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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农民保守的原因

我原以为荆门农民负担如此之重,村级债务如此之多,农民会越来越不愿上缴税费,乡村收取税费的难度会越来越大,到了2001年,乡村治理会到恶性发展的临界点上;没想到这一年不少地方在农民负担并未减轻的情况下,收款还算顺利,实在让我既惭愧又高兴。惭愧的是自己到底还是不了解农村,高兴的是农民似乎还愿意给上面一些改正错误的时间。

之所以这一年乡村收款还比较顺利,农民还愿意拿出钱来上缴,是因为这一年荆门农业虽然遭受干旱,但除少数因旱成灾的地方以外,干旱带来充足的阳光使粮食普遍增产。稻谷还在田地时农民并不清楚到底会增产多少,等到将稻谷一肩一肩挑回家的路上,才感到今年稻谷的实沉。增了产,粮价没有跌,且农民负担基本上没有涨,农民就交得起税费,因此也就将税费交了。

这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因为从我的调查看,农民对负担之沉重是十分不满的,且村均超过百万元的负债让村民看不到村庄发展的希望,他们为什么还会在多收入一点钱后就将钱交上去呢?要知道,农民很清楚这些交上去的钱相当部分是不合乎中央政策的。有一个村,往年收取税费一直是令乡村干部极头疼的事,今年增产后,村里在农民往年负担的基础上再加码,达到每亩平均280元,村干部却意外顺利地将农民税费收了上来,因为农民这一年的收入增加了。镇委书记对这事也很感动,说农民都是好的,就是我们有些干部工作不细。镇委书记的意思是,只要工作做细了,没有向农民收不来税费的。

的确,乡村向农民收税费时,也对一些实在负担不起的农户“网开一面”。乡村干部最不能容忍的是那些有钱不交的农户。几乎每次调查都有乡村干部说,有些农民比较刁,有钱也不愿交。我想农民为什么有钱就一定要交,而不能留出一些余钱?他们要让小孩上学,要添衣添袜,要赶人情,以及要防病、防患、防变故。何况向农民收取的税费大都是不合理负担,是超出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的,并且是不符合中央政策的那种负担。倒是农民与乡村干部一个思路,对自己有钱不交税费哪怕是不合理的不应该承担的税费,也于心不安,做贼一般。他们为自己留有余钱不交税费时的辩解十分苍白,最常说的是没有钱。乡村干部不信,举证说前一天还看你卖了猪,钱哪里去了。农户编理由说将钱还给了谁谁,不信你去问。村干部说,我刚才与他在一起,他还说你没有还钱给他哩!农户“抵赖”不过,将钱交了出来。

为什么农民不抗争?为什么农民只是多收入一些之后,就会将不合理的税费交上去?农民是不是太愚昧,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情当然不是缘于农民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不是农民的愚昧,而是他们在自己目前的生存处境下形成了应对生存压力的智慧。

具体来说,农民目前的处境是温饱过一点,稍有天灾人祸,便可能落于温饱线以下,斯科特在解释农民社会的技术、社会和道德安排时,引用托尼的比喻认为:有些农村人口的境况,就像一个人长久站在齐脖深的河水中,只要涌来一阵细浪,就会陷入灭顶之灾。老田则认为,中国农民的生存处境受“低成本营运方式”的决定性制约,在这种方式下,所有的风险都要避免,所有开支都要节约,尽力争取可能多的收获,否则有可能产生连简单再生产都无法维持的风险,这种风险实际上是一种生存风险——最高风险。在组织中强行出头与外界抗衡,有可能招致外界报复,其风险大而且无法精确评估,又有个人无法控制的特点,属于典型的“不可管理风险”,农民当然会极力避免。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不是不懂得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知道争取这些合法权益需要付出过大的机会成本。在荆门农村调查,乡镇有足够对付农民欠交税费的办法,比如规定欠交税费的农民,一律不准迁户口,不准办结婚登记、外出打工甚至计划生育的证明。其所欠税费要计高息,今年不还,明年利滚利,最终农民还非得找乡镇办事不可,比如子女考上大学或参军、外出打工需要证明等,就不得不连本带息一起交清税费。真是太不划算了。

这种拖欠后因为需要找乡镇办事而不得不一次性连本带息交清税费的结果并不是最坏的结果。有一些带头拒交税费的村民,乡、村两级没有办法对付,过不了多久,乡、村两级就找出了这个带头拒交税费村民的问题,比如曾是“两劳”释放人员、曾经赌博、与其他人闹过矛盾甚至打过架,等等,乡镇便不是以不交税费而是以其他原因为由,给带头拒交税费的村民以“颜色”,这个村民最终吃了大亏。而那些敢于领头拒交税费的人,当然是那些在外面交游较广、事情也多的人,乡镇要找这种人的麻烦不会太难。一旦领头的人吃了亏,在荆门这种原子化的农村,不会有人声援你,更不可能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他也就不会在下一次出头了。

农民可以维持得下去,在他们多收入一些之后,乡村多收农民的钱不会很难。而若农民收入少一些,乡村两级断不可能减少向农民的收费。这种相对农民实际收入太高的收费,农民承担不起,因为交了税费就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就不能维持基本人情和下年的基本生产,因此拖欠拒交。一般情况下,没有人愿意带头拖欠拒交,但当所有农民拿不出钱来时,乡村两级就特别劳神费力,不得不强化征收力度。过大的力度将农民生存资料也收去了,呼天不应,呼地不灵,一死了之,关于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就出来了。

不是农民不抗争,而是农民缺乏抗争所需要的基本资源,这种资源就是让他们获得生理需要之上的安全需要的满足。只有当农民感到安全而且事实上是安全的时候,农民才会响应中央对自己权益保护的号召,如秋菊一样“打官司去”。

荆门是那种温饱已经解决、小康还未到来的农村,农民因此成为最为保守和消极的农民,他们大都不会为自己的权利进行抗争。

2001年11月19日

修订关键词 农民的机会主义

农业税费时期农民表现出保守、隐忍,甚至不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近年来,随着税费改革以后国家与农民关系的重新调整,以及国家资源的输入和地方资源的资本化,乡村社会的利益格局重组,引起了各方利益主体的激烈争夺。农村出现了越来越多激进的谋利型的钉子户、上访户,边缘群体大量崛起。

与正常的维权型抗争不同,他们只是善于选择性地假借各种道德话语、法律话语、政治话语来建构其抗争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来谋取一些原本不属于他们的利益或者提出大大超过他们应得利益的要求。应该说,无论是充当钉子户还是上访户,农民的这些行为的实质主要是一种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利益博弈本是社会的一种常态,不能回避也不能取消,但问题在于,当下官民的这种利益博弈不仅缺少规则,而且缺少原则,这些农民通过“赖”、“缠”、“闹”等策略性的行动进行抗争,而基层政府在“维稳”体制下和基于自利性的考虑,遵循的是“不出事”的逻辑,故而在治理这些机会主义抗争中,往往也习惯以“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动用灰色势力进行策略性的摆平,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治理资源,而且鼓励了激进的机会主义农民,却对一些农民的合理诉求缺乏足够的关注,使得其他原本老实本分的保守农民也跟着效仿,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扩散效应。如此一来,乡村治理不仅陷入官民之间无法协商合作的困境,而且陷入农民抗争的机会主义与基层治理的策略主义两种行为逻辑相互塑造的恶性循环,构成了当下乡村社会机会主义政治的一体两面。

当下大量涌现谋利型的钉子户、上访户,有些被媒体塑造成“维权英雄”或者“弱势群体”,殊不知,他们已经不是保守且弱势的农民,而是典型的机会主义者。当然,我们指出农民的机会主义,并不是要用另一种道德化的描述进行替代,而是要从国家与农民关系的调整,从当下的政治体制环境,从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互动中进一步理解它的产生机制。田先红所著的《治理基层中国——桥镇信访博弈的叙事(1995—2009)》和陈锋博士的论文《机会主义政治》均专门探讨了农民机会主义抗争的逻辑及其与乡村治理之间的隐蔽关系。

2013年1月11日晚 O64ljbgLdzFDkHsu2czm691QdcYITyDThkHt0Xp7Ui6Qs9cQVrv2kJm9xL+Zzw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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