盎格鲁-撒克逊英语(Anglo-Saxon English),又被称为古英语(Old English)是指从公元449年“日耳曼征服”到1066年“诺曼征服”之间的英语。这并非单一的语言,而是3—4种有明显差别的方言。古英语时期有两个重要历史事件,给英语语言发展带来较大影响。第一个事件是基督教传入英国。公元597年,一个名叫奥古斯丁(St.Augustine)的神父从罗马来到英国传教,罗马语言文化和基督教一起传入英国,一批拉丁词汇进入英语。第二个事件是北欧海盗入侵英国。从公元787年开始,大批斯堪的纳维亚人开始在英国定居,丹麦国王还一度成为英国君主。斯堪的纳维亚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交往频繁,斯堪的纳维亚各国词语相继进入英语。对这两个事件,后面将有章节专门探讨,这里只讲盎格鲁-撒克逊人自己的语言发展脉络。
公元410年,罗马人结束了对英国的占领,随后,来自德国北部平原的三个日耳曼部落:朱特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开始乘虚而入,占领不列颠。朱特人来自丹麦日德兰半岛(Jutland)、盎格鲁人来自德国石勒苏益格地区(Schleswig)、撒克逊人来自德国霍尔斯泰因地区(Holstein)。在拉丁文和早期日耳曼语中,盎格鲁人被称为Angli,该词来自名词angle,意思是“角”,意指他们世代居住的石勒苏益格的狭窄土地,像一个尖角伸入波罗的海。在古英语中,Angli 经过前元音音变,写作Engle。由于征服不列颠的这三个日耳曼部落中盎格鲁人最多,古英语用Angelcynn,即盎格鲁民族(Angle-race),来指代所有这三个部落;用England,即盎格鲁人的国土(land of the Angles),来指代所有这三个部落共同居住的土地;用Englisc,即英语(English)来指代这三个部落共同的语言。这三个部落说着不同的日耳曼方言,但彼此之间能听懂,英语就是由这三种日耳曼方言,主要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方言,融合而成的崭新混合语言。
日耳曼各部落在不列颠定居以后,各自占领一些地区。盎格鲁人占领了泰晤士河以北的英格兰大部分地区和苏格兰的低地,朱特人占领了南部肯特郡一带地区,撒克逊人占领了泰晤士河以南的大部分地区。各个部落建立了一些小王国,出现了英国历史上的七国时代(the Anglo-Saxon Heptarchy)。最初由盎格鲁-撒克逊人以及原住民罗马不列颠人所建立的王国的数目远远不止七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大国逐渐吞并了周边的小国,最后形成了以这七个大国为代表的七国时代。这七个王国的格局,也成为后来的英格兰王国的雏形。七国时代是指从公元5世纪到9世纪,居住在英格兰的盎格鲁-撒克逊部落的非正式联盟,由肯特王国(Kent)、萨塞克斯王国(南撒克逊Sussex)、西塞克斯王国(西撒克逊Wessex)、埃塞克斯王国(东撒克逊Essex)、诺森伯利亚(Northumbria),东盎格利亚王国(East Anglia)和默西亚王国(Mercia)这七个小王国组成。
早期的日耳曼入侵者中,自由民地位比农奴高,但都依附于国王。随着以后几个世纪的战争和农业耕作,大部分自由民或是在压力下沦为农奴,或是依附贵族阶级的领主和乡绅。贵族阶级的领主和乡绅则是特权阶级,他们通过效忠国王,从国王那里获得领地,并对自己拥有的领地行使较大程度的自治权。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的政府是由部落首领会议演化而成的,国王拥有王国的行政和司法大权,贵族阶级则组成国王的顾问会议,协助国王处理国政。国王将郡作为王国的基本的地区行政单位,由伯爵治理,在一些情况下这些伯爵将职位变为世袭,管理着几个郡。郡以下的行政单位为县,郡和县都有各自的法庭,郡法庭由本郡的治安法官掌管,县法庭由县长掌管。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农业是第一产业,但入侵的丹麦人却是活跃的商人,在9世纪时,城镇的重要性开始增加。盎格鲁-撒克逊人在爱尔兰和罗马派来的传教士的影响下,开始了基督教化的过程。但爱尔兰宗教仪式和大陆宗教仪式上的差别几乎导致不列颠基督教会的分裂,这一巨大的分歧在663年的惠特比宗教会议(Synod of Whitby)上终于获得了解决。与此同时,修道院成为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文化中心,那里以精美的手抄本而闻名。
英国温切斯特的阿尔弗雷德大帝塑像,为纪念他逝世一千年而立。
公元886年,西塞克斯国王阿尔弗雷德大帝(Alfred the Great,848 / 849—899)吞并其他王国,统一了整个英格兰地区,他是第一个称呼自己为“盎格鲁-撒克逊国王”的君主,是英国唯一一位被授予“大帝”(the Great)称号的君主,他也被后人尊称为“英国国父”。他是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大救星,同时也是挽救英语命运的人,英国人认为,没有阿尔弗雷德就没有英格兰,没有英格兰就没有英语。他不仅带领臣民英勇反抗北欧维京海盗民族的入侵,还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他鼓励教育和文艺,亲自组织并参加外国文学作品和学术著作的翻译,以及该国文学的抄写和校订工作。他40岁开始学习拉丁语,组织力量把拉丁语典籍翻译成英语,并把西塞克斯王国教育界的语言由拉丁语改为英语。在所有英国君主中,他第一个规定非神职贵族阶层必须接受教育,政府官员和军官必须具备读写能力。他亲自参与了英译圣比德(Saint Bede)《英吉利教会中》(Historia Ecclesiastica Gentis Anglorum/ The Ecclesiastical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的工作,英格兰(Angle-land/England)和英语(Englisc / English)这两个单词就是在翻译该书的过程中首次出现的。公元891年,他还组织编纂《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The Anglo-Saxon Chronicle),这是最早的英语文本,1154年完成的最后一版编年史《帕克编年史》(Parker Chronicle)是最后一部用古英语写成的文本。他大力完善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军队结构,他甚至被某些天主教徒视为圣徒,英国圣公会尊称他为天主教英雄,并把他的光辉形象描绘在英国教堂的彩色玻璃上。
由于全国长期没有统一,古英语时期存在着多种方言,主要的方言有四种:
(1)诺森伯利亚语(Northumbrian)—亨伯河(the Humber)以北的方言;
(2)默西亚语(Mercian)—介乎亨伯河与泰晤士河之间的英国中部地区的方言;
(3)肯特语(Kentish)方言—居住在英国东南部地区的朱特人的方言;
(4)西撒克逊语(West Saxon)—泰晤士河以南的方言。
诺森伯利亚语和默西亚语这两种方言又合称为盎格里亚方言,即盎格鲁人居住地区的方言。这四种方言都曾一度占据主导地位,每种方言在英语形成的过程中都起到了不同程度的作用,但西撒克逊语保存下来的手稿最多,因而对后世英语的形成发展作用最大。
公元899年,阿尔弗雷德大帝去世后,其长子爱德华继位,史称“长者爱德华”(Edward the Elder),成为史上第二位“盎格鲁-撒克逊国王”。他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军事统帅,但他的继位引发了堂兄埃塞沃德(Ethelwald)的强烈不满。埃塞沃德的父亲是阿尔弗雷德的哥哥、前国王埃塞尔雷德一世(Æthelred),埃塞沃德认为叔父阿尔弗雷德的王位得自自己的父亲,如今叔父去世了,理应把王位归还给自己。他在丹麦人的支持下于诺森伯利亚宣布登基为英国国王,而同时爱德华则在泰晤士河畔加冕,从此进入两雄割据混战时期。902年,两位国王打了一场著名的“霍姆战役”(Battle of the Holme),爱德华获胜,埃塞沃德战死。
与此同时,爱德华与丹麦人也正式决裂,在与丹麦人的战斗中,他的两个姐妹给他很大帮助,一个是姐姐默西亚伯爵夫人,另一个是妹妹佛兰德斯伯爵鲍德温二世的夫人,尤其是姐姐埃赛弗丽达(Ethelfleda)以遗孀的身份继任为默西亚女伯爵(Lady of the Mercians)后,亲自率兵和哥哥一起对抗进犯之敌,多次获得胜利。公元917年,爱德华从丹麦人手中夺回了东盎格利亚,之后陆续收复了诺丁汉、林肯、斯坦福德等地,废除了丹麦人的法令,重新恢复撒克逊法,丹麦人退守少数据点之中,最终不得不投降。公元918年,当姐姐默西亚女伯爵去世后,爱德华把默西亚纳入自己的直接控制之下。
爱德华的女儿嫁给了西法兰克王国国王查理三世(Charles III),这个国王的绰号是天真者(Charles the Simple)或昏庸者(Charles the Straightforward),大概是因为他把塞纳河下游地区割让给了入侵的维京海盗,由此建立了诺曼底公国,成为当时英法两国的大患。不过当时由于查理对维京海盗的软弱,卡佩家族的巴黎伯爵厄德自立为王,查理三世一直在与卡佩家族争夺谁是正统国王。最初查理三世在斯瓦松战胜了罗贝尔一世(厄德的弟弟),然而法兰克诸侯们又推举罗贝尔的女婿勃艮第公爵鲁道夫继续与他作对。查理三世在923年的叛乱中被弗尔芒杜瓦伯爵赫尔贝尔二世俘虏,6年后死于监禁地。查理三世的妻子带着三岁的儿子路易逃回娘家英格兰。936年,鲁道夫去世后,路易被请回西法兰克,加冕为西法兰克国王,故他也被称为“海归”路易,不过30多年后,这位海归路易后代的王位还是被卡佩家族夺走了。
第一位英格兰国王阿瑟斯坦向圣卡思伯特(St.Cuthbert)敬献福音书,绘于公元934年,现收藏于英国剑桥大学。
公元924年,爱德华死后,其四个儿子轮流当王。先是儿子埃塞维尔德(Ælfweard)继位,但他继位16天后去世,其同父异母哥哥阿瑟斯坦(Æthelstan,894—939)继位,成为“盎格鲁-撒克逊国王”,同时也是第一位英格兰国王(First King of England)。随着丹麦人势力的衰退,北欧海盗中的另外一支挪威人的势力却在逐渐增强,成为阿瑟斯坦在位期间最大的敌人。阿瑟斯坦曾经多次率军击败挪威人,使得王国声威大振,就连僻处西部的威尔士诸侯也来觐见他。阿瑟斯坦终身未婚,没有子嗣,他去世后同父异母的弟弟埃德蒙(Edmund)继位,这时挪威人在都柏林国王奥拉夫(Olaf)的率领下卷土重来,再次攻占约克,逼迫埃德蒙国王承认其为约克王,之后的十几年间,为争夺约克,双方多次交战。946年,埃德蒙被闯入聚会的盗贼杀死,其弟弟埃德里德(Eadred)继位,终于击退了挪威人的入侵,于954年收复约克。
爱德华的四个儿子,打败了不断入侵的北欧人,使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统治在英格兰全面复兴。955年,埃德里德去世后,其兄长、前任国王埃德蒙之子埃德维(Eadwig)继位,他在位期间,默西亚和诺森伯利亚的领主们拥立其弟埃德加(Edgar)为国王起来反叛。957年,埃德维在格罗斯特战役中被击败,被迫签订合约,将王国以泰晤士河为界一分为二,埃德维自己统治肯特和西塞克斯,而将北方领土交给了弟弟埃德加。959年,埃德维死后,埃德加统一了英格兰,届时王国大业已经稳定,埃德加的封号是“和平者(Edgar the Peaceful)”。他的主要功绩是将英格兰划分为郡,每郡设郡守,直接对国王负责,在郡下面设区,区下面是市,从郡、区到市有一套严密的司法系统维持治安,并建立规范的税收制度,原来的各个盎格鲁-撒克逊王国至此已经名存实亡了。
在诸侯分封体制方面,英格兰领先于欧洲大陆,避免了领主割据局面的出现。公元973年,埃德加在巴斯(Bath)举行了盛大的加冕典礼,从而奠定了日后英王加冕的先例,这次加冕标志着英格兰王国真正彻底的统一,成为一个高度集中的国家,而不是一群诸侯的松散联合体。同时英语开始发展成为英格兰的书面语言,英国文学也开始萌芽,英格兰民族和文化已基本成型。
因受到北欧海盗频频入侵的影响,古英语时期的文学艺术中心经历了由东北向西南发展的变迁。早期古英语文学作品是用诺森伯利亚方言创作的,由于斯堪的纳维亚人的侵略,英国的文化中心由诺森伯利亚南迁至默西亚,至公元9世纪,又进一步南迁至西塞克斯。古英语诗歌作品,通过西塞克斯抄写者的努力,才得以保存下来。在阿尔弗雷德大帝时期,古英语诗歌、散文有长足的发展,这些作品主要是用西撒克逊方言写成的。
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迥异,无论在读音、拼写、语法和词汇上都有很大不同。
古英语的拼写与读音基本能够保持一致,不过当时没有什么拼写规则。古英语有七个单元音,三个双元音,单元音和双元音都有长音短音的区别(叶品娟,2009 (11): 113—114)。入侵不列颠岛的日耳曼部族主要是靠口语交流,没有成熟的书写体,后来不列颠人为了创作自己的文学作品而向爱尔兰僧侣学会了使用拉丁字母(田学军,2005 (2): 103—107)。
古英语语法和德语较相近,形态变化很复杂。古英语的名词有数和格的分别;数分为单数、复数;格分为主格、所有格、与格、宾格,一个名词共有8种变化形式。此外,名词还分阳性、中性和阴性。这些性的区分并不是以生理性别来判断的,例如妇女这个单词就是阳性名词。形容词的形态变化分为强、弱两种,它的数和格也共有8种变化。动词只有现在式和过去式两种时态变化,但根据不同人称有不同的变位,与之相比,现代英语仅现在时第三人称单数保留了 -s/-es 的变位。
古英语词汇与现代英语词汇有很大差异。古英语词汇大约有25000个到30000个,大多数古英语词汇都是西日耳曼语的固有词汇,因此有着浓厚的日耳曼语族的特点。这主要表现为复合法是重要的构词方法,复合词在古英语词汇中占有显著的重要地位。据统计,在史诗《贝奥武夫》(Beowul f)全部的3182行诗句中,竟有1069个复合词。有些复合词中不重读的部分,渐渐失去独立地位,而演变为词缀,如 for-,in-,-ful等派生构词法在古英语中得到广泛使用。现代英语中共有24个名词后缀、15个形容词后缀,例如,-dom,-hood,-ship,-ness,-the,-ful,-ish等词缀,都可溯源到古英语时期。但古英语词汇中也有一些从其他语言借来的词,凯尔特语、拉丁语、北欧语这三种语言对古代英语词汇产生了影响。原来居住在英国的凯尔特人的语言,只有极少数词进入英语词汇,主要是保存在英国地名里面的凯尔特词语。罗马帝国时期,罗马商人的影响力很大,罗马帝国解体后,罗马商人带给不列颠的拉丁语遗产仍然顽强地留存了下来,随着基督教传入英国,有更多的拉丁词汇进入古英语词汇。北欧海盗侵扰、定居不列颠,从而给古英语带来了许多北欧词汇,促使英语词汇不断扩大。
关于古英语的特点,张勇先教授在《英语发展史》(2014:43—46)一书中总结了十点:
(1)单词中的每个字母都发音,容易读出来(这一点与现代英语不同)。
(2)在单词的形态(拼写)和意义方面,古英语单词与相对应的现代英语单词有几种情况:相同或类似、形态相同但意义大相径庭、音形意全都不同。古英语原有的大约85%的单词被北欧语、拉丁语或法语取代。古英语保留下来的本民族词汇大多是单音节词,系现代英语最常用的基本词汇。
(3)含有古英语(日耳曼方言)成分的地名在英国中部和西南部依然常见。
(4)古英语单词的性、数、格繁复,类似现在的俄语语法或法语语法。
(5)古英语名词有三种非自然的性(即阴性、阳性和中性三种语法性别),修饰名词的冠词和形容词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即名词的性、数、格不同,修饰这个名词的冠词和形容词也不同。
(6)古英语人称代词形式多变,其数量要比现代英语多得多。不但有主格、生格、与格和宾格的区别,还有阴性、阳性和中性的区别。古英语人称代词在数的方面也比现代英语复杂,比如,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均有单数、双数和复数的区别。
(7)古英语有两种时态,现在时和过去时,过去时的动词变化往往是不规则的。
(8)因外族入侵,古英语两次濒临灭绝的境地。古英语在求生存求发展的过程中,单词的屈折变化逐渐消失,句中词序逐渐形成主谓宾的固定模式。语法的简化和词序的固定使英语从一种综合性的语言变成了分析性的语言。
(9)与希腊语和拉丁语等古典语言相比,古英语是弱势语言。古英语对外来词的态度是来者不拒、不分内外、讲求实用,只要有用便予以接纳。
(10)古英语词汇比较简洁,但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因而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盎格鲁-撒克逊英语诗歌主要有两种修辞方式:押头韵(alliteration)以及双字隐喻(kenning)。由诗歌头韵产生的许多短语一直保留至今,如全力地(might and main)、敌友(friend and foe)、出自喜爱而做的事(a labour of love)等。双字隐喻通常是由两个名词组成的复合名词,例如,“鲸路”(whale path)、“天鹅路”(swan road)、“海豹浴场”(seal bath)等都指大海;“天空的蜡烛”(sky’s candle)和“天上的宝石”(heaven’s jewel)都指太阳;“荣誉的挥动者”(glory’s wielder)和“胜利的赐予者”(victory’s bestower)指上帝;“古墓的守卫者”(barrow’s guardian) 和“夜晚的独飞者”(night’s alone-flier)指恶龙;“战斗的闪光物”(battle-flasher)指刀剑等。
从罗马人撤离到诺曼人入侵这段时期之间,英国最重要的两部史料是阿尔弗雷德大帝组织集体编撰的《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以及圣比德撰写的《英吉利教会史》,前者是用古英语写作的,后者是用拉丁文写作的。在英语语言文化史上,《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地位更重要,它不仅记录了英国历史,还保存了古英语文本。《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大约从9世纪后期开始编撰,一直到1154年结束编撰,目前流传下来的版本一共有9个,每个都不尽相同,其中7个版本收藏在大英图书馆,1个版本在牛津大学图书馆,1个版本在剑桥大学图书馆。
《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主要是阿尔弗雷德大帝在位时期组织编写的编年史。从公元7世纪﹑8世纪起,盎格鲁-撒克逊各国已有人开始撰写编年史,但这些编年史都是地方性的,记载互有出入。阿尔弗雷德大帝统一英国后,需要有一部统一的历史记载,于是组织一批学者,把各地编年史加以校订增删,汇编成该部编年史。该编年史从公元前60年恺撒亲征不列颠写起,一直记载到公元891年,后来修道院修士续写到1154年英王斯蒂芬(Stephen of Blois)去世。不同版本记录的关于公元891年以前的内容基本相同,因为大都来自西塞克斯首都温切斯特藏本。公元891年后的内容就有很大出入,长短详略,各不相同。有的抄本在威廉征服英国后得到补充,例如坎特伯雷教堂就参与了增补工作。从书名看,《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实际上应以5世纪中期,盎格鲁-撒克逊人来到不列颠开始记录,在此之前的材料都是转自其他史称有关本岛和欧洲大陆的事情。据该书记载,公元443年不列颠人派人跨过北海,邀请盎格鲁人前来协助抵抗皮克特人,此后朱特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相继移居不列颠岛,建立了七个国家,形成“七国时代”。在此后的三四个世纪里,各国争雄,征战不已。到829年,西塞克斯国王埃格伯特(Egbert)征服默西亚,统一亨伯河以南之地。编年史称他为第八位“不列颠统治者”,同时还列举了以前的七位国王,勾画出此前列国代兴、交替称霸的局面。编年史除记载王位继承及篡弑外,极少谈到列国的内政,更不涉及典章制度。然而在其字里行间,人们依然可以捕捉到某些有用信息。这部编年史用古英文写成,是优秀的古英语散文作品,有的地方还收入诗歌。这部编年史注重世俗历史,并较多地记录英国中部和南部的材料和口头传说。对于这部编年史,英国史学界自豪地称之为古英语史书的基础权威著作,一个西方国家以其自己的语言写成的第一部连贯的本国历史,一个西方国家以其自己的语言写成的散文著作。
大约950—1000年间,古英语诗人基涅武甫(Cynewulf)的四部手抄本诗集面世,几乎所有后世流传下来的所有古英语诗歌都收录在这四部手抄本中。
这一时期最著名的英雄史诗《贝奥武夫》(Beowulf),又译“贝奥武甫”,完成于公元8世纪左右,讲述了斯堪的纳维亚的英雄贝奥武夫的英勇事迹。是迄今为止发现的英国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最古老、最长的一部较完整的文学作品,也是欧洲最早的方言史诗,与法国的《罗兰之歌》、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并称为欧洲文学的三大英雄史诗。《贝奥武夫》的唯一手抄本是用公元10世纪古英语西撒克逊方言书写的,这个手抄本现保存于伦敦大英博物馆中。这部作品的作者已无从可考,可能是公元8世纪英国北部或中部一位基督教诗人,他把英雄传说、神话故事和历史事件三者结合起来,仿效古代罗马民族史诗《埃涅阿斯纪》(Aeneid),加上带有基督教观点的议论,写下了长达3182行的诗作。
这部英国最初的文学作品与许多国家的文学作品一样,不是书面的,而是口头的,靠口口相传保留下来。最初这类故事与传说都是由那些能说会道的人复述的,这些故事都是用歌唱的吟诵体裁来讲述的。那时的人们认为任何好故事,只有经过说唱或吟诵,才能更为动听。在早期撒克逊英国,游吟诗人吟诵表现人民英雄事迹的歌曲,每唱一次就对这些故事增饰一次,有的还把许多不同的故事编成一个长篇故事,通过口耳代代传递,最后才有写本。但写下来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保存下来的又是写本中的一小部分。
《贝奥武夫》取材于斯堪的纳维亚的历史和人物,这部史诗的神话成分也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民间传说:关于熊或蜜蜂与狼(Beo and Wulf / Bee and Wolf)的故事。这样一来,斯堪的纳维亚的历史事件和民间传说便结合起来,成为中世纪欧洲口头文学的重要传统。这个口头文学传统于公元6世纪中叶,由入侵不列颠岛的盎格鲁人带到岛上。随后,这个异教的口头文学传统又和基督教结合起来,最终被一位不知姓名的教会诗人用文字固定下来,这就是《贝奥武夫》史诗的创作过程。
这部英格兰的古典英雄史诗从发生的历史背景、地理位置、主要人物都与英国毫不相干。诗中的主人公贝奥武夫来自瑞典,在丹麦完成其英雄壮举。全诗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讲述12年中,半人半魔的妖怪哥伦多(Grendel)每晚骚扰丹麦国王洛斯格(King Hrothgar)修建的宏伟宫殿,捉食洛斯格的士兵。此时恰逢瑞典南部济兹(Geats)王子贝奥武夫率家臣来访,欲帮助洛斯格国王除害。国王当晚设宴款待,妖怪哥伦多再次出现,捉食一名济兹战士,贝奥武夫与之格斗,扭断其臂,妖怪落荒而逃,因受重伤在回到栖身的洞穴后死去。第二天晚上,哥伦多的母亲前来为子复仇,贝奥武夫在一湖泊的洞穴中将其杀死。史诗第二部分描述贝奥武夫返回本国,被拥戴为王,统治国家五十年,举国大治。最后贝奥武夫以垂老之躯,杀死喷火巨龙,身受重创死去,史诗以贝奥武夫的葬礼结束。
虽然《贝奥武夫》取材于斯堪的纳维亚的历史和人物,但在《贝奥武夫》写作的时代,盎格鲁-撒克逊部落征服了古英国本土的凯尔特人,建立起了新的统治体系,《贝奥武夫》体现的是英国文化历史发展的轨迹,洋溢着浓烈的处在部落制晚期的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生活气息,传递的是极具英国特色的文化信号。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在英国土地上定居,他们在享受胜利果实的同时,势必会对曾经的经历以及新的环境和生活做出思索。当时的自然条件和科学能力并不允许他们正确地解释广袤宇宙、浩瀚海洋、幽远森林里的神秘现象,这使得他们对周遭环境充满无限的想象,认为宇宙的神秘源于另一个世界的统治和安排,因此出现掌控着沼泽的妖怪,抑或守护着山洞里面财宝的喷火龙那样的角色也就不足为怪了。作为地球的主宰,人会期待掌控一切的权力,既然有了那么多的神怪,人们自然就会呼唤像贝奥武夫一样的英雄。德国著名剧作家莱辛说:“一个有才能的作家,不管他选择哪种形式,只要不单单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机智、学识而写作,他总是着眼于他的时代,着眼于他国家的最光辉、最优秀的人,并且着力描写为他们所喜欢,为他们所感动的事物。”《贝奥武夫》是盎格鲁-撒克逊时期人们集体智慧的结晶,代表的是那个时代的人们的喜好和愿望,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是记录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人文风情的优秀画卷。
《贝奥武夫》是篇异教题材的故事,但绝不是一首只反映原始时代的诗篇。它是在基督教已传入英国后写定的,那时英国社会正在向封建社会过渡。因此,这首诗也反映7世纪、8世纪英国的社会生活与自然风貌,呈现出民间新旧生活方式的混合,兼有民族时期的英雄主义和封建时期的英雄理想,即前一时期的刚毅和后一时期的柔和相结合,前一时期的勇敢加上后一时期的美德,便更加高贵。《贝奥武夫》是封建主义黎明时期所复述的一个民族社会的故事,贝奥武夫这位英雄是一位民族的酋长,忘我无私,具有高度责任感。他虽然是部落贵族,但不脱离人民,体现了氏族社会瓦解时期部落人民的理想,体现了武士的品德。
史诗《贝奥武夫》反映了氏族部落社会的价值观念。对武士来说,最高的美德是忠诚和勇敢。忠于国王,也就是忠于集体。武士凭着勇敢来达到自我完善。虽然人们相信命运,但是勇敢的人也会从命运手里获得救赎。一个勇敢的战士,在最终被命运战胜以前,必须做出最英勇的事迹。这些事绩将使他永远活在后世人们的记忆里,这样他就获得了永生,成为永垂不朽的英雄。这些氏族部落社会的价值观念是异教的,非基督教的。另一方面,史诗《贝奥武夫》也是一部表现善恶斗争的基督教作品。哥伦多是该隐(Cain)的后代,他和水怪母亲代表邪恶。贝奥武夫战胜了他们,这就象征着善战胜了恶。火龙在教会的寓言里象征撒旦(Satan)。贝奥武夫战胜了火龙,这也就象征着耶稣基督战胜了撒旦。在贝奥武夫身上的确也体现了救世主的精神。从这个角度看,古英语史诗《贝奥武夫》和17世纪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的宗教史诗《失乐园》(Paradise Lost)似乎也有精神上的联系。
盎格鲁-撒克逊英语在其发展过程中受到许多语言的影响,尤其是拉丁语和法语,但德语对英语的影响却容易被忽视,盎格鲁-撒克逊人离开今天德国西岸地区,也标志着古英语与古德语分道扬镳,这两门同属西日耳曼语支的语言真的从此没有交集,只能渐行渐远吗?在探讨其他语言对英语的影响之前,有必要专门谈谈德语对英语的影响。
英语与德语的语法分离是世人皆知的故事,但英语不断从德语吸收新事物、新观点,从而大大丰富英语词汇的故事却容易被人遗忘。古英语属综合性语言,语法特点与现代德语很相似,名词、代词、动词、形容词均有复杂的词尾变化,然而英语在演变过程中慢慢摒弃了绝大部分词尾,变成了分析性语言,与德语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但是,鉴于德国和英国、美国历史上绵延不断的文化交流,英语能够不断从德语借鉴吸收新词汇,主要是科学技术词汇、哲学政治词汇、军事战争词汇以及日常生活词汇。
自中世纪以来,德国的科学技术一直比较发达,尤其是采矿业,许多矿物质是德国人首先发现的,因而也是由德国人首先命名的,英语中的许多矿物质的名称就是直接从德语借鉴的。例如:页岩(shale)、镍(nickel)、石英(quartz)、锌(zinc)等。德国科学家丹尼尔·加布里埃尔·华伦海特(Daniel Gabriel Fahrenheit,1686—1736)发明了一套温标体系,因此以他的名字命名为华氏温度计量方法,英语用他的姓氏拼写为Fahrenheit。德国工程师鲁道夫·狄赛尔(Rudolf Diesel,1858—1913)发明了柴油机,因此以他的名字命名该机器,英语拼写为diesel。
18世纪、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群星闪耀,大家辈出:康德的形而上学、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这些哲学大家的伟大思想催生了大量崭新的哲学政治名词,英语直接借鉴了这些词汇,例如:客观(objective)、主观(subjective)、超验(transcendental)、立场(standpoint)、世界观(world view)、剩余价值(surplus value)、阶级斗争(class struggle)等。
自19世纪末期,德国经济实力突飞猛进,尤其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军事装备不断推陈出新,发明并命名了许多新武器、新做法,英语直接引进了这些词汇,例如:高射炮(flak)、装甲车(panzer)、闪电战(blitz)、黑市(black market)等。
论及德语对英语的影响,大量移居美国的德国移民功不可没,虽然最后他们大都放弃德语改说英语了,但他们给美国英语带来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日常生活词汇,这些词汇也被英国英语接受了。1640年,德国人因追求宗教自由开始陆续移民北美新大陆,1670年移民规模扩大,19世纪移民达到高潮:19世纪中叶,德国先有土豆歉收引发的大饥荒,导致受灾农民背井离乡去美国,成为经济移民;接着1848年爆发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次年大批躲避迫害的德国城市居民远赴重洋去美国,成为政治移民。仅19世纪,就有近千万德国移民抵达美国,从而在美国形成了一个所谓的“德国带”(German Belt):从东海岸的宾夕法尼亚州一直延伸到西海岸的俄勒冈州。据美国人口普查局(US Census Bureau)所做的《美国社会调查报告》(American Community Survey)统计,德裔美国人是美国最大的欧洲族裔,全球三分之一的德裔人口在美国,2014年德裔美国人高达4600万。德国移民给美国带去了幼儿园(kindergarten)、圣诞树(Christmas tree)、热狗(hotdog)、汉堡(hamburger)、淡啤酒(lager)、啤酒花园(beer garden)等,这些日常词汇慢慢变成英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