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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空间开发利用的广阔前景与激烈冲突

人们对土地的开发利用长期以土地表面为中心进行平面开发,土地所有权的效力范围无须进行地表、地上和地下的划分,但自近现代以来,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加,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在人地关系渐趋紧张的背景下,人们对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的利用日益重视,而建筑水平的提高又为土地的立体开发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地铁、地下通道、地下电缆、地下电线、地下管道以及空中立交桥、空中走廊、楼顶平台、高架桥梁、高架铁路、空中电缆、墙体广告、广告塔等空间利用形式越来越普遍。伴随着空间利用率的提高,因空间利用而产生的纠纷日渐突出,我们首先就要对空间开发利用中产生的权利、义务、责任予以明确,通过立法对空间权加以规范已经成为迫切需要,可以预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利用形势更加紧张,因空间权产生的社会矛盾也将会更为尖锐。

二、我国的空间权立法简单粗糙

在实践中土地的开发利用以立体模式取代了平面模式,这就需要在法律上突破传统的制度框架,在立法上予以必要的回应。在国外,美国的《俄克拉荷马州空间法》、日本的《民法典》、英国的《城乡规划法》等立法都对空间权进行了规定;我国台湾地区也于1988年制定“大众捷运法”,以成文法的形式确立了空间权制度。就我国而言,尽管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的开发利用已经十分普遍,但空间权的立法却相对滞后。在《物权法》颁布之前,《人民防空法》这部法律从国防防空的角度对空间利用进行了规范,此外还有国家建设部于1997年颁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0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地下建筑物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等规章和批复。这些文件比较零散,彼此之间也缺乏协调性。2007年《物权法》获得通过,但对空间权这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仅在第136条作了浅尝辄止的规定,其留下的大量制度空白需要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填补,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难免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目前我国空间权制度中的明显不足就是理论基础不清,制度设计简单粗糙,缺乏可操作性,对空间权进行系统的研究已经成为迫切而现实的需要。本书将对空间的所有权归属和利用问题进行详细的理论检讨,并制定一部缜密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立法草案建议稿,为我国立法机关进行空间权立法提供参考。

三、书稿研究的主要内容

第一,空间权的基础理论。厘清空间权的基本范畴,理顺土地、建筑物和空间三者之间的关系,对土地所有权人、建筑物所有权人、空间所有权人、空间利用权人等权利主体之间的冲突予以利益衡量,对规制空间利用关系的路径进行比较分析和选择,为空间权的制度设计提供理论基础。

第二,空间权的比较分析。利用德国、英国、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研究资料,重点对空间权的归属和利用进行比较分析,对土地所有权人、建筑物所有权人、空间所有权人、空间利用权人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行利益衡量。

第三,空间权的实证分析。对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地下通道、地铁、立交桥、楼顶平台、墙体广告等进行实证研究。

第四,空间权的立法构建。集中研究空间权的归属和利用,对地上空间权、地下空间权、空间权的效力范围以及空间权的登记等进行详细的立法设计。

四、研究成果的主要创新

第一,主张空间权为独立的物权形态。现代社会对空间的不断开发和利用及土地利用方式的立体化导致空间具有了独立的经济价值,也就是说,土地的上空及地下空间已经不再是土地本身的附属,而是可以独立进行交易的财产,可以通过买卖、租赁、继承等方式进行流转,这样空间就成为具有特定价值形态的财产,空间权也就成为一种独立的物权形态。作为一种新兴的权利类型,空间权能够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城市用地的紧张状态。

第二,主张进行“当然附属空间”“效力扩展空间”和“第三人无害利用空间”的划分。土地权利附属的空间范围有多大?在空间权的存在和发展已然成为一种趋势之时,如何确定土地权利的上下空间范围,实为一项紧迫而棘手的课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直接影响到空间权的权利归属和利用。事实上,土地权利的空间可以分为三部分:(1)当然附属空间。利用地表所必需的上下空间范围,这部分空间属于当然附属空间,也就是传统观念上认为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的实际利用所需的空间。(2)效力扩展空间,也可以理解为可继续利用空间。即当然附属空间之外的人类有能力开发利用的空间,对于这部分可继续利用空间,国家基于公共权力可以予以规划限制,这是本书的研究重点和难点。(3)无害利用空间,主要是指高空和地下深层空间。对于这三种不同的空间,应当赋予不同的权利,进行不同的法律规制。

第三,主张通过登记对空间权进行特定化。登记并不是物权的创设行为,而仅仅是物权的公示方式,但是空间权登记是一个例外。空间权的初始登记直接设定了空间权的界线,正是登记创设了空间权,因此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空间权登记规范对空间进行特定化至关重要。本书将利用“当然附属空间”和“效力扩展空间”的理念,对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立交桥、楼顶平台、墙体广告等空间利用的特定化问题进行详细的规范。 vU6WO3zwkvzGW0PKh4Qnd/IlSrAY1TtZGG99uSDDMw3mpKg23kRMLFYwayy7Fa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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