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至今仍没有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有关种姓的定义,但这并非说我们无法对种姓制度加以描述。事实上,战后实证性研究的加强,尤其是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者提供的大量的调查报告,为我们分析种姓制度的构造创造了条件。
这里所谓的“构造”,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是“种姓的构成”,即分析各种姓集团由哪些人组成以及他们在政治经济地位、地区分布上有哪些特点等。本章将涉及这个意义上的构造,但不是重点。另一种意义上的构造是“职能性构造”,即种姓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这是本章研究的重点。
然而,正如有学者批出的那样,人们在认识种姓关系时,往往强调种姓的分离和对立,一提到种姓,人们会列出它的职业世袭、内婚、等级制等特点。诚然,如后所述,种姓的隔离与对立是种姓构造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它并非事情的全部。本章的分析试图避免这种偏向,我们不仅分析种姓的隔离与对立,还要分析种姓的结合,并进一步分析是什么因素影响着这种相互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这里讨论的种姓构造,大体上是以传统的种姓制为蓝本。自近代以来,种姓制已发生了种种变化。今日的种姓制同西方人初到印度时看到的情况已有很大不同(关于这点,我们将在第七章中讨论)。但了解种姓未发生变化时的构造特点是认识这一制度不可或缺的。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脉络清楚地把握这样的问题:今日种姓制度在哪些方面发生了变化?为什么?哪些方面没有或很少变化?为什么?哪些因素是本来就有的?哪些是新的?变化的趋势如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