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当初最高政治权利的转移采取的是禅让制,从夏禹开始,政德堕落,沦为“家天下”。 但同为家天下,三代的王位转移也有重大变化,尽管并不整齐。夏商时最高政治权利的“继承”据说是兄终弟及,西周则确立了“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的嫡长子继承制,尽管有不少证据表明西周的继承制仍相当灵活。 然而,只要有这一变化趋势,就必须说出个道理,为什么会有这一变化的趋势?因为嫡长继承制意味着,即便王后生的其他儿子才华更高,即便嫔妃生的儿子才华更高且年龄更长,甚至即便天子本人异常偏爱任何其他男性后裔,也无法定权利继承王位。
其实,从现有的历史记录看,在周之前也并非严格的“兄终弟及”。因为“家天下”的典型标志就是夏禹将王位传给了儿子启。《史记》中的记录表明,殷商时期有不少兄终弟及,但政权转移主要仍是子承父业。因此有理由断定,西周之前,王朝政权转移一直采取的至少是双轨制。鉴于周武王起兵革命的重要理由和成功宣传策略之一是,指责商纣王帝辛“离—其王父母弟”“遗其王父母弟不用” ,这或许表明,嫡长继承已是当时的政治常规(非正式制度),但有关最高权力转移的宪制和正统意识形态仍然是“兄终弟及”。若情况如此,那么大致等于周武王是以商纣王“违宪”为由发动革命,商纣王则部分因“违宪”而众叛亲离、丧失了政权。然而一旦取得政权,西周出尔反尔,马上开始强调并最终确立了嫡长继承制。
这些散乱的记录中隐含了许多问题。例如为什么大禹把王位传给了儿子,开始了家天下?因为大禹自私?但大禹治水的传说,如八年或十三年间“三过家门而不入”之类的 ,似乎表明他一直很有公心。如果是私心,那么仅仅一个人的私心就可能创造制度吗?如果能,这也意味着这一私心很可能已是当时全社会的共识!如果说早期的政治继承制度是兄终弟及,为什么大禹从一开始就传位给儿子,不是自己的兄弟?是他没有兄弟?甚至值得追问,在当时,何为兄弟?或最挑战当代法律人唯心主义世界观的问题是,在最高权力继承和转移的制度上,为什么会从似乎很强调“贤贤”的禅让制开始,制度在政治伦理上居然一再“倒退”,最后变成了只讲“亲亲”的刚性的嫡长继承?这让人情何以堪?!
首先,尽管历史上确有一个从“兄终弟及”到“嫡长继承”的变化,这也不能说是宗法继承制度自身不断“完善”和“进化”的结果。因为,上述制度的变化表明,宗法制似乎没有一个确定的、必然的或本质要求的权力转移形式。因此,我趋于认为,所有这些制度,无论兄终弟及还是嫡长继承,甚至之前号称“天下为公”的禅让制,都与政治道德和制度伦理上的善恶无关,而与政治权力继承或转移所要实现的制度功能有关,与制度的有效性更多相关。种种政治继承制度都是从特定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挤压出来的制度尝试,也即制度试错,对不同历史条件下的政治体治理和稳定有不同的利弊。当社会的经济政治条件基本稳定时,有理由相信,嫡长继承制更可能是最有利于政治体有效治理和稳定的制度。下面就试着展示这一制度演变的可能逻辑。
传说的禅让制是在夏之前,当时的部落或部落联邦的政治领袖成天累死累活 ,除了比普通人有更高的政治社会地位外,很难说有什么其他好处。普通人估计也没什么或没有多少剩余劳动产品来养活国王,或是支持以国王为代表的政治治理。在这样的艰难世道,后代学人质疑的“禅让制”就很可能真的出现过。后来的儒家当然可以用“天下为公”的伦理话语来解说这种制度实践,但仅此说不通。更有说服力的是,当时没什么人想干这份吃力不讨好或未必讨好的工作,责任太大,工作太累,几乎没什么物质收益。在这种条件下,禅让制的核心道理,说穿了,就是在一个血缘群体中,一大家子亲人,有些活哪怕再苦再累,也得有人干。夸张一点,这就好比爹妈情愿为孩子受累。但总让一个人受累,也不成,能干的人好歹都轮着分担一点。就原理而言,这与雅典公民通过抓阄参与城邦政治,每个人执政一天 ,就发生学原理来看,完全一致;即便早期中国的实在制度在政治分类上当属于君主制,是精英政治。
如果上面的假定和推论成立,我甚至有理由推断,最早的“兄终弟及”或许就是一种特定形式的“禅让”,就是当时的政治常规。两者也许就是一回事,只是在流传者的口中或在记述者的笔下,关注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这里的所谓兄弟,可以是亲兄弟,但不必须是。继任者或许就是部落中或部落联盟中同宗同辈的某位稍微年轻些的男子,是家族兄弟。甚至,我猜想,那也可以是同宗晚辈的一位年轻男子。这种现象在血缘群体内甚至今天偏远的农耕村落中也相当普遍。无论哪种情况,都可以称其为“禅让”,就是我干一段时间,让别人接着干。如是同宗同辈,就是“兄终弟及”的禅让。如果是同宗晚辈,那就是“子承父业”,不是“嫡长继承”罢了。但不论是何种禅让,继承人通常都应比国王略为年轻,通常还会比国王的儿子略为年长;他可能较长时间内一直伴随国王征战,不同程度参与过国王的各种政治决策;他不仅熟悉和了解政治,而且在这类政治实践中也已同相关政治实力派系建立了较为稳定的人脉,也已获得了一定的政治声望。所有这些都会令这位“弟弟”或晚辈年轻人比国王的儿子更有能力、智慧和魅力,因此更有资格,来领导这个政治共同体,并保持政治治理的连续性。利益相关者熟悉他,对他有更可靠和稳定的政治预期,他也更容易获得追随者或相关者的支持。
如果上面的分析成立,那么,用今天的“家”的标准衡量,第一,“禅让制”就没啥高大上的,只是一种不得已的制度选择;第二,在部落社会或部落联盟中,“禅让制”其实也是“家天下”的一种特定形式,即便当时的“家”还不是“天下”;第三,这种“兄终弟及”既是一种“禅让制”,但——我下面就会解说——也是从“禅让制”向“传子不传贤”的必要过渡。
这当然是推理,但是有根据因此可能成立的推理。虽说传说中禅让帝位的尧舜等都活得很久,但在人类早期极端艰难的生存条件下,谈不上什么卫生医疗条件,加之频繁征战,政治领袖身先士卒,虽无可靠数据,但可以设想,夏商时期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定很低,甚至极低。 在这种条件下,嫡长继承显然不很适合社会的需求。
首先,如果当统治者特别劳累辛苦,那么即便出于私心,甚至恰恰因为私心,在位国王就不会希望自己年幼的孩子早早承担这一政治重任。但他也未必全出于私心,他也会有公心,即政治责任和政治后果的考量:儿子年龄太小,不足以也不适合继承王位,因为任何一个重要的决策错误都可能令整个部落或部落联盟万劫不复。政治需要人生阅历;有数学神童,却好像没有政治和法律实践的神童。但这真的是在位者的公心吗?难道不是另一种私心——毕竟部落里也全是自己的乡亲,有或深或浅的血缘关系,能不慎重?
其次,国王也大不可能独断王权的转移。部落或部落联盟的普通人,即便非常热爱他们的国王,在事关全部落生死存亡的大事上,也不可能盲从,完全不理性。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他们不可能完全不考虑后果,接受一个缺乏政治经验和治理能力的新国王,即便他是国王的儿子。这也真不是民主不民主的问题,也不是有没有权力制约的问题。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利弊权衡问题,没必要套上一些高大上的概念。
第三,还有一个因素也会迫使部落采取“禅让制”或“兄终弟及”。这就是,世界各早期文明政治治理的特点之一都是,往往不得不更多依靠,甚至主要依靠,统治者个人的智慧和魅力。 因为当时缺乏足够的劳动剩余,因此不大可能有专业人员组成的官僚机构,不存在机构的制度权威。一旦国王缺位,有效政治治理要求的是一个马上就能顶上来并能顶得住的政治领袖。中国上古传说中只见三皇五帝就是一个印证。
因此,早期国家的政治权力转移完全可能主要是在同辈间或年龄相近的人选间的转移,而不是领导人的世代更替和权力继承。用今天的通俗表达,当时的政治继承问题是“备胎”问题,而不是“接班人”问题。两者看着相似,有时甚至也可能一致,其实很不相同。两者试图应对的宪制问题不同,对继任者的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不同。作为制度,广义的“兄终弟及”会比“嫡长继承”更能有效满足当时社会条件下的政治权力转移的功能需求。多次“兄终弟及”也可以消除本来需要世代继承才能化解的麻烦。在这种条件下,广义的兄终弟及制就成了更优的制度选项。广义,是因为包括了同宗不同辈但年龄相近的人。
只是“兄终弟及”的优点并非绝对、无条件的,而是相对于语境和有约束条件的。一旦条件或语境变了,“兄终弟及制”的潜在弊端就会显露出来。最大的弊端是,“兄终弟及”一定令统治者更替更为频繁。因为有一切理由相信,兄弟间的年龄差别总体会小于父子间的年龄差别。政治领袖更替频繁对任何一个政治体都不是好事,不利于全社会的政治预期稳定,更可能出现政策摇摆,或没法有长期政策规划,外部侵略者也可能乘虚而入,有时甚至会直接导致政权的崩溃。 中国古人是懂这个道理的,《尚书》就提出了“政贵有恒[……]不惟好易”的命题或告诫。 讲的是,政治治理中,同样适用“有恒产者有恒心”的道理。
另一个大问题是,当王位不再是一种不得已的责任,因社会经济发展,已经有了或是伴随了各种重大收益之际,“兄终弟及”更容易引发围绕权力转移的内斗。在位者若想让自己儿子继承最高权力,就不愿,就会阻碍甚至拒绝由弟弟,或——当自己在兄弟间排行最小时——由长兄的儿子,来继承自己目前占据的王位。内斗是必然的。
这方面的经验证据到了商周时期已颇多。 从逻辑上推演,兄终弟及无论如何也很难持续三代。一个简单演算就可以看到其中隐含的内乱。假定在位国王包括其本人共兄弟三人,各有三个儿子,都信守“兄终弟及”。那么到第二代就会出麻烦。如果第一代最后继位的小弟死后将王位传给长兄的长子,那么他自己的儿子,尤其是幼子,就几乎没机会继承王位了;其长子须等待6位,其幼子则须等待8位王位继承人一一过世后,才可能继承王位。假定每位继承人平均在位5年,那么得等到第一代最后在位的小弟去世30年和40年后,他的长子和幼子才有可能即位。这还只是理论概率。在人的预期寿命很低的年代里,30年和40年几乎就是永恒。一旦王位有利可图,对王位的渴望就会驱使某些人铤而走险,“子弑父”和“少凌长”就不可避免。
据《史记》,到商代中期,中丁以后,就时常发生王位纠纷了,“兄终弟及”已不大可能 ,殷商由此衰落。武丁继位后,以上天托梦为名,从奴隶中找到了杰出的政治家傅说,任命其为相国,复兴了殷商。 这其实应算是一次重大宪制变革,因为傅说与天子武丁不仅没有血缘关系,更是一位异姓政治精英,来自社会最底层。可以说这开了精英政治之先河,但也可以说从此开始改变了以家族或部落征服其他部落为基础的国家构成。即便照旧国王世袭,其他什么都没有变,这时的国家似乎已开始从“家天下”转变为“天下之公器”了。
商纣王帝辛继续了这一宪制变革趋势。一方面,他拒绝任命自己的弟弟担任要职,另一方面,他信任、使用和尊重一些逃亡的罪人,任命他们担任卿士大夫,例如并无显赫家世和身份但有才能的蜚廉、恶来等。 但这一“违宪”的变革,给周武王起兵革命留下了太好的借口,还借此成功鼓动了商朝贵族的反叛。
上述商代政治高层的种种人事变动或已表明,虽仍是权力转移,但现在宪制不得不更多关注防范另一类政治风险,即“兄终弟及”与“子承父业”双轨制可能引发继承人政治合法性之质疑,内外政治势力有可能借机挑起政争,因此绝对有必要将政治权力的同代转移(“兄终弟及”)改造为世代更替(“子承父业”)。
这种宪制变革对西周政治统治还有其他好处。西周统治的疆域更广,要求政治更稳定;周比商更安定富裕,统治者的预期寿命和在位时间也有望提高。 在这些以及其他变化的社会条件下,权衡利弊,嫡长继承制就成了更优的制度选项。其优点在于:第一,世代交替,父子年龄相差15—20岁,甚或更大,这大大降低了最高政治权力转移的频率,有利于国家政治稳定,有利于政治领导人积累统治经验,其实也可以视其为某种形式的政治治理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第二,刚性的嫡长继承制会全面增强继承人无可替代的合法性,令所有利益相关人的预期稳定,这就会大大震慑,也有望减少觊觎最高权力的阴谋家,无论是原先有望继承王位的国王之弟,还是国王的其他儿子——即便他才华横溢。甚至,这也剥夺了,至少也大大限制了,在自己的王位继承问题上国王的决定权和裁量权。这其实就是法治!这也大大减轻了在位国王在这一问题上的责任,可以有效消除对他和对继位者的某些可能的误解和猜忌。
这些优点,加之在夏商时期“兄终弟及”与“子承父业”双轨制实践,都令嫡长继承制在意识形态层面自然取代了“兄终弟及”,成为权力转移的刚性制度,至少也是缺省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