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民谣
多难以固其国,启其疆土。
——《左传》
从国家的构成(constitution)来看,中国在世界各国中很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不在于她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古老,或独一无二的持续至今,而在于她居然会出现。
这不可能只是某个人的天启,或某些人的刻意追求。在特定意义上,中国的构成一定是种种机缘巧合,因此是偶然。但巧合和偶然也不会是没有道理,一定有其内在的脉络或事理;其中包括了人为,因为人想活下去,出生在某片土地上,近代之前,一般也就只能在那里活下去,渴望能活得好一点。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存活下来了,那些人为以及其中的道理、脉络或事理,也就留存下来了。无人刻意,但因长期稳定的自然条件,即所谓“天时”和“地利”,会塑造这里的人们,在共同适应大自然的过程中形成行为互动的基本格局,即所谓“人和”。无论称其为不愆不忘的旧章,还是令人敬畏的祖制,甚至生长于此的普通人也未必自觉(也无需自觉),其中至少有些就是这个政治文化共同体的基本制度。就其实在意义,我称之为构成;就其规范意义,我称其为宪制。在诸多西文中,一国的构成和宪制是同一个词,意思全等。
本书关注并试图从理论上来解说中国的宪制/构成。我省略了“历史”二字对中国的限定,因为这个宪制不仅仅属于过去,它也一直影响和规定着近现代直至今天的中国。但更重要的理由是,我希望以此表明,即便不是所有国家,至少中国这样的文明国家,这样的大国,其宪制是一个结构、整合和构成的事件,是一个过程。这就意味着,本书追求一种理论叙述,而不是历史叙述。
引论头四节讨论贯穿全书的四个重要问题。(1)有何理由特别关注中国的宪制?特别是,如今已有许多理论,还有“宪法(也写作constitution)学”;这个“学”的意味就是说它有普遍解说力,甚至应普遍遵循。(2)如果中国宪制/构成是特殊的,又何以特殊,有何理由说这一特殊不是刻意标榜,标新立异?(3)针对西方历史实践塑造的宪法理论关注,挪用中国古人的“齐家,治国,平天下” ,我把中国宪制划分为相互勾连和纠结的这样三个领域,讨论为什么中国必须同时又必须分别应对这三个宪制问题。以及(4)为什么本书称宪制,而不是更流行的宪法?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将便利本书各章展开具体讨论,或许有助于读者整体把握中国构成/宪制问题。最后一节则概述本书的基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