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哥本名刘文井。这个略显别致的名字是刘大哥的爷爷给取的,“文”即文思泉涌。“井”指井然有序。他爷爷通文墨,小有才情,做过私塾先生,在乡间算标准的文化人。
一九六七年,十九岁的刘大哥与蜜蜂初结缘,跟随着集体养蜂的大部队浩浩荡荡出发了。这次缘分不长,仅仅三年。二十二岁的刘大哥被乡里安排到师范学校进修,成了一名人民教师,在讲台上一站就是十二年。一九八三年,因为儿女渐长,薪资微薄,全家开支都指望这少少的一笔进账,三十五岁的刘大哥递交辞呈,不愿意继续当“孩子王”,重新捡起养蜂的老本行。他头脑灵活,勤劳肯吃苦,短短五年,就成了响当当的万元户。上面的领导一看他是个可造之才,又委派他当村支书带领大家致富。他在位置上坐了两届半,兢兢业业,却被小人诬陷受贿,愤然之下自卸“官印”,转而投身到创业的大潮中去。他四十七岁着手创办塑料制品厂,用十年时间将厂子办得红红火火,五十七岁时慎重地把自己十年的心血移交到儿子手上,再次踏上了养蜂之路。
蜂场的活计一桩接一桩,早上五点多,刘大哥就起床了。牙不刷,脸不洗,先去蜂箱边溜达一圈,背着手,东看看,西望望。隔几步,打开一只蜂箱,取出巢脾举在眼前,翻来覆去地凝视许久,再将它归位。如果新丽姐不喊他吃早饭,他就一直不紧不慢地徘徊在蜂箱之间。
我问新丽姐:“刘大哥每天早上在蜂箱边干啥?”
“检查。”
“检查什么?”
“有没有蜜蜂中毒,有没有蜜蜂饿死,新王有没有产卵,蜂螨厉不厉害……很多要检查的情况,我一下子也讲不全。”
“怎么分辨蜜蜂是毒死的,还是饿死的呢?”
“中毒死了的蜜蜂舌头是吐出来的——唉!”新丽姐叹了口气,伤感地说,“小蜜蜂好可怜,天天干活,天天干活,一二十天就死掉了。”
“那怎么办呢?”
“所以说嘛,做人千万不能学习小蜜蜂,太勤劳了不好!该休息的时候必须休息,否则早晚得累死!”
啧,这话没法接。
话虽这么讲,刘大哥和新丽姐真正休息的时间委实不多。早餐碗一放下,就开始做蜂王浆。新丽姐负责移虫——用专业的移虫针从子脾里把蜂王刚产下三天的卵移到王浆杯中。
为了做好这件事情,五十岁的新丽姐不得不借助一百多度的散光眼镜和一盏聚光头灯。
产下三天的卵有多大?没养过蜂的外行人,肉眼根本发现不了。当新丽姐特地挑在移虫针的针头上给我看时,我只能想到四个字:命若游丝。
新丽姐移虫,刘大哥刮浆。刮浆也是个细致活儿,取出三天前放进蜂箱里的浆框,削掉王浆杯上凸起的蜡头,用手钻清理掉一些空王浆杯中的蜂蜡,挨个儿钳出肥白的浆虫后,才可以挖出蜂王浆。
整个上午——或者说,整个追花期间的上午,刘大哥夫妻都在重复着同样的动作,做着同样的事情。刘大哥生来寡言,干活又投入,轻易不吭声。新丽姐的注意力全部用来寻找巢脾中的卵,无暇顾及其他。她一次性要完成一百多根浆条,每根浆条上有六十二只王浆杯。粗粗算下来,一个上午她至少要移动六千多个细小又脆弱的卵。
有一次,新丽姐揉着硬邦邦的脖颈很羡慕地谈起了一个同行,说他家不做蜂王浆,只打蜜,轻松好多。但只打蜜却有两个前提条件:花要开得好,更要天气晴朗。假如天气不给力,花开得再好,出蜜量也不高。反过来想想,做蜂王浆麻烦归麻烦,好歹保证了一份稳定的收入。做蜂王浆坐着,几乎寸步不能移动;打蜜则是全身运动,摇蜜机摇得呼呼地停不下来。丰收固然喜悦,腰酸背疼,手臂发麻,也是真真切切。
刘大哥夫妻俩忙忙碌碌,我负责烧烧煮煮的后勤。在小镇梁弄,儿子住校,我一个人过日子,走的是极简路线,一日三餐以泡饭米汤居多。到了蜂场,我还沿袭自己的老一套生活方式。中午剩下的米饭,晚上加点水改成稀饭。晚上吃不完的稀饭,第二天早晨再加点水烧滚,喝个肚儿圆。这样往复循环到第四天早上,刘大哥罢吃了——他拒绝喝稀粥,默默地去帐篷角的塑料桶里摸出了牛奶。
见此情景,新丽姐笑着向我解释,说他们每天的劳动量大,刘大哥光是喝照见人影的稀饭,实在受不了,可以适当给他换点花样,做些耐饥的食物。
这确实是我考虑欠缺了,空蜂蜜桶里明明有新丽姐备着的面条、鸡蛋、牛奶、麦片之类的东西,我却不加以利用,尽给他们喝我自己中意的薄米汤。刘大哥夫妻很在乎我的感受,不好意思点破我,由着我自由发挥。当下,我立刻向刘大哥表态,明天早上给他做香喷喷的蛋炒饭。闻听此言,刘大哥顿时眉开眼笑,戴上面纱帽子,高高兴兴地去蜂箱边干活去了。
这真的是个很勤劳的人,温和,寡言,责任心极强。每到饭点,如果不是新丽姐多次催促,他便一直埋头苦干,完全忘记吃饭这件事。他自己也坦白,年轻时独自在外养蜂,饭都来不及烧,不饿不吃,饿了就嚼点干粮充充饥。
可说实在的,蜂农这个行业光靠勤劳是不够的,要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天气给力,蜜的产量和质量才高;场地适宜,蜜蜂们才能不受干扰,安心酿蜜;而“人和”,更是对不停游走在异乡的蜂农的莫大考验。
在新曹农场驻扎下来的第三天下午四点,我正蹲在帐篷边给小安挠痒痒。一个男人骑着电瓶车冲过来,停在与我的帐篷相邻的大路旁,扬声喝道:“嗳,你过来一下!”
我一愣,下意识地抬起头:“你叫我吗?”
“是!”他板着脸,很不耐烦。
我一时摸不清他的意图,忐忑不安地走了过去。
“昨天我老婆从这条路上经过,你家的蜜蜂把她咬伤了!”他转过身,招招手,一个矮个女人从道路斜对面的杨树下闪出。女人的手上捏着两盒季德胜蛇药片,头上罩着一顶帽子。她轻轻掀掉帽子,赫然出现了一张扭曲变形的脸——天知道蜜蜂展开了什么样的攻势,反正她的上半部脸遭了殃,右眼勉强还能见人,但左眼就太吓人了!上下眼皮子合成了一道缝儿,肿胀透亮,像原先的眼睛凭空消失了一样。
男人指着女人的脸:“就她这个样子,你打算怎么办!”
我哪里见过这阵势,心怦怦乱跳,一溜烟跑回帐篷搬救兵。
新丽姐正在挖蜂王浆,随手取了王浆瓶子和棉签跟着我出来。她先是给女人的面部涂抹了一层蜂王浆,又不慌不忙地向男人保证,说蜜蜂蜇人只要不过敏,绝不会有危险。“别担心,至多一两天,肿胀很快会缓解的。”
既然不危及生命,蜂农的态度又很诚恳,那夫妻俩倒也没讹人,自顾自骑上车走了。
晚饭桌上,我心有余悸地给刘大哥播报了“伤者上门讨说法”一事,问他有什么感想。他平静地说:“这边的人讲道理,不胡搅蛮缠。要是到了东北那一带,就麻烦多了,十有八九要吵着赔偿。”
我说:“你放了几十年的蜂,类似的事情时常发生吗?”
他笑了笑,摇摇头:“这不算什么,比这严重的多了去了。”
我很好奇:“有多严重?”
“蜇死了狗——倘若狗同时被五百只蜜蜂叮咬,一般就活不成了;蜇死了毛驴——我的蜂场在一两里外,当地老乡把驴拴在山脚下,蜜蜂们飞去山上采槐花蜜,结果把毛驴蜇死了。那头驴蛮聪明,挣脱了绳子逃回家。人家一看驴的惨状,马上找来蜂场了。另外,我同乡的蜜蜂还蜇死了一个小孩子。”
我大惊失色:“蜇死了人家的孩子!”
“在河南,我同乡的蜂场和小孩子居住的村庄是安全距离。小孩子野气,七八岁,偷偷溜到蜂场来捣蛋。他个子矮,我同乡没注意。他趴在地上,一点一点蹭到蜂箱边,扯破蜜蜂的肚皮咂巴蜂蜜,最终被蜂群围攻,活生生被蜇死了。我同乡吓得六神无主,赶紧来找我拿主意。后来我多方协商,赔了钱,总算把事情处理妥当了。”
涉及生死的话题太沉重!我叹了口气,问他:“刘大哥,那你养蜂生涯中最得意的事是什么?”
最得意的?他脱口而出:“去东北采荆条蜜,帮我小舅子找了个老婆回来!”
天生口齿不清的小舅子,十八岁的满族姑娘,来自姑娘外婆一族的强势阻拦,全村人手持器械团团包围装载着蜂箱的卡车……洋洋洒洒讲述下来,不亚于一部精彩的电视连续剧。
这是刘大哥第二次表现得这么健谈,也只有提及养蜂生涯中的牵牵绊绊,这个七十五岁的蜂农才会褪去惯常的内敛,变得神采奕奕。我和刘大哥夫妻第一次碰面是在慈溪农业局金汤东先生的办公室。金汤东熟识慈溪地区所有的蜂农,却偏偏力荐了刘大哥夫妻给我。
昨天,我还在追问刘大哥:“别的蜂农都不愿意接受我的加入,为什么你家答应了呢?”
刘大哥解释道:“金汤东委托我的事,我当然不推辞。但我要求他安排双方见个面,再决定带不带你转场。”
“见到了我,你同意了?”
“嗯,我一看,这个作家很朴实嘛,穿着普普通通,讲话中规中矩。从梁弄到慈溪一百多里路,呼啦啦地骑着一辆大摩托车就来了。”刘大哥自信满满地说,“我当书记时,可是被借调到公安局刑侦科干过一阶段的。看人一准儿错不了!”
嗨,刘大哥,你有两下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