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欧梵先生曾故意“误读”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论述,目的在于“探讨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要文化问题:自晚清(也可能更早)以降,知识分子如何开创各种新的文化和政治批评的‘公共空间’?”他从《申报·自由谈》的“游戏文章”谈到报纸副刊登载的社会时政批评对于“公共空间”的开创意义,以及鲁迅的《伪自由书》是否为“公共空间”争得自由。 李先生为我们开出一条值得扩散、深入挖掘的路经,本章关心的问题或可作为其中的路径之一:清末以降,能够识字作文的人们,是否开创、如何开创中国电影批评的“公共空间”?电影在19世纪末传入中国,有关这一文化产品的“公共”声音,是如何形成的?表现的“空间”有哪些?如何评估不同类型的中国电影批评“公共空间”的质量?
另一方面,与知识分子热心探讨的社会时政问题不同,电影与城市平民的亲合性,使得只要能够识字作文的人都可以对它说三道四并尝试公之于众,而他们的各色文章则无疑构成了现代中国通俗文化的重要部分。那么,中国电影批评“公共空间”在社会文化功用价值上与“五四”精英知识分子形成的新文化“公共空间”(《新青年》)有何异同?它们对于中国文化建构的现代性意义何在?这些问题比较复杂,但我尝试做些分析和回答。
本章难以对清末民初的电影杂感、电影批评和新文化批评作全面系统的阐述,只能就我考察翻检的资料来择取有代表性的批评文本作一个支架式的论述。我将从追溯清末以来的电影杂感开始,择取中国最早的三种电影印刷文本,即1919年至1920年《申报·自由谈》刊载的《影戏话》、1921年至1922年顾肯夫等人创办的《影戏杂志》和1923年真光电影剧场出版的《赖婚》评论特刊,来考察探讨中国电影批评“公共空间”的开创问题及其不同于“五四”精英文化(《新青年》)的思想和社会文化价值,并尝试用“通俗现代性”(popular modernity) 来阐释、描述中国早期电影批评的一种思想和文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