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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五行、天地之数与《潜虚·气图》

《气图》采用的五行与数字的对应关系虽直接来源于《太玄图》“一与六共宗”一段,但并非扬雄首创。早在扬雄之前,这一对应已经由《尚书·洪范》的“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以及《礼记·月令》的春配木“其数八”、夏配火“其数七”、秋配金“其数九”、冬配水“其数六”逐渐建立起来。 [227] 扬雄大概是将《洪范》《月令》记载的这些五行之数加以综合,便形成了《玄图》“一与六共宗,二与七共朋,三与八成友,四与九同道,五与五相守” [228] 的说法。如果结合五行与四时四方的配位将这一对应关系画成图式,便是三八为木配春居东(左)、二七为火配夏居南(上)、四九为金配秋居西(右)、一六为水配冬居北(下)、五五为土居中央的形状,与《气图》形制已十分接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太玄》所陈五行与数的对应并未明言这些数字就是“天地之数”,而且其对应关系仅涉一到九数而不及十,这恐怕是受限于《太玄》三三成九的数算系统。现有史籍中,最早明确将五行对应于“天地之数”的记载出自东汉班固的《汉书·五行志》:

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位皆以五而合,而阴阳易位,……然则水之大数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 [229]

这段材料方确凿地揭示出与五行相配的十数就是《系辞》记载的天一到地十的天地之数,其中一到五为生五行之数,六到十则为“大数”。按班固的说法,其编著《五行志》时引用了西汉刘向《洪范五行传》的内容 [230] ,由此可以推测五行与天地之数的明确对应或在刘向那里即已完成。唐代孔颖达在《尚书正义》中解释五行之数时曾说:“大刘与顾氏皆以为水火木金得土数而成” [231] 。“大刘”即指刘向,孔颖达应见过刘向《洪范传》的原文,其引述的“水火木金得土数而成”,即以水火木金之大数六七八九为其生数一二三四与土之五数加合而成的观点,与《五行志》中所云“五位皆以五合”意同,可作为《五行志》引用刘向《洪范传》中五行之数内容的一个旁证。不过,载有《洪范传》的《尚书大传》早已逸散,由清人辑佚出的《尚书大传·洪范五行传》中并未包含涉及五行与天地之数对应关系的材料,因此上述推断无从确证。 [232]

至东汉郑玄,又进一步在五行之数中区分出了“生数”与“成数”的概念,并解释了五行皆与“天地之数”中的奇偶两数相配的原因。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引郑玄语云:

天地之气各有五。五行之次:一曰水,天数也。二曰火,地数也。三曰木,天数也。四曰金,地数也。五曰土,天数也。此五者,阴无匹,阳无耦,故又合之。地六为天一匹也,天七为地二耦也,地八为天三匹也,天九为地四耦也,地十为天五匹也。二五阴阳各有合,然后气相得,施化行也。是言五行各相妃合,生数以上,皆得五而成。 [233]

又《礼记正义》引郑玄注《易·系辞》语云:

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阳无耦,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与天五并也。 [234]

上面两段材料中,郑玄明确以天一至天五之数为生五行之数,地六至地十之数为成五行之数。五行若只配一“生数”,将出现“阴无匹,阳无耦”的情况,而万物皆须阴阳和合方可生成,所以还需奇偶、阴阳属性相反的“成数”为其匹耦,才能得以成就。以“天地之数”为五行生成数之说,实际上是将五行与《周易》的阴阳观念巧妙结合起来,其所谓“二五阴阳各有合,然后气相得,施化行”,即构成了以五行生成数之说对《系辞》“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之语的诠释。

按照上述郑玄五行说中“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与天五并”这一五行生成数与方位的配应关系,自然就可画出北宋图书学派代表人物刘牧所谓的《洛书》图式:

图1 刘牧《洛书五行生数图》与《洛书五行成数图》(《正统道藏》本) [235]

刘牧的《洛书》将五行的生数与成数分开,以黑白圈点象征数字。将这两幅图合并到一起,就成了南宋朱子的《河图》:

图2 朱子《河图》(《朱子全书》本) [236]

朱子主“河十洛九”之说 [237] ,认为此包含天地十数的图式当为《河图》而非《洛书》。当然,无论取何名义,上述黑白点图皆与先秦及汉代典籍记载的《河图》《洛书》无关 [238] ,只能看作是宋人的一种理论创造。将上述图形中的黑白点替换为《潜虚》特有的代表五行生成数的符号,便形成了《潜虚·气图》的形制:

图3 司马光《潜虚·气图》(《四部丛刊》本) [239]

由此可见,温公的《潜虚·气图》正是借重汉代以来结合五行与“天地之数”观念逐渐层垒出的“五行生成数”说构造而成的。不过这里尚留有一个问题:我们在上一章曾指出,作为易学思想要素的“数”的概念具有序数与量数两种含义,那么与五行对应的“天地之数”究竟是序数还是量数呢?唯有搞清楚这一问题,我们才能对五行生成数在《潜虚》易学宇宙观建构中的实质意义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天地之数作为五行生成数究竟是序数还是量数,历来有不同的说法。郑玄在注释《礼记·月令》孟春之月“其数八”时曾给与五行有关的“数”的概念下了一个定义:

数者,五行佐天地生物成物之次也。《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五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为后。木生数三,成数八,但言八者,举其成数。 [240]

这里非常清楚地表明,所谓“数”就是“五行佐天地生物成物之次”,也就是说,天地之数就是五行作为构成万物之基本元素在天地间先后出现的顺序的表征,这是明确以五行生成数为序数。在此解释下,生数的一到五,意味着五行在天地间按照第一为水、第二为火、第三为木、第四为金、第五为土的次序产生;成数的六到十,则意味着在初生五行的五个阶段过后,五行又按照水、火、木、金、土的顺序依次在第六至第十个阶段得以成就。唐代孔颖达在《尚书正义·洪范》中讨论“五行先后”问题时即是依照以天地之数为序数之说加以释解的:

又万物之本,有生于无,著生于微,及其成形,亦以微著为渐。五行先后,亦以微著为次。五行之体,水最微,为一;火渐著,为二;木形实,为三;金体固,为四;土质大,为五。亦是次之宜。 [241]

按此说法,五行始生之序之所以是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是因为天地生物都是按照自微至著、由小及大的次序进行的,这样,与五行对应的“天地之数”就被明确解释为天地生物成物的次第或节奏。

但是,孔疏在同一段疏解《洪范》五行数的文字中,又采用了另一套以“天地之数”为量数的说法:

又数之所起,起于阴阳。阴阳往来,在于日道。十一月冬至日南极,阳来而阴往。冬,水位也,以一阳生为水数。五月夏至日北极,阴进而阳退。夏,火位也,当以一阴生为火数,但阴不名奇,数必以偶,故以六月二阴生为火数也。是故《易说》称乾贞于十一月子,坤贞于六月未,而皆左行,由此也。冬至以及于夏至,当为阳来。正月为春,木位也,三阳已生,故三为木数。夏至以及冬至,当为阴进。八月为秋,金位也,四阴已生,故四为金数。三月春之季,四季,土位也,五阳已生,故五为土数。此其生数之由也。 [242]

此说欲明五行“生数之由”,实际上是结合以十二消息卦象一岁十二月之阴阳消长的汉代卦气学说,来解释五行与天地之数对应的缘由。其以冬至十一月为《复》卦一阳生,故水配冬,其数为一;春季正月为《泰》卦三阳生,故木配春,其数为三等,显然依据于天地之数与十二消息卦阴阳爻画数量的等同而把五行与天地之数联系起来,这便将五行生数都理解成了量数。不过这一解释在一些细节上颇为曲折,如对火数为地二的解释,本来火配夏,当对应五月夏至的《姤》卦一阴生,但孔疏认为“阴不名奇,数必以偶”,故转而以六月《遯》卦二阴生配之,不免有牵强附会之嫌。而且,这一以“天地之数”为量数的说法与前面的五行序数之说存在严重的矛盾,如以水配冬至一阳生,则冬后是春,春配木,故木行当紧接着水行之后产生,而按照孔疏所言五行自微至著的始生次第,水行之后所生却是火而非木。孔疏将两说并列,似乎并未注意到二者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孔疏在后文又以“天地之数”为量数之说解释五行生数成数之间的关系:

大刘与顾氏皆以为水火木金得土数而成,故水成数六,火成数七,木成数八,金成数九,土成数十,义亦然也。 [243]

这段话在原文中是紧接着前引“五行先后,亦以微著为次”即将天地之数理解为五行始生之次序的说法而来的,但孔疏举出刘向等人的观点称水六、火七、木八、金九的成数都是由其一二三四的生数与土数之五相加而来的,显然只有将生成数看作一种数量,这种加和关系才能成立。而这一说法同样与以天地之数为序数之说不能并立——仅就土五之数而言,“土是第五个产生”与“土的数量是五”显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意思。如果认为“五”代表生物过程的第五阶段,那么就数量来说它仅仅是“一个”阶段而已,不可能具有“五个”这样的含义。孔疏认为序数之说“是次之宜”,又认为量数之说“义亦然”,显然是把关于天地之数或五行生成数的两种相互矛盾的解说彻底混淆在一起了。

综上所述,对于五行生成数的序数与量数两种解读,将导向对于天地之数与五行相配之意义的不同理解:如果天地之数被看作序数,那么就可将之简单、一贯地解释为天地生成五行的节次;如果天地之数被看作量数,就必须牵合卦气说将之迂曲解释为阴阳消长之数,而且会与序数之说产生重大的矛盾。孔颖达将这两种矛盾的说法混淆为一,其实类似的混淆古已有之,如郑玄就既将“数”定义为五行生成之次,又主张“生数以上,皆得五而成”,便是把序数与量数搞混了。上述矛盾与混淆又进一步延伸到天一至地十之数与“天地之数”的总和“五十有五”之间的关系中,北宋图书派易学家刘牧与义理派易学家李觏之间的重要争论即由之引发,对此我们将在《潜虚·体图》一章中详加探讨。

既然以天地之数或五行生成数为序数与量数的两种说法是相互矛盾的,那么以五行生成数为核心建构《潜虚·气图》的司马光所采用的究竟是那种说法呢?他是否规避了其间存在的矛盾与混淆呢?我们接下来便从《气图》所示五行之数的符号与名义入手加以研讨。 dODgaVVnwl+TJFloBSasSQZEkpA64UpBvELgQuf0aTfTPTpVuDhza3NnLhIDBu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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