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地球这个神奇家园里,居住着无数种千姿百态的生命形式,它们共同分享这块美丽的土地,竞相展示自己的身姿。作为其中的一员,人类这种年轻的生命形式看起来颇为奇特:他们与大多数其他生物共享许多特征,比如像我们身边的小狗、小猫一样,每日数餐,摄入营养,在一天的某一时刻进行排泄,需要睡眠,在生命的某一阶段繁衍后代。然而,显而易见的是,人类与周围的生物截然不同,这个不同超过了所有其他生物之间的差异;即使与我们的近亲黑猩猩相比,这种差别也是一种鸿沟。对于这些差异,我们有很多可说:只有人类具有复杂的语言,只有人类能够制造复杂的工具,只有人类具有自我反思的能力,等等。而在这些差异中,有一个现象也同样是独特的,那就是:只有人类生物才呈现出如此复杂、丰富而自觉的道德现象。作为群居生物,每一个人类成员都不可避免地与他人发生着关系,并且在关系中生活着,仔细看一下就会发现,这种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道德关系:我们通常会谴责一个遗弃自己孩子的父母,谴责一个不去赡养自己父母的孩子,认为他们是不道德的;我们会谴责一个不守信用的朋友,谴责见死不救的陌生人,认为他们是不道德的;我们会谴责一个不正义的社会,谴责暴君的恶行,认为它们是不道德的,等等。可以说,人类成员就是在某种道德关系中生活的,人类所具有的独特道德现象也就在于:为了追求某种生活,人们总是在人与人、人与群体、人与社会之间倡导并维持某种恰当的道德关系。
这个描述当然是非常粗糙的,不过没有关系,对于哲学反思来说,经验现象的真实存在正是研究的开始。不管这样的现象多么粗糙甚至混乱,经过理性的反思,它们就会渐渐清晰起来,也会得到更为深入的认识。而从这里开始,我们就已经进入了作为哲学分支的伦理学领域。简单地看,伦理学所要做的就是对人类生活中的道德现象进行反思,这种反思可以在不同的层次上进行,并派生出不同的伦理学领域。
回到上面提到的道德现象,我们可能会问,道德究竟是什么东西?当我们说一个行为是不道德的时候,我们是在表达什么意思?是仅仅在表达我们的好恶,比如等同于说“这个行为是令人讨厌的”? 还是在描述某种客观存在的东西,就像在描述天空中星星的存在?这些追问被伦理学家们称为元伦理(meta-ethics)问题。作为伦理学研究的一个专门分支,元伦理学产生较晚,它主要关注道德的本质问题,比如道德概念、道德原则具有什么性质,道德原则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等等。对于哲学反思而言,元伦理探讨当然不可或缺。不过就像前面提到的,伦理学的研究与我们的生活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另一个相当重要、也更为悠久的伦理学领域就是与人类的道德生活具有直接关系的规范伦理学(normative ethics)。
对于“规范”这个名词,我们都不陌生,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规范:行为规范、职业规范、法律规范,等等。而谈到规范,我们会立即想到一个词:“应该”,大多数规范是以“应该”的形式表达的:上课应该准时;工作应该认真负责;应该尊老爱幼,等等。同样,我们在生活中无时无刻都会遇上道德规范:在公交车上你应该给老人让个座;你应该遵守你的诺言;你应该为了国家而牺牲你的个人利益。可以看到,当我们谈到这样的规范时,我们实际上表达的是:某种行为是道德的,相反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因此简单地说,规范伦理学所要做的就是探讨在人类社会中,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什么样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规范伦理学的研究并不仅仅具有理论的价值,当学者们从理论上说明了某种行为的道德性时,这同时也为我们的道德生活以及道德判断给出了某种指导。当然,这不是说规范伦理学家都是在从事道德说教,因为对道德生活的影响并不一定是规范伦理学家的使命。在根本上,规范伦理学研究仍然是一种学术活动,规范伦理学者的大多数工作是根据自己的理解给出关于道德规范的观点,并且进行分析和论证。而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日益错综复杂,不同领域的关系也具有了很多独特的、新的特点,这需要伦理学家更多地关注特定的道德实践,应用伦理学的专门研究因此应运而生。
与规范伦理学稍显不同,应用伦理学研究关注专门领域内的道德规范问题,比如商业伦理学探讨的是商业行为中的道德规范问题,环境伦理学探讨的是人类与自然环境的作用过程中的道德规范问题,将要在本书中介绍的医学伦理学探讨的是人类医学实践中的道德规范问题,等等。在应用伦理学领域中,往往出现很多新的道德难题,比如我们对大自然的污染和破坏是否道德,对患者实施安乐死是否道德,等等。因此,应用伦理学的研究需要对具体的问题给出更多的讨论,需要了解:在特定的领域中,特定的道德问题是如何产生的;我们又可以如何来合理地解决这样的道德问题。相比之下,规范伦理学讨论所涉及的人类关系以及道德规范更为抽象,或者更具普遍意义。尽管如此,应用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的分界并非如此分明,从某种角度来说,应用伦理学仍然属于规范伦理学的范围,因为它探讨的也是道德规范问题。当学者们在进行应用伦理学分析时,规范伦理学的理论仍然是讨论的出发点和根本基础。当然,应用伦理学研究需要对一些专门的问题进行分析,相应地也产生了一些新的伦理原则。
以上就是伦理学学科的概貌,下面我们将进入更为具体的领域。对于本书的主题而言,元伦理问题离我们较远,因此在这里不作另外说明。相反,就像前面提到的那样,规范伦理学研究与我们的主题具有直接联系,因此需要进行专门论述。另外,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看,西方(古希腊传统、欧洲大陆传统、英美传统)的规范伦理学研究总体上更为成熟和系统化,而我们国家的研究传统关注对伦理思想的阐述,对分析、论证的注意相对较少。所以,作为对一门“学科”的介绍,下面将要阐述的三种最重要的规范伦理理论——功利主义理论、义务论和美德伦理理论,都来自西方学者的研究。它们是伦理学家辛勤探索的结晶,也是人类智力宝库中的重要遗产,当然,也是我们进行理性分析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