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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功能语法理论与系统功能语言学之基本学理对比

对任何理论进行对比,其前提是要对包括研究宗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在内的基本学理问题做出必要的比照性梳理和甄别,这是因为:这些基本学理不仅是某理论或某学说得以“立身”或“立说”的特质所在,也是衡量两种理论或学说“质差”或“色差”的试金石,因此,对它们的梳理和甄别,是纯理论对比研究赖以进行和深入的基础。

众所周知,从理论上讲,“功能语法理论”( Теория функциональной грамматики )和“系统功能语言学”(Systemic-functional linguistics)同属世界语言学研究进程中的“功能主义范式”( функциональная парадигма )[以有别于“历史比较主义”( сравнительно-историческая парадигма )和“结构—系统主义”( системно-структурная парадигма )],因此,它们在学理上具有“同一性”的命题是按照逻辑的一般规律所做出的正确判断。这种同一性主要源自它们的学科性质和哲学基础。然而,由于两种理论在生成背景、学理渊源等方面存有不同,它们在学理上又有“差异性”的命题同样也是可以通过正常逻辑推理而成立的另一种判断。在我们看来,这种差异性主要体现在由于其目标指向的不同所导致的在研究宗旨、对象、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不同。在本章,我们试图从以上基本学理角度对上述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做简要梳理和甄别。 RXEwLf6Edy3Rgz8shJ8htQdNpEn5ScttAUFL4cWLeH//0LMwMqqEZr2oOBB5wu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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