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对“女性文学”的概念界定各有说法,存有争议。1990年代以前的看法,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三大类:1. 所有描写妇女生活的文学作品,只要作品表现的是女性,无论是男作家还是女作家创作的,都可以称之为“女性文学”。这是根据作品表现对象来界定的;2. 以创作主体的性别为依据,即广义地指女作家创作的一切作品 。这种观点排除了男性作家所写的有关女性生活和女性形象的创作;3. 女性作家描写女性生活的作品,只要是出自女性手笔、描写女性生活题材的文学,均可以看作妇女文学。这种看法不仅强调作家的性别因素,而且强调作品内容诸如题材、主题也必须是女性的 。关于以上三种看法,支持第一种看法者人数极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概而言之,女性文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女性文学是指女作家的所有创作;狭义的女性文学指女作家创作的具有女性意识的文学文本,可以称之为“女性主义文学”。同样,西方学者在对女性主义文学的认定上也有众多不同的表述:有人认为,女性主义文学文本应以女性为主体,是女人写女人的问题;有人认为,女性主义文学文本应忠于妇女经验,没有被男性观念过滤,不受男性标准束缚;也有人强调女性主义文学文本应具备“女人的话语”和重视作品的“女性特征”。虽然对“女性文学”和“女性主义文学”的认定,中西方有众多不同的意见,但是,在关于“女性文学”和“女性主义文学”的不同界说中,我们可以感知到一个共同倾向——强调“女性意识”,强调它在女性文学和女性主义文学以及批评中的基础与核心位置。也就是说,这些概念的精神实质是相同的,一致认定“女性意识”在女性文学和女性主义文学中的重要性,并坚持女性作家作为写作主体的身份。此观点似乎也在文学评论界取得了共识,获得了大家的认可。目前,持广义女性文学标准的人已经不多了,大多数人都倾向于认同西方女性主义批评的理论观点,认为女性文学和女性主义文学都具备女性意识。由此,可以这样给“女性文学”下个定义:女性文学是指具有女性意识,反映女性与社会现实关系的文学。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女性作家写作的文学作品,严格意义上说,是指由女性作家写作的具有较鲜明或较成熟的女性意识的文本。
也就是说,“女性意识”是女性文学创作主体的重要思想内涵,是衡量女性文学是否具有独特思想内涵和艺术个性的主要尺度。“女性意识”源自西方,是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的核心概念,可以溯源于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芙的《一间自己的屋子》,尽管她当时没有直接用“女性意识”一词,但已表达了关于女性意识的思想。继西蒙·波伏娃在《第二性》中直接提出“女性意识”后,凯特·米利特的《性政治》等著作又进一步强化了西蒙·波伏娃的思想。从弗吉尼亚·伍尔芙到西蒙·波伏娃,再到凯特·米利特,她们的基本思想都是反抗男权对女性的压抑与迫害,反对女性的屈从地位,维护女性权益,要求实现妇女解放,追求女性独立人格。这是“女性意识”的要义和中心所在。
由于“女性意识”是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的核心,是界定女性文学的一个重要依据,自从20世纪初兴起的女性主义运动唤醒了“女性意识”后,从70年代开始,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对“女性意识”的培养更是竭尽全力,甚至以其为理论基点来阐述和建构自己的文学批评。如今,许多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家都自觉地运用“女性意识”来审视女性文学的历史和现状、评判女性文学之“真”与“伪”。虽然,要用一个简单明了的定义来明确表述究竟何为“女性意识”具有一定难度,但从不同的对“女性意识”的论述著作中,我们可以明确一点:“女性意识”是指女性的自我意识,它立足于女性的“此在”,去感知、体验人生和世界,传达女性的欲望与追求,肯定女性的经验与价值。为此,英国的西德尼·詹尼特·卡普兰在《现代英国小说中的女性意识》一文中写道:“‘女性意识’这个词不同于‘女性想象力’,它注重于女作家表现女性人物在自我发展中的内心生活的方法。” 可见,女性意识包含了女性欲望,只有女性意识觉醒了,女性才能意识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女性欲望,没有女性意识的觉醒,女人就不能意识到仅属于自己的、女性的、特有的欲望。如果说女性意识代表了女性人格的外在方面,那么深藏在女性意识背后的女性欲望则包含了种种力量,这些力量乃是女性行为背后的内驱力。
统观“女性文学”“女性意识”和“女性欲望”三个概念,都含“女性”二字,可见“女性”是解说的关键,其中的“性”又是重中之重。这里的“性”是“性别”之意,何谓性别?波利·杨-艾森卓把性“定义为一种固定的生物学的局限,而把性别定义为不固定的、因情境而改变的一种社会性构想” 。美国女性主义者也从两个方面对“性别”问题进行了阐释:一个是性别差异论,它解构了一般意义上的“中性”的人的概念,认为女性在社会与身体经验、文化构成和主体想象上都不同于男性。当人们以宽泛意义的“人”来谈论问题时,实际上,他们是潜在地以男性标准来构造“人”的想象,从而在社会、文化等各个层面对女性的差异性和独特性进行压抑;另一个是性别身份的文化构成论,认为性别分为自然(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文化)性别(gender),自然(生理)性别是指婴儿出生后从解剖学角度来证实的男性或女性,社会(文化)性别是从社会文化中形成的男女不同特点,从而打破了长期以来的性别本质主义观点。
这就意味着,女性诉求与男性诉求是有区别的,带女性特征的这类诉求就是女性欲望,带男性特征的这类诉求就是男性欲望。因此,所谓“女性欲望”,就是指女性的自然欲望和社会欲望,是女人作为人的一种欲望,包含了女性自我对生存、安全、爱、自我实现等的一种本能以及文化的需要,是女性特有的不同于男性欲望的欲望。然而,在男权时代,有什么样的男人就造就什么样的女人。在男权社会中,女性欲望总是被压抑无以表达。男性总是想当然地认为女性没有欲望,而女性则顺从男性的意愿拼命压抑自己的内在欲望,认为欲望是不洁的、有罪的。由于女性对个人欲望的压抑,她们变得温驯、忠诚以及服从由他人定义的人生,更甚者,甘于接受各种压迫。她们仰赖外在的指令而非自己内在的愿望与需求生活,同时她们的生活也被外在的、异化的形式所限制,并且顺从于外在结构的要求。在男权社会中,女性的性欲只能和生育联系在一起,前者只是后者的附带部分。对于女性而言,性的意义只在于生育,而生育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职责一旦完成,女性的性欲也就应该消失。尽管社会发展、人口延续都离不开女性,是女性的生命创造力使人类社会生生不息,但男性为了更好地掌控女性,却只愿肯定女性的生育功能而压抑女性生命动力的另一方面——性欲,剥夺了女性享受情爱的权利;只强调女人的妻性、母性等社会性的一面,而忽视了其作为人的自然本性、生命本真的一面。长久以来,男性世界以利益而非人类基本需求来定义价值,并排除心理与情感因素来定义人类的需要,除了带有生育功能的性之外,女人一直被教导要在生活其他重要的领域去除其他一切的情欲要求,男性企图把情欲的价值力量以及生命的喜悦与满足感从女性身上剥除。虽然“情欲是根植于每一个人身上的资源与力量,但每一种压迫为了其本身的延续,都必须极尽所能去腐蚀、扭曲被压迫者足以从事改革的各种力量,这当然包括对女人情欲的压制,因它富有提供女人力量的无限潜能。女人一向被教导要去质疑这种资源,去诽谤、凌虐或贬抑它” 。其实,女性和男性一样,既需要社会性的确认,也要求作为人的自然性方面的实现。她们同样有生命本能欲念的冲动,有追求灵肉合一的欲望要求。
然而,在女性欲望的追求表达过程中,女性发现,不仅男性,甚至女性自身对女性欲望也存在着严重的遮蔽和忽视,女性在重新找寻女性自我欲望时经历了一段艰难过程。有学者认为,女作家的自我意识(女性意识)的成长历经了三个阶段:一是女子气阶段——即通过模仿把传统文化和观念中关于完美女性的标准内在化;二是女性主义阶段——反对上述标准和价值,开始强调自主权,提倡少数派的权利和价值;三是女性化阶段——也就是从反对派的依赖中挣脱出来,自我发现、寻求自身价值的内在转变阶段。自然,作为女性意识核心的女性欲望,也同样会在不同的阶段呈现出不同状态,经历着不同时期的转变。女性欲望从本质上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为男性欲望的想象性表达,另一类为女性自身特有的不同于男性的欲望。前者为“社会性女性欲望”,后者为“自然性女性欲望”。总之,“女性欲望”已不再是一种纯概念词汇,它的出现和转变,明白而实在地向世人证明——“现在妇女从远处,从常规中回来了:从‘外面’回来了,从女巫还活着的荒野中回来了;从潜层,从‘文化’的彼岸回来了;从男人们拼命让她们忘记并宣告其‘永远安息’的童年回来了。” 于是,女性开始面对自己心中那强烈的渴望——“要”的声音,追求本真欲望的实现。她们开始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只是欲望的对象,而应该与男人一样,成为欲望的主体。女性一旦开启了自己的自然性的女性欲望,就会变得较不愿意去接受无力感,以及放弃、绝望、自我隐没、沮丧或者自我否定等感觉。她们开始“由内向外”活动,放弃外在世界加诸的自我否定的感觉,开始为自己负责,并有效利用欲望来对抗压迫。这种对抗的动力是发诸自我,自内产生、自内获取的,并且这种欲望力量具有强烈的渗透力,一旦释放出来,就会感染人的整个生命,使所有的生命体验益发重要、敏感且强有力。曾经,男性世界为了让女人环绕其周围,受其控制、摆布并为他们服务,害怕面对女性欲望释放所引发的种种难以驾驭的后果,便不断告诫女人要在生活中抗拒它,导致女性不敢使用、害怕使用这种从自己最深沉以及非理性的动源中衍生出来的力量。然而,所幸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被蒙蔽并屈从;有不少女性意识到了女性欲望是激活女性生命的汩汩源泉。意识到了这一点的女作家们,在认同自己的女性欲望经验的同时,也有效地对之加以利用,试图通过女性欲望的书写,即以女性的性别身份和性别经验为出发点来思考和表述欲望问题,来建构作为欲望主体的女性身份。
通过对女性文学、女性意识和女性欲望三个概念的解析,我们可以发现女性文学中包含了女性意识与女性欲望,女性欲望深藏于女性意识之中,只有女性意识发展到一定阶段、女性意识高扬了、女性意识的觉醒向精神的纵深拓展和伸张时,女作家才不再遮蔽和忽视属于自身独特体认的女性欲望,她们才会意识到,是“女性身份”构成了她们个人成长、历史记忆、现实处境的独特之处和无法改变的事实。由此,也就有了女性文学从书写女性意识到书写女性欲望的流变。在这个书写流变过程中,台湾女性小说显得尤为突出,它的女性欲望书写丰盈且个性鲜明,极具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