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国家的,尤其是大国的,基本制度都一定嵌在该国的天时地利中。
直观上看,华北平原,中华文明最重要的发源地和后世中国的核心区,位于亚洲东部,面对太平洋,近海岛屿很少,相距也颇远,加之夏秋季莫测的台风,就自然条件而言,这片土地,远不如古希腊罗马及包括北非在内的地中海周边地区便于交流和商贸。地中海位于欧亚大陆西南,不受热带气旋(台风或飓风)威胁;说是海,其实也就是嵌在欧亚非大陆之间的一大咸水湖;南欧岛屿和半岛很多,与北非沿岸相距不远;这一地区海上交通便利,成本低,自然风险小。因此,东亚大陆的人财物的交流以及文化交流都要比环地中海地区困难多了。在这种条件下,要实现跨地区的政治社会整合和治理难度也大多了。甚至同北美大陆的平原相比,在这一地区也没有什么理由早早就出现一个以稳定疆域为基础的超大型政治文化共同体。
这个共同体的出现很可能首先与农耕有关。华北平原地势平坦,水土适宜,气候温和,适合农耕,从关中平原一直向东,直抵大海,这片广袤土地上早早就出现了星罗棋布的由小农构成的村落。虽然高度同质,小农经济并不天然趋向形成大的社会共同体,更甭说大的政治共同体了。
传统小农其实趋向于自给自足。最基本的生产消费单位大致是男耕女织的核心家庭或略大的家庭,对土地持久精耕细作,种植粮食和桑麻(宋元之后,逐步以棉花替代了麻),养殖不多的家畜、家禽,偶尔或还有渔猎。甚至男耕女织的描述也太粗略。至少,在中国的小农家庭中,几乎所有家庭成员,包括老人和儿童,都会以人尽其力各尽其能的方式参加家庭财富和福利的创造。何止是“田夫抛秧田妇接,小儿拔秧大儿插”,“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甚至光屁股的牧童或渔童都以特定的方式参与了家庭的“生产劳动”。 这里的引号意味着,这些行为其实无法接受现代人的本质化界定,对儿童来说,所谓的生产劳动既是农人的生产、生活和合作技能的学习和训练,也是游戏和玩耍。小农家庭是当时农耕社会最具效率的企业。
小农家庭还承担大量其他社会功能,如繁衍后代,赡养父母;不只有生产和生活,甚至有教育和文化传承;教育涉及的知识和技能不仅有关生产劳动,而且有关社会组织交往。当家庭财政有余力之际,父母甚至会从下一代中选择一位在他们看来合适的男孩去读书,学习与农耕社区无关而与治国平天下有关的知识和技能,为国家政治生活培养人才。甚至,在中国历史上小农家庭还一直承担着政治治理的——如管教孩子的“家法”——以及类似宗教的——如祭祀——功能。如费孝通分析的,与现代核心家庭仅仅关注生育后代因此是临时性社会组织不同,由于承担了长期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宗教等社会功能,农耕家庭,即便很小,也是农耕社会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事业单位,是一种稳定的小家族。
核心家庭是基本生产生活单位,但除非在土地极端贫瘠的地区 ,小农的社会生活形态通常是由同姓的核心家庭组成不太大的村落共同体。 聚居是人类繁衍的结果,但也还有其他重要社会功能:节省肥沃土地,便于邻里互助,相互提供治安安全,也便于必要的集体行动,如修路、盖房、抗旱、排涝乃至渔猎。这意味着村落中要有内部治理。即便血缘随着世代多了会淡化,但久居一地,会分享语言、习俗和文化,有心理上的相互认同。在此基础上,为同其他村落竞争,借助亲缘或族群作为符号,建立政治性的组织机构,实行有政治意味的治理,把村落生活共同体和血缘共同体转化为一种最小的政治共同体,几乎水到渠成。只要商贸不发达,人员流动不大,世界各地的农耕区可能大致都会如此。
小农经济并不能完全自给自足,盐、铁等必需品常常来自外面,为繁衍健康后代也必须同其他村落“结两姓之好”。但在许多最基本方面,小农经济,无论单个家庭或是村落,大致能自给自足。只是若无细致的社会劳动分工,若无各种贸易交换,即便在土地肥沃的平原地区,也很难形成超越村落的更大政治共同体。因为,人口一多,村子就大,耕作土地分布会更广,干活的路途会更远,劳作的时间成本就会显著增加——人类聚居地大小自古以来与交通时间负相关。人口增多还意味着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弱化,村落社区内组织治理费用增加。一旦村落增大的边际成本超过了其边际收益,可以预期,即便有血缘、亲缘或地缘关系的群体,也会创设地理上分离的村落。地理分离意味着交往距离进一步拉大,交往频度下降,汉代因此就有民谚:“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 加之各地自然条件差别,各村有各自的利益关切,生产生活习俗也会逐渐产生分歧,很难保持各村人之间的心理默契和认同,还会逐渐产生语言等文化的分别,在一些问题上还一定会出现利益分歧和认知冲突。这意味着,即便都从事农耕,相邻居住,源自同一个老祖宗,相互间仍有往来,但只要分离了,分离的村落就很难继续构成一个经济和生活共同体,更不可能构成一个内在整合的政治共同体。这意味着小农经济很难自发构成超越自然村落的大型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事实上在世界各国,小农社会往往就是一盘散沙或“一袋马铃薯”。
中国历史上早有文献表明,当时民众并不觉得需要国家这样的政治共同体。《击壤歌》,据说是中国最早的民谣,就反映了一位老农,其实很有点哲学气质——爱想些没啥实际意义的问题,质疑了国家统一政治治理的必要性:“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一千多年之后,老子又留下了并非完全没有真实根据的“鸡狗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理想。 再过约八百年,东晋时陶渊明声称记录了或是他想象了,无论真假,长江以南的武陵山中,一群农民“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在长达六个世纪间,他们非但与国家(state)没有任何交往,甚至对王朝几度更替毫不知情。这个故事很可能是子虚乌有。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到这时陶渊明还会或是敢于如此想象。相比之下,公元前4世纪的亚里士多德就断言,人天生是政治/城邦的动物! 事实上,“天高皇帝远”的现象在中国一直持续 ,可以说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即便放之古希腊而皆准,亚里士多德对人和城邦的自然主义和目的论断言仍是个地方性知识和想象。但历史中国也违反了近代以社会契约说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国家观,以及由此演绎生发的各种宪制实践,无论是立宪治国、民族自决、公投建国或国际承认之类的。这些关于国家发生和构成的理论,以及由此推演出来的某些做法,或许都有道理,但问题是事物的逻辑不等于逻辑的事物。在这个世界上,除道理本身外,万事万物都不只是道理的产物。即便今天有人真信,当年美国人(We, the people)想建立(form)一个他们认为更完善的联盟,坐下来商谈了,立了个宪(章),然后就神奇地从布袋中拽出了一个合众国 ,在古代东亚这片后来被标为中国的土地上,对于在那里分散耕作的千家万户,也不可能。因为这里根本就不存在一个共同体,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生活的或是文化的,只有无数村落共同体和众多部落共同体,就算他们都想坐下来谈谈,在地理上,也没法坐到一块。
但“多难兴邦”!只是这个“兴”不能理解为经济兴旺繁荣,而只能理解为“诱发”“促成”和“推动”。这个“邦”则是一个组织结构起来的政治体,也即中文的“国家”,同时涉及政治、疆域和文化三个维度。在东亚,中原农耕区的民众一直面对两个无法彻底消除的重大生存威胁,促使他们必须超越村落或部落,逐步向四周扩展,最终构成一个超大型政治共同体。
首先是黄河的治理。黄河泛滥频繁 ,一直严重影响和威胁两岸广阔平原地区的农耕者。不但平原地带洪水影响面广,受灾者往往无处可逃;即便局部洪灾,灾民流离失所,也会影响周边未受灾地区,引发社会骚乱和政治动乱,甚至改朝换代。但治理黄河,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个超级工程,需要跨地域的组织协调。不仅需要统一的长期规划,需要技术专家,在没有机器的年代,更需要有能力的政治组织者,来组织广大普通民众,单凭体力,展开规模巨大且长期的治理。任何村落,甚或几个村落联手,也不足以应对洪涝;一定要有强大的政治动员力,甚至要建立相应的社会组织,深入到黄河沿岸广大地区的每个村落。这就要求有一个不仅超越村落而且超越区域利益的政治领袖和核心政治集团,能聚集和组织起各地的政治、文化和技术精英,建立科层化的机构,规划设计黄河治理。更要以强大的执行力,以一种大致公道但往往专断的方式,来动员、组织直至强迫那些不能理解其中利害,甚或不能直接或当即从治水中获益的广大民众加入到这一工程中来。还要有人监督、管理和奖惩。谁能创建、领导并有效掌控这一机制,保证其稳定运行,他和他的那个群体事实上也就在这一广大地区建立了最高的政治统治。
历史中国的相关记载符合这一理论逻辑。大禹的父亲鲧曾治水九年,以失败告终。他的儿子大禹率领民众多年治理黄河终获成功,其政治权威获得广泛承认。大禹把王位传给儿子启,变传统的禅让制为世袭制,被认为开始了历史中国的第一个王朝。
治水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实上黄河一直是中原王朝面对的最大问题。商代多次迁都,有多种解说,但水患至少是重要原因之一。 在农耕时代,每一朝代的财政收入主要就来自土地产出,因此消除水患,开发水利,王朝才能有更多税收,才可能展开、维系和拓展其治理,防止可能的社会动荡。黄河治理因此一直是促使王朝不断强化其政治统治和治理能力的最大动力。
黄河是大河,治理会首先出现在黄河流域某一人口相对稠密的地区,然后随着人口扩展分布,会形成更大流域的统一治理。由于上游水患往往殃及下游,而不是相反,因此可以预料,一方面,人们会更多选择居住在,甚或仅仅是更多存活在,中上游地区,黄河治理因此也会从这些地区开始。但另一方面,出于自我利益,下游地区会比上游地区更愿意推动更大区域甚至全流域的协调治水。历史记录也是如此,大禹治水首先集中在黄河中游,夏商周三朝疆域也都在黄河中游或重要支流地区(渭河流域)。到了春秋时期,随着黄河下游地区经济发展,人口日益密集,则可以理解,首先是齐桓公,在管仲筹划下,更关注同黄河中游各诸侯国订立盟约,防止以邻为壑。
第二个因素更重要,影响更持久也更广泛,但其凸显是在商代或是西周时期。这就是在东亚北部的辽阔草原上,与中原农耕文明几乎同时兴起,一直有些伟大的北方民族;绝大多数游牧,有些早期游牧(如女真和回纥/回鹘),后来逐步转向农耕加畜牧(如满和维吾尔)——以下则统一简称游牧民族或文明。在早期各自人口均相对稀少之际,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之间大致可以相对独立发展,但随着农耕区域和游牧区域的分别扩展,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有了交集,会有种种冲突,有些甚至相当野蛮和血腥。只是回头来看,这类冲突至少以两种方式参与了历史中国的构成,一是唤醒了中原农耕区人民建立超越村落的大型政治体的意识,即家国天下的意识;二是在此后漫长历史中,必须以包容多种文明的方式来创造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和相应的宪制架构,并因此影响了世界文明。 。
农耕与游牧两种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差别很大,社会组织形态也很不同。总体而言,农耕地区,由于定居带来的累积知识、技术和文明的更大便利,社会劳动分工和技术水平相对发达,自给自足程度更高。相比之下,“逐水草而生”的游牧民族往往无法生产其自身必需的粮食、蔬菜或茶叶,无法生产桑麻棉花,也不大可能开采冶炼金属,难以获得技术和工具来制造众多精细手工制品。游牧民族只能通过互市贸易从农耕地区获得种种必需品,能用作交换的大宗物品只有优质马匹以及其他畜产品。其中中原地区无法生产的只有古代作为重要交通与运输工具和战备物资的良马。相比之下,尽管中原农耕地区与北部游牧地区在经济上相互有所依赖,总体而言,游牧地区对农耕地区的经济生活依赖程度要高于农耕地区对游牧地区的依赖。
关键是这种相互依赖不足以保证两者和平共处和互市互利。两者之间断断续续地一直有大规模冲突。根源不是道德高下或文明程度,而是残酷的生存竞争。根据数量经济学的气候假说,有研究发现,这种冲突源自历史中国近五千年来长时段的气候周期性变化:在温暖期,气温较高,降水丰沛,水草丰茂,北方游牧民族没必要,也就不会大规模南下中原;但在寒冷期,气温降低,降水减少,北方温带草原南移约二百公里,生存压力就迫使游牧民族大规模南侵,直至入主中原。 这一解说无论是否“真”,都指出了一个强硬的现实:农耕与游牧之间的生存竞争或文明冲突,但这个冲突并不文明,而是非常残酷。
农耕地区面对的这个威胁持久且重大。有关殷商迁都原因的一种说法就与这种农耕与游牧的冲突有关。 西周建立前,居住在今陕甘地区的周人就有“伐犬戎”的记录 ;建立后,秦仲奉天子命攻打西戎又失败身亡。 但也因此,就可以看出西周国家为应对这一威胁的宪制创新。如果“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相关记录为真 ,那么可以断定,西周不仅建立了集全国之力,共同勤王,维护西北战略安全的制度,而且创设了通过烽火台快速传递军情和军令,协调大规模集体军事行动的制度。平王迁都洛阳固然意味着西周的制度没能有效应对西北或北部游牧民族的战略威胁,但同夏商的部落联盟制相比,却能理解为什么从西周开始,有了以中央集权的官僚制一统天下的愿景,即“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在随后的春秋战国时期,这一威胁一直促使中原各诸侯国制度创新。有中原地区的联合抵抗,众所周知的,如齐桓公在管仲辅佐下的“尊王攘夷”。 管仲因此获得了孔子全然基于后果主义或责任伦理的极高赞扬。 但鉴于齐鲁两国距北方或西北的地理距离颇远,孔子的感叹更表明,当时游牧民族对中原农耕的威胁已经十分重大。这种外部威胁还进一步挤压出中原地区人民更强烈的文化认同,即便秦、楚等原来文化相对落后的地区,也纷纷效仿中原,吸引中原精英,促成了这些诸侯国的变法。但创新也包括诸侯国向游牧民族的学习,最著名的如“胡服骑射”。赵武灵王,重用出身于游牧民族的精英,推行全面重大的政治、社会和军事变革 ;赵国一跃成为军事强国。这也带来了更大范围和更大程度的文明融合,吸纳的虽是游牧民族的文化,在政治和文明上却是农耕中国的推广。
令人惊奇的是,治理黄河,在整个北方中原农耕区同游牧民族展开长期军事竞争,这两项事业(因其一直持续,所以是没有尽头的“事业”,而非有完工之日的工程)所覆盖的领域居然大致重合!治水要求的大国制度大致是在黄河中下游,农耕与游牧文明的竞争则要求这个大国进一步向西和西北拓展,直到今天宁夏和甘肃中南部。只是在这一节点上,疆域上的山川相连,农耕各地的经济生产方式相同或相近,以及因此带来的文化分享或相近,才促使或便利了这个大国的发生和构成。
事后来看,这两者一开始就规定了中国宪制创新的方向、规模、品格或气象。特别是同游牧民族的竞争,不允许只把中原某些农耕区组织起来,或慢慢来,一步步扩展开来,而是必须在两者相遇冲突之际,中原农耕区就已经构成一个辽阔足够、纵深足够且组织足够的强悍且有效的政治体。 在古希腊的城邦世界中,一个雅典或斯巴达规模的城邦政治体就可以称霸,但在东亚的华北平原上,这样一个城邦既治不了水,也会即刻被游牧民族的骑兵湮灭。这个政治体一定不能局限于华北平原!可以以这一地区为核心,但必须向四周全面拓展,不仅要横跨整个中原北部,直面游牧文明,而且必须有更大的纵深,才能充分利用这一广阔区域内以政治经济文化措施高度整合的人力物力,有效对抗和制约,然后在可能之际去绥靖、击败直至整合周边其他区域的文明。生存,或死亡,就是这个问题!就是广大农耕区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果要活下去,就必须基于稳定的农耕区域及其广大民众,通过强有力的政治架构和组织动员构成一个大国。
不仅要大,还必须有足够包容性。若以中原为中心,向四周扩展,建立一个疆域辽阔的政治体,一定会遭遇各地差异。这就要求这个政治体一定要更多兼容。即便都是农耕,由于地形、地理以及气候的差异,各地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就注定不同,就会形成同属农耕却是农耕文明的次生区。关中与黄淮、华北就不同,中原与江南、两湖、两广、云贵川等差别则格外显著。这个超级政治共同体构成不仅要足够灵活和包容,也必须有以国家强大政治经济军事实力为最后保证的政治影响力和整合力。对象不仅是各农耕区,许多时候,甚至包括从西域经西伯利亚直到远东这个辽阔北方的所有区域。只有这样才能坚定不移并稳步地整合各地文化成为一个强悍生动的有力文明体。
这就注定了,这个政治体不能只关注政治权力在中央层面的构成和配置,还必须注意这个政治权力如同毛细血管和神经在各层级网络的系统构成。她一定得高度注重军事政治力量,行强道,甚至偶尔霸道;但她更会关注对农耕区域(国土)以及土地上的民众(人民)予以实在的整合,行王道;只是不能像帝国那样,只看重一时的军事征服,仅仅行霸道。中国的构成/宪制,因此,一定不是城邦的(古希腊)、封建王国的、帝国的(马其顿或罗马)甚或民族国家的(英格兰或法兰西)。不能只是包容多种潜在甚至必定冲突的文化,她还必须能逐步整合。也因此,历史中国的构成,仅就复杂性而言,远高于1775年和1787年的美国构成,也远高于1991年的欧盟构成——不仅有关疆域面积,而且有关多种文明的错综复杂。历史中国从来也不是由多个分立但已经成型的政治体,为了它们的共同利益,自愿构成一个如合众国或欧盟那样的邦联或联邦,而一定是以无数高度离散的小农经济村落生活共同体为基础和核心来构成一个包容众多地方性,也必须有细密内在组织结构的超大政治共同体。这个宪制从一开始就不是,不能是,现有政治学或宪法学教科书上介绍的那种简单明了的国家宪制,无论是城邦还是联邦,而必须是一个传统农耕经济可能支撑还能逐步有效整合和统合多元为一体的“文明/国家”的宪制。这是一个前不见古人至少尚未见来者的宪制!如果一定要简单化,历史中国的构成/宪制应对的问题,并非如何建立合众国或欧盟,至少相当于如何整合有内在利益冲突的欧盟和俄罗斯为一体。
但是,就如同老天不会因为人饿了就掉馅饼一样,仅有小农对大国的需求,不会从这片土地上冒出大国。令人绝望的需求只会逼着小农拼死努力,尝试并创造各种制度,通过他们持续的共同实践,或积累智慧或提纯愚蠢(两者其实是一个意思),才有可能构成一个大国。这就是“多难兴邦”!而且这些制度和实践能否满足小农的社会和国家需求,最终不取决于他们的欲求和追求,不取决于他们的用心良好或“邪恶”,而取决于在生存的竞争中,这些实践和制度能否通过长时段的考验和筛选。但最后这句话绝不应理解为这个世界上先验地有一些包治百病一劳永逸的制度,可能终结历史的制度。相反,这只意味着,一些在特定时空有效的制度,完全可能因天时地利以及其他约束条件(有时甚至仅仅是其中之一)的改变而被无情淘汰,成为历史过客;但也意味着,在特定时空哪怕曾经失败的制度,却也可能因制度条件汇集或制度效果的积淀而“时来运转”,即便最后它同样会走进博物馆。尼采是对的,重要的并非应当遵循的“真理”,而是你不能不服的“谬误”。
因此,我们必须具体地考察构成中国的制度实践问题:在严酷的生存竞争中,在东亚这片土地上,究竟有哪些重要和基本的制度,包括那些先后被废弃但曾经重要和基本的制度,令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以农耕为基础,无中生有,逐渐构成了这个多民族的疆域人口大国,一个经济和政治的文明。这是起源不能回答的。因为源头一定渺小,一定微不足道,甚至难以辨认。“自古以来”或“逐渐形成”这种正确的话也没有意义。它没告诉我们任何有关这个中国的额外信息,而且历史上或今天的哪个国家,又不是在历史中形成(或消亡)的?不曾以或不得不以某种方式面对各历史时期和层面的氏族、部落、族群甚至国家的融合、吸纳和整合?我们想知道的是,从制度层面看,中国究竟(可能)是怎样构成的?即便给出的“怎样”是错的,但因其具体,也便于读者反驳。想想吧,既非上帝的选民,也无主的赐福,这片土地上凭啥就有了这个从西周算起已绵延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偏心?历史为何没偏心也曾持续显赫于中原北部的匈奴,或是亚欧大陆草原上先后兴起的其他伟大民族?没偏心与西周和春秋战国大致同期的希腊,或稍后的马其顿?也不能说历史没给马其顿机会:亚历山大率军就曾创造了横跨亚欧大陆和北非的巨大帝国。只是他一死,部将就公开争斗,帝国便分割为几大部分——从此就没有从此了。“二世而亡”,就此而言,马其顿的这段历史与一个世纪后的中国秦王朝也很相似;只是为什么后来就完全不同了?
关注中国的制度构成,但本书不夸大制度的作用。事实上任何制度的功能都是有边界的。无论多么有效,任何宪制/构成也不可能终结历史,不可能克服一切可能的风险和意外,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甚或两者联手。既不可能如古人所言“为万世(这大约是20万年)开太平”!也不可能如法律人信仰并允诺的那样“长治久安”。 人算不如天算,哪怕尽了一切人力,有时,也只能听天命。也因此,历史中国的宪制实践并不虚妄,它在意的是,即便不可能彻底克服风险,即便一代王朝崩溃了,宪制实践仍将给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民留下深刻的印记,留在他们下意识的记忆和社会行为中,“礼失而求诸野”,将有助于这个超级政治体的下一次重构(reconstitution)!“待从头收拾旧山河”,会是这个文明的再次崛起!
就此而言,中国的构成/宪制就不是某一或某些朝代的开创或更替,而是一个在时空中逐步展开的事业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