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词 按“五十音图”顺序,采用现代假名用法,以黑体排印。和语与汉语领词用平假名标注,外来语领词用片假名标注。两个外来语词间用居中圆点隔开。
2.书写形式 方括弧“[ ]”内是领词的书写形式,即书面采用的形式。
3.外来语原文 在书写形式后以方括孤“[ ]”标出。英语原文前不标语源,其它语种则标出语源种类,并使用原语种字母。
4.日语与外来语混合词,其领词分别用平假名、片假名混合标注,后接书写形式,再后接外来语成分的原文。
5.用外来语缩写词作为书写形式,在书写形式后以方括孤“[ ]”标出缩写词原文全文。
6.外来语源(德)德语;(荷)荷兰语。
7.使用符号 [ ] 领词书写形式;外来语原文
( )可替代字、词;补充性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