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铸造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1)铸造纯铝 按GB/T 8063—1994《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的规定,铸造纯铝牌号由铸造代号“Z”(“铸”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宇母)和基体金属的化学元素符号Al,以及表明产品纯度百分含量的数宇组成,如ZAl99.5。
(2)铸造铝合金 按GB/T 8063—1994《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的规定,铸造铝合金牌号由铸造代号“Z”和基体金属的化学元素符号Al、主要合金化学元素符号,以及表明合金化元素名义百分含量的数宇组成。
1)当合金化元素多于两个时,合金牌号中应列出足以表明合金主要特性的元素符号及其名义百分含量的数宇。
2)合金化元素符号按其名义百分含量递减的次序排列。当名义含量相等时,则按元素符号宇母顺序排列。当需要表明决定合金类别的合金化元素首先列出时,不论其含量多少,该元素符号均应置于基体元素符号之后。
3)除基体元素的名义百分含量不标注外,其他合金化元素的名义百分含量均标注于该元素符号之后。当合金化元素含量规定为大于或等于1%(质量分数)的某个范围时,采用其平均含量的修约化整值。必要时也可用带一位小数的数宇标注。合金化元素含量小于1%(质量分数)时,一般不标注,只有对合金性能起重大影响的合金化元素,才允许用一位小数标注其平均含量。
4)数值修约按GB/T 8170—2008的规定进行。
5)对具有相同主成分,需要控制低间隙元素的合金,在牌号后的圆括弧内标注ELI。
6)对杂质限量要求严、性能高的优质合金,在牌号后面标注大写宇母“A”。
示例
注:除铸造铝及铝合金外,其他铸造有色金属材料的牌号参照以上方法进行。
(3)压铸铝合金 压铸铝合金牌号由压铸铝合金代号“YZ”(“压”和“铸”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宇母)和基体金属的化学元素符号Al、主要合金化元素符号,以及表明合金化元素名义百分含量的数宇组成,如YZAlSi10Mg。
2.铸造铝合金代号表示方法
1)按GB/T 1173—2013《铸造铝合金》的规定,铸造铝合金(除压铸外)代号由宇母“Z”“L”(它们分别是“铸”“铝”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宇母)及其后的三个阿拉伯数宇组成。ZL后面第一个数宇表示合金系列,其中1、2、3、4分别表示铝硅、铝铜、铝镁、铝锌系列合金,ZL后面第二、三两个数宇表示顺序号。优质合金在数宇后面附加宇母“A”。
示例
2)按GB/T 15115—2009《压铸铝合金》的规定,压铸铝合金代号由宇母“Y”“L”(它们分别是“压”“铝”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宇母)及其后的三个阿拉伯数宇组成。YL后面第一个数宇表示合金系列,其中1、2、3、4分别表示铝硅、铝铜、铝镁、铝锡系列合金,YL后面第二、三两个数宇表示顺序号。
示例
3.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表1-10)
表1-10 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GB/T 16474—2011)
(续)
①组合元素是指在规定化学成分时,对某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元素总含量规定极限值时,这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元素的统称。
表1-11 铝及铝合金的组别(GB/T 16474—2011)
表1-12 合金元素极限含量的变化量(GB/T 16474—2011)
注:改型合金中的组合元素极限含量的算术平均值,应与原始合金中相同组合元素的算术平均值或各相同元素(构成该组合元素的各单个元素)的算术平均值之和相比较。
1.铸造镁及镁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1)铸造镁及镁合金牌号表示方法应符合GB/T 8063—1994《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的规定。示例如下:
2)压铸镁合金 压铸镁合金牌号由压铸镁合金代号“YZ”(“压”和“铸”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宇母)和基体金属的化学元素符号Mg、主要合金化学元素符号,以及表明合金化元素名义百分含量的数宇组成,如YZMgAl2Si。
2.铸造镁合金代号表示方法
1)按GB/T 1177—1991《铸造镁合金》的规定,铸造镁合金(除压铸外)代号由宇母“Z”“M”(它们分别是“铸”“镁”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宇母)及其后的一个阿拉伯数宇组成。ZM后面数宇表示合金的顺序号。
示例
2)按GB/T 25748—2010《压铸镁合金》的规定,压铸镁合金代号由宇母“Y”“M”(它们分别是“压”“镁”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宇母)及其后的三个阿拉伯数宇组成。YM后面第一个数宇表示合金系列,其中1、2、3分别表示镁铝硅、镁铝锰、镁铝锌系列合金,YM后面第二、三两个数宇表示顺序号。
示例
3.变形镁及镁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按GB/T 5153—2003《变形镁及镁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的规定,变形镁及镁合金牌号表示方法如下:
1)纯镁牌号以Mg加数宇的形式表示,Mg后的数宇表示Mg的质量分数。
2)镁合金牌号以英文宇母加数宇再加英文宇母的形式表示。前面的英文宇母是其最主要的合金组成元素代号(元素代号符合表1-13的规定,可以是一位也可以是两位),其后的数宇表示其最主要的合金组成元素的大致含量。最后面的英文宇母为标识代号,用以标识各具体组成元素相异或元素含量有微小差别的不同合金。
表1-13 镁及镁合金中的元素代号(GB/T 5153—2003)
示例
1.铸造铜及铜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1)铸造铜及铜合金牌号表示方法应符合GB/T 8063—1994《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的规定。
2)GB/T 29091—2012《铜及铜合金牌号和代号表示方法》中规定,在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的命名方法的基础上,牌号的最前端冠以“铸造”一词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宇母“Z”。
以上两种牌号表示方法均符合要求。
2.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按GB/T 29091—2012《铜及铜合金牌号和代号表示方法》的规定,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表示方法如下:
(1)铜和高铜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高铜合金是指以铜为基体金属,在铜中加人一种或几种微量元素以获得某些预定特性的合金。一般铜的质量分数为96%~<99.3%,用于冷、热压力加工。铜和高铜合金牌号中不体现铜的含量,其命名方法如下:
1)铜以“T+顺序号”或“T+第一主添加元素化学符号+各添加元素含量(质量分数,数宇间以“-”隔开)”命名。
示例1 铜的质量分数≥99.90%的二号纯铜(含银)的牌号为:
示例2 银的质量分数为0.06%~0.12%的银铜的牌号为:
示例3 银的质量分数为0.08%~0.12%、磷的质量分数为0.004%~0.012%的银铜的牌号为:
2)无氧铜以“TU+顺序号”或“TU+添加元素的化学符号+各添加元素含量(质量分数)”命名。
示例1氧的质量分数≤0.002%的一号无氧铜的牌号为:
示例2 银的质量分数为0.15%~0.25%、氧的质量分数≤0.003%的无氧银铜的牌号为:
3)磷脱氧铜以“TP+顺序号”命名。
示例磷的质量分数为0.015%~0.040%的二号磷脱氧铜的牌号为:
4)高铜合金以“T+第一主添加元素化学符号+各添加元素含量(质量分数,数宇间以“-”隔开)”命名。
示例 铬的质量分数为0.50%~1.50%、锆的质量分数为0.05%~0.25%的高铜合金的牌号为:
(2)黄铜牌号表示方法 黄铜中锌为第一主添加元素,但牌号中不体现锌的含量。其命名方法如下:
1)普通黄铜以“H+铜含量(质量分数)”命名。
示例 铜的质量分数为63%~68%的普通黄铜的牌号为:
2)复杂黄铜以“H+第二主添加元素化学符号+铜含量(质量分数)+除锌以外的各添加元素含量(质量分数,数宇间以“-”隔开)”命名。
示例铅的质量分数为0.8%~1.9%、铜的质量分数57.0%~60.0%的铅黄铜的牌号为:
(3)青铜牌号表示方法 青铜以“Q+第一主添加元素化学符号+各添加元素含量(质量分数,数宇间以“-”隔开)”命名。
示例1 铝的质量分数为4.0%~6.0%的铝青铜的牌号为:
示例2 锡的质量分数为6.0%~7.0%、磷的质量分数为0.10%~0.25%的锡磷青铜的牌号为:
(4)白铜牌号表示方法 白铜牌号命名方法如下:
1)普通白铜以“B+铜含量(质量分数)”命名。
示例 镍的质量分数(含钴)为29%~33%的普通白铜的牌号为:
2)复杂白铜包括铜为余量的复杂白铜和锌为余量的复杂白铜:①铜为余量的复杂白铜,以“B+第二主添加元素化学符号+镍含量(质量分数)+各添加元素含量(质量分数,数宇间以“-”隔开)”命名;②锌为余量的锌白铜,以“B+Zn元素化学符号+第一主添加元素(镍)含量(质量分数)+第二主添加元素(锌)含量(质量分数)+第三主添加元素含量(质量分数,数宇间以“-”隔开)”命名。
示例1 镍的质量分数为9.0%~11.0%、铁的质量分数为1.0%~1.5%、锰的质量分数为0.5%~1.0%的铁白铜的牌号为:
示例2铜的质量分数为60.0%~63.0%、镍的质量分数为14.0%~16.0%、铅的质量分数为1.5%~2.0%、锌为余量的含铅锌白铜的牌号为:
3.再生铜及铜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按GB/T 29091—2012《铜及铜合金牌号和代号表示方法》的规定,再生铜及铜合金牌号表示方法如下:在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的命名方法的基础上,牌号的最前端冠以“再生”英文单词“recycling”的第一个大写宇母“R”。
根据GB/T 8063—1994《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GB/T 13818—2009《压铸锌合金》、GB/T 2056—2005《电镀用铜、锌、镉、镍、锡阳极板》、GB/T 3610—2010《电池锌饼》、YS/T 565—2010《电池用锌板和锌带》的规定,锌及锌合金牌号表示方法见表1-14。
表1-14 锌及锌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续)
根据GB/T 8063—1994《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GB/T 3620.1—2007《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GB/T 2524—2010《海绵钛》的规定,钛及钛合金牌号表示方法见表1-15。
表1-15 钛及钛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1.铸造镍及镍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铸造镍及镍合金牌号表示方法应符合GB/T 8063—1994《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的规定,如1.3.1节中所述。
2.加工镍及镍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根据GB/T 5235—2007《加工镍及镍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GB/T 6516—2010《电解镍》的规定,加工镍及镍合金牌号表示方法见表1-16。
表1-16 加工镍及镍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稀土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见表1-17,分类和级别代号见表1-18。
表1-17 稀土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GB/T 17803—1999)
表1-18 稀土金属及其合金级别代号(GB/T 17803—1999)
①第一层次中的00大类的产品不分次类产品,其第3、4位数宇直接按顺序号从00~99依次对产品进行排序。
贵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见表1-19。
表1-19 贵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