘”(secret)的宗教仪式。而在基督教神学中,神秘神学(Mystical Theology)则是关注与神圣相遇的直接经验(direct experience of the divine) 250 。可见,我们在学术研究中常见的神秘主义与神圣(神秘)经验结合是源自基督教神学的。经验的介入使得神秘主义有了具象化的载体,我们可以通过神秘经验及其对个体的影响,从不同的层面描述神秘主义的展现形态。 251

神秘主义与神秘经验的最大差异在于在个体间性的展开,神秘主义是一种表达和思考方式,与此相对,神秘经验则是个体经历的独特经验。神秘经验的特征就是不可预测和出乎意料,更为重要的是,神秘经验是不能在主体间进行传递的,简言之,神秘经验一定是一种个体经验。神秘经验可以分为外向(extrovertive)和内向的(introvertive)两个类型,其中外向的神秘经验是一种与自然界和超自然存在合一的神秘体验;与此相对,内向的神秘经验则是一种独特的通神经验(Theurgic experience),唤醒自己身体内的神圣性。 252

在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的《宗教经验之种种》(The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中,他在重点关注的皈依问题上引入了对于神秘经验的分析。按照詹姆士的分析,神秘经验本身是智识性的(noetic),同时这种经验是短暂易逝的(transient)。 253 在信仰的视角中,宗教经验或神秘经验被视为一种与神圣遭遇或与神圣合一的独特经验,这种经验是不能通过日常的感官体验和感受到的,换言之,它是超越感官的神秘体验,但它却能给人带来超越日常感官的真实感和实在性。正如鲁道夫·奥托(Rodulf Otto)所强调的那样,神秘经验是感受到一个绝对的他者(the Wholly Other) 254 ,这种感受在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那里则被定义为“绝对的受造感(依赖感)”。詹姆士还明确指出,神秘经验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其不可言说性(Ineffability/in-describability)。不可言说性的基础在于神圣对象的不可知性(Unknowabili-ty) 255 。普兰廷加(Plantinga)等学者已经从语言哲学和逻辑学的角度对此提出了质疑。然而,如果我们将这种质疑停留在逻辑和语汇的层次上,显然是不够的。真实感与真理性在信仰中是一种二元式的否定结构——即所见的并不是现实,换言之,现实并不是“现实”(Reality is not the Reality) 256 。不可知与不可言作为一种独特的描述方式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语汇问题。同时,神秘经验还有自相矛盾性(Paradoxicality),这一点不仅体现在神秘经验与日常经验的巨大差异上,还体现在神秘经验在表述方式中体现的矛盾性。

当然,还有一些学者将神秘经验当作一种纯粹的意识事件(Pure Con-scious Events) 257 ,与此相对,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的理论则认为,任何一种神秘经验都是在某一个特定的信仰语境中生发出来的,没有脱离了信仰和文化语境的神秘经验。 258 当然,与神秘经验不同,神秘主义并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的意识事件,如果我们将宗教实践纳入视野的话,神秘经验本身可能就成为一种技术手段,或者独特技术手段的产物,技术化是神秘主义的另一个重要视角。正如米歇尔·伊利亚德(Mircea Eliade)在关于萨满信仰的讨论中强调的那样:“萨满通过出神(ecstatic)经验与神灵直接沟通,由此将他自身的灵魂从肉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达致与神灵的合一。萨满可以在鬼神世界中游走,也可以通过出神的方式达致鬼神附体的状态。” 259 技术手段的介入将神秘主义从观念推到了实践,并且让神秘经验本身变得“客观化”和“可控制”,可控的神秘经验创造了另一种神秘知识体系,同时形成了某种独特的信仰权力。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承认,神秘主义的内涵不能仅限于神秘经验。神秘主义至少包含以下两个层次:其一是神秘经验;其二则是作为神秘经验之基础或结果的神秘思想体系(Mystical System of Thought)。我们需要着重考虑具有神秘主义特点的思想体系,思想体系不仅仅是基于个体的神秘经验,还是一种建基于独特哲学观念和信仰体系的思想表达方式。进而言之,神秘主义可以被视作一个带着神秘色彩的思考方式(Mystical Thinking Mode)。神秘主义则是一种独特的宗教系统或者实践方式,其目的是为了某种在日常生活及感官世界中得不到的真实呈现和内在洞见,与神圣及最终的实体直接合一。对于个体而言,神秘经验就是面向真理和灵知的敞开,而神秘主义是我们对于这种敞开体验和独特现象的理性描述,由此,我们似乎可以确证,神秘经验在逻辑上是优先于神秘主义的。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如果我们将神秘主义当作一个语汇进行诠释,那么神秘经验以何种方式在不可言说的个体体验之外存在就是一个难解之题。

在西方文化和信仰的语境中,与神秘主义相关的各种语汇意义十分多元,其覆盖的范围也很广。然而,如果我们从理论的意义上梳理神秘主义的意涵,那么,就可以发现神秘主义大致是由三个方面构成的:其一,本体和终极真理的存在方式与表达可能,神秘主义在这个意义上表现出了独特的反理性特质;其二,个体与本体及真理的契合模式,对言语和主体间公共性的否定;其三,指向密契结果的技术及其晦涩乃至封闭的展现方式。简言之,本体存在、认知能力及实践技术这三个层面共同构成了我们关于神秘主义内涵的认知。正如前文强调的那样,神秘主义是对神秘经验及其结果的一种理性化定义,而以神秘经验为载体和基础的不同神秘观念及其实践体系都有自身的特征。

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神秘主义的观念体系需要首先明确“真理”的存在模式。真理的存在样态需要通过个体神秘且功能强大的体悟指向个体生命的超越和自我解救。换言之,在真理定义的基础上,个体的能力是神秘主义的另一个重点,个体体悟及体验则是通向神秘的超越境界的根本途径。从这样的层次分疏中,我们就可以进入道家和道教的神秘主义研究。

我们要通过道家和道教两个层次谈论神秘主义,分别可以从哲学和信仰的角度展开。爱莲心(Robert E.Allinson)、罗浩(Harold Roth)等学者都从道家的角度做了深入的研究,从道家哲学文本的解读展开了对道家神秘主义色彩的讨论。 260 可以说,神秘主义是道家哲学思考和表达方式的重要特征,当然,我们也可以认为这种独特的思考方式是诗性的(poetic)和浪漫的。相对于道家思想而言,道教的神秘主义色彩就更加浓厚,可以说,道教的信仰观念和实践体系都弥漫着神秘主义色彩,我们可以在道教的各个层面看到神秘主义的表达。施舟人强调了《道德经》“不言之教”(Wordless Teaching)的特征,而孔丽维(Livia Kohn)、戴思博、贺碧来等道教学者 261 则十分强调在道教实践以及作为实践基础的宇宙、身体及神灵观念中浓厚的神秘主义色彩。这些研究为我们的分析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可以以它们为基础展开讨论。 6bjdTBpf/pjFdPeiRGrndTjcBY4lkPYpxJ7ZissSIcbdt+cZaa19ylwRSyWoGA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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