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先秦两汉传世与出土文献中的“夏姬形象”

李隆献

一、前言

(一)研究主题、方法与前贤研究述略

世界各民族在形成正式的历史、文学文本之前,应该都经历过口传的时代,中华民族当不例外 。当正式的文本形式成为经典时,前此的神话、传说、历史、文学必定成为历史/文化记忆。德国专研埃及文化的人类学家扬·阿斯曼(Jan Assmann)曾提出古代文明建构“文化记忆”的理论,认为:文化记忆指某一群体所共有而超越时空限制的记忆;其重要性正如个人记忆对个体产生的自我意识,文化记忆对群体的认同也具有同等重要的奠基、定形作用;文化记忆的载体有仪式、节日、经典文本等多种不同形式。承载文化记忆的文本,通常经由特殊机构保存与编辑;而对文本进行传播、教学与解释的人员,大抵具有政治、社会上相对独立的地位或身份 。而“经典文本”的历史/文化记忆,历经某些年代/时代,必定会因为改写/重写而再度成为另一种经典“文本”。精研东亚考古,尤其是中国古代青铜器、金文与祭祀的美国学者罗泰(Lothar von Falkenhausen),在名著《宗子维城》中清楚指出春秋时代的“孔子”力图恢复周公“制礼作乐”的西周史事,其实是一种历史、文化记忆,是战国时代以及历代的“历史记忆” 。张光直先生早已指出:文献呈现的思维/观念,代表的应是写作的年代,而非书写的历史年代的史实或史观

上述学者都认为“历史叙事”乃撰作者时代之历史、文化记忆,而非“实录”。笔者认同并肯定此一观点,认为书写者,乃受历史、文化记忆影响而重塑“历史”,如《史记》代表的应是西汉时代与司马迁的史观与思维,而《五帝本纪》盖即司马迁基于其历史/文化记忆与经典文本《尚书·尧典》改写/重写而成的另一“经典文本”,而不是“五帝时代”的历史。由此可见,前一时期或某些时期的历史/文化记忆,可以因着不同时代、作者的改写/重写而有不同的侧重与面貌,其所代表的正如张光直先生所说的乃是该时期/时代与作者个人对该历史/文化记忆的重新诠释,必然带有该时代的价值观与作者个人的创作意图。笔者十余年来亦陆续撰写相关论文,期能就教于海内外博雅君子。

“女祸说”与“夏姬”故实盖为春秋时代士人不能或忘的历史∕文化记忆,战国乃至汉代∕后代士人重加书写,自有其侧重∕偏重。本文即拟由此切入,进行考索诠释,冀能辨析、厘清其间差异及其缘由。

“人物”乃叙事文本的要素,女性人物,不论形象好坏,往往颇能吸引读者目光。迩来学界在传统“人物论”之外,也有逐渐专就“女性人物”进行考察者。夏姬故实由于主人翁形象特出,相关情节丰富,故不论整体性的“女性人物”论,或针对夏姬个人形象,研究成果都相当丰硕。以下仅就与本文主题相关之“女祸说”与“夏姬”形象研究略加叙述。

传统经、史学者对春秋时期之“人物”研究,大抵以史论与评点为主;传统文献较专门针对女性之研究,有清代王世濂辑《左女汇纪》 ,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则有《列女表》 。近贤或考证人物生卒、名号,或进一步由相关历史背景切入,如先师刘德汉先生《东周妇女问题研究》 ,全面梳理、归纳传世文献,勾勒东周妇女生活的各种面向;业师张以仁先生则针对传统“女祸说”,著有《从郐亡于叔妘说到密须与鄢之亡亦与女祸有关》与《邓曼亡邓之说的检讨》二文 ,检讨、探悉个别女性人物与“女祸说”之关系;刘咏聪《女性与历史——中国传统观念新探》 、《德才色权——论中国古代女性》 二书,则详论古代中国对女祸、女德、妇女形象等不同议题,企图勾勒“女德”“女祸”等观念产生的时代背景与历史意义。亦有由“文学”角度切入者,或探究《左传》描绘女性人物的类型与艺术技巧,或引介“叙事学”理论进行分析,如官翰玫 、陈凰珠 、王靖宇 、何新文 、王敏芳 、庄映雪 、高方 等。至于针对单一女性人物之研究,则邓曼、息妫、骊姬、夏姬等春秋时代著名女性,皆有学者进行专门论述。

综观春秋时期之众多女子,晋之骊姬与陈之夏姬,可谓负面形象最为显著者,后世对其事迹更多有附会、夸张,唯恐未必尽符史实,而多文学笔墨 。拙作《晋文公复国定霸考》 曾论析骊姬之乱与晋公子重耳之亡,指出骊姬虽在晋国兴风作浪、害人无数,却间接促成晋文公成就霸业,其间祸福颇难遽断,则所谓“负面人物”的形塑与功过,实堪玩味深思。今则尝试讨论夏姬之相关事件,亦希望就其负面形象深入思考,掘发其历史、文化意涵。

传统之夏姬研究,大抵可分为两大面向:一、针对夏姬之个人形象进行论析或辩证:如上引官翰玫、庄映雪等即将夏姬归类为“红颜祸水”之“祸国”人物;不过也有部分论者尝试更精审的辨析或翻案,如杨博涵 、董常保、熊刚 ,均指出《列女传》有意操作特定观念,夸饰夏姬的负面形象;陈惠龄 、漆娟 、尹雪华 与高方 亦皆指出夏姬故实的人物形象乃透过男性视角/作者主观之投射,夏姬本身的被动、静态与沉默,说明了女性在男权社会身不由己的悲剧。二、就夏姬之史实进行考证:《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系年》以下简称《清华简·系年》 问世后,夏姬的身份有了不同的认知。传世文献所载,夏姬为夏徵舒之母,向无异说;《系年》却作徵舒之妻。学者如程薇 、苏建洲 、魏慈德 、侯文学、李明丽 均有相关比较与论证。侯文学、宋美霖更详细比较二书的叙事倾向,指出《系年》或因叙事减省,“红颜祸水”的观念与形象明显较《左传》淡薄

上述研究,不论宏观或微观,皆累积相当丰硕的成果,唯有三点或可稍作补充:一、针对“女性人物”,前贤往往先行分类,如将夏姬与其他“红颜祸水”归为一类,再进行比较论述。如此分类固无不可,但在“概念先行”之下,论者往往重视其“同”多于辨析其“异”,可能限缩了夏姬故实与形象的观察视野。二、针对“夏姬”的个案研究,常见为其负面形象翻案,相对而言,对夏姬故实在各文献发挥的情节作用,及其所牵涉的国际局势之论述明显较少。三、夏姬形象在《左传》《系年》等先秦传世与出土文献中并未特别恶劣,何以后世将其渲染至极度不堪 ,也较少研究者深入探究。笔者不揣浅陋,就此三端稍加举例析论,期能对既有之研究成果稍有厘清、补充,并就教于海内外博雅君子。

(二)研究材料、章节述略

传世文献的夏姬故实,主要见于《左传》《国语》《穀梁传》《史记》《列女传》。《左传》所载有鲁宣九、十、十一年“陈夏氏之乱”事件,以及鲁成二、七年“申公巫臣奔吴”事件;另在鲁襄廿六年、鲁昭廿八年再度被提及。《国语》则在《周语中》《楚语上》提及夏姬与申公巫臣的相关事件。《穀梁》所载仅有片段,不过部分异于传世文献,如夏姬之身份异说,相当值得重视。《史记》对夏姬的载录,主要见于《陈杞世家》,内容与《左传》大同小异。刘向《列女传》之夏姬故实,主要依据《左传》,然部分细节有所加强、渲染。出土文献则主要为《清华简·系年》第十五章,该章以“吴楚争霸”为主线,前半以夏姬由陈适楚,再随申公巫臣奔晋、最终入吴的经历,带出楚对周边国家的征伐与内部矛盾;后半则以巫臣通吴晋伐楚为端,叙述吴楚历经楚国灵、平、昭诸王的连年战乱

前贤归纳之夏姬形象,大抵有下列几项负面特质:一、通淫祸国,二、美色不祥,三、害人无数,四、老而无德。前二项或属事实,不过若将这些特质与《左传》《国语》所载事例相较,夏姬的作为其实称不上特别邪恶。真正导致夏姬形象趋于极端负面的,实为后二项特质,尤其经由《列女传》的渲染,夏姬遂成为祸国殃民的代表人物。透过考察夏姬的负面形象与特质,并比较其他类似人物的言行,或许更能梳理先秦两汉“女祸说”的形成脉络。

下文第二部分先梳理夏姬“通淫祸国”的相关情节;第三部分就夏姬之“美色”切入,参较其他人物、事例,进一步讨论“美”/“恶”观念的联结、发展;第四部分援引《穀梁传》与新出土《清华简·系年》之载录,就夏姬之“年龄”进行讨论;第五部分述论《史记》夏姬形象的承转。第六部分述论《列女传》对夏姬后二项负面特质——害人无数、老而无德——的渲染与强调,并分析编纂者刘向的撰作动机,冀能借此显现夏姬在先秦、两汉文献中的整体样貌,以及随着观念演变或书写者之意向而产生的不同特质及其历史、文化与文学意涵。

二、通淫与祸国:“夏姬亡陈”说的省思

夏姬之所以招致骂名,最实际的理由为君臣宣淫,导致徵舒弑君,甚至招致陈国几近灭亡。其相关事件主要为“陈夏氏之乱”与“申公巫臣奔吴”二事。本节先以《春秋》《左传》所记为主,略述其始末,并加省思。

“陈夏氏之乱”以陈国谏臣泄冶被杀为端,宣九年《春秋》书:

陈杀其大夫泄冶。

《左传》详叙其始末云: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効 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

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泄冶之谓乎!”

《左传》记男女通淫之事虽多,然君臣如此肆无忌惮,荒淫无耻,乃至杀害忠谏之臣,诚属罕见。果然次年夏徵舒即忍无可忍,乃至弑君,宣十年《春秋》书:

五月……癸巳,陈夏徵舒弑其君平国。

《左传》述其事云: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徵舒似女。”对曰:“亦似君。”徵舒病之。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二子奔楚。

徵舒虽泄一时之忿,却落人口实,致使陈国遭楚攻伐,宣十一年《春秋》载: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丁亥,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左传》述其事云:

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谓陈人:“无动!将讨于少西氏。”遂入陈,杀夏徵舒,轘诸栗门。因县陈。陈侯在晋。

楚庄借口讨伐夏徵舒而伐陈,陈侯奔晋,形同亡国;楚庄听从申叔时之谏,始复封陈国 。《左传》并以称扬的口气谓《春秋》书“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乃因其“有礼” 。另,宣十二年《春秋》又载:

春,葬陈灵公。

《左传》《穀梁》皆无传,唯《公羊传》由讨贼者非其臣而犹得书葬的“体例”论述之,而未详述史事

《春秋》简净,每不多载,而于陈灵之弑竟多达四条,可见其重视程度,盖“弑君”乃对君臣关系之重大破坏,故不惮烦屡屡载籍;亦可见此事在当时必流传甚广。《诗经·陈风》亦有二诗疑与此事有关 ,若《诗序》可信,则陈灵淫于夏姬乃至见弑的荒唐事迹,已沦为陈人流传讲唱之谈资,或许更是深刻、难忘的历史、文化记忆,无怪乎《春秋》重笔着墨,诗人感发吟咏。唯《左传》所载虽详审,但人物细节不多,夏姬更是自始至终仅出现短短一句“不得尸,吾不返矣”,实难确实勾稽其负面形象,堪称“无言”的女性,不免令人怀疑此乃出自古代男性本位主义价值判断下的“女祸”事例。

“申公巫臣奔吴”事见成二年《左传》:

楚之讨陈夏氏也,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王乃止。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子反乃止。王以予连尹襄老。襄老死于邲,不获其尸。其子黑要烝焉。巫臣使道焉,曰:“归,吾聘女。”又使自郑召之,曰:“尸可得也,必来逆之。”姬以告王。王问诸屈巫。对曰:“其信。知罃之父,成公之嬖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军,而善郑皇戌,甚爱此子。其必因郑归王子与襄老之尸以求之。郑人惧于邲之役,而欲求媚于晋,其必许之。”王遣夏姬归。将行,谓送者曰:“不得尸,吾不反矣。”巫臣聘诸郑,郑伯许之。

及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使屈巫聘于齐,且告师期。巫臣尽室以行。申叔跪从其父,将适郢,遇之,曰:“异哉!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及郑,使介反币,而以夏姬行。将奔齐。齐师新败,曰:“吾不处不胜之国。”遂奔晋,而因郄至以臣于晋。晋人使为邢大夫。

巫臣费尽心计,终于成功求取夏姬;然抱得美人归的代价则是得罪楚国君臣,导致巫臣本族被戮,双方反目成仇,也因此开启了吴、楚间的连年战乱 。成七年《左传》追述巫臣与子反结怨经过,进而指出巫臣通吴对楚造成的影响:

子反欲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子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巫臣自晋遗二子书,曰:“尔以谗慝贪惏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

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寘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

由上述重大事件,确实可见夏姬屡屡成为各种争端的导火线,影响春秋晚期局势甚巨,尤其是吴、楚关系;此事也成为各国谈资,如《国语·楚语·蔡声子论楚材晋用》章即举以为例:

昔陈公子夏为御叔娶于郑穆公,生子南。子南之母乱陈而亡之,使子南戮于诸侯。庄王既以夏氏之室赐申公巫臣,则又畀之子反,卒于襄老。襄老死于邲,二子争之,未有成。恭王使巫臣聘于齐,以夏姬行,遂奔晋。晋人用之,寔通吴、晋。使其子狐庸为行人于吴,而教之射御,导之伐楚,至于今为患,则申公巫臣之为也。

然而查考夏姬“通淫祸国”事迹,若仅是与丈夫以外男子发生不伦关系,则在《左传》并非特例:《左传》写男女通淫情节,本即经常作为国政动荡、君臣斗争的背景因素;夏姬之外,尚有颇多类似情节,如崔杼弑齐庄 、文姜与齐襄谋害鲁桓 、齐大夫庆克通声孟子引发内乱(详下),骊姬故实在《国语》中,也有通淫优施,共谋谗害太子申生的载述 。相对而言,夏姬并未主动挑拨君臣或父子,似也并无介入国政之意图,而几乎是彻头彻尾的沉默与被动。

《左传》因男女私情而主动干涉国家大事,乃至图谋不轨者,所在多有。以鲁之穆姜、齐之声孟子为例,与夏姬稍加比较,即可知夏姬堪称低调顺从。成十六年《左传》载穆姜威胁鲁成公事云:

宣伯通于穆姜,欲去季、孟而取其室。将行,穆姜送公,而使逐二子。公以晋难告,曰:“请反而听命。”姜怒,公子偃、公子鉏趋过,指之曰:“女不可,是皆君也。”公待于坏聩,申宫、儆备、设守,而后行,是以后。使孟献子守于公宫。

穆姜私通叔孙侨如,为了帮助侨如除去季、孟二氏,竟在其子鲁成公将赴鄢陵之战前夕出言要挟;甚至因鲁成不肯屈从,竟然指着二位公子,狂妄说出“女不可,是皆君也”,泼辣狠戾鲜活可见。齐之声孟子亦不遑多让,成十七年《左传》载:

齐庆克通于声孟子,与妇人蒙衣乘辇而入于闳。鲍牵见之,以告国武子。武子召庆克而谓之。庆克久不出,而告夫人曰:“国子谪我。”夫人怒。国子相灵公以会,高、鲍处守。及还,将至,闭门而索客。孟子诉之曰:“高、鲍将不纳君,而立公子角,国子知之。”秋七月壬寅,刖鲍牵而逐高无咎。无咎奔莒。高弱以卢叛……

仲尼曰:“鲍庄子之知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

声孟子乃国母而与臣下庆克通淫,竟因庆克遭鲍牵、国武子责难,怒而构陷忠臣,导致齐国内乱;又与叔孙侨如有私,其恣意妄为具体可见。二女之行为与形象,均较夏姬主动、狠辣。若然,则何以夏姬“通淫祸国”的形象,远较上述女性受到更多的批判或丑化?这或许因其相关事件上达“灭国”程度:陈因夏徵舒之弑君,几遭覆灭;之后巫臣窃夏姬以逃,联吴复楚,攻陷郢都,楚几近亡国。相对而言,《左传》其他负面女性人物,所涉事件通常属于国内动乱或国君废立,虽非小事,但与“国家存亡”层级相较,夏姬所涉情节确较严重。

必须反思的是,男女关系有违伦常究属私领域;当事人或许确实以私害公,但公开批评他人隐私也未必能得到好结果。《左传》男女通淫或有违伦常之事多矣,当事人固然多遭严厉批判;但口诛笔伐或执意力谏,也多未能善终,甚至未能获得正面评价。最典型例证即是夏姬事件中的泄冶,与“庆克通声孟子”事件中的鲍牵,二人竟同遭《左传》“仲尼曰”批评,前者被评为“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后者则直指其“不知”。吴闿生曾对此现象提出解释:

泄冶忠谏而反讥之,乃痛世变而为此激宕之论也,犹言举世混浊,无得独为君子。乃忿世至切之言,若公卿宣淫,正无待诛伐矣。

笔者曾于《〈左传〉“仲尼曰叙事”刍论》分析此二事例,认为就事件之现实层面言,此二谏臣所言并非公事,而是触及上位者隐私,当事人自易恼羞成怒,遂不免遭到诛杀;然而就《左传》所欲呈现的春秋局势与褒贬之意而言:

泄冶、鲍牵的牺牲固然可悲,其处事亦称不上明智,但绝非全无意义,二人的个别遭遇,反而以一种嘲讽、无奈的姿态,映照了整个大时代的动荡、价值观的崩毁。

整体而言,《左传》对此类不伦、无德事件固然有所贬斥,但更为重要的叙事意涵,似非针对个人或个案挞伐其所作所为,而意在呈显整个时代的动荡不安、道德沦丧。换言之,一国、一时代之兴衰,有许多层面与因素,某些人物或许会起关键作用,或恰正处于重大转折点上。后世读史者,实宜综观全局,而非简单地认为单凭少数人物之成败便可左右国家之兴亡。

进一步言,因男女通淫导致内乱尚可理解,但引发国与国间的争战,则恐属托词。楚对周边小国之野心可谓路人皆知,陈国以外,郑、蔡二国也常遭楚国以各种理由侵伐。《左传》所载因女子导致的国际战争,也非仅夏姬一例,如僖三年《左传》载齐桓与蔡姬乘舟争执事,最后齐桓竟因蔡姬归蔡后再嫁,怒而侵蔡:

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公惧,变色;禁之,不可。公怒,归之,未绝之也。蔡人嫁之。

次年齐桓即率诸侯侵蔡,旋即伐楚:

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

是则蔡姬可说也导致蔡、楚动乱,只是并无淫乱之举尔。历代论者都同意蔡姬事件只是齐桓征伐的托词,顾栋高《春秋时楚始终以蔡为门户论》所论尤为透辟:

楚在春秋,北向以争中夏,首灭吕、灭申、灭息;其未灭而服属于楚者,曰蔡……蔡自中叶以后,于楚无役不从,如虎之有伥,而中国欲攘楚,必先有事于蔡……殊不知齐桓以天下之故而伐楚,积谋二十余年,岂为一姬?其曰蔡姬者,或反借此为兵端。

蔡姬与夏姬都曾间接引发国与国之争战,虽然前者之“荡舟”“再嫁”,或许并无后者“通于国君”之严重违反道德,但不可否认的是,二女恐都只是引发战争的借口。蔡姬或许因齐桓打着“攘夷”名号而尟少被责怪;夏姬却因楚国向来被视为蚕食中原的洪水猛兽遂蒙祸国恶名。

女子引发战争之例,尚有晋、齐鞌之战的萧同叔子。晋执政郄克出使齐国,齐顷公竟“帷妇人使观之。郄子登,妇人笑于房”,郄克不甘受辱,愤而发誓“所不此报,无能涉河” ,也因此引爆晋、齐鞌之战,郄克倾尽国力务求胜战,二国可谓两败俱伤。直至最后和谈,郄克仍要求“必以萧同叔子为质”,可见确实对萧同叔子怀怨深重,似已不只是引发战争的借口。以一女子之“笑”可以动摇晋、齐两大国,影响不可谓不大,但萧同叔子并未如夏姬之屡遭恶评。究其原因,可能因其形象不显著,或因其情节较少。这也令吾人反思:女子之负面形象,一方面视其作为而定,一方面却不免有好事者的过度渲染,更或许因叙事者隐然带有“女祸”观有以致之:美貌女子较易获得注目,却也更易被“消费”,或许自古及今皆然。

三、“甚美必有甚恶”:“美色不祥”观念的承变

夏姬之美,盖无争议,唯也因而被视为“不祥”之人。评议夏姬之“美色”与“不祥”最经典的段落有二。一为鲁成二年申公巫臣阻止子反纳夏姬之论:

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蛮,杀御叔,弑灵侯,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何不祥如是?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乎!天下多美妇人,何必是?”

巫臣明确指陈夏姬为“美妇人”,同时也是“不祥人”;不过巫臣却用尽千方百计而娶了夏姬,则此段评论或可视为巫臣出于私心而故意夸大其词,恐吓子反。另一则为昭公廿八年《左传》载叔向母“甚美必有甚恶”之论:

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其母欲娶其党。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鲜,吾惩舅氏矣。”其母曰:“子灵之妻杀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国、两卿矣,可无惩乎?吾闻之:‘甚美必有甚恶。’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貉早死,无后,而天钟美于是,将必以是大有败也……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茍非德义,则必有祸。”

叔向母阻止叔向取夏姬之女,当然不免“欲娶其党”之私心,不过其谓女子“美色”必招致“罪恶”,确实成为“女祸”说的经典论述。然而,若将眼光移往夏姬以外的事例,或可更深入思辨先秦两汉文献对“美色”的相关理论及其嬗变轨迹。

《左传》载述之许多祸事诚然常起于女子之“美”,如桓二年《左传》载宋华父督攻杀孔氏的内乱,即因华父督觊觎孔父妻之美貌:

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

宋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惧,遂弑殇公。

华父督见美女,竟“目逆而送之”,甚至出口称其“美而艳”,并因而攻伐孔氏,杀人夺妻;又因国君不满其淫行,最后干脆狠心弑君,其严重程度与夏姬导致的“夏徵舒弑君”实不遑多让。

“甚美必有甚恶”观念,并不限于描述女子,《左传》被形容为“美”者,也非全属女子,如襄廿一年即载叔虎“美而有勇力”:

初,叔向之母妬叔虎之母美而不使,其子皆谏其母。其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彼美,余惧其生龙蛇以祸女。女,敝族也。国多大宠,不仁人间之,不亦难乎?余何爱焉?”

使往视寝,生叔虎,美而有勇力,栾怀子嬖之,故羊舌氏之族及于难。

《传》文明言叔向母“妬”叔虎之母“美”,颇堪玩味。其先论叔虎之母,论调同前引“甚美必有甚恶”;然而后文亦以“美”称叔虎,并述其因“美”而受栾怀子嬖宠,导致叔向家族卷入栾氏之祸,几乎灭族 。另,《左传》中堪称恶名昭彰的楚灵王,尚为令尹,参与晋楚盟会时,也曾被鲁大夫叔孙穆子略带嘲讽地评为“美”,见昭元年《左传》:

三月甲辰,盟。楚公子围设服离卫。叔孙穆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

盖其时令尹子围之仪仗、言行几与国君无二,故叔孙穆子有此讥讽之言;另郑、蔡、齐、陈、卫、宋等卿士大夫,也都对此出言评论 。该年十一月,便有公子围弑君自立事:

冬,楚公子围将聘于郑,伍举为介。未出竟,闻王有疾而还。伍举遂聘。十一月己酉,公子围至,入问王疾,缢而弑之,遂杀其二子幕及平夏。

上文列举诸多事例,并非要为夏姬因“美”而受恶名翻案,意在说明先秦文献所谓“甚美必有甚恶”可能是较宽泛的观念,对象并不限于女子,男子之“美”同样有可能招致祸患。

若加细勘,则非唯女子、男子可以“美”称之,且因而招来罪恶、祸害。根据《左传》《国语》载述,车服、宫室之美,同样可能带来罪恶、祸害,如《国语·楚语上·伍举论台美而楚殆》章即传达此种观念:

灵王为章华之台,与伍举升焉,曰:“台美夫!”对曰:“臣闻国君服宠以为美,安民以为乐,听德以为聪,致远以为明。不闻其以土木之崇高、彤镂为美,而以金石匏竹之昌大、嚣庶为乐;不闻其以观大、视侈、淫色以为明,而以察清浊为聪……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周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夫君国者,将民之与处;民实瘠矣,君安得肥……若敛民利以成其私欲,使民蒿焉忘其安乐,而有远心,其为恶也甚矣,安用目观……夫为台榭,将以教民利也,不知其以匮之也。若君谓此台美而为之正,楚其殆矣!”

伍举之论层次分明,指出对“美”的追求若仅停留在表面的艳丽或个人私欲的享受,则国必危殆;唯有心怀社稷,遍施于民,使远近四方皆能安居乐业,方属真“美”。《楚语上》的论述一语道破各种因“美”而起的乱事:真正招祸的并非“美”本身,而是人的私欲。襄廿七年《左传》载庆封“车美”事例亦传达类似概念:

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叔孙曰:“豹闻之:‘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

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

叔孙豹之评,同样指出过度之“美”必将以“恶”终;同时《左传》也载述尽管有美车陪衬,庆封的人文素养却相当不堪,对礼仪与赋诗或倨傲、或无知。果然,次年庆封即遭大夫围攻,狼狈出奔。襄廿八年《左传》又载庆丰奔鲁之后,意图以“美车”行贿事:

(庆封)来奔,献车于季武子,美泽可以鉴。展庄叔见之,曰:“车甚泽,人必瘁,宜其亡也。”

叔孙穆子食庆封,庆封泛祭。穆子不说,使工为之诵《茅鸱》,亦不知。

展庄叔认为器物过于美丽反而对人有害;同时《左传》又再次强调庆封的无礼、无知。

综观此类载述,共同传达的概念应是:过度或者耽溺于表象的“美”,将会招致祸患或罪恶。此一概念甚易与女子之美貌连结,却又不仅限于描述女子。或许可说,“甚美必有甚恶”之论确实出自《左传》《国语》,但二书却未将此概念局限于“女祸”。

由上文论述,可知“甚美必有甚恶”观念在《左传》《国语》指涉可能比较宽泛;“美女亡国”应属此一概念的延伸与渲染,是则此种概念的延伸或转换,或许反映了由春秋至战国的承变。《左传》《国语》大抵随着时代越后,“进献美人”的现象渐多。如襄十一年、昭廿八年《左传》有以“女乐”贿赂的记录 ,此外,除了极少数女性人物如夏姬外,对“美女”的作用与强调,似乎仍属少见。《国语·越语上·句践灭吴》章载:

越人饬美女八人,纳之太宰嚭,曰:“子苟赦越国之罪,又有美于此者将进之。”

《国语》非成于一时一人,《越语上》之成书时代,学界普遍认为较晚,或已近战国末期,则“进奉美女”之风行与强调,恐不甚早;至于吴越争霸史事中著名的美女西施,则在一般认为成书时代更晚的《越绝书》《吴越春秋》始出现 ,可见“美色”观念由较宽泛、抽象而逐渐具象,并衍生出某种焦点人物的嬗变轨迹。

《战国策》则屡见利用宠姬美妾达成游说、诱惑等目的之载录。如《楚策二·楚怀王拘张仪》章载靳尚透过郑袖拯救张仪事:

楚怀王拘张仪,将欲杀之。靳尚为仪谓楚王曰:“拘张仪,秦王必怒。天下见楚之无秦也,楚必轻矣。”

又谓王之幸夫人郑袖曰:“子亦自知且贱于王乎?”郑袖曰:“何也?”尚曰:“张仪者,秦王之忠信有功臣也。今楚拘之,秦王欲出之。秦王有爱女而美,又简择宫中佳玩丽好玩习音者从之;资之金玉宝器,奉以上庸六县为汤沐邑,欲因张仪内之楚王。楚王必爱。秦女,依强秦以为重,挟宝地以为资,势为王妻以临于楚。王惑于虞乐,必厚尊敬亲爱之,而忘子,子益贱而日疏矣。”郑袖曰:“愿委之于公,为之奈何?”曰:“子何不急言王出张子。张子得出,德子无已时,秦女必不来,而秦必重子。子内擅楚之贵,外结秦之交,畜张子以为用,子之子孙必为楚太子矣,此非布衣之利也。”郑袖遽说楚王出张子。

上引文字至少呈现三种现象:一、郑袖对楚王的影响力、说服力不亚于谋臣;二、女子获得宠幸,非仅关乎个人幸福,也代表双方背后势力的结盟;三、女子或为维持盛宠不坠,或为保障子嗣地位,对政局之涉入颇深,乃至与策士交流共谋、里应外合,此一现象恐也晚至战国时期始较多见 。《楚策四·魏王遗楚王美人》章又载魏王送美人意图分宠(或诱惑)楚王,而夫人郑袖用计劓之的斗争故事 。显然不论战场上或宫闱中,都存在剧烈的角力与竞争。其他事例,如《燕策三》记太子丹“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 的笼络手段;《赵策三·秦围赵之邯郸》章载鲁仲连与辛垣衍之辩难曰:“彼又将使其子女谗妾为诸侯妃姬,处梁之宫,梁王安得晏然而已乎?而将军又何以得故宠乎?” 凡此,皆可见遣送美女深入宫闱,在君王之侧兴风作浪,盖为战国时期常见的斗争手段。

又《战国策·秦策一·田莘之为陈轸说秦惠王》章曾引述春秋时期“晋灭虞虢”史事:

田莘之为陈轸说秦惠王曰:“臣恐王之如郭君。夫晋献公欲伐郭,而惮舟之侨存。荀息曰:‘周书有言:美女破舌。’乃遗之女乐,以乱其政。舟之侨谏而不听,遂去。因而伐郭,遂破之。又欲伐虞,而惮宫之奇存。荀息曰:‘周书有言:美男破老。’乃遗之美男,教之恶宫之奇。宫之奇以谏而不听,遂亡。因而伐虞,遂取之。”

此段史实亦见僖二年、五年《左传》,但无“遗之女乐,以乱其政”与“遗之美男”二情节,而仅谓“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为贿赂,并无“美女”“美男”祸国之论。 类似论述亦见《逸周书·史记》:

美女破国:昔者绩阳强力四征,重丘遗之美女,绩阳之君悦之,荧惑不治,大臣争权,远近不相听,国分为二。

文中所谓利用“美女”破人之国的论调,确与《战国策》有所呼应,口吻亦近似。一般认为《逸周书》之成书时代已晚至战国,若然,或许可说春秋晚期以降,国际的斗争日趋白热化,也更多阴谋诡计,是故对女性之美貌与危险,乃至物化、利用女性的美色优势,自有益发加强、渲染的倾向。

四、年龄争议:《穀梁》与《系年》的夏姬载录

上文述论夏姬最为人熟知的两种形象——通淫祸国、美色不祥——虽属负面,但较诸先秦、两汉各类文献的“女子叙事”,实非特异。真正让夏姬形象异常突出,而不同于其他女子者,一是“受害者”甚众,堪称负面女性人物之冠;二是在传统文献体系,夏姬年龄较大,却能一再改嫁,甚至老年生育,因而招致“老淫”之讥 ,这也是其他负面女性人物所无的特质。迩来《清华简·系年》问世,提供夏姬年龄新的解释,正是重新省思夏姬形象的契机。

传世文献,如《左传》《史记》等,皆以夏姬为夏徵舒母,也是历代学者的主流意见。夏徵舒首次现身已能射杀国君,年龄应不至太小,则其时夏姬应已届中年。一个已称不上年轻的女子,却能获得各国国君、大夫的争风吃醋与舍命追求,甚至晚年仍可生育,确实引人侧目∕遐想。此一特征无疑加深了后世对夏姬的负面印象/想象,如王世濂《左淫类纪》即特立“老淫”一项,突显夏姬的年龄问题。竹添光鸿更详数夏姬年岁迥异常人,发为苛酷之评:

徵舒弑君行逆,计姬当四十余岁。历宣公、成公,申公巫臣窃以逃晋,又相去十余年矣。后又生女嫁叔向,计当六十余,真是人妖。

此说无疑为夏姬“老淫”形象推波助澜。然而考察《左传》《国语》等先秦文献,对此并无太多着墨,未知系史料阙如,或对年龄问题并不在意。至于《列女传》由神异、方术的角度解释,并妖魔化夏姬,说详下节。

关于夏姬的年龄与身份,《穀梁传》所载异于《左传》《史记》,宣九年《穀梁》于“陈杀其大夫泄冶”,释云:

称国以杀其大夫,杀无罪也。“泄冶之无罪如何?”“陈灵公通于夏徵舒之家,公孙宁、仪行父亦通其家。或衣其衣,或衷其襦,以相戏于朝。泄冶闻之,入谏曰:‘使国人闻之则犹可,使仁人闻之则不可。’君愧于泄冶,不能用其言而杀之。”

《穀梁》再称“通其家”,“家”宜训“室”。妻之称“室”乃先秦常见文例,如昭二年《左传》载子产数公孙黑之罪即有“昆弟争室”之言,指公孙黑与公孙楚争妇事 ,昭廿八年《左传》“晋祁胜与邬臧通室” 亦然,《系年·第十五章》亦多次称“取其室”。由此观之,《穀梁传》可能是较早保留夏姬身份异说的文献,只不过可能因《穀梁传》长期以来并非主流,故此一载录并未受到学者重视。另一可能或因《左传》之载述与用词——如“徵舒似汝”“又似君”等——皆易解读为夏姬乃徵舒之母。《清华简(贰)系年》问世后,夏姬的身份再次引起讨论。《系年·第十五章》明言夏姬为徵舒之妻,并叙及其引发的国际情势:

楚庄王立,吴人服于楚。

陈公子徵舒取妻于郑穆公,是少

庄王立十又五年,【简74】陈公子徵舒杀其君灵公,庄王率师围陈。王命申公屈巫适秦求师,得师以【简75】来。王入陈,杀徵舒,取其室以予申公。连尹襄老与之争,夺之少 。连尹止于河【简76】澭,其子黑要又室少

庄王即世,共王即位。黑要也死,司马子反与申【简77】公争少 ,申公曰:“是余受妻也。”取以为妻。司马不顺申公。王命申公聘于齐,申【简78】公窃载少 以行,自齐遂逃适晋,自晋适吴,焉始通吴晋之路,教吴人叛楚。【简79】

以至灵王,灵王伐吴,为南怀之行,执吴王子蹶由,吴人焉或(又)服于楚。灵王即世,【80】景平王即位。少师无极谗连尹奢而杀之,其子伍员与伍之鸡逃归吴。伍鸡将【81】吴人以围州来,为长壑而洍之,以败楚师,是鸡父之洍。景平王即世,昭王即【82】位。伍员为吴太宰,是教吴人反楚邦之诸侯,以败楚师于柏举,遂入郢。昭王归【83】随,与吴人战于析。吴王子晨将起祸于吴,吴王阖卢乃归,昭王焉复邦。【84】

文中所述少 经历,明确可知即传世文献之夏姬。若夏姬为徵舒妻,则其首次出现在《左传》的年龄很可能较徵舒为少,其后续经历与生育问题也就显得正常。研究《系年》的学者亦皆指出,《系年》的叙事对夏姬形象并无特别的着墨或丑化,至少没有出现如叔向之母的恶评,《系年》叙事重心似在情节进展而非刻划人物 。本文因以人物形象为主题,对夏姬如何产生推进情节之相关叙事效用,当另草专文探论

以今日观点言,女性的年龄与婚姻并无必然关系,生育问题更因个人生理状况而异;况且上举《左传》穆姜、声孟子之例,都以国君之母而与臣下有私,其年龄应也不至太小,然而仅止夏姬受到过度指责与丑化,当因夏姬太过受人瞩目∕侧目所致。《穀梁》与《系年》固然为夏姬的年龄与身份提供了较为合理的解释,但关键仍在后世对女性的歧视与刻板印象。

五、《史记》的夏姬叙事

《史记》的夏姬叙事以《陈杞世家》所载较详:

十四年,灵公与其大夫孔宁、仪行父皆通于夏姬,衷其衣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君臣淫乱,民何效焉?”灵公以告二子,二子请杀泄冶,公弗禁,遂杀泄冶。

十五年,灵公与二子饮于夏氏。公戏二子曰:“徵舒似汝。”二子曰:“亦似公。”徵舒怒。灵公罢酒出,徵舒伏弩厩门,射杀灵公。孔宁、仪行父皆奔楚,灵公太子午奔晋。徵舒自立为陈侯。

徵舒,故陈大夫也。夏姬,御叔之妻,舒之母也。

成公元年冬,楚庄王为夏徵舒杀灵公,率诸侯伐陈。谓陈曰:“无惊,吾诛徵舒而已。”

所述大抵承自《左传》,而省略“仲尼曰”对泄冶的评论,明白指出夏姬为徵舒之母。异于《左传》的是,《陈杞世家》谓“徵舒自立为陈侯”,加强了此一乱事的严重性;又踵承《左传》,较为详尽地叙述楚庄王听从申叔时劝谏以及复立陈成公事:

已诛徵舒,因县陈而有之。群臣毕贺,申叔时使于齐来还,独不贺。庄王问其故,对曰:“鄙语有之:‘牵牛径人田,田主夺之牛。’径则有罪矣;夺之牛,不亦甚乎?今王以徵舒为贼弑君,故征兵诸侯,以义伐之,已而取之,以利其地,则后何以令于天下!是以不贺。”庄王曰:“善。”乃迎陈灵公太子午于晋而立之,复君陈如故,是为成公。

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

此段叙述亦近似《左传》 ,唯有两点不同:一、不同于《左传》解释《春秋》“书法”,《史记》直接提出“孔子曰”盛赞楚庄之贤;二、成二年《左传》曾追述“楚之讨陈夏氏也,庄王欲纳夏姬” ,此事应与楚庄县陈时间相近,《史记》却未载述,似乎对夏姬的作用与情节并未特别重视。查考相关的《楚世家》,亦仅载:

十六年,伐陈,杀夏徵舒。徵舒弑其君,故诛之也。

已破陈,即县之。群臣皆贺,申叔时使齐来,不贺。王问,对曰:“鄙语曰:‘牵牛径人田,田主取其牛。’径者则不直矣;取之牛,不亦甚乎?且王以陈之乱而率诸侯伐之。以义伐之,而贪其县,亦何以复令于天下!”庄王乃复国陈后。

《楚世家》所述近似《左传》《陈杞世家》,而全未提及夏姬与陈灵及二大夫之通淫,以及楚庄欲纳夏姬事。可见《史记》虽踵承且统整先秦文献进行记述,但似乎无意特别贬抑夏姬或强调其负面形象与影响力。整体而言,《史记》较重视国际关系,而非关注夏姬的个人形象或作为;故而夏姬在《史记》中,不仅仍是一个“无语”的角色,其作用、影响甚至较先秦文献更不明显,这是司马迁对夏姬故实此一历史、文化记忆的响应与改写。

六、《列女传》的编纂动机与夏姬负面形象的渲染

《史记》的夏姬形象承继旧说者多而创发者少,可能因其重在叙述王侯世家的长期历史,故对夏姬此种既无法独立为“列传”,又在相关历史事件中仅能归属“导火线”的人物,只好选择删略情节而不刻意强调;相对的,以女子为主的《列女传》则对夏姬形象有显著的渲染与更为负面的强调。这当然牵涉编校者刘向希望透过此书传达的鉴戒意涵,《汉书·楚元王传附玄孙向传》清楚指出刘向编次《列女传》的目的:

向睹俗弥奢淫,而赵、卫之属起微贱,踰礼制。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上虽不能尽用,然内嘉其言,常嗟叹之。

张清徽先生、朱晓海学长 均曾就《列女传》的著作立场与全书架构进行论述,如张清徽先生《列女传今注今译》中的《序文:列女传及其作者》即指出:

刘向当时写《列女传》的原意,是针对赵飞燕姊娣的溷乱内庭,嫉杀后宫的种种恶行而借题发挥的。所以《列女传》七条目……归结“孽嬖”一目,那才是刘氏写作的中心所在;谓之为“影射”可也,谓之为“指桑骂槐”可也。

虽然,《列女传》也写美德的妇女,那可能是对比相称的作用,正是讽刺赵氏不及古人的好榜样。写记乖戾的坏女人,则是警戒赵氏作恶背义、致祸招灾,必有恶报的下场,并以之讽谏天子,当心国家受害。

清徽先生清楚指陈《列女传》的撰作意旨,不烦再赘一词。本文则尝试聚焦探讨《列女传》对夏姬形象的渲染与改变。

上文已指出夏姬的年龄过高与受害者众,乃其异于其他负面女性人物的重要特色,此二特色又经《列女传》渲染,强化了后世对夏姬的负面印象。兹不避繁赘,迻录《列女传》原文,以利讨论:

陈女夏姬者,陈大夫夏徵舒之母,御叔之妻也。其状美好无匹,内挟伎术,盖老而复壮者。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公侯争之,莫不迷惑失意。

夏姬之子徵舒为大夫,公孙宁、仪行父与陈灵公皆通于夏姬,或衣其衣,或裴其幡,以戏于朝。泄冶见之,谓曰:“君有不善,子宜掩之。今自子率君而为之,不待幽间于朝廷,以戏士民,其谓尔何?”二人以告灵公,灵公曰:“众人知之,吾不善无害也。泄冶知之,寡人耻焉。”乃使人征贼泄冶而杀之。

灵公与二子饮于夏氏召徵舒也,公戏二子曰:“徵舒似汝。”二子亦曰:“不若其似公也。”徵舒疾此言。灵公罢酒出,徵舒伏弩厩门,射杀灵公。公孙宁、仪行父皆奔楚,灵公太子午奔晋。其明年,楚庄王举兵诛徵舒,定陈国,立午,是为成公。

庄王见夏姬美好,将纳之,申公巫臣谏曰:“不可。王讨罪也,而纳夏姬,是贪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愿王图之。”王从之,使坏后垣而出之。将军子反见美,又欲取之。巫臣谏曰:“是不祥人也。杀御叔,弑灵公,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天下多美妇人,何必取是!”子反乃止。庄王以夏姬与连尹襄老,襄老死于邲,亡其尸,其子黑要又通于夏姬。巫臣见夏姬,谓曰:“子归,我将聘汝。”

及恭王即位,巫臣聘于齐,尽与其室俱,至郑,使人召夏姬曰:“尸可得也。”夏姬从之,巫臣使介归币于楚,而与夏姬奔晋。大夫子反怨之,遂与子重灭巫臣之族而分其室。《诗》云:“乃如之人兮,怀昏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言嬖色殒命也。

颂曰:夏姬好美,灭国破陈,走二大夫,杀子之身。殆误楚庄,败乱巫臣。子反悔惧,申公族分。

《列女传》在简介夏姬身份后,立即叙述夏姬“其状美好无匹,内挟伎术,盖老而复壮者”,刘向显然意识到夏姬的年龄过高而尝试解释。所谓“内挟伎术”“老而复壮”,盖东汉时代神仙方术、房中术之流,恐非春秋战国时期观念。刘向之诠释并无先秦文献根据,可说纯属臆测,实有妖魔化夏姬之嫌。

夏姬的“受害者”众多,上引成二年《左传》申公巫臣指称夏姬“夭子蛮、杀御叔、弑灵侯、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昭廿八年《左传》叔向母谓夏姬“杀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国、两卿”,均历数其罪,强调其祸害甚众。《列女传》“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又远较《左传》夸张。关于“三为王后”,清代王照圆《列女传补注》谓:

《艺文类聚》引“三”下重“三”字。《史记正义》亦引“三为王后”,此脱“三”字。或曰:当作“一”字,今作“三”,乃“二”“一”两字之误并耳。“二”字属上句,“一”字属下句。

王氏虽引《艺文类聚》《史记正义》为证,唯学界尚无定论 ;且不论“三为王后”或“一为王后”,恐皆不符史实,而是《列女传》的夸张之笔。据《左传》载述,夏姬之正式丈夫仅三位 ,并无为“王后”事;《列女传》无疑加强了夏姬“人尽可夫”的负面形象。《左传》曾载楚庄欲娶夏姬而未果,刘向或可能因此而误计;也可能为了“戒天子”的目的而刻意曲解史实。此一夸张渲染影响甚大,清代王士濂《左淫类纪》谓“陈夏姬历七夫” ,盖即据《列女传》立论,殊不察先秦文献并无“七夫”之数。又,《列女传》将“殆误楚庄”“子反悔惧”归咎夏姬,扩增了“受害者”人数。实际上,楚庄与子反并未直接与夏姬有关,而是在与申公巫臣争夺夏姬的过程中落败。楚庄作为春秋五霸之一,在诸多传世文献中,形象堪称正面,尤其在与夏姬间接相关的“伐陈”“邲之战”诸事中,更因纳谏复陈、拒为京观等言行而受到《左氏》肯定 。至于子反与夏姬的关系,文献记载不尽相同:《左传》记其欲纳夏姬而受巫臣阻挠,二人因此结怨,最后乃有杀巫臣之族而分其室的报复 ;《国语》则记为“庄王既以夏氏之室赐申公巫臣,则又畀之子反,卒于襄老” ,似本有楚庄赏赐之举,只是没有实现;《系年》则记“王入陈,杀徵舒,取其室以予申公,连尹襄老与之争”,并无子反的相关情节。各文献所载,孰是孰非,暂时无法论断;唯可以肯定的是,子反与夏姬的关系乃是“求而不得”。若得夏姬者受害,未得夏姬者亦受害,则夏姬的祸害程度未免过于无远弗届,这恐怕是男性中心思维所该检讨的。

应进一步探究的是刘向渲染夏姬的负面形象对其叙事究竟有何效用。上引《汉书·刘向传》已指出,刘向编次《列女传》应有感于赵飞燕姊妹为乱宫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针对后宫女子树立“贤妃贞妇”典范外,“孽嬖乱亡……以戒天子”可能更是刘向编书的主要目的。就此观之,则《列女传》夸述夏姬之“祸害”,应理解为刻意夸张,并诉诸灭国、弑君之事,方足以让权力顶端的天子心生畏惧、警惕,此盖刘向编撰《列女传》之真正意旨;但诚如朱晓海所言:

然而值得玩味的是,天子从后世的读者群中遗落,《列女传》成了妇教专用的书。

若“天子”此一预设读者缺席,则《孽嬖传》各种夸张渲染、乃至神异化、妖魔化的叙述,对女性读者能发挥的警戒作用恐怕相当有限 ,这或许是企图以女性负面形象“警戒天子”的刘向始料未及的。

七、结论

本文以“夏姬形象”为论述对象,透过此一著名负面女性人物在先秦两汉不同文献、不同时代的形象塑造,探讨其发展之变化与特色,指出以下几点结论:

一、《左传》等先秦文献,异乎寻常的男女关系确实常被视为亡国与战乱的肇因。然而并非所有牵涉其中的女性人物,都如夏姬般受到放大检视与严厉批判,此类事件应视为挑起战争的借口而非真正原因。将战争单方面怪罪女性,显然有男性中心思维,以及简单化历史的嫌疑。

二、夏姬的“美色”与“不祥”,常被引为“红颜祸水”范例,但由较宏观的角度言,先秦时期对“甚美”引发“甚恶”的观念,并不限于女性,而广泛体现在各种不同类型的“美”;特别强调或利用女子“美色”引发祸事,可能与战国阴谋盛行的风气密切相关。

三、《穀梁传》与出土文献《清华简·系年》对夏姬形象虽无太多刻画,但在叙事情节,以及身份/年龄等方面则提供了不同于传统角度的解释。夏姬故实在传世、出土文献的参照下,可引发更多面向的思考,实为现代研究者之幸。

四、降及汉代,《史记》与《列女传》因撰作目的与关怀重点不同,对夏姬的形貌也有不同的重视程度:《史记》显较重视春秋诸侯的互动与重要事件之发展,而非夏姬之个人影响力,故对其既有形象并无超出先秦文献的创发;《列女传》则因意欲达成劝戒、警惕帝王之效,对夏姬的形象进行渲染与丑化,成为后世深刻负面印象,甚至妖魔化的主要源头。 9TPBha6RdAN9H3JkhSKoyOTx34KOMG1XCJHK/QOcCN3p7CGExLB6ZEKShDPurZw0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