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颁布的《大纲》和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以下简称《专业介绍》)是指导我国英语专业教育的重要文件。它们均规定了英语专业的培养目标,提出了英语专业的培养要求,确定了英语专业的核心课程等。正是由于这两份文件的特殊指导地位及其对英语专业建设产生的重大影响,我们有必要深入领会文件规定的核心内容,认识文件在指导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更好地开展英语专业建设。
对比《大纲》和《专业介绍》发现,二者提出的培养目标有很大差别。前者规定英语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并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在外事、教育、经贸、文化、科技、军事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的复合型英语人才”(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组,2000:1),后者则规定英语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人文素养、熟练的英语语言技能、厚实的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知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能在外事、教育、经贸、文化、科技、军事等部门熟练运用英语和本族语从事外事、翻译、教育、管理、研究等各种工作的英语专业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89)。从上述描述中我们发现:
(1)《大纲》提出要培养“复合型人才”,《专业介绍》则提出要培养“英语专业人才”。英语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描述的重大变化不仅反映了我国学界对“复合型人才”培养问题的反思,而且也反映了英语专业强化英语专业教育的思想。(王守仁,2001;胡文仲、孙有中,2006;刘祥清,2007;胡文仲,2008a;蓝仁哲,2009;张冲,2010)
(2)《大纲》把“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放在首位,《专业介绍》则把“培养具有较高人文素养”放在首位。前后位置的变化似乎在表明,英语专业教育凸显人文素养的培养。
(3)《大纲》提出培养“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专业介绍》则提出培养“熟练的英语语言技能”。传统上,人们认为语言基础的重要内容则是语法、词汇等语言知识,语言技能包括听、说、读、写等语言技能。《专业介绍》明确提出“语言技能”教学目标,似乎在强调英语专业语言技能训练。
(4)《大纲》提出要学生掌握“广博的文化知识”,《专业介绍》则要学生掌握“厚实的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知识”。对学生掌握知识的明确说明似乎要强化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专业知识教学,帮助学生构建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此外,从要求掌握“广博的”文化知识,到要求掌握“厚实的”专业知识,这不仅反映了对英语专业知识教学的重视,也反映了对实现广博文化知识目标难度的现实思考。
(5)《大纲》规定毕业生在诸多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专业介绍》则提出毕业生能在诸多领域“从事外事、翻译、教育、管理、研究等各种工作”。《专业介绍》“从事……各种工作”的描述似乎考虑了当前英语专业学生就业的实际情况及现实的出路。
(6)《大纲》没有充分强调本族语在学生未来工作中的作用,而《专业介绍》则明确提出了运用本族语从事工作的问题。两份指导文件措辞的差异似乎在强调英语专业学生提高本族语水平的必要性。
从两份文件来看,培养目标出现了诸多积极变化,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1)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问题。《专业介绍》中的外国语言文学大类下设60个外语专业,其中只有英语、俄语、西班牙语和阿拉伯语4个专业将人文素养置于首位,其他外语专业则将语言技能放在首位,这是否说明英语专业教学中人文素养比语言技能更重要?语言技能教学与人文素养培养的关系该如何把握?
(2)英语专业知识的教学问题。《专业介绍》规定的“厚实的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知识”靠什么核心课程来保证?需要多少核心课程来保证?其中规定的英国文学选读、美国文学选读2门核心课程能否实现“厚实的”英语语言文学知识培养目标?
(3)相关专业知识的教学问题。《专业介绍》规定的核心课程中没有一门涉及相关专业,这可能考虑到不同高校的定位和课程资源的差异而难以确定,但在没有核心课程保证的情况下如何达到相关专业知识教学目标?未来的英语专业是否需要关注相关专业知识的教学?
(4)学生工作能力的培养问题。《专业介绍》规定毕业生将在外事、教育、经贸、文化、科技、军事等部门熟练运用英语和本族语从事外事、翻译、教育、管理、研究等各种工作。但是,在没有规定任何核心课程帮助学生熟悉外事、经贸、文化、科技、军事部门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学生能够运用英语和本族语从事这些领域的各种工作?在没有开设外事、管理、研究等核心课程的情况下又如何保证学生从事外事、管理、研究等工作?
(5)学生工作语言的教学问题。《专业介绍》提出了学生运用母语工作的问题,但是在没有规定本族语核心课程的情况下又如何保证学生达到相应的本族语水平并能运用本族语在相关部门工作?
《专业介绍》要求学生“主要学习英语语言和文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兼学主要英语国家的文学、历史、哲学、政治、经济、艺术、法律等人文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接受系统、科学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训练,掌握英语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与海内外人士进行跨文化交际的能力,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不断获取知识的能力,掌握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89)。此外,它还明确了英语专业毕业生应该获得的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通过对比《专业介绍》和《大纲》,我们发现《专业介绍》凸显了以下特点:
(1)更为明确地提出了对专业知识和人文社会知识学习的要求。《专业介绍》在要求学生学习英语语言基础知识的同时明确提出了学生要学习英语语言文学基础知识,要学生“兼学主要英语国家的文学、历史、哲学、政治、经济、艺术、法律等人文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虽然《大纲》也关注“拓宽人文学科知识”,但更多强调“掌握与毕业后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专业基础知识”。此外,《专业介绍》没有提及《大纲》倡导的学习“科技知识”。
(2)关注了口笔头表达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等多种能力的培养。《专业介绍》规定学生在“接受系统的听、说、读、写、译基本技能训练”,“掌握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的同时,掌握“与海外人士进行跨文化交际的能力、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不断获取知识的能力,掌握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大纲》没有明确写出专业培养要求,只是提出了对语言技能的详细要求,在培养目标里提出“注重培养获取知识的能力、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创新的能力”。相比之下,《专业介绍》更为明确地提出了“与海外人士进行跨文化交际的能力”“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不断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3)增加了要求英语专业学生熟悉未来可能从事工作的内容。《专业介绍》要求学生“熟悉我国在外交、外事、教育、经贸、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大纲》对此没有提及。
(4)增加了对英语专业学生的品质、素质和意识方面的要求。《专业介绍》要求培养的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文学艺术修养,较强的现代意识和跨文化交际意识”,“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专业学科意识和思辨能力,具备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还要求学生“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大纲》在培养要求中没有关注上述内容,只是在培养目标中提出了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这反映了我国外语界专家近年对人才素质的关注。(文秋芳、刘润清,2006;黄源深,2010;文秋芳、王海妹、王建卿等,2010)
《专业介绍》的培养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过去十几年国际社会和当今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我国对外交往日益频繁的现实需求、我国高等教育对高校人才培养任务及英语专业人才培养任务的再思考。但是也存在以下问题:
(1)培养要求与培养目标脱节。培养要求应该在总体培养目标的指导下制定,同时也应该服务于总体培养目标。但是,培养要求只明确了培养目标所规定的“专业知识”教学要求,即“英语语言及文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却没有明确培养目标规定的“相关专业知识”。此外,培养要求中明确提出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在培养目标中却没有提及。
(2)知识、能力和素质界定不清。在培养要求中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其中,“语言学和文学的基本知识”和“方针、政策、法规”属于知识的范畴,“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造性思维和科学研究的能力”“进行口头与书面交流及跨文化交际的能力”属于能力的范畴。但是,其中的“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诚信意识”“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现代意识”“跨文化交际意识”“求实创新精神”“专业学科意识”“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似乎不能归为知识和能力的范畴。
对比《大纲》和《专业介绍》规定的核心课程发现:
(1)《大纲》规定了英语专业技能课程、英语专业知识课程和相关专业知识三大类课程,而《专业介绍》只规定了英语专业技能课程和英语专业知识课程两类核心课程;
(2)两份文件列出的英语专业技能课程没有变化,都包括“基础英语”“高级英语”“语音”“听力”“口语”“阅读”“写作”“口译”“笔译”。
(3)两份文件规定的英语专业知识课程却有较大差异,前者只规定了“语言学导论”“英国文学”“美国文学”“英语国家概况”和“学术论文写作”等5门课程,而后者规定了“语言学导论”“英语语音学”“英语词汇学”“英语文体学”“报刊选读”“英国文学选读”“美国文学选读”“学术论文写作”“英语国家社会与文化”“英语教学法”“翻译理论与实践”等11门课程。
比较而言,《专业介绍》规定的核心课程更加丰富,但是它规定的核心课程不包括相关专业知识课程;而《大纲》规定的相关专业知识课程包括外交、经贸、法律、管理、新闻、教育、科技、文化、军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课程。《大纲》规定英语语言技能课程约占英语专业课程总量的67%,英语专业知识课程约占15%,相关专业课程约占18%(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组,2000:5);《专业介绍》规定英语语言技能课程的学时占英语专业课程总量的40%,英语专业知识课程所占比例为3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90)。《专业介绍》对不同种类课程教学时间比例的调整可能考虑了英语专业学生入学水平的提高及英语专业知识教学亟待强化的问题。
深入考察了《专业介绍》规定的核心课程对其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的支撑情况,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核心课程不能显性支撑诸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规定的核心课程主要支撑语言技能、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知识、与海外人士口头与书面交流及跨文化交际的能力、文化素养和文学艺术修养、语言学基础知识和文学基础知识教学,但对诸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支撑情况并不明显。培养要求规定的“人文和社会知识”“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不断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熟悉我国在外交、外事、教育、经贸、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文学艺术修养,较强的现代意识和跨文化交际意识”“求实创新的精神、专业学科意识和思辨能力,具备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及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缺少核心课程的支撑。这就意味着,现有的核心课程只能在实际教学中设法关注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一旦教学中不能充分关注上述知识、能力和素质,规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就很可能落空。
(2)两类核心课程的分类及所占学时比例存在缺陷。文件规定了英语专业技能和英语专业知识两类核心课程,而且还规定二者分别占专业课程学时总量的40%和35%。但是,两类课程的分类是否具有科学性?为什么不能开设英语专业知识教学与英语专业技能训练相结合的课程?随着中学英语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高校英语专业不仅有必要,而且也能够开出英语专业知识教学与英语语言技能教学相结合的课程。(Chang&Xia,2011;胡文仲、孙有中,2006;常俊跃、高璐璐,2009;常俊跃、赵永青,2010;常俊跃,2013a)硬性规定两类课程及其比例不仅限制专业课程的开设,而且也会影响英语专业课程的专业化、专业课程的国际化以及英语专业教育的国际化。
(3)规定的单个语言技能课及英语综合课存在局限。第一,人为规定分别开设“听力”和“口语”是否有充分的理论依据?能否将听力训练和口语训练结合开设听说课?能否充分利用当今丰富的音频和视频资源开设视听说课?能否开设专业知识和听说训练融合教学的课程?第二,开设独立的阅读课能否有效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得到广泛认可的西南联合大学英语专业没有单独开设阅读课(李良佑、张日升、刘犁,1988:282),开设的英诗、英散文、西洋戏剧、文学名著、社会学等课程却帮助学生获得了令后人敬仰的读写能力。而且,阅读课能否开成专业知识与阅读、写作等有机结合的专业课程?第三,我们可否不再硬性规定各高校开设“写作”“口译”“笔译”等课程,而是规定开设关注写作、口译、笔译技能训练方面的课程,允许各校开出自己特色鲜明的课程?第四,英语综合课是否必须规定开成“基础英语”和“高级英语”?什么是“基础英语”和“高级英语”?二者之间是否还需要开设“中级英语”?今天的“基础英语”“高级英语”与十几年前的“基础英语”“高级英语”乃至当今的中学英语界限又在哪里?英语综合课能否开成既关注综合语言训练又提高专业知识的课程?第五,从英语专业知识课程的开设来看,《大纲》规定开设的一些英语专业知识课程在教学实践中已经面临重重困难,《专业介绍》仍然将它们列为核心课程是否有实践依据?能否允许各校根据学生和师资的特点开设易于学生接受的语言学和文学课程?此外,仅仅靠英国文学选读、美国文学选读、语言学概论、学术论文写作等课程能否帮助学生获得规定掌握的“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能力”并从事“研究”工作?
(4)英语专业教学内容及核心课程的规定缺乏灵活性。针对我国海峡两岸暨香港高校英语本科阶段课程设置进行的比较研究表明,中国台湾和香港高校规定的英语专业教学内容和专业课程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有的高校英语院系只开设文学课,有的只开设语言学课,有的只开设文化类课程,有的则是语言、文学、文化课程的不同组合,课程开设展示了很大的灵活性。在我国,地域和资源差异巨大,统一规定各类高校开设语言技能课程和英语语言文学知识课程并规定出课时比例是否妥当?这是否有助于各校凸显本校英语专业课程的特色和人才培养的特色?
《大纲》实施十二年后推出的《专业介绍》反映了我国专家对英语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英语专业的专业教育特色、英语专业的人文教育等问题的认识与思考。为此,很多专家贡献了巨大的智慧,付出了很多心血。但是,它也存在着迫切需要关注的许多问题。作为国家英语专业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它需要为全国高校近千个英语院系确定具有指导意义的培养目标,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培养要求。规定的核心课程体系也需要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帮助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如果缺乏核心课程的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就很难落实。在国外外语专业及我国港台高校英语专业培养目标多元、课程特色明显的大背景下(Hung,2013;胡文仲,2008b:20),我国《专业介绍》的颁布及英语专业国家标准的制定有必要重视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核心课程可能面临的问题,及早提出应对措施,以期更好地指导我国高校的英语专业建设,提高英语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进而提升英语专业教育服务国家和社会的能力。
此外,两份指导文件都不同程度地提出了人文教育的思想,而且也关注了知识内容教学。但是,如何进行人文教育?如何开展知识内容教学?靠两份文件规定的大量听、说、读、写、译课程能否有效实现人文教育目标和知识内容教学目标?这无疑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
我们认为,以语言技能训练为导向的传统英语专业教育理念和课程建设理念已经严重束缚了英语专业的课程建设,严重影响了英语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而内容教学与语言教学有机融合的教育理念则为英语专业知识内容教学和人文教育提供了重要启迪,它不仅为专业课程建设提供了新的出路,也为深化与扩展专业知识教学展示了广阔的前景。不仅如此,依托有意义的知识内容进行教学也为学生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开辟了无限的空间。专业教育理念的变革、专业课程建设理念的更新、全新课程体系的构建与教学实践探索已经成为英语专业教育改革不可回避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