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由于农业改良的推行,长江上游农业得到比较明显的发展,特别是经济作物的种植,如蚕桑、茶叶、棉花以及漆、桐、蜡、蔗、烟、油菜、林木等都有极大的进步,另外还有开垦荒地、禁烟改种等,都反映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0世纪初各地大兴蚕桑,可谓盛况空前,官民皆视此为要务。德阳知县赵渊捐赠桑苗5000株,遍种公地,以开风气;富顺知县徐樾捐银购桑苗分发四乡农民栽种,“县民竞植,多者至万余株”;成都知府高培焜拨官款3000两购桑苗种植;成都驻防八旗亦在营区空地种桑数万株;泸州士绅合资购桑苗七八千株,“遍植四乡旷地”;绵州孙某集股购地500余亩,“组织桑场,培植各种桑株,均已绿叶成荫”;东乡农务局购桑苗3万余株,“分种城乡各地” 。甚至一些企业同时也经营蚕桑,如1906年成立的面粉业禁烟改种纪念公司栽种“湖桑近十万株” 。川省农政总局也“先从蚕桑树艺入手”,规定凡有空地一律种桑,土瘠产粮少者亦改植桑,令各地方官将蚕桑之利写成白话刊发各乡,使“妇孺咸知其益”。总局以种桑之多寡定各属农政之兴废,“民间有种桑最多者,地方官以花红宠异之” 。1906年总局授江安道士陈惠元“衣被蜀民”匾额一方,奖励其在寺属田地种桑、寺房改作蚕室成效显著 。次年总局又因资阳农务局毛光灿“能于三、四、五化之蚕,究心试养,呈验茧丝质不让春蚕,洵属有裨实业” 而奖给匾额。1906年合江县试养山蚕成功,获茧百万余,川督认为这可使“民间共知利益,为各属树之风声”,令合江县织成绸料送农政总局检验,然后“通饬仿办,以资观感” 。1907年通省劝业道设立后,总办周善培对“蚕业力谋发展”,于是“健全机构,延揽人才,品种技术,实施改善”,设省蚕务总局,周氏主持,分设推广、养蚕、栽桑、茧丝四个部门“主持各项技术管理事项”。又在各蚕业发达县份设蚕务局,“不数年间,成效大著” 。又建有通省蚕病预防事务所,并在保宁、顺庆、潼川、重庆、嘉庆五府置分所,从事选种、预防蚕病等项工作 。
由于当局“殷殷以提倡蚕桑为先务”,因而“民间闻风兴起,讲求推广者年来已不乏人” ,“于种桑、饲蚕、缫丝等法颇知讲求,有蒸蒸日长之势” 。仅以巴县一地便可见一斑。据民国《巴县志》载:“清之季世,省设劝业道,以督兴实业,复以鼓励民蚕为首务,颁行教令,刊布浅说,殷勤劝诱,风动一时……四乡农户亦莫不购求桑种,争自树植……每至一乡,蔚绿深青,触目皆是。一二有志之士又复远游日本,近历嘉湖,勤求蚕术,博考新法,学成返里……或独立经营,或集资兴办,一县之内,蚕社林立。……百石之田,夷为桑土,盖自清末而蚕业始盛,利之所在,靡然向风矣。” 1909年上游有50余县广泛饲蚕,产茧30余万担 。当时蚕桑业比较发达的有简州、梓潼、筠连、阆中、西充、三台、巴县等,这些地区植桑面积都在5000亩以上,有的多达万亩,表3-20列出了一些蚕桑较发达的地区状况,反映了蚕桑业发展的大概情形。三台、万县、筠连种桑都在万亩上下,最多的是西充和巴县,分别种桑12.9万亩和16.5万亩;从种桑株数来看,以筠连和三台为最,分别达到676万株和918.9万株;从养蚕户数来看,资阳、仁寿、阆中、西充、三台、铜梁都在万户以上,其中西充达到5.4万户,三台15.9万户;从收茧量看,以乐山、西充、三台、合州等为多,皆在50万斤以上,其中合州近60万斤,西充67万斤,乐山78万斤,三台更达到94.6万斤。从上可见,三台蚕桑业可称为全域之冠。
表3-20
资料来源:《四川第四次劝业统计表》第20表、第21表。
据统计,1910年全川植桑共达64万余亩,5198万余株,养蚕户数达56.9万户 。另外还有42个州县放养山蚕,其中以綦江、古蔺、合江、阆中等县最盛,全川放养山蚕户数2273户,收茧1.3亿个 。
上游外贸历来以茶为大宗,区域内消费的数量也十分可观,但由于烤制落后、经营不善,市场被印度茶夺去不少,锡良指出:“川省茶务于种植制造之法向未讲究,兼以茶商巧立名色,苛敛园户,搀杂伪叶,败坏商岸,出口日稀,行销日滞,自应力图整顿,以挽利权。”1906年商部曾印发印度等国茶的种制法书籍,书中凡播种、剪割、采晾、碾压、烘焙等技术“颇为详切”,当局将各书“檄发盐茶道暨通行产茶各属一体遵照办理” 。次年四川农政总局发布告示,称“亟应讲求者,莫如茶”,为抵制印度茶,必须“早自为计,广种茶株,考求制法”,以“坐取此自然无穷之美利”。决定于省会或通商码头设立制茶厂,“倘有绅商纠合公司购机置厂者”,当局皆“极力保护,办有成效,即从优奖叙,以资鼓励” 。1908年四川茶盐道又号召夺回印茶市场,要各属“痛除积弊,另辟新机……急起直追,不容或缓” 。1909年由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主持,设立官督商办的边茶股份有限公司,集股33万两,总公司设于雅安,川边地区的茶叶便由分散的自由经营变为统一管理 。还准备于西藏“繁盛各处,择要筹设支店” 。
在改良茶叶制作的同时,扩大了茶叶的种植面积,如崇庆、荥经、邛州、宜宾、屏山等地种植面积都在万亩以上,表3-21是1910年部分地区种茶及产量情况。
表3-21
资料来源:《四川第四次劝业统计表》第19表。
据统计,1910年全川植茶面积30.2万亩,制茶户数约3万户,产细茶110.2万余斤(其中绿茶91.4万斤,红茶18.8万斤),粗茶701万余斤(其中绿茶372.6万斤,红茶328.2万斤),共计约811万斤 。
川省用棉多依靠外省,清末洋纱又成为入口大宗,“岁耗银二千余万两”,四川农政总局便积极“广为劝种”,“以挽利权” ,劝业道曾购浙江优质棉种2000斤,招募农民承领试种。成长期内,派员巡回调查指导,“如果栽培合法,并可酌予补助金”。还准备设棉业研究所、棉业研究会,召开棉业品评会等 。周善培这时引进了美国棉种,广泛播种。据1930年代调查:“现时农民,均认为种美棉如逢秋雨少之年,产量与缫花率恒高于土棉,是以年来种美棉者亦广。沱江流域之射洪县属太和镇柳树沱一带冲积土,及三台县属之石板滩附近,全为美棉区;其他如扬子江正干流域庆符、南溪、兴文、泸县、长寿及各棉区亦有小量单纯棉区;至与中棉混种之棉田,则几随处可见。” 在当局的倡导下,棉的种植有所发展,盐源3230亩,收获3.2万斤;荣县7517亩,收获7.5万斤;富顺1728亩,收获4.4万斤;内江3115亩,收获4.6万斤;仁寿达28万亩,收获1263万斤,为上游植棉之最。表3-22列出了种植5000亩以上的州县。植棉5000亩以上的有11个州县,万亩以上的有7个州县。据1910年的统计,川省植棉共67.9万亩,收获1889.6万斤 ,平均亩产27斤。
表3-22
资料来源:《四川第四次劝业统计表》第15表。
漆树、桐树、棬树:清末有43个州县种植漆树,绵竹、盐源、广安、大宁、太平、黔江等县种植面积都在万亩以上,其中尤以大宁为最,达25.8万亩,将近占全域的一半;其次是黔江,有12.4万亩。桐树的种植更广,分布在102个州县,产桐较多者主要集中在长江流域、乌江流域、嘉陵江流域的60余县,其中尤以下川东地区最盛 。据统计,清末盐源、隆昌、古蔺、泸州、阆中、苍溪、南部、巴州、剑州、南充、西充、广安、邻水、巴县、永川、荣昌、铜梁、万县、大宁、太平、黔江等21州县都在万亩以上,而其中以黔江为最,达69万亩;其次是大宁和巴州,分别为42万亩和37万亩。棬树有70个州县种植,万亩以上的有庆符、苍溪、南充、巫山、大宁、太平、秀山、黔江8个县厅,以黔江最为集中,达70万亩,占全域棬树面积的67.2% 。表3-23是1910年统计的全川漆、桐、棬树的种植面积和收获量。三种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995万亩,收获总量449万斤,其中漆树55.5万亩,收获56.1万斤;桐树835.2万亩,收获204万斤;棬树104.4万亩,收获189万斤。
表3-23
资料来源:《四川第四次劝业统计表》第28表。
蜡树:蜡树的种植逐渐普遍,分布在42个州县,其中以西昌、峨眉、洪雅、宜宾、仁寿等县为盛,都在千亩以上,其中宜宾近6000亩,仁寿近7000亩。以此为生者也日趋增多,名山、峨眉、洪雅、夹江、宜宾、仁寿、南部等县都在千户以上,其中峨眉4000多户,宜宾、南部二三千户。上述诸县除名山外,收获量都在100万两以上,其中峨眉达到276万两,宜宾达270万两。据1910年统计,全川蜡树4.8万亩,放蜡户数1.9万户,蜡虫种量579万两,收获量1676.5万两,值银87万两 。
甘蔗:种植区域有很大发展,面积进一步扩大,由清中前期的少数地区发展到97个州县,其中金堂、简州、资州、资阳、内江等12个州县都在万亩以上,一些主要种蔗区面积见表3-24。种植面积较大的地区主要分布在沱江流域,如资州、资阳、内江等,其中内江高达15.2万亩。1910年全川种蔗50万亩左右 。
表3-24
资料来源:《四川第四次劝业统计表》第23表。
叶烟:叶烟的种植主要集中在成都平原,据调查,1910年成都县栽种5100亩,收获9088担;新都7895亩,收获14527担;郫县6.6万亩,收获13.2万担;什邡3.6万亩,收获5万担;成都平原北缘的绵竹达10.4万亩,收获13.8万担。川南种植也不少,犍为1.3万亩,收获1.6万担;彭山1万亩,收获1万担;青神1.6万亩,收获1.7万担。据统计,该年川省共种叶烟52.7万亩,收获69.3万担 。
麻:据统计清末上游产麻之地为76县,1910年全川种植苎麻6.8万亩,产496.8万斤,约合5万担;火麻9.7万亩,产614.7万斤,合6万多担。两合计16万多亩,产11万担 。
菜籽:这是上游农业主要经济作物之一,基本上每个州县都有种植,尤以盆地内种植最多,如华阳、新繁等都在10万亩以上,表3-25是种植5万亩以上州县的统计。据1910年调查,全川种菜籽共405.4万亩,收获227.2万担 。
表3-25
资料来源:《四川第四次劝业统计表》第18表。
由于上游“田少山多,素未讲求树艺”,特别是川北“连年荒旱,千里成灾,不但材木无所取资,即柴薪为日用所需亦将告竭”。农政总局认为“若不急兴林政,无以敦教养而裕民生”,于是通饬各府厅州县组织“居民亟兴林”,要求于不宜种粮之处、道路旁、荒地及一切隙地栽种树木,各州县官都不应“忍任赤地童山荒芜而不治也” 。在《农政通行章程》中又提出:“蜀富竹木,自古维然,天时地利,植物最便。凡山陵原隰,触目蔚然。丰草长林所在皆是,故树艺较他省为易,即较他省为急。”提出了发展林业的以下方案:第一,凡“所产树木以及茂林之未深入者,野草之未指名者,均应分别采取,以资博览,而收利用”;第二,无论草本木本,凡有经济价值者,都应“将利益宣示于众”,凡是“官道衙署公所及民间垣墙沟渠堤岸一带,尤宜种树,以资荫护”;第三,禁止妄砍乱伐。派人对成林地带严加保护,如有毁林者,严惩不贷;第四,提倡种植竹、果、橡、樟、楠、香杉等经济价值较高的树种 。各地认真推行,如宣传益处、订章保护、派员调查、集资广种等。据报道:“川省自开办农政局以来,民间渐知研求树艺,以拓利权。” 梓潼县令通饬“四乡保甲于各大路旁栽植桑柳各半,山林之间,树木葱笼者,亦令加意培植,以为林业基础”。灌县士绅倡设林业公会,“筹款广购树秧”。南川县范宝三筹合资组织林业公会,买地购树苗,栽植具有经济价值的五棓子树“已达四五万株”。万县张其炳集股1.5万元建立畜牧农林有限公司。这些都推动了林业的进步。
据1910年对川省森林面积的统计,35个州县森林面积在10万亩以上,表3-26是森林面积30万亩以上地区的统计。从表可知,30万亩以上州县共15个,其中江安118.6万亩,洪雅137.6万亩。川省共计森林面积1599万亩 ,其分类如表3-27。
表3-26
资料来源:《四川第四次劝业统计表》第27表。
表3-27
资料来源:《四川第四次劝业统计表》第27表。
在1599万亩中,用材林796.5万亩,占49.8%;薪炭林802.6万亩,占50.2%。全部森林中,私林1310.6万亩,占82%,其余分别为官林、公林、村社和寺庙所有。
清末农工商部发布《推广农林简明章程》,要求大力开发荒地,“先从查荒入手,由各该地方官就所属境内履勘清查官荒若干,民荒若干,大段片荒若干,畸零散荒若干,旧熟新荒若干,毗熟夹荒若干”,分别开发。至于大片荒地荒山可由绅商集股设立公司,“准其指定区域承领官荒,收买民荒,由地方官填给印照准令开办”。开办垦荒卓有成效者,“应从优奖励,或缮给匾额,或给予功牌奖札,或酌予虚衔顶戴,或按照异常寻常劳绩咨部汇案奏奖” 。清末上游大规模开垦荒地主要在川藏接壤处的川边进行,1904年因巴塘“野旷土沃不亚内地,矿产富饶外人垂涎”,川省便派人“前往先办开垦” 。翌年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由川赴藏,“道经巴塘,察其土地膏腴,即招汉人开垦”,于茨梨陇筑垦场 。1906年赵尔丰平定土司叛乱,在川边改土归流,进一步扩大垦务,首先拨银6万两作为垦费 。次年,任川滇边务大臣的赵尔丰从四川各州县资遣农夫赴川边垦荒,发布白话告示,晓谕好处:凡愿赴边地开垦之人,“各视其力之所及,自行认垦”,成熟之后,所垦之地即作为该垦户之产业,“但令照额完粮,不收地价”。于打箭炉设招待所,于各处开垦地设立监垦所,凡内地农夫前往,发给口粮和衣裤,到屯后再拨给造屋资金、农具、种子、耕牛等。据称:“边地尚易开垦,一年即可成熟,此项垫款,三年之后便可分年收回。” 当局还鼓励合资或集股设立垦务公司,“许以特别利益”,开垦时原有森林药材,“任其采伐销售”,开垦获利,“听由垦主提成,以便兴办地方公益之时,毫不抑勒,十年以内,不令升科” 。1908年又拨银100万元,以作川边屯垦、练兵、开矿、兴学等项费用 。由于缺少农技师,又聘日本农技师池田、小岛两人,送到川边指导垦务 。许多地区的农户“闻风向往”,携家出关认垦,仅定乡一处,至1910年垦出水旱地1200余亩,垦夫计70余户 。
其他地方的垦荒亦得到官府支持,如1908年职商吴天成设立富川垦务农林有限公司,出资10万两,各股东又认股18万两,由官府拨给“腹地官荒六处”进行开发。川督批示,若三年内办有成效,可推广办理 。此外还有汶川白龙池、南川金佛山垦务等。由于南川“所垦地每日渐扩充”,但处于边荒,官府便派军“移驻该地”,以为保护 。
在垦荒同时注意发展水利,在川边进行了可垦荒地和水源条件调查,兴修小水利,如在打箭炉修治永济渠等。1909年四川当局“饬属多开塘堰”,设立水利测绘所,一年间,仅蓬州、峨边两县便开堰3000余处,“灌田万亩有奇” 。
1906年清政府鉴于“自鸦片弛禁以来,流毒几遍中国,吸食之人,废时失业,病身败家”,弄得民弱国困,决定“限十年以内,将洋土药之害,一律革除净尽” 。在所订的《禁烟章程十条》中,第一条便称“罂粟妨农,为害最烈……中国如四川、陕甘……等处,皆为产土最盛之区……自当先限栽种”,一律改种粮食作物 。四川先从禁吸入手,于成都设立烟土买卖总行,设分行于各地,收买一切烟土;在水旱频繁之地,官府强令全部“改植谷食”,其余各地“则改种十分之五” 。1908年川督赵尔巽将十年禁绝缩短为两年,次年下令完全禁种鸦片,“如有违犯,地主和农民一并治罪”。1910年派出4个道台和48个委员分中、上南、下南、北、东五路检查各州县禁烟改种情况,“要勘明确无栽种”。有的地方还派军队将罂粟田铲平。到清覆没前,川省鸦片基本禁种,据重庆海关报告:四川输出的大宗烟片,“在1911年8月31日终于禁绝,这一桩大规模的买卖也就此完结” 。这样,700多万亩土地又得以重新栽种粮食或其他作物。据川督上报朝廷:“近年迭奉谕旨禁烟,并严定年限,民间渐知莺(罂)粟为害,势不得不弃而他图。奴才因是迎机开导,文告之外,加以演说,为定种桑保护之条,养蚕特别之利,各属闻风颇能兴起,山泽农民且有自铲烟苗而补种桑树者,群情趋向亦可见矣。” 但问题还有另一面,由于禁种鸦片,许多靠种鸦片为生的农民生计日蹙,有的甚至转为流民,因此川督指出:“现当禁种罂粟之际,亟宜多取外国外省关于民生用多销广之各籽种,详加试验,择其宜者布之民间,庶能广植佳种,抵补损失。” 即以发展农业来抵补禁种鸦片的损失。
在清末,特别是1902—1911年十年间,由于绅民积极鼓吹和参与,官府予以督促和支持,长江上游的农业改良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如重视农学和农业教育,新的农业知识得到初步传播;注意扩大耕地面积和田土的保护;发展粮食和推广经济作物的种植;有了专门促进农业改良的官方机构以及民间组织等。但是也应看到,当时工业水平低,难以提供农业所需的改良农具;文化落后,农业知识未能在农民中广泛传播;财政拮据,农业改良缺乏充足的资金,再加之有些地区历年水旱天灾等,都大大阻碍了农业改良和发展。特别是进入民国以后,由于军阀混战,局势不稳,政府不加重视,使一度有所进展的农业改良又停滞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