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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生命活动的两种基本方式

大家看一下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在那里边首先就谈了这样一个问题,他说,把人同动物区别开来,在于人是一种“生活活动”,而动物是一种“生存活动”。这点是最重要的。

我们可以把全部的存在物分为两种,一种叫做无生命的存在,一种叫生命的存在。那么生命的存在我们又做了一种区分,一种叫做作为生存活动的生命存在,这就是动物;还有一种作为生活活动的生命存在,这就是人。人同世界什么关系?人作为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命的存在,不是动物的存在,而是一种生活活动的存在。什么是一种生活活动的存在呢?那就是一种实践的存在,“超越自然”的存在,或者说“超越性”的存在。

人的生命活动的“超越性”,在于人的生命活动是“生活”,而人以外的其他生物的生命活动则仅仅是“生存”。“生活”与“生存”的区别,是人与其他生物的根本区别。

“生活”与“生存”的区别,就在于人的生命活动不是纯粹的“自然而然”的过程,而是“超越自然”的“有意识”的创造性活动。关于这个根本区别,马克思有过精辟的论述。他提出:“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之间的区别。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把自己的生活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活活动是有意识的。⋯⋯有意识的生活活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 关于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恩格斯也作过精辟的论述。他提出,“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告诉我们:动物的生命活动就是它的生存,它的生存也就是它的生命活动。动物以自然所赋予的生命本能去适应自然,从而维持自身的生存。这种生存的生命活动是纯粹的自然存在。而人则不仅以生命活动的方式存在,并且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活动,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意识进行生命活动。这样,人的生命活动就成为实现人的目的性要求的活动,把自己的目的性要求变成人所希望的现实的活动,让世界满足自己的需要的活动。正因如此,人的生命活动就不再是纯粹适应自然以维持自身存在的生存方式,而是改变自然以创造人的世界的生活方式。

关于人的“超越性”存在,我在《超越意识》一书的序言中,以“人无法忍受”为题,从“反证”的角度论述了人的“超越性”。我在那篇序言中说,世界就是自然,它自然而然地存在,存在得自然而然。但是,从自然中生成的人类,却要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把自然而然的世界变成“人化了的自然”即“属人的世界”。为了让世界满足自己的需要,人类从这个自然而然的世界中去探索“真”、去寻求“善”、去实现“美”,把这个自然而然的世界变成对人来说是“真善美”的世界。“同天人”,“合内外”,“穷理尽性”,“万物皆备于我”,这不正是人类对自然而然的世界的“超越”吗?

我在那篇序言中还说,人生亦为自然,“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生生死死,自然而然。然而,本为自然的人类,却要认识人生、改造人生,把人的自然的生存变成创造“属人的世界”的生活。人类在对“人生”的认识与改造中,寻求“意义”、追求价值、争取自由,把人类社会变成人类所憧憬的理想的现实,这不正是人类对自然而然的人的生命活动的“超越”吗?

人类超越了自然而然的“世界”,超越了自然而然的“生命”,于是,人类就成为“万物之灵”,也就是“超越性”的存在。

人类作为“万物之灵”,是有“意识”的存在。人不仅具有把“世界”当做自己的“对象”的“对象意识”,而且还有关于自己的感觉和知觉、欲望和目的、情感和意志、思想和理想的“自我意识”。在这种“自我意识”中,人类能够“觉其所觉”、“知其所知”、“想其所想”、“行其所行”,因而人类又能够“超越”自己的狭隘的、有限的存在,在自己的“意识世界”中为自己创造无限广阔、无限丰富、无限发展的“世界”,给自己构成理想性的、真善美相统一的“世界”,这就是人类意识的“超越性”。

人类意识的超越性,决定人如何“生活”。我在那篇序言中提出,人在自己的“生活”中,无法忍受“单一的颜色”、“凝固的时空”、“存在的空虚”、“自我的失落”和“彻底的空白”,因而创造出人的丰富多彩的“世界”。

人无法忍受“单一的颜色”。人类的生活世界,赤橙黄绿青蓝紫,是一个色彩缤纷的世界。如果只有一种单一的颜色,哪怕是最艳丽的鲜红、最纯洁的雪白、最诱人的碧绿,都是人的眼睛无法接受的,更是人的心灵无法忍受的。人的心灵同人的眼睛一样,需要五颜六色。马克思说,在太阳的辉耀下,每一颗露水珠都会闪烁出五颜六色的光芒,为什么人的精神却只能有一种颜色即“灰色”?

人类的意识有“联想”和“想象”,有“思想”和“理想”,有“灵感”和“直觉”;人类意识以自己的“联想”、“想象”、“思想”、“理想”、“灵感”和“直觉”,创造了人的“神话的世界”、“宗教的世界”、“常识的世界”、“艺术的世界”、“伦理的世界”、“科学的世界”和“哲学的世界”。人的世界,是人类意识创造的五彩缤纷的世界;人的意识,是把世界创造得五彩缤纷的“超越性”的意识。人的意识创造了色彩斑斓的“精神的世界”和“文化的世界”,人的意识又如何能够忍受“单一的颜色”?

人无法忍受“单一的颜色”,因而人无法忍受“凝固的时空”。人的色彩缤纷的世界,是在人的创造性活动中生成的世界,又是在人的创造性活动中千变万化的世界。千变万化才有五彩缤纷。“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是因为人的心灵的创造每天都是新的。马克思提出,“时间是人类存在的空间”。人类以自己的创造性的活动过程也就是时间,来创造“属人的世界”也就是“空间”,人的“空间”才成为色彩缤纷的世界;离开人类创造性的活动过程,世界就只能是一个“每天都是旧的”即“单一颜色”的世界。

人无法忍受“凝固的时空”,因而人无法忍受“存在的空虚”。人的存在,是追求生命价值和生活意义的存在;人类的历史,是追求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过程。因而对人来说,“无价值”的生命和“无意义”的生活,是人的“存在的空虚”。时间成为人的存在的空间,现实的人总是不满足于人的现实,总是要使现实变成对人来说是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理想的现实。试想一下,人类世世代代的科学探索、技术发明、政治变革、艺术创新、工艺改造、观念更新⋯⋯,不正是现实的人对人的现实的超越吗?不正是人把“时间”作为“空间”而实现的人的自我超越吗?人的生活是创造的过程,也就是“异想天开”、“离经叛道”、“无中生有”、“改天换地”的过程。人在现实中生活,人又在理想中生活;现实规范着理想,理想引导着现实;现实使理想获得“存在的根基”,理想则使现实超越“存在的空虚”。对于人类来说,只有追求生命的价值与生活的意义才是人的存在。因此,人无法忍受“存在的空虚”,人要“超越”现实的存在而创造理想性的存在。

人无法忍受“存在的空虚”,因而人无法忍受“自我的失落”。人类通过劳动而自我创造、自我生成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并从而把包括人自身在内的“整个世界”变成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即“客体”。这就是人与世界之间的“主客体关系”。马克思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而存在的”。 人作为“我”而存在,既形成了“我”与“世界”之间的“主客体关系”,又形成了“我”与“他人”之间的“主体间的关系”。在人类自己创造的“人类社会”中,人作为“类”而构成认识与改造世界的“大我”,人作为个体则成为独立存在的“小我”。因此,每个人便同时具有了两种关于“我”的自我意识:其一,人类是“我”,个体只是人类“我”的类分子,个体只能作为类而存在;其二,个体是“我”,其他的存在,包括他人的存在,都是“非我”,“我”只是作为个人而存在。这种人类“大我”与个体“小我”的矛盾,既要求“小我”不断地“超越自我”而融会于“大我”之中,又要求“大我”以整体的进步而实现每个“小我”的发展。所以,大家想一想,人无法忍受双重的“自我的失落”:既无法忍受“小我”的失落,更无法忍受“大我”的失落。

人无法忍受双重的“自我的失落”,因而人无法忍受“彻底的空白”。每个“小我”的个体生命的存在,都是短暂的、有限的,死亡,是人这种生命个体自觉到的归宿。那么,什么是死亡?死亡,它消解了欢乐,也消解了苦难,消解了肉体,也消解了灵魂。死亡是彻底的空白。这种连灵魂都不复存在的空白是人所无法忍受的。面对死亡这个最严峻的、不可逃避的、却又是人所自觉到的归宿,人总是力图超越个体生命的短暂与有限,而获得某种方式的“永生”:人应当怎样生活才能使短暂的生命获得最大的意义和最高的价值?生命的永恒是在于声名的万古流芳或灵魂在天国的安宁,还是在于以某种形式把个体的“小我”融会于人类的“大我”之中?哲人培根说,人的“复仇之心胜过死亡,爱恋之心蔑视死亡,荣誉之心希冀死亡,忧伤之心奔赴死亡,恐怖之心凝神于死亡”。这就是人的心灵对死亡的超越。大家想一想,在人类的历史上,饮鸩的苏格拉底,自沉汩罗的屈原,浴盆中的马拉,断头台上的谭嗣同,绞刑架下的伏契克,安乐椅上的马克思,这些伟人之死,为人的生命,定格了最为辉煌的一幕。人的生命面对着死亡,人又以自己的生命的追求超越死亡,生与死的撞击燃烧起熊熊的生命之火,这不正是人的生命的自我“超越”吗?

人无法忍受“单一的颜色”和“凝固的时空”,人无法忍受“存在的空虚”和“自我的失落”,人更无法忍受连灵魂都不复存在的“彻底的空白”,因而人以自己的超越性的生命活动去实现人生的自我超越。西方人文学者马斯洛曾提出人的“层次需要”理论:从最低层次的“生存的需要”到“安全的需要”、“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审美的需要”直至最高层次的“自我实现的需要”,既构成了人的多层次的需要,又实现了层次需要的自我超越。我国哲学家冯友兰先生又提出人生的四种境界:人作为超越自然的存在,自觉地使自然界满足自己生存的需要,这是最低层次的自然境界;意识到人的主体地位而追求个人目的的实现,这是较低层次的功利境界;自觉到人作为类而存在,并努力使“小我”融会于“大我”之中,这是较高层次的道德境界;超越道德境界,自觉地达到人与自然的统一,才是最高层次的天地境界。人类超越了自然,又在自身的发展中,力图使自己在高级的层次上返归于自然,这就是现代人类所自觉到的“人类意识”、“全球意识”,也就是现代人类的“超越意识”。人类的多层次的需要,人类的需要层次的跃迁,人生的不同的人生境界,人生境界的不断升华,这不就是人的“生活”吗?这不就是人对动物式的“生存”活动的超越吗?我们应当从人的“超越性”的“生活”活动去理解人的存在,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这才能形成哲学的“世界观”。 mrNww5jWYvefaKMXzZM1ryXeHiVPqW99d//KH1cNPPXL70GlGxYyl3+WrJs7cX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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