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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世界观与观世界

把全部的哲学问题归结为一个问题,就是人同世界的关系问题,也就是世界观问题。对此,大家都非常熟悉,说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但是,如何理解哲学是世界观学问,取决于人们对“世界观”的理解。

“世界观”究竟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世界观”?我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世界观”同“观世界”的区别。哲学意义上的“世界观”,不是常识意义上的“观世界”。然而,我们现在对于“世界观”的理解的最大的误区就在于,我们把“世界观”变成了“观世界”。大家琢磨琢磨这个问题,这是追问哲学的一个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切入点。

什么是“世界观”?世界观是不是人站在世界之外,把整个的世界作为对象,从而构成关于整个世界的一种根本的看法?在人同世界的关系里边,这是最值得大家问的问题。我们通常在理解“世界观”的时候,是把它解释为“关于整个世界的根本的观点”。而一旦我们对世界观做出这样的解释的时候,它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我们把人和世界相互割裂开来,认为人站在世界之外去看整个的世界,从而我获得了“关于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

为什么会形成对“世界观”的这种理解呢?这就涉及到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了。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哲学与科学的分化的过程。所以我们一般把古代的哲学叫做“知识的总汇”,把近代的哲学叫做“科学的科学”,而把现代的哲学视为反思科学的哲学,或者叫做“超越知识论立场”的哲学。到了20世纪,哲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哲学被“驱逐”出了自然、社会和思维的三大领域,哲学已经开始“无家可归”了。正因为哲学无家可归了,所以哲学怎么样了?哲学“四海为家”!这是一个特别令人震惊的现象:哲学越有对象,哲学越没有对象;哲学越没有对象,哲学越有对象。当着哲学“无家可归”的时候,它才真正“四海为家”了,它以人类关于世界的全部的思想为对象了。

在人类的文明史上,哲学和科学是一个分化的过程。哲学起源于对于大自然的惊讶,它要去探索整个宇宙的奥秘,它是以整个宇宙为对象的。但是科学的发展,越来越代替哲学去研究整个的世界了。哲学被驱逐出了它的世袭的三大领域,全被驱逐出去了,这样才迫使哲学真正理解到了什么是哲学。

什么是哲学?哲学不是以“整个世界”为对象,而是对于人与世界之间关系的反思,从而为人类提供一种理解和协调人与世界之间相互关系的“世界观”!这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不理解,你永远区分不开哲学与科学;区分不开哲学与科学,你当然就不知道哲学为何物了。你总是按照科学去理解哲学,而不能够把哲学当做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独立的、基本的方式。

哲学的入手处是最难的!怎么理解哲学,在于怎么理解世界观;而怎么理解世界观,在于我们去区分开世界观与观世界;而作为“观世界”的“普遍规律说”,它是有着深厚的基础的。

作为一种通行的哲学观,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哲学观,“普遍规律说”认为:各门科学只是研究世界的各种“特殊领域”,并提供关于这些领域的“特殊规律”;而哲学则以“整个世界”为对象,并提供关于整个世界的运动与发展的“普遍规律”。大家通常不就是这样解释“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吗?现在大家开始“反思”这种哲学观,对“普遍规律说”提出了许多批评。但是,真正批到要害之处是很困难的,真正确立一种新的哲学观是更为困难的。这是因为,这种通行的“普遍规律说”的哲学观,具有很深厚的历史的和现实的基础。

首先,这种“普遍规律说”的哲学观,具有深远的哲学史背景。在哲学的发展史上,从古希腊哲学“寻取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到德国古典哲学寻求“全部知识的基础”和提供“一切科学的逻辑”,就其深层实质而言,都是把哲学定位为对“普遍规律”的寻求。大家读一读哲学史,就会清楚了。

其次,这种“普遍规律说”的哲学观,具有深刻的人类思维的根基。人类思维面对千姿百态、千变万化的世界,总是力图在最深刻的层次上把握其内在的统一性,并以这种“统一性”去解释世界上的一切现象,以及关于这些现象的全部知识。思维的这种追求以理论的形态表现出来,就构成了古往今来的追寻“普遍规律”的“哲学”。

第三,这种“普遍规律说”的哲学观,更具有深切的人类实践的根基。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以人类关于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为前提,并以人类自己的目的性要求为动力去改造世界,把世界变成对人来说是真善美相统一的世界。没有关于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人类就无法成功地改造世界以造福人类自身。因此,人类在自己的历史性的实践活动中,总是不满足于对世界的不同领域、不同侧面、不同层次的认识,而总是渴求获得关于“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的认识。寻求“普遍规律”的渴望,激发起一代又一代人的哲学思考。

但是,如果我们深入地进行哲学思考,却会发现两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其一,在把哲学解释为关于“普遍规律”的学说时,常常是离开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去看待哲学对“普遍规律”的寻求,其结果往往把哲学理论混同为其他的实证知识。这就启发我们,在对哲学的现代理解中,需要从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出发,重新理解这种“普遍规律说”的哲学观;其二,这种通行的“普遍规律说”,只是从“哲学”与“科学”的二元关系或二者关系中去理解哲学,而没有从“哲学”与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的多元关系中去理解哲学,也就是没有从哲学与常识、宗教、艺术、伦理和科学的多元关系中去理解哲学,因而无法解释和说明哲学的多重性质和多重功能。这又启发我们,在对哲学的现代理解中,需要从人类把握世界的多种基本方式的相互关系中,重新理解哲学。这表明,“观世界”的“普遍规律说”是值得我们认真“反思”的。 eda2V/S73G8uav6ETUozMsv+caV8KL6rIUUt+sy/bPUNClkzZwwwlcxssUO0Eo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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