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漢語課中,我們學習有關漢字的性質和結構的知識,除了掌握漢字科學的結構規律之外,主要目的是在探求詞義的過程中,學會通過字形結構的分析來瞭解詞義,掌握詞義。
漢字是因義構形的,這就使漢字與它所記録的詞義直接發生了聯繫。早期漢字是形義統一的,即漢字的字形可以直接用它的意義來解釋;反之,漢語單音詞的詞義可以通過記録它的字形結構來探求。因此,我們在探求詞義特别是古代漢語的詞義時,可以通過分析漢字的字形結構找到本義,通過本義解讀文獻,或以本義爲核心,探求引申義,總結漢語詞義引申規律和詞義系統。
但是,漢字經過了幾千年的形體演變,在符號化的進程中,字形的規整化和書寫元素的筆畫化,使得字形與字義的聯繫已經不再是直觀的,即漢字的造字意圖有些已經很難辨識;或者在用字過程中,假借字的出現,使一些字除了本義之外,還有了假借義。這兩種情況都造成了字形與字義的脱節。形義脱節的字形是不能作爲探求詞義的依據的,必須恢復到能夠體現造意的字形(即復形),對假借字必須追溯到本字(即溯本),然後纔能通過字形的結構分析來探求詞的本義。
我們知道,早期漢字例如甲骨文、金文,還保留着漢字的構形理據,是形義統一的,我們可以直接根據字形來探求詞義。小篆已經是符號化程度很高的漢字體系,其書寫元素的美術化已經顛覆了漢字的象形特點,許多小篆字體已經脱離了象形表意的階段,構形理據已經模糊或者消失。但是,小篆畢竟還處於古文字階段,其書寫元素仍然是綫條的,因此,小篆還保留了許多古文字的特點,許多字形的構形理據還是很清楚的,可以作爲以形索義的依據。例如:
祝,甲骨文作 ,象一個人對着牌位張嘴禱告之形;小篆作 ,雖然字形規整,已經不是禱告之情景的描寫,但是構形理據仍然很清晰。
閒,甲骨文作 ,象門中見月之形,會“門縫”之義。小篆作 ,“門”和“月”仍然具有象形的特點,理據仍然保留。
漢字經過隸變,進入今文字階段,書寫元素演變爲筆畫,漢字的象形性徹底消失。但是,大多數漢字的演變是有規律的,符合演變規律的字形,其構形理據仍然保留。例如:
秉,甲骨文作 ,小篆作 ,隸書作秉,“又”與“禾”的演變具有規律性,因此理據得以保留。
元,本義是“人頭”,甲骨文作 ,上象突出的人頭,下面是“人”字之形;小篆作 ,隸變作元,人頭的符號演變爲“二”,人形演變爲“儿”,是一種規律性演變。
見,甲骨文作 ,象人瞪大眼睛之形,會“看見”之意。小篆作 ,楷書作見。在隸變過程中,眼睛之形演變爲“目”,人形演變爲“儿”,是規律性演變,理據保留。
水,甲骨文作 ,小篆作 ,字形理據的演變非常清楚。到了隸楷階段,水在作左偏旁時全部演變爲“氵”,雖然與甲骨文、小篆形體相差甚遠,但是由於是有規律的演變,因此容易被認同,不會影響構形理據的分析。
漢字構形系統中絶大多數構件都是這種規律性的變化,因此,雖然漢字的形體從古到今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但是,其表意文字的性質並没有改變,絶大多數字形仍然保留着構形理據,衹是理據的顯現形式發生變化罷了。這就使我們得以通過分析字形結構來探求詞義。這在訓詁學上叫做“以形索義”。
漢字在形體演變過程中,也有一些非規律性的變化,我們稱之爲“訛變”。訛變之後的字形,其構形理據部分或全部消失。例如:
春,甲骨文作 等,在結構上分别是从林从日从屯(草芽)、从日从屯、从草从日从屯,以陽氣上昇,草木發芽,會“春季”之意。小篆作 ,保留了甲骨文的構形理據。隸楷變爲“春”,字的上半部分發生了不規律演變,導致構形理據部分喪失。
爲,甲骨文作 ,上部是“又”(人手),下面是大象的象形字,象人以手馭象之形,會“作爲”之意。楷書字形已經訛變,失去理據。
對於發生了訛變的字形,在探求詞義的時候,筆形追溯到能夠顯現構形理據的早期字形,如甲骨文、金文,或者小篆,而不能根據訛變了的形體探求詞義,否則就會做出錯誤的解釋。追溯早期字形的過程,訓詁學上叫作“復形”。
1.本字是對借字而言的。本字是指專爲記録某個詞所造的字,它的形體是以這個詞的某一義項爲根據而造的。例如,“亦”是“腋窩”的本字,“汝”是“汝水”的本字,“莫”是“暮色”的本字。
本字是據詞義而造的,是形義統一的。但是,文字在使用的過程中,同音借用的現象很多。如把“亦”用爲副詞,用的就不是本字,而是因爲讀音相同借用的字,我們稱這種字爲同音借用字。也就是許慎所説的“本無其字,依聲託事”。由於文字假借而使某字具有了與字形完全無關的意義,稱作假借義或借義。
漢語早期文獻中有大量的假借字。借義與其所用字形是脱節的。那是因爲這個字本來就是借來的。用本字去講借義,必然會出錯。因此,在遇到文獻中的假借字時,必須根據借字的語音追溯本字,訓詁學上稱爲“溯本”。然後按照本字的形義關係探求詞義。例如:
《詩經·豳風·七月》:“八月剥棗,十月穫稻。”剥,本義是剥皮、剥開。按“剥”的本義解釋,則是“剥開了棗”“給棗剥皮”,與事理不符。“剥”是“撲”的借字,應該按照“撲”的詞義解釋。“撲”是敲打、敲擊義,“八月剥棗”,即八月打棗。
《詩經·周南·汝坟》:“未見君子,惄如調飢。”毛傳:“調,朝也。”即“調”是“朝”的借字,要按照“朝”的本義解釋爲“早晨”。
如果是假借字,就不能根據字形探求詞義,而必須溯本,即根據假借字的語音綫索找到本字,然後纔能以形索義。如“剥、調”在上述語境中都是借字,找到它們的本字“撲、朝”,纔能探求本義,得到確解。
2.本義是對引申義、假借義而言的。漢語的詞彙絶大多數是多義的,其中有本義,有引申義,有假借義。本義是與字形相貼切的、可以用文獻來證實的詞的義項。本義是衆多引申義産生的起點,它與字形的關係最爲密切,早期漢字形義統一的“義”指的就是本義。所以,講解字形一定要用本義來講,纔能合乎原來的造字意圖,如果用引申義特别是遠引申義講字形,就會牽强附會。
詞在應用過程中,會從本義出發,沿着本義的特點所決定的方向,按照民族心理和習慣,不斷引申出很多新的意義,這就是引申。如“監”由“察看”義引申出“監牢”義,“間”由“門縫”義引申出“中間、間隔、間歇、秘密地、參與、離間”等義,以及“宿”由“住宿”義發展爲“宿怨”“宿仇”等詞中的“舊時”義。近引申義與字形的關係尚能間接看出,遠引申義,如“宿”的“舊時”義,“間”的“秘密”義,與字形的關係則已變得模糊不清了。一個詞衹有一個本義,但可以有多個引申義,引申義與字形的關係比較疏遠,分化形聲字就是因爲某些引申義與字形發生脱節之後,爲了達到新的形義統一而産生的。例如,《説文·角部》,“解,判也”。本義爲“用刀分割動物或人的肢體”,引申爲“剖開”“分裂”“離散”“融化”“排解”“解開”“解脱”“解釋”“鬆懈”等義,“鬆懈”義是“解”的遠引申義,與字形的關係已經很難辨識,語音也發生了演變,於是便在“解”字上追加了與“鬆懈”義相關的義符“心”,代表心情懈怠之義,分化出“懈”字。“田”,本義指“田地”,引申出“種田”“田獵”義,故在“田”字上分别追加義符“人”“攵”,分化出“佃”“畋”字。
引申義雖然與字形關係疏遠,但畢竟是有聯繫的,這種聯繫是可以追溯的;而假借義則與字形没有任何聯繫。例如上文所舉例中“剥”與“撲打”義,“調”與“早晨”義,字形與詞義没有任何關係。
綜上所述,漢字的“形義統一”是有條件的,衹有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纔能運用以形索義的方法,通過字形探求詞義。
人們一般把没有示音符號的象形字、指事字和會意字稱爲純表意字。在通過分析字形結構探求詞義時,純表意字通過整體構形與詞的本義發生聯繫,而形聲字則是通過義符與本義發生聯繫。例如:
豆:《孟子·告子上》:“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豆”與“簞”相對,顯然不是糧食類。豆,本義是高腳盤子,是盛放肉類等的食器,甲骨文作 ,象器身和底座之形,直觀地再現了“豆”的形制。
番:《左傳·宣公二年》:“宰夫胹熊蹯不孰。”番是蹯的古字。《説文·釆部》:“番,獸足謂之番。”“熊蹯”即“熊番”,指熊掌。番,《説文》古文作 ,正象兽掌之形。
亦:“腋”的古字,甲骨文作 ,一個正面的人形,兩臂下有兩個點,指示“腋下”的部位。
刃:甲骨文作 ,象形字“刀”上加一點,指示刀刃的部位。
蓺:《孟子·滕文公上》:“后稷教民稼穡,樹蓺五穀。”“樹”與“蓺”同義連用,“蓺”也是“種植”義。蓺,甲骨文作 ,象人手持秧苗作栽種狀,形象地體現了種植義。
伐:《左傳·莊公十年》:“十年春,齊師伐我。”“伐”指攻打。《説文·人部》:“伐,擊也,从人持戈。”甲骨文作 ,象以戈擊人,會“殺伐”之義。
由上可見,象形字(豆、番)、指事字(亦、刃)和會意字(蓺、伐)這些純表意字,與它們所記録的詞義具有直接的關係。
形聲字是通過義符與詞的本義發生聯繫,因爲大多數形聲字的義符都能夠標示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因此,義符可幫助我們識别詞義的大體範疇,也可幫助我們在某詞的衆多義項中找出本義。例如:
頁:本義是人頭。甲骨文作 ,小篆作 ,上部分是人頭的形象,下部分代表人身。凡是由“頁”作義符的字,其本義都與頭部或頭的行爲、頭部特徵等有關。例如:
題:从頁是聲,本義是前額。漢·司馬相如《大人賦》:“赤首圜題。”因額在頭的前部,故引申指文章的標題、題目。
領、頸、項:都以頁作義符,其詞義都與頭部相關。領,指整個脖子。《孟子·梁惠王上》:“天下之民皆引領望之矣。”項,指脖子的後部。《後漢書·左雄傳》:“項背相望。”頸,指脖子的前部,如“刎頸自殺”。
顛:从頁真聲,本義是“頭頂”。《説文·頁部》:“顛,頂也。”《詩經·秦風·車鄰》:“有車鄰鄰,有馬白顛。”即馬腦門的正中有塊白毛。
頒:从頁分聲,本義是大頭。《詩經·小雅·鱼藻》:“魚在在藻,有頒其首。”
頓:从頁屯聲,本義是以頭叩地。明·馬中錫《中山狼傳》:“因頓首杖下,俯伏聽命。”
頗:从頁皮聲,本義是頭偏。《説文·頁部》:“頗,頭偏也。”引申爲一般的偏。《尚書·洪范》:“無偏無頗,遵王之義。”
當需要在某個詞的多個義項中確定本義的時候,正確的方法是看哪個義項與該字的義符所標示的義類相同,或關係最近。相同或相近的是本義,其他是引申義,或是假借義。例如,下列各句都用了“發”的不同的義項:
① 打開。《史記·刺客列傳》:“秦王發圖,圖窮而匕首見。”
② 射箭。馬中錫《中山狼傳》:“一發飲羽,狼失聲而逋。”
③ 發跡。《韓非子·顯學》:“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于卒伍。”
④ 派發,派出。《戰國策·齊策》:“王何不發將而擊之?”
⑤ 發揮。《論語·爲政》:“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
上述義項中,參照字形分析,可知“射箭”是本義。發,从弓癹聲,義符是弓,與射箭的行爲有關。
再如“弛”的各個義項:
① 鬆弛。柳宗元《捕蛇者説》:“視其缶,而吾蛇尚存,則弛然而卧。”
② 鬆開弓弦。《韓非子·揚權》:“毋弛而弓。”
③ 放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免於罪戾,弛於負擔。”
④ 摧毀。《國語·魯語》:“文公欲弛孟文子之宅。”
弛,从弓,也聲,本義是鬆開弓弦,與“張”(拉滿弓弦)是反義詞。
前面説過,由於漢字是表意文字,因此,我們可以通過分析漢字的結構,瞭解漢字的造意,也就是造字理據;瞭解了造意,就可以進一步分析漢語詞的本義。但是由於漢字的演變,隸變以後的今文字有些已經符號化,看不出造字的意圖了,而中國的傳世文獻多半是用今文字書寫印製的。爲了分析這些字的結構,必須向上追溯,找到能够反映漢字構造意的較早的字形。做這個工作,離不開一部重要的參考書《説文解字》。
《説文解字》是我國語言學史上第一部分析字形、説解字義、辨識聲讀的文字學著作。這部書是東漢經學家、文字學家許慎爲了證實漢字的構意性質和形義統一規律而作的文字學著作。
《説文解字》收録漢字的原則是“今敘篆文,合以古籀”,即以小篆爲字頭,也收録一些古文、籀文字形。小篆是秦代的文字,古文、籀文是戰國時期的文字。許慎生活在東漢,通行的是隸書,他不以隸書爲字頭而以早已退出了書面交際領域的小篆爲字頭,是因爲小篆是古文字的最後階段,漢字的構形理據保留得還比較充分,基本上能够顯現漢字形義統一的規律。古文、籀文也都保留了大量的構形理據。
《説文解字》全書共十五卷,每卷分上下。第一卷至第十四卷是正文,第十五卷上是《敘》和部首表,卷下是《後敘》。據《後敘》載,該書收篆文字頭9353字,另收重文1163字(即附在篆文字頭下的古文、籀文和篆文。重文就是異體字)。全書以小篆爲正體字,小篆之下再列古文、籀文。
許慎對所收録的漢字的字形運用“六書”理論進行結構分析,證明漢字絶大多數都是由聲符和義符(形符)組合而成的形聲字,而象形字、指事字、會意字又是形聲字的義符和聲符的基礎。許慎從9353個小篆的字形結構中分析出540部,用540個部首來統屬和排列漢字,使千萬個字形編排井然有序。
“六書”是漢代及其以前的學者們在長期的造字和用字過程中總結出來的分析漢字結構和講解漢字造意的方法。“六書”的名稱戰國時代已經出現,漢代已經有了細目,許慎根據對小篆體系的分析給“六書”下了定義,這些定義前面已經説過,應當理解並記住。
下面我們舉一些例子説明《説文解字》如何分析漢字的結構,又如何在分析結構的基礎上講解字義:
象形字:《説文解字》用“象形”“象某某之形”“从某,象某某之形”分析象形字,也有些直接解釋造字根據的物象。例如:
《刀部》:“ ,兵也。象形。”(説明“刀”象兵器之形,本義是兵器)
《齊部》:“ ,禾麥吐穗上平也。象形。”(説明“齊”用三個禾苗上面一樣齊,來表示它的本義是平齊)
《木部》:“ ,木實也。从木,象果形在木上。”
指事字:絶大多數指事字都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之上添加指示性或區别性符號構成的,因此,《説文解字》多用“从某,象某某之形”分析指事字。例如:
《大部》:“ ,人之臂亦也,从大,象兩亦之形。”(“亦”的本義是人的腋下,“大”象一個張開兩臂的正面人形,兩邊的點指腋下的位置)
《木部》:“ ,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本”的本義是樹的根,木下面加的一横,表示根的位置在樹的下面)
會意字:多用“从某从某”“从某某”分析會意字。例如:
《口部》:“ ,自命也,从口从夕。”(古人的名常作自我稱謂,别人稱呼用字或號。上从“夕”表示晚上,下从“口”,表示開口稱謂。晚上看不見人,需要回答别人的詢問,以此表示“名”的本義)
形聲字:用“从某,某聲”“从某,某亦聲”來分析形聲字。例如:
《示部》:“ ,福也。从示,羊聲。”
《禾部》:“ ,禾末也。从禾,頃聲。”(“穎”的本義是麥芒,也就是禾麥的末端,所以从禾)
有些形聲字出於字形結構的匀形或簡化的需要,被省去了聲符或義符的一部分,成爲所謂省聲或省形字,《説文》即用“从某省,某聲”“从某,某省聲”來分析字形。例如:
《老部》:“ ,老也。从老省,丂聲。”
《示部》:“ ,戒,潔也。从示,齊省聲。”
許慎的字義解釋是以古代文獻爲依據的,因此,在解釋古代文獻意義的時候,常常會提到《説文解字》的説法。下面舉兩個例子説明怎樣利用《説文解字》解决文獻的詞義問題:
《詩經·邶風·柏舟》:“微我無酒,以敖以遊。”“敖游”後來成爲現代漢語的雙音詞。《説文·出部》:“ ,游也,从出从放。”從《説文》中可以知道,“敖”是“游”的同義詞,“出”和“放”都是旅行於外的意思,正好反映“敖”的本義。
《左傳·成公二年》:“不介馬而馳之……驂絓於木而止。”“不介馬”怎麽講?《説文·馬部》:“ ,系馬尾也,从馬介聲。”本義是在馬尾上打一個結,防止馬快跑時甩起來礙事。《左傳》的“介”的本字就是這個“ ”,因爲没有繫住馬尾巴,纔使旁邊的驂馬掛在樹上。
在追溯古代文字構形理據的時候,一般有《説文解字》就可以了,因爲《説文解字》的每個字都是形義統一的,是專門講本字本義的,而且有充足的文獻語言作依據,又有系統性。《説文解字》也有個别講錯的地方,可以再追溯到金文和甲骨文那些更早的漢字。不過我們還要説明,那些古文字也是通過《説文解字》的小篆纔考證出來的,所以追溯到它們,也要通過《説文解字》。
孟子謂戴不勝曰 :“子欲子之王之善與 ?我明告子。有楚大夫於此,欲其子之齊語也,則使齊人傅諸 ?使楚人傅諸?”
曰:“使齊人傅之。”
曰:“一齊人傅之,衆楚人咻之 ,雖日撻而求其齊也 ,不可得矣;引而置之莊、嶽之間數年 ,雖日撻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子謂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於王所。在於王所者,長幼卑尊皆薛居州也 ,王誰與爲不善 ?在王所者,長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誰與爲善?一薛居州,獨如宋王何?”
齊人伐燕,取之。諸侯將謀救燕。宣王曰:“諸侯多謀伐寡人者,何以待之?”
孟子對曰:“臣聞七十里爲政於天下者,湯是也;未聞以千里畏人者也。《書》曰:‘湯一征,自葛始。’ 天下信之,東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爲後我 ?’民望之,若大旱之望雲霓也 。歸市者不止,耕者不變。誅其君而弔其民 ,若時雨降。民大悦。《書》曰:‘徯我后,后來其蘇 。’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爲將拯己於水火之中也,簞食壺漿以迎王師 。若殺其兄父,係累其子弟,毀其宗廟,遷其重器 ,如之何其可也 ?天下固畏齊之彊也,今又倍地而不行仁政 ,是動天下之兵也。王速出令,反其旄倪 ,止其重器,謀於燕衆,置君而後去之,則猶可及止也。”
孟子曰:“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 ;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 ,爾也 。民之歸仁也,猶水之就下,獸之走壙也 。故爲淵敺魚者,獺也;爲叢敺爵者,鸇也 ;爲湯武敺民者,桀與紂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則諸侯皆爲之敺矣。雖欲無王,不可得已 。今之欲王者,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 ,苟爲不畜 ,終身不得。苟不志於仁,終身憂辱,以陷於死亡。《詩》云:‘其何能淑,載胥及溺 。’此之謂也 。”
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 。河內凶,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 。河東凶亦然 。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鄰國之民不加少 ,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對曰:“王好戰,請以戰喻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 ,棄甲曳兵而走 ,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 。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 。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 。數罟不入洿池 ,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 ,材木不可勝用也。穀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 。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 。
“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 ,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 ,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 ,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 。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 ,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塗有餓殍而不知發 。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 ,曰:‘非我也,兵也’?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 。”
一、如何通過分析字形來探求詞的本義?舉例説明。
二、解釋下列句中“益”的詞義,指出哪個義項是“益”的本義。
1.少 益 嗜食,和於身。(《觸龍説趙太后》)
2.如此者,其家必日 益 。(《吕氏春秋·貴當》)
3.澭水暴 益 ,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餘人。(《荆人欲襲宋》)
4.滿招損,謙受 益 。(《尚書·大禹謨》)
5.如水 益 深,如火 益 熱。(《孟子·梁惠王下》)
三、翻譯下列句子,解釋加着重號的詞。
1.得其民, 斯 得天下矣。(《桀紂之失天下》)
2.民之歸仁也,猶水之 就 下,獸之走壙也。(《桀紂之失天下》)
3. 雖 欲無王,不可得已。(《桀紂之失天下》)
4.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 走 。(《寡人之於國也》)
5.曰:“不可。 直 不百步耳,是亦走也。”(《寡人之於國也》)
6.五畝之宅, 樹 之以桑。(《寡人之於國也》)
7.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 頒 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寡人之於國也》)
8.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塗有餓殍而不知 發 。(《寡人之於國也》)
9.王 無 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寡人之於國也》)
10.誅其君而 弔 其民,若時雨降。(《齊人伐燕》)
四、閲讀下面短文,並翻譯成現代漢語。
屈平既嫉之,雖放流,睠顧楚國,繫心懷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其存君興國而欲反覆之,一篇之中三致志焉。然終無可奈何,故不可以反,卒以此見懷王之終不悟也。人君無愚智賢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爲,舉賢以自佐,然亡國破家相隨屬,而聖君治國累世而不見者,其所謂忠者不忠,而所謂賢者不賢也。懷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內惑於鄭袖,外欺於張儀,疏屈平而信上官大夫、令尹子蘭。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於秦,爲天下笑。此不知人之禍也。(《史記·屈原賈生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