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经存在许多年了,但也许是司空见惯了吧,以前很少有什么人关心企业本身,只把它作为一个生产单位,把它作为其内部组织无须解释的“黑匣子”。1937年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发表了《企业的性质》一文,探讨企业出现的原因,这篇文章在60年代之后才引起人们注意。自从那时以来出现了种种解释企业组织本身的论著。
企业理论内容极为广泛,中心之一是企业的组织形式与企业本身效率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中不是个人进行生产,然后进行交换,而是组织为企业进行生产,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企业生产的效率高于个人。对这种效率的产生有不同的解释,如企业内部以计划方式配置资源来取代市场,从而降低了交易费用;企业内部实行专业化分工与团队协作提高了效率;企业的规模之大可以实现规模经济;企业可以更有效地筹集资金,或使用专用设备,等等。这些理论我们这本小册子不可能一一探讨。这里我们从企业组织形式的角度来分析企业的效率。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一般采取三种形式:单人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
单人业主制企业就是我们俗称的个体户,它的特点是企业由一个人所有并经营,所有者与经营者是统一的。这种企业产权明确,责权利统一在一个人身上,从这个角度来看,效率是高的。但这种企业的另一个特点是企业规模小。因为以一个人的财力和能力,企业无论如何是做不大的。企业做不大就不可能有规模经济、专业化分工等好处。从这种角度看,效率是不高的。此外,单人业主制企业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业主本人的素质。在任何一种经济中,这种企业都是数量最多,但出现快消失也快(美国这种企业的平均寿命是一年左右)。对整体经济影响并不大。
合伙制企业是若干人共同拥有、共同经营的企业,它的规模可以比单人业主制企业大得多。但它的一个重要缺点是在法律上实行无限责任制,即作为合伙者的每一个人要对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例如,假如一个由5人合伙的企业破产了,欠了100万的债,尽管你只是5个人中的一个,但如果其他4个人都逃走了,你就要承担全部100万债务。这种无限责任制使每一个合伙人都面临巨大的风险。这样,这种合伙制企业实际上也不能做大。此外,合伙制企业可能出现的另一个问题是产权不明确,从而责、权、利不清楚。例如,我国相当一批民营企业是家族式企业。这种家族式企业是合伙制企业的一种形式。在这种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产权不明确,往往引起利益分配与决策的矛盾,从而使企业做不大,甚至破产。正因为如此,在市场经济中合伙制企业并不是主要形式,主要是一些小企业或法律规定必须采用合伙制形式的企业(如律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现代大型企业的典型代表:美国福特公司。其巨大的规模曾一度使很多美国人认为“福特疯了”。
现代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企业形式是公司。公司实行股份制,股东是公司的共同所有者,但每个人拥有的产权表现为拥有股份的多少,股份的多少也决定了每个股东在公司中的责、权、利。每个公司内都不是每个股东股份相同,而是有大股东与小股东之分。大股东是极少数,但在公司中有控股权,这就保证了产权集中。应该强调的是,如果股份分散而平均,没有控制的大股东(即所谓股份合作制),那么,这种股份制就与公有制一样无效率。公司中股权的集中是公司效率的基本保证。据美国经济学家德姆塞茨计算,美国大公司的控股权(25%以上的股权)集中在四家(或四个人)手中。这种股权集中正是美国公司高效率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公司也有许多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如小股东“用手表决”对公司决策难以施加影响(表决权的大小由股份多少决定),但可以“用脚表决”(卖掉股票,离开公司),这就使大股东在决策时要考虑到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也有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公司中,产权是明确的,而且可以得到有效保护,这是公司成为市场经济中企业主要形式的原因之一。
现代企业需要做大,这样才能筹集大量资金,实现规模经济的好处。但以一个人的财力,公司是做不大的。合伙制集中了若干人的财力可以把企业做得大一些。但不仅产权不明确,引起许多问题,而且,实行无限责任制,风险很大,因此,合伙制实际上也做不大。公司的另一个优点就在于实行有限责任制,每个股东仅仅是对其所拥有的股份负责。这样,公司一旦破产,股东所损失的无非是自己在公司中投入的股份而已。个人可以根据自己承担风险的愿望与能力购买股份,因此,股份制企业可以无限做大,可以筹集大量资金,来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最早出现于远洋运输、铁路这类需要大量资金而又有高风险(也有高收益)的行业并不是偶然的。
公司的另一个优点是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这个世界上,有钱的人并不一定有管理企业的能力,有管理企业能力的人又不一定有钱。当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在一个人身上时,这个人的能力就是企业发展的最大制约。如果这个人能力不行,企业最终要被他的决策失误搞垮。从个人的角度看是个悲剧,从社会的角度看是资源浪费。尤其是现代大企业庞大而复杂,并非个别人的能力能管好。现代企业的发展是专业化管理,但专业管理人员不一定有资本。股份制公司的出现解决了这个矛盾。这就是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把管理工作交给有专业知识而无资本的职业经理阶层。企业经理阶层的出现有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但它也引起了另一个问题,即我们下面就要论述的机会主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