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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太玄》模仿《周易》的方式及其不足

扬雄《太玄》对《周易》的模拟,可分为文本形式与思想方法两个方面。在文本形式方面,《太玄》对于《周易》经传的符号系统、篇章结构、重要观念都做了仿拟。其中,就符号系统说,《太玄》以 一、 二、 三之基本符号准《周易》 阳、 阴之基本爻画,以方州部家四位之八十一玄首符号准《易》六位之六十四卦象符号。就篇章结构说,《玄》以《首》辞准《易》之卦彖,以《赞》辞准《易》之爻辞,以《测》辞准《易》之《象传》,以《攡》《莹》《棿》《图》《告》准《易》之上下《系辞》,以《玄文》准《易·文言》,《玄数》准《易·说卦》,《玄衡》准《易·序卦》,《玄错》准《易·杂卦》。就重要易学观念说,《易》有“乾之四德”“元、亨、利、贞”,《玄》准以“玄之五德”罔、直、蒙、酋、冥;《易》之筮法以大衍之数五十用其四十九、揲之以四,《玄》之筮法准之以三十六策用其三十三、揲之以三;《易》占有七八九六,为四象,《玄》准以一、二、三,为三摹;《周易》占筮之步骤,如分两、挂一、过揲、挂扐等,《太玄》筮法皆一一仿效之。凡此种种,司马光于其《说玄》一文皆有清晰的论述。 [126]

不过《玄》拟《易》之文本形式尚有一处待辨者,那就是《玄首》所准《易》之“彖”,究竟是指《周易》经文的卦辞还是指“十翼”中的《彖传》呢?司马光《说玄》“《易》有《彖》,《玄》有《首》”一条下自注云:“《彖》者卦辞也,《首》亦统论一卦之义也。” [127] 认为《首》辞准卦辞,后代学者多从此说。不过今人郑万耕教授的意见则不同,他指出:“《周易》有《彖传》,《太玄》则有《首》”,且认为“《周易》每卦皆有卦辞,而《太玄》每首则无辞”。 [128] 郑教授的观点当是源自南宋校勘范望解赞《太玄经》的张寔(即张敦实)所作的校勘记 [129] ,其在《中·首辞》“阳气潜萌于黄宫,信无不在乎中”后下校记云:“此《玄》首辞也,象《易》‘《彖》曰大哉乾元’已下之辞也” [130] ,显然认为《玄首》所准为《易》之《彖传》而非卦辞。张氏作此判断的理由,则在于《汉书·扬雄传》所录扬雄《自序》对《太玄》经传结构的分判:

杨子作《太玄》,为其太曼漶而不可知,故作《首》《冲》《错》《测》《攡》《莹》《数》《文》《棿》《图》《告》凡十一篇,以解剥玄体。 [131]

张氏所引即扬雄《自序》之文,其中明确指出《玄首》与《冲》《错》《测》等篇的性质相同,都是为“解剥玄体”,即皆为对《太玄》本文进行解释、剖析的文字。这样看来,《玄首》便只可能对应《周易》经传中属于传注的《彖传》,而不当对应经文之卦辞。反过来说,排除《首》《冲》等十一篇传注性质的文字,《太玄》文本中相当于经文的仅有准《易》爻辞的《玄赞》一篇,这样就没有真正对应《易经》卦辞的篇目,这也印证了郑教授“《太玄》每首无辞”的观点。而《太玄》今本在每首符号后皆先列《首》辞后列《赞》辞,很容易让人将《首》辞误解为与《易》之系于卦象符号后的卦辞性质相同,不过这并非扬雄《太玄》之本貌。张氏已指出,《玄首》“乃一篇,并《序》自为一卷”,即本来《玄首》并其《玄首都序》作为传注是单独成篇、与《玄赞》经文相分离的,如同《周易》本来经传分离的面貌一样。而“至范望《解赞》时”,方采宋衷、陆绩两家之义对《玄首》加以注释,并将《玄首》之文及其注释“散于八十一首之下” [132] ,一如王弼注《易》将《彖传》《象传》散于经文卦爻辞之下。可见今本《太玄》经传合一的状态是经过范望调整后的结果,由此也可推知,对于《玄首》准《易》卦辞的误解或许从范望作《解赞》时就开始了。幸而古有张寔、今有郑万耕教授之辨正,我们才能对此问题得一正确的认识。

那么为何《太玄》经文中没有相当于《周易》卦辞的部分呢?这恐怕与卜筮有关。《周易》卦爻符号所系之卦爻辞,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通过阐发卦爻象之象征意义以用于占卜,所以卦爻辞在文字风格上通常都有设象和占断的特征。 [133] 但《太玄》之筮法实仅能以《赞》辞占筮,所以《赞》辞有设象、占断 [134] ,而《首》辞则无此特征,如《中》之《首》辞“阳气潜萌于黄宫,信无不在乎中”,既没有拟物设象,也没有吉凶断语。实际上《玄首》是将八十一首对应为阳气周天运行之八十一个阶段,用以描述每个阶次的天道气运形态的,这与《周易·彖传》联系天道发挥六十四卦之义,显然更为接近。而《太玄》之所以仅能以《赞》辞占,根本原因在于《玄首》符号与《玄赞》实分道而行、不相干涉,《玄首》符号并不具备《周易》卦象符号的象征与占卜功能,也就无法系以占筮之辞。这一点我们在后文讨论《太玄》对于《周易》思想方法模拟上的不足之处时再详加检讨。

以上我们讨论的是《太玄》对《周易》文本形式的模仿。不过准拟《易》之篇章结构,尚仅得易道之皮相,《周易》作为一套完整的宇宙观系统的思想方法才是其精髓所在,在这方面《太玄》同样进行了效仿。我们知道,《周易》思想方法的核心在于关联与象征,此思想方法可通过两种思想要素来体现——“象”与“数”。所谓“象”,即《周易》之卦爻符号,它具有广泛的关联与象征作用,如阴阳爻画可与宇宙中全部的二分对待关系相联系,阴阳爻以三位排布而成的八卦可象征世间万物的形态、属性,八卦相重而得之六十四卦则可象征人世间的各种处境、遭际,每卦之六爻又可象征处同类处境之人中因其居位及与他者关系的不同而面临的具体差别的境遇。所谓“数”,又可分为两类,一类为表示先后上下次序的序数,如六爻初、二至上之位数;一类为表示数量之量数,此类多为与筮法有关之筮数,如天地之数、大衍之数、老少阴阳七八九六之数、乾坤之策数等。“数”同样具有关联象征意义,如爻位之序数可象征人之居位(初为民,二为在下之臣,四为近君之臣,五为君等),筮数中分两象天地、挂一象三才、揲四象四时、乾坤三百六十策“当期之日”,等等。 [135] 而对于“象”“数”二者的关系,春秋时人已有认识。《左传·僖公十五年》载韩简之语云:

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136]

朱伯崑先生解释说:“韩简认为,先有龟象而后有筮数,因为有物则有象,有象方有数,数是物象繁多的标志。” [137] 依此说,“象”与“数”两者中“数”是后于“象”的,且“数”与物之“滋”即数量的繁多相关,也就是说,“数”所表征的主要是量的关系,而非质的差别。具体到《周易》中的“数”来说,无论表征阶次先后、位置升降的爻位序数,还是表征筮策数目多寡增减的筮数,都仅具有“量”的意义,其关联象征义也基本基于数量的相合。如乾坤三百六十策,三百六十之数量与一年日数之约数三百六十相合,故以乾坤之策象“期之日”。而《周易》卦爻“象”之象征意义相比“数”则远为广泛,因为它关乎事物生来即有之形象、属性,故可以象征不同类事物之间“质”的差异。如八卦乾卦象马,坤卦象牛,即非根据数量建立关联,而是根据牛、马之健、顺性质与乾、坤象征义的相合,而具备健、顺属性的所有物类都可以进一步与乾、坤建立象征关联,如《说卦》广象所述。由此可见,相比于“数”,“象”之思想要素能更加充分体现《周易》关联象征的思想方法,故《周易》宇宙观的思维方式实以“象”为中心,“数”则处于衍生、从属的地位。

而《太玄》仿拟《周易》之思想方法,却着重在“数”的层面,这与扬雄构建其易学宇宙图景的思想进路有关。扬雄《自序》云:

其用自天元推一昼一夜阴阳数度律历之纪,九九大运,与天终始。故《玄》三方、九州、二十七部、八十一家、二百四十三表、七百二十九赞,分为三卷,曰一二三,与《泰初历》相应,亦有《颛顼》之历焉。 [138]

从这段叙述可知,扬雄是通过描述周天气运之模式来建构其《太玄》宇宙图景的。对天运的描摹必合于历法,而历法本质上是对天运这一历时过程各阶段的计量,故必有赖于记数。因此扬雄以“数”拟《易》,实为此等易学宇宙观建构方式下必然的思想抉择。《太玄》模仿《周易·系辞》“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中体现的“二分”数字关系,以三才之“三”数为核心制定了统一遵循“三分”原则的“数”的系统。根据《自序》所述,《太玄》三分之数可分两类:其一为“大潭思浑天,参摹而四分之,极于八十一” [139] ,此为玄首数,以方、州、部、家自上而下分列四位,每位有一、二、三三种数字选择,故共有八十一种排列方式,以象一玄之三分为三方、方各三分为九州、州各三分为二十七部、部各三分为八十一家,此八十一家即八十一首将周天之气的运转划分为八十一个阶段,分别与孟喜卦气说之卦名次序相准;其二则为“旁则三摹九据,极之七百二十九赞” [140] ,此为玄赞数,即在八十一首划分的基础上,每首复“三摹”而分为三表,共二百四十三表,三表再三分成九赞(即“九据”,“据”为“位”之义),共七百二十九赞,每首九赞以初一、次二、次三至上九的九个序数为标志。扬雄以一赞当半日(或昼或夜),七百二十九赞即当三百六十四日半,复增《踦赞》当半日,《赢赞》当四分之一日,合于古代历法周年日数三百六十五有四分之一,此即所谓“与《泰初历》相应”。 [141] 《周易·系辞》以乾坤策数总和三百六十“当期之日”,仅以约数相当;《太玄》不但准拟之而以七百二十九赞当周年日数,且其数目更加精密,与历法更为契合。《玄》之首、赞之数又可进一步与星象之二十八宿、乐律之十二律吕相配合,形成“阴阳数度律历”相统一的恢宏体系,这皆可看作是对《周易》“数”之思想要素的拓展。

《太玄》在拟《易》之“数”的同时,也引入了“象”的元素。前述玄首方州部家之数,每位之一、二、三即以 三个符号表示,形成八十一首的图象符号,以此仿拟《周易》六十四卦之卦象。那么《太玄》之“象”是否与《周易》之“象”一样具备广泛的关联象征意义,充分体现出易象思维的特征呢?答案却是否定的。这一点扬雄本人有清晰的认识,他在《自序》中说:

观《易》者,见其卦而名之;观《玄》者,数其画而定之。《玄首》四重者,非卦也,数也。 [142]

这里扬雄确切指出了玄首符号的意义在于“数其画而定之”,也就是说这些符号仅具有记数的作用,并无更广泛的象征义。我们知道,《周易》的基础爻画 是内在蕴涵阴阳性质差异的象征意蕴的,因此其组成的八卦、六十四卦图象可以通过阴阳之间的不同排列组合与万事万物建立关联。但是《太玄》对应一、二、三三个基础数字之符号 ,其主要表征的则是一个历时过程中的始、中、终三个相继阶段 [143] ,其间只有数量上的差异,由之组成的八十一首符号,其实只是确定八十一首对应气运阶段之序数的数符而已。观八十一首之符号排列特征可知,扬雄是用类似三进制计算以一增至三、逢三进一的方式表示气运阶次序数的递进的。如第一首《中》 ,方、州、部、家序数皆为一;第二首《周》 ,在家数上增一为二;第三首《礥》 ,在家数上增二为三;第四首《闲》 ,家数满三归一,进一位,在部数上增一为二。余首皆可以此类推。《玄数》一篇有一段文字名为“推玄筭”,即是说明如何通过玄首符号计算一首之序数的 [144] ,其计算方式与古代的算筹十分相似,方州部家仅相当于算筹之数位,这便进一步证实了玄首图象仅具有用于记数的量的意义。

玄首符号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它与易象之间有着本质区别。扬雄明言易象的特征是“见其卦而名之”,即可根据卦象之象征义赋予其卦名。如《屯》之象 ,由二体上坎下震相重而得,取其象则为云雷满盈,取其义则为动乎险中,两方面皆可与“始生艰难”之处境关联,故此卦得名为“屯”。而《太玄》之玄首符号则没有除记量气运阶次之序数而外的其他任何意义,故《玄首》之名无法从其符号的象征义得来。实际上《玄首》之得名皆源自孟喜卦气说之卦序,如第一首名《中》准《中孚》,第二首名《周》准《复》等,所取仅为这些卦名代表的气运状态之义(“中孚”表示阳气潜藏于中,“复”表示阳气始复等),与《玄首》之图象毫无瓜葛。 [145] 后世学者如明代叶子奇不明此理,仍欲探寻玄首“四画之位果何所见以取象而定名”,结果只能是“求而未通”,徒劳无功。 [146]

由此可见,《玄首》尽管配有符号图式,但其本质上仍然是仅具“量”之意味的“数”,而非真正意义上可作为“质”之象征的“象”。那么这是不是说明《太玄》完全抛弃了“象”这一思想元素呢?事实并非如此。玄首之数虽然只有“数其画而定”的意义,但玄赞之数却通过与《尚书·洪范》五行生序(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及《礼记·月令》四时数(春数八、夏数七、秋数九,冬数六)的对应关系引入了五行的性质差异,从而具备了类似《周易》之“象”的象征功能。 [147] 《玄数》云:“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二七为火。……一六为水。……五五为土。” [148] 这是以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五五分别为水、火、木、金、土的生数与成数。 [149] 《玄数》在以上每段中都罗列九数与五行质性相应而可象征的一系列物象,相当于《周易·说卦传》所列八卦之广象,这表明通过五行生成数的引入,九赞之“数”兼有了“象”的特质。故《玄莹》云:“鸿本五行,九位重施,上下相因,丑在其中,玄术莹之。” [150] 可见《太玄》仿拟易象思维广象物类(“丑在其中”之“丑”即物类之意)的“玄术”,就体现在本于五行的九赞之数上。

上述“玄术”的具体表现,就是扬雄创作《赞》辞之时,大量根据九赞数与五行的对应来取象。晋代范望作《太玄解赞》,对这种取象方式多有指点。如《中》次七“酋酋,火魁颐,水包贞”,《解赞》云“七,火也” [151] ,可见此赞以其数七为火之成数,故取“火魁颐”之象;《锐》初一“蟹之郭索,后蚓黄泉”,《解赞》云:“一,水也,故称泉” [152] ,此赞数一为水之生数,故取“泉”象;《上》次三“出于幽谷,登于茂木,思其珍榖”,《解赞》云:“三,木之王,故茂也” [153] ,此赞数三为木之生数,故有“茂木”之象;《周》次四“带其钩鞶,锤以玉镮”,《解赞》云:“四,金也。其于九赞,在中也。腰中之金,故谓之钩” [154] ,此赞数四为金之生数,又其位置在九赞之中部,可象人体腰部,腰中有金,故取“钩”象;《 》次五“ 有足,托坚榖”,《解赞》云:“五,土也,土爰稼穑,故为榖也” [155] ,五为土之生成数,土性经稼穑可产谷,故取“谷”象。以上皆为其例。

《太玄》九赞之数合于五行,可谓“以数取象” [156] ,但其与《周易》之爻象之间仍存在一个深刻的差异:《周易》六爻即合为一卦,爻象是卦象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所系爻辞及爻辞之取象皆与一卦之中的爻画符号有明确对应;而《太玄》虽在《赞辞》中体现了取象的特征,但《赞辞》本身却没有相应的图象符号,其玄首符号与九赞的五行取象之间并无任何关系,不可能像《周易》的六爻辞分系六爻画那样,将九赞分配到方州部家四位之下。 [157] 因此司马光于《说玄》中明确指出:

《易》卦六爻,爻皆有辞,《玄》首四重,而别为九赞以系其下。然则首与赞分道而行,不相因者也。 [158]

《玄》之首、赞“分道而行”,意味着玄首之数有符号而无取象,玄赞之数有取象而无符号,《太玄》体系中数字、符号、取象三方面因素处于相互割裂的状态,与《周易》卦爻象相关的各种体例,如卦之二体,爻之当位、承乘比应等,《太玄》皆无从仿拟,这便是《太玄》“以数拟《易》”在思想方法上的不足之处。前引程颐批评《太玄》“于《易》中得一数为之,于历法虽有合,只是无益” [159] ,正把握到了问题的实质。

《太玄》体系存在的这一重要不足处也可以解释《太玄》筮法的问题。唐代王涯已经发现了《易》《玄》筮法的差别,指出“《易》之占也以变,而《玄》之筮也以逢” [160] 。《周易》思想方法以“象”为核心,故其占法注重“象”之变化,而卦爻符号皆有象征义,且为统一整体,爻象变化即引起卦象变化,因此卦象亦在占筮中发挥重要作用,可系辞用于占卜。《太玄》之玄首符号则只能用于记数,并无象征意义,也就无从加以设象占断,故无卜筮之辞可系;其占筮只能依凭历法,以《赞辞》所“逢”之星、时、数、辞诸要素判断吉凶休咎。 [161] 《太玄》筮法虽然与《周易》大衍筮法相类,三十六策用三十三,再扐成一画 [162] ,六算成一首之符号,但玄首符号仅用来确定占卜所用之赞 [163] ,以及推算每赞距离冬至日的天数、昼夜、星度,仍只有记数功能。故相对于《周易》兼用卦爻象占筮之重“变”,无象征符号、仅以“逢”而占的《太玄》筮法引入的变化因素是偏少的,其七百二十九赞之《赞辞》吉凶皆已根据所当昼夜而确定(当昼则吉、当夜则凶),远不及《周易》爻辞占断之丰富多变,这也成了后世学者批评《太玄》的重要理由。 [164]

总结来说,《太玄》在思想方法上对《周易》的模拟偏重于“数”,导致其玄首之数虽配有图象,但本质上仍是仅具量之意义的记数符号,而无法取象;玄赞之数与五行相应,能广泛取象,却无符号图象相配,与玄首符号亦不相关;如是数字、符号、取象三方面因素相割裂的局面,构成了《太玄》拟《易》方式的重大缺憾。司马光在《说玄》中已经指出《玄》首、赞不相因的问题,对于《太玄》体系之缺憾当有明确的认识,其仿照《太玄》构建《潜虚》易学宇宙观,在继承《太玄》体系特征的同时必然要针对其不足处加以调整,这便是我们下一节讨论的内容。 52+rvjveeqWeKtTi2DhSIHlB4CCwK0C2FGetP47bjw8ONi4fdaC/dnUSFhwURn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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