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是語言諸要素中最活躍的要素,詞義的變化比詞形更爲顯著。在語言發展的漫長歲月中,詞義的變化也具有歷時性特徵。
古和今是一對相對的概念,同先秦兩漢相比,魏晉隋唐是今;而相對於宋元明清來説,魏晉隋唐又是古,宋元明清纔是今;但相對近現代來説,宋元明清又是古,近現代纔是今。同時,詞義的演變並不完全同朝代的更迭同步。因此,從詞彙史上講,古今是要細細劃分的;但從古代漢語的教學體系上看,一般是把現代漢語稱爲今,把現代漢語以前的文言文稱作古,即把古代文獻的詞義當作一個整體對待,至於是先秦還是唐宋、明清,則不再細分。因爲開設古代漢語的一個最直接的目的是爲了讀懂文言文,文言文又以上古秦漢爲典範、爲標準,後人的作品也大都以求同爲基調,所以,這種籠統的分法與古代漢語課的教學目的是一致的,也比較符合古代漢語的實際。
所謂古今詞義的差異,是指同一個詞古今的意義發生了變化,閲讀文言文時,用今天的意義去理解,就會發生錯誤。實際上,漢語中的詞大部分是多義詞,一個詞往往有幾個意義,即幾個義項,詞義的變化從根本上説是詞的義項的變化,詞義的差異也是詞的義項的差異。這種變化和差異比較複雜,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成不同的類别。從實踐辨識的角度分析,這種變化和差異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古代義項的消失,二是古今義項的微殊。
所謂義項的消失,是指由于社會的發展變化,古代的一些事物消亡了或是人們的觀念變化了,導致詞的相關義項也隨之消失了。如:
池
① 楚國方城以爲城,漢水以爲池。(《齊桓公伐楚》)
② 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鼂錯《論貴粟疏》)
③ 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寡人之於國也》)
例①、例②中“池”的意思是“護城河”。例③中的“池”當“池塘”講。現代漢語中,隨着“護城河”這一事物的消失,“池”所具有的“護城河”這個義項也基本不用了。
愛
① 弟自愛不愛兄,故虧兄而自利。(《天下兼相愛》)
② 貨以藩身,子何愛焉?(《左傳·昭公元年》)
③ 齊國雖褊小,吾何愛一牛?(《孟子·梁惠王上》)
例①中,“愛”當“喜愛”講,現代漢語中還在使用這一義項。例②和例③中的“愛”當“吝惜”講,隨着人們觀念的變化和對情感認識的深入,“愛”的“吝惜”義項也逐漸消失了。
勸
① 赦之,以勸事君者。(《左傳·成公二年》)
② 子若免之,以勸左右,可也。(《左傳·昭公元年》)
③ 勸秦王顯巖穴之士。(《史記·商君列傳》)
《説文·力部》:“勸,勉也。从力,雚聲。”本義是“鼓勵、勉勵”。例①、例②都是用的這個義項。例③中的“勸”當“勸説”講。現代漢語中,衹有“勸説”這個義項,“鼓勵、勉勵”這個義項消失了。
造
① 齊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臺,子猶馳而造焉。(《晏嬰論和》)
② 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憂,不能造朝。今病小愈,趨造於朝。(《孟子·公孫丑下》)
③ 公輸盤爲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墨子·公輸》)
例①和例②中的“造”都當“到”“來到”講。例③中的“造”當“制造”講。現代漢語中“到”“來到”的義項一般不用了。
上述“池”“愛”“勸”“造”四例中,“護城河”“吝惜”“勉勵”“到”這些古代漢語中的常用義項,現代漢語中已經消失或基本不用了。對於這一類義項,需要平時留意,像認識新詞一樣不斷積纍。否則,閲讀文言文時,難免不自覺地用現代漢語中還保留的那個義項去理解,那就要出問題了。
所謂“義項的微殊”,是指同一個詞中的某一個義項在古代漢語與現代漢語中衹有細微差别。在文言文閲讀中,這種情況尤其值得注意。因爲從表面上看,按照現代漢語的義項理解似乎也可以,但實際上是不準確的,是錯誤的。這種義項微殊的情況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即古今詞義所表示概念的外延大小不同。如:
子
① 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論語·先進》)
② 丈夫亦愛憐其少子乎?(《觸龍説趙太后》)
③ 故子生三月則父名之。(《儀禮·喪服》)
例①的“子”指女兒;例②的“子”指男孩;例③的“子”兼指男女,鄭玄此處注釋説:“凡言子者,可以兼男女。”現代漢語中,“子”衹指男孩。古代漢語的表義範圍寬,現代漢語表義範圍窄。
需要説明的是,所謂寬、窄,是僅就“子女”這個義項而言的,“子”在古代漢語還有許多義項,如:諸侯爵位的第四等、對人的尊稱、古代典籍的類别等等,這些在現代漢語中都有變化,但不屬于“子女”這個義項,也就談不上範圍的寬窄問題。
臭
① 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周易·繋辭上》)
②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詩經·大雅·文王》)
先秦“臭”在表示“氣味”時,泛指一般氣味,既包括好聞的香氣,也包括難聞的穢氣。後來範圍變窄,專指穢氣。如:
③ 人各有好尚,蘭茝蓀蕙之芳,衆人之所好,而海畔有逐臭之夫。(曹植《與楊徳祖書》)
現代漢語中,“臭”在表示“氣味”時,衹表示“難聞的氣味”,同先秦時期相比,表義範圍變窄了。
親戚
① 貧窮則父母不子,富貴則親戚畏懼。(《戰國策·秦策》)
② 堯二女不敢以貴驕,事舜親戚,甚有婦道。(《史記·五帝本紀》)
“親戚”古代漢語中指族內外親屬,也包括父母兄弟。現代漢語中父母親是不能稱親戚的。
以上三例,現代漢語中的詞義範圍比古代漢語窄,或者説是詞義的外延比古代漢語小,也有與此正好相反的情況。如:
菜
① 蘋蘩蕰藻之菜。(《左傳·隱公三年》)
② 雖蔬食菜羮,未嘗不飽。(《孟子·萬章下》)
《説文·艸部》:“菜,艸之可食者。”“菜”在先秦專指蔬菜。上述兩例中的“菜”即指“蔬菜”。中古以後,“菜”已不僅僅指蔬菜了,還包括魚肉等食品。如:
③ 自愧無鮭菜,空煩卸馬鞍。(杜甫《王竟擕酒高,亦同過,共用寒字》)
戴侗《六書故》:“吴人通謂魚菜曰鮭菜。”“鮭菜”是以魚爲原料做的菜。現代漢語中,在表示食物時,“菜”不再專指“蔬菜”,表義範圍變寬了。
河
① 東至于海,西至于河。(《齊桓公伐楚》)
② 河內凶,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寡人之於國也》)
漢代以前,“河”往往特指黄河。後來範圍逐漸變寬。如:
③ 是時,淮河阻兵,飛輓路絶,鹽鐵租賦皆泝漢而上。(《舊唐書·食貨志下》)
④ 乙酉,詔劉錡、王權、李顯忠、戚方嚴備清河、潁河、渦河口。(《宋史·高宗本紀》)
例③④中的“河”泛指河流,詞義範圍寬泛了。
醒
① 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② 丈人歸,酒醒而誚其子曰。(《奇鬼》)
《説文新附·酉部》:“醒,醉解也。”秦漢時期,“醒”字表示醉酒後再恢復正常神智。例①和例②都是指“酒醒”。後來纔把睡着後醒過來叫做“醒”。如:
③ 朝曦入牖來,鳥喚昏不醒。(韓愈《東都遇春》)
④ 猧兒睡魘喚不醒,滿窗撲落銀蟾影。(成彦雄《寒夜吟》)
現代漢語中,表示恢復神智的意思都可以叫做“醒”,意義已寬泛很多。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菜”“河”“醒”的詞義早在唐宋文獻中就已經變得寬泛了,但在先秦文獻中,它們的詞義範圍確實比較狹窄,我們必須注意到這種變化,不能用後代寬泛的詞義去理解它們在先秦文獻中的意義。
即古今詞義輕重深淺不同。如:
恨
① 不知戒,後必有恨。(《荀子·成相》)
② 子爲父死亡所恨。(《漢書·李廣蘇建傳》)
兩例中的“恨”都當“遺憾”講,現代漢語中的“恨”表示怨恨,在表示“不滿意”的情感時,現代漢語詞義重,程度深;古代漢語詞義輕,程度淺。
感激
① 臣以愚戇,感激忘身,敢觸忌諱,手書具對。(《後漢書·蔡邕傳》)
② 三顧臣於草廬之中,諮臣以當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許先帝以驅馳。(《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
例①中,“感激”以至於“忘身”,例②中,“感激”以至於以終生相託。可見詞義之重,程度之深。現代漢語中,“感激”詞義要輕得多。
即詞義的感情色彩發生了變化。如:
爪牙
① 夫雖無四方之憂,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國語·越語》)
“謀臣”與“爪牙之士”並舉,一文一武,同是國君的得力助手。
② 將軍者,國之爪牙也。(《漢書·李廣蘇建傳》)
“爪牙”古代指武將,猛士,現代漢語中指“幫兇”“走狗”。在“助手”這個義項上,古代是褒義詞,現代是貶義詞。
謗
① 厲王虐,國人謗王。(《召公諫厲王弭謗》)
② 士傳言,庶人謗。(《左傳·襄公十四年》)
上兩例中的“謗”均指公開議論他人的過失,是中性詞。漢代逐漸演變指無中生有,惡意中傷。
③ 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現代漢語中衹有“無中生有,惡意中傷”的意思,在表示“議論”這個義項上,古代漢語中是中性詞,現代漢語中是貶義詞。
賄
① 以爾車來,以我賄遷。(《詩經·衛風·氓》)
“賄”本義指財物。由財物義引申出贈送財物的意義,是中性詞。
② 不有君子,其能國乎?國無陋矣,厚賄之。(《左傳·文公十二年》)
杜預注:“賄,贈送也。”由贈送引申爲用財物收買,就成爲貶義詞了。
③ 更相告訟,頗行賄賂。(杜佑《通典·選舉》)
在現代漢語中,“賄”指用來買通他人的財物,或是用財物買通他人。先秦是中性詞,現代是貶義詞。
黨
① 臣聞:亡人無黨,有黨必有讎。(《左傳·僖公九年》)
② 不恤公道通義,朋黨比周,以環主圖私爲務,是篡臣者也。(《荀子·臣道》)
上述例子中的“黨”均指爲私利而結成的集團。現代漢語中的“黨”指一種組織。在“利益集團”的義項上,古代漢語中是貶義詞,現代漢語中是中性詞。
即古今詞義的特點不一致。如:
售
① 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宋人有酤酒者》)
② 衣之不可衣也,食之不可食也,賣之不可僂售也。(《荀子·儒效》)
③ 獻魚者曰:“天暑市遠,賣之不售,思欲棄之,不若獻之。”(《説苑·貴德》)
例①“酸而不售”,是説酒酸了因而賣不出去。例②中“不可僂售”是説不能很快賣出去。例③中更加明顯,“賣之不售”,是説賣了半天賣不出去。可見,古代漢語中,“售”的意義是“賣出”,其特點在於强調賣的結果。現代漢語中,“售”衹是表示賣這個動作,不再强調賣的結果了。
購
① 夫樊將軍,秦王購之金千斤,邑萬家。(《史記·刺客列傳》)
② 高祖購求布千金,敢有舍匿,罪三族。(《漢書·季布欒布田叔傳》)
③ 良與客狙擊秦皇帝於博浪沙,誤中副車,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購甚急。(《説苑·復恩》)
例①中“購”的代價除了“金千斤”之外,還有“邑萬家”。例②還附加了違反“購求”命令的處罰措施——“罪三族”。例③在“購”的同時,還“大索天下”。顯然,這三例中,“購”的對象都是“人”而不是“商品”,都表示懸賞徵求,都不是現代意義上的一般的“購買”。在“通過交换以獲得”這個意義上,“購”古今詞義的特點不同。
訪
① 穆公訪諸蹇叔。(《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② 楚子將以商臣爲大子,訪諸令尹子上。(《左傳·文公元年》)
上兩例中的“訪”都是君王就某事向大臣徵求意見。現代漢語中泛指訪問、瞭解情況,没有徵求意見的意思,上對下的特點也不明顯了。
詞義的差異是文言文閲讀最大的障礙之一,而古今詞義的微殊,又最容易造成閲讀理解的偏差和錯誤。因此對於這類詞義,閲讀時要注意仔細分辨,平時要留心積纍,千萬不能以今律古。
社會事物不斷發展,詞義也必然隨着發生變化。但是,社會事物的發展總是在原有基礎上進行的,詞義的變化也是在舊有意義的基礎上,通過新成分的不斷豐富來實現的。何況古代漢語同現代漢語是同一民族的語言,古代漢語是源,現代漢語是流,古代漢語的詞義必然影響着現代漢語詞義的發展,現代漢語這個“流”中必然存有古代漢語這個“源”中的因素。因此,就詞義的發展變化來講,我們在注意到古今詞義差異的同時,還應該瞭解古今詞義聯繫的一面。
瞭解古今詞義的差異,可以使我們看到古今詞義的變化,减少和避免“以今律古”;而溝通古今詞義,可以使我們辯證地看待古今詞義的發展,對詞義的變化理解得更加全面。同時還可以利用已知去推求未知,更快更好地把握古代漢語的詞義。
溝通古今詞義的方法多種多樣,最常見的有以下兩種:
在漢語詞彙複音化的過程中,某些詞作爲單音詞獨立使用時,其古代漢語的詞義已經消失了,但在作爲一個語素構成雙音詞、成語時,古代的詞義仍然存在。我們可以通過分析這些雙音詞和成語的語素去瞭解其在古代漢語中的意義。如:
項
① 銜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鄭玄注:“銜枚,止言語囂讙也。枚狀如箸,横銜之,爲之繣,結於項。”(《周禮·秋官·司寇》)
② 籍福起,爲謝。案灌夫項,令謝。夫愈怒,不肯謝。(《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説文·頁部》:“項,頭後也。”“項”的本義是脖子的後面。例①中,“繣”是繫東西的繩子,“結於項”即繫在脖子後面。例②中“案灌夫項,令謝”,即按住灌夫的脖子後面,讓他低頭謝罪。現代漢語中,“項”單獨使用時已没有“脖子的後面”這個義項,但在成語“望其項背”中,“項”作爲一個語素,仍然保存了古義。
即
① 匪來貿絲,來即我謀。(《詩經·衛風·氓》)
② 君子有三變,望之儼然,即之也温,聽其言也厲。(《論語·子張》)
《説文解字繋傳·皀部》:“即,猶就也,就食也。”兩例中的“即”都當“接近、走近”講。現代漢語中,“即”單獨使用時已基本不用這個義項了,但在雙音節詞“即席”和成語“若即若離”中仍然表示“接近”“走近”的意思。
走
①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寡人之於國也》)
② 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上古之世》)
兩例中的“走”都表示“跑”。現代漢語中,“走”單獨使用已不表示“跑”,但是在“走馬觀花”“奔走相告”“走投無路”等成語中,“走”作爲一個語素,仍保留了古義。其實,唱歌“走調”,方言中也叫“跑調”;電綫漏電,既可以説“走電”,也可以説“跑電”。“走”還可以表示“跑”。
易
① 逢丑父與公易位。(《左傳·成公二年》)
② 以粟易械器者,不爲厲陶冶。(《孟子·滕文公上》)
③ 世易時移,變法宜矣。(《荆人欲襲宋》)
④ 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禮法以時而定》)
例①中的“易位”即“交换位置”,例②中的“易械器”即“换取械器”,這兩句中的“易”都表示“换”。例③中的“易”表示“變化”,例④中的“易”表示“改變”。它們的基本意義都是“變”。現代漢語中,“易”作爲一個詞單獨使用時,“换”和“變”的義項都不常用了。但在一些雙音詞和成語中,作爲語素,這兩個意義都還存在。如“交易”“貿易”中的“易”都當“换”講,“易手”“移風易俗”“改弦易轍”中的“易”都當“改變”講。
以語素形式保存在現代漢語雙音詞和成語中的“古義”是溝通古今詞義的橋樑,是我們瞭解古代詞義的有利條件。但也必須看到,這種“遺留”畢竟不全面,也不系統。因此,溝通古今詞義的最重要的方法還是從古今詞義的共同特點和相互聯繫上去瞭解古義。
由於詞義的發展是通過新的成分對舊有意義的不斷補充和完善來實現的,所以,一個詞的多個義項之間也有着各種各樣的聯繫,處於這種聯繫樞紐地位的是詞的本義,詞義的共同特點也往往包含在本義當中。因此,掌握了詞的本義及其特點,就能够以簡馭繁地去溝通和把握詞義。
誣
① 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爲己力,不亦誣乎!(《介子推不言禄》)
② 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韓非子·顯學》)
例①中的“不亦誣乎”,意思是説“不是太虚假了嗎”,例②是説“不能確定却又依據它,是虚妄”。兩句中的“誣”都當“虚妄”講。《説文·言部》:“誣,加也。”徐鍇進一步解釋説:“以無爲有也。”把没有的事當作已經發生的事,自然是“虚妄”“不真實”,這正是“誣”的本義。把不真實的話講給别人,就是欺騙,所以“誣”可以引申出“欺騙”義;把虚妄的事情强加在别人頭上,就是“捏造罪名陷害”,“誣”又有“誣陷”義。我們衹要瞭解了“誣”的“虚妄不實”的本義,對“欺騙”“誣陷”等詞義也就理解得更深刻了。
秉
① 彼有遺秉,此有滯穗。(《詩經·小雅·大田》)
② 或取一編菅焉,或取一秉秆焉。(《左傳·昭公二十七年》)
“遺秉”是遺留下的禾把、禾束,“一秉秆”即“一把禾秆”。“秉”是由“禾”和“又(手)”兩個表意符號構成的會意字,表示用手拿着一把禾。《説文·又部》:“秉,禾束也。从又,持禾。”可見,“秉”的本義是“禾束”“禾把”。由于“禾把”是握在手中的,所以“秉”又有“持”“握”的意思,如“秉燭夜游”。由持、握具體的東西,發展爲主持政事,于是有了“執掌”“主持”的意義,如“秉政”“秉權”。長時間“執”“握”,就有了“堅持”“堅守”的意義,如“秉德”“秉正”“秉公”等。
儘管“秉”作爲單音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使用,人們對它比較陌生,但衹要明白了它的本義,就可以比較準確地把握它的詞義系統,從而有效地掌握它的古義。
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 。蔡潰 ,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 :“君處北海 ,寡人處南海 ,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 。不虞君之涉吾地也 ,何故?”管仲對曰 :“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 ,曰:‘五侯九伯 ,女實征之 ,以夾輔周室 。’賜我先君履 :東至于海 ,西至于河 ,南至于穆陵 ,北至于無棣 。爾貢包茅不入 ,王祭不共 ,無以縮酒 ,寡人是徵 ;昭王南征而不復 ,寡人是問 。”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 ?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 !”
師進,次于陘 。
夏,楚子使屈完如師 。師退,次于召陵 。
齊侯陳諸侯之師 ,與屈完乘而觀之 。齊侯曰:“豈不穀是爲 ?先君之好是繼 !與不穀同好,如何?”對曰:“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 ,辱收寡君 ,寡君之願也。”齊侯曰:“以此衆戰,誰能禦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 ,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爲城 ,漢水以爲池 ,雖衆,無所用之!”
屈完及諸侯盟。
晉侯賞從亡者 。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推曰:“獻公之子九人 ,唯君在矣。惠、懷無親 ,外內弃之 。天未絶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爲己力 ,不亦誣乎 !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爲己力乎 ?下義其罪 ,上賞其姦 ,上下相蒙 ,難與處矣。”其母曰:“盍亦求之 ?以死,誰懟 ?”對曰:“尤而效之 ,罪又甚焉 。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 ?”對曰:“言,身之文也 。身將隱,焉用文之 ?是求顯也。”其母曰:“能如是乎!與女偕隱 。”遂隱而死。
晉侯求之 ,不獲。以緜上爲之田 ,曰:“以志吾過 ,且旌善人 。”
楚子將圍宋 ,使子文治兵於睽 ,終朝而畢 ,不戮一人。子玉復治兵於蔿 ,終日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 。國老皆賀子文 ,子文飲之酒 。蔿賈尚幼 ,後至,不賀。子文問之,對曰:“不知所賀。子之傳政於子玉 ,曰:‘以靖國也 。’靖諸內而敗諸外 ,所獲幾何?子玉之敗,子之舉也 。舉以敗國,將何賀焉 ?子玉剛而無禮 ,不可以治民。過三百乘 ,其不能以入矣 。茍入而賀 ,何後之有 ?”
晉靈公不君,厚斂以彫牆 ;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 ;宰夫胹熊蹯不孰 ,殺之,置諸畚 ,使婦人載以過朝 。趙盾、士季見其手 ,問其故而患之。將諫,士季曰:“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 。會請先,不入,則子繼之 。”三進及溜 ,而後視之,曰:“吾知所過矣 ,將改之。”稽首而對曰 :“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詩》曰 :‘靡不有初 ,鮮克有終 。’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鮮矣。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豈惟群臣賴之。又曰:‘袞職有闕 ,惟仲山甫補之 ’,能補過也。君能補過,袞不廢矣。”
猶不改。宣子驟諫 ,公患之,使鉏麑賊之 [1] 。晨往,寢門闢矣 ,盛服將朝 。尚早,坐而假寐 。麑退,嘆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 。賊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 。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
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 ,伏甲將攻之。其右提彌明知之 ,趨登 ,曰:“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 ,明搏而殺之。盾曰:“弃人用犬,雖猛何爲!”鬥且出。提彌明死之 。
初,宣子田於首山 ,舍于翳桑 ,見靈輒餓 ,問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 ,舍其半 。問之。曰:“宦三年矣 ,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請以遺之 。”使盡之,而爲之簞食與肉 ,寘諸橐以與之 。既而與爲公介 ,倒戟以禦公徒而免之 。問何故。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
乙丑 ,趙穿攻靈公於桃園 。宣子未出山而復 。大史書曰:“趙盾弒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爲正卿,亡不越竟 ,反不討賊 ,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慼 ’,其我之謂矣 。”
鄭子産有疾,謂子大叔曰 :“我死,子必爲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 ,其次莫如猛 。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 ;水懦弱,民狎而翫之 ,則多死焉,故寬難。”疾數月而卒。
大叔爲政,不忍猛而寬。鄭國多盜 ,取人於萑苻之澤 。大叔悔之 ,曰:“吾早從夫子 ,不及此。”興徒兵以攻萑苻之盜 ,盡殺之,盜少止 。
仲尼曰:“善哉!政寬則民慢 ,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 ,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 ,猛以濟寬,政是以和 。《詩》曰 :‘民亦勞止 ,汔可小康 ;惠此中國 ,以綏四方 ’,施之以寬也。‘毋從詭隨 ,以謹無良 ;式遏寇虐 ,慘不畏明 ’,糾之以猛也。‘柔遠能邇 ,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競不絿 ,不剛不柔,布政優優 ,百禄是遒 ’,和之至也。”
及子産卒,仲尼聞之,出涕曰 :“古之遺愛也 。”
一、利用有關詞典,解釋下列成語中加着重號字的意義,體會其古今意義的異同。
1.金 城 湯 池
2.若 即 若離
3.呼天 搶 地
4.口 誅 筆伐
5.並行不 悖
6.望其 項 背
7.奔 走 相告
8.移風 易 俗
9. 秉 燭夜游
10. 饒 有風趣
11. 揭 竿而起
12.追 亡 逐 北
13.狐 假 虎威
14.赴 湯 蹈火
15.日暮途 窮
16. 顧 影自 憐
17.脱 穎 而出
18.餘勇可 賈
19.雲合 響 應
20. 枉 尺直尋
二、簡答題
1.從實踐辨識的角度分析,古今詞義的變化和差異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請舉例説明。
2.古今義項的微殊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請各舉一例。
3.溝通古今詞義最常見的方法有哪些?
三、閲讀下面短文,並翻譯成現代漢語。
荀巨伯遠看友人疾,值胡賊攻郡。友人語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遠來相視,子令吾去。敗義以求生,豈荀巨伯所行邪?”賊既至,謂巨伯曰:“大軍至,一郡盡空。汝何男子而敢獨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寧以我身代友人命。”賊相謂曰:“我輩無義之人,而入有義之國。”遂班軍而還,一郡並獲全。(《世説新語·德行》)
[1] 鉏麑(chúní):晉國力士。賊:《説文·戈部》:“ ,敗也,从戈,則聲。”此處用本義,義爲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