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功能主义,必然会涉及一些与之有关的概念,在这里也有必要加以概括性的界说或界定,以消除而后研究中的一些不必要分歧。这些概念主要是“功能主义”( функционализм /functionalism)、“功能语言学”( функциональная лингвистика /functional linguistics)、“功能语法”( функциональная грамматика /functional grammar)等。
所谓“功能主义”,它并不是一种理论,也不是一种学派,而是一种语言学方法论、科学样式或研究方向。功能主义在句法自治性、语言习得、语境等一系列问题上都明显区别于形式主义。它突破了传统的形式主义静态描写的方法和模式,开辟了动态的阐释性研究的新领域,拓宽了语言学的视野,增强了语言理论的解释能力,从而把语言学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功能主义的范围非常宽泛,各种以研究语言功能为目的的功能语法、功能语言学、语用学、社会语言学、语言文化学、心理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神经语言学、篇章(话语)语言学等学科理论都可以纳入功能主义的范畴。
“功能主义”常被另一术语——“功能语言学”所替换,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人们对功能语言学有两种不同的理解:
一种是狭义的理解,常常用来指称某一功能主义学派或流派。例如,首先,功能语言学特指布拉格学派。该学派根据目的论原则,认为语言作为具有目的性的表达手段的符号系统是用来完成一定功能的(首先是交际的)。这一观点促使不同于以往研究方法的功能语言学诞生。为了突出自己与其他结构语言学流派的不同,布拉格学派也曾明确宣称可以把自己称为功能语言学派。其次,功能语言学有时还被用来指称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言学,这种情况在中国尤为明显。(见徐烈炯 2002:13)其主要原因是:在当今众多的功能主义学派中,系统功能语言学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的理论学说在国内外学界广为传播,其学术活动之活跃、研究成果之丰富、学术影响之深远,在当代世界语言学研究中实属罕见,而在中国更是有一大批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追随者,它们为该学派在中国的宣传和普及做了大量工作。再者,在俄罗斯和国内俄语学界,功能语言学又常用作邦达尔科的功能语法理论的称谓。该理论在各种功能语法学派中独树一帜,受到世界学界的推崇,在国内俄语界关于俄罗斯功能主义流派的介绍和研究也大多集中在功能语法理论上。
另一种是广义的理解,这便是功能主义,其涵盖范围十分广泛,如上所说的各种功能主义流(学)派都被包括其中。
在我们的研究中,对功能语言学的理解采用的是其广义的概念,即宽泛的功能主义。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对布拉格、韩礼德和邦达尔科的功能语言学采取更确切、更具体的名称,分别称作布拉格学派、系统功能语言学和功能语法理论,以示三者之间在学理上的区别。此外,采用功能主义的术语也是为了与形式主义构成对立,这是学界普遍采用的称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