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义的语言观及其研究目标、方法等决定了功能主义具备以下典型的特征(廖秋忠 1991:32; Олешков 2006:5-6):其一,功能主义对语言的描写不强求形式化,它对语言结构不做任何公理形式的表达,它认为许多语言事实,如说话的目的、各种语境因素等难以形式化。其二,功能主义原则上是具有类型学目标的语言学方法论,它感兴趣的是所有自然语言的所有语言事实。即使是那些只涉及某一种语言的(哪怕是英语或者某种特殊语言)的功能主义著述也一般都带有类型学的性质。功能主义学派不主张因为极少的例外就否定共性,因为它认为语言共性和语言里的一般规律往往体现为某种趋势,而不一定是绝对的规则。其三,功能主义重视语义研究,但更重视对说话人的用意的研究,重视对语用、语篇的研究并充分考虑语言使用中的语境及其功能。其四,功能主义重视实际交际中的语料,提倡尽量少使用个人的内省语料或人工语料,倾向于分析在更大范围的交际空间中(观察语言功能)所获得的语言材料,如口语语料。也就是说,功能主义更具有语料的操作性。但与此同时,这种研究的实用性并不否定其理论概括性。相反,大多数功能主义著作都是完整的语言学理论。其五,功能主义善于使用定量的数据分析法,从最简单的计算到整个统计学。其六,功能主义具有跨学科特性,其研究与心理学、社会学、统计学、历史学和自然科学相关联。事实上,20世纪和21世纪的许多人文学科都具备这一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