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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4
新版GMP的理念及认证

一、新版GMP体现出的新理念

(一)质量风险管理新理念

在新版GMP中,适时引入了质量风险管理新理念,比如,明确要求企业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管理中要引入风险管理,强调在实施GMP过程中以科学和风险为基础。

药品生产过程存在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等风险,不能简单地按照质量标准通过检验发现问题,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加以控制。所以,新版GMP中引入质量风险管理理念,并相应地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如供应商的审计和批准、变更控制、偏差管理、超标调查、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分别从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的偏差处理、发现问题的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品质量的持续监控等方面,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促使生产企业建立全链条的、相应的制度,及时发现影响药品质量的不安全因素,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产成品和上市药品的质量。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新理念

新版GMP明确要求制药企业应当建立全面、系统、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必须配备足够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管理制度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以前很多人认为,质量管理和实施GMP是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的事情。而新版GMP体现了全员参与质量的理念,强调法人、企业负责人,包括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高层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使得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更为全面深入。这是对“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进一步落实,体现了制度化管理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二、GMP的认证

卫生部于 1995 年 7 月 11 日下达《关于开展药品GMP认证工作的通知》(卫药发〔1995〕第 35 号)。GMP认证是国家依法对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和药品品种实施GMP监督检查并取得认可的一种制度。虽然国际上药品的概念包括兽药,但只有中国和澳大利亚等少数几个国家是将人用药GMP和兽药GMP分开的。

GMP认证分为国家和省两级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步骤,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颁发认证证书。其中,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的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卫生部 2011 年公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GMP”),已于 2010 年 10 月 19 日审议通过,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新版GMP与 1998年版相比,在管理和技术要求上有相当大的进步。特别是对无菌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新版GMP以欧盟GMP为基础,考虑到国内差距,以WHO 2003 年版为底线。

新版GMP认证有两个时间节点: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新版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 2015 年 12月 31 日前达到新版GMP要求。未达到新版GMP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知识拓展】

新版GMP认证资料有哪些?

新版GMP认证申请书(一式四份);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前次认证缺陷项目的改正情况);

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名称、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范围全部剂型和品种表;申请认证范围剂和品种表(注明常年生产品种),包括依据标准、药品批准文号;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等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药品生产企业周围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药品生产车间概况及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申请认证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的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V0XeS6K1tW6WNE4WMeTwPydE5VFE8ET6ZrPsoRrqA6wvsmBzuqBDCsAd2cmrks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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