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拥有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根据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及其用途的不同,货币资金分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现金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符合现金特征的票证;狭义的现金,仅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保管,作为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那部分货币资金。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并可以随时支取的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各种外币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埠存款及存出投资款等。
货币资金是流动性最强的一项资产,是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可以减少和降低货币资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货币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益。
企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使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全过程分工完成。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企业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对涉及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员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员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企业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信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设置内部稽核单位和人员,对货币资金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及时发现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