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的结构可以分成A、B、C、D、E等5个层次。由A至E,文件的数量逐级增加,由E至A,法律效力逐级升高。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情况下,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的5个层次分别为(图1-1):
A层次:法律。
B层次: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
C层次:国务院部门规章(简称部门规章)。
D层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E层次:安全技术规范中所引用的技术标准。
图1-1 我国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层次
如果仅针对有相应立法权限的地方,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的5个层次的C层,由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组成,其中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的形式公布。现行涉氨安全生产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
行政法规包括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三种法规,行政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实施,形式主要有条例、规定、办法等。涉氨安全生产涉及的行政法规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部门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行政规章经国务院各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通过会议或委员会会议决定,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的形式颁布实施;地方规章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现行涉氨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主要部门规章包括《特种设备目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简称,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其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制定颁布的强制性规定。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具体化。
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通常称为规程、规则、导则、细则、技术要求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有特定的格式,封面采用统一的板式,其编号方法首部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拼音标志“TSG”表示,“TSG”是特(Te)和设(She)及规范(Guifan)的拼音首字母组成。紧接着用拼音字母表示设备种类和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工作项目,设备种类编号如下:综合用Z,锅炉G,压力容器R,压力管道D,电梯T,起重机械Q,客运索道S,大型游乐设施Y,厂(场)内机动车辆N。
涉氨企业涉及的安全技术规范主要有(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均适用于本书):
1)TSG 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TSG R0005《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TSG R3001《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4)TSG R4002《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5)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6)TSG R6001《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7)TSG ZF001《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8)TSG R100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9)TSG Z6002《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规则》;
10)TSG R5002《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11)TSG R000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2)《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劳部发[1994]262号);
13)TSG 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4)TSG D7004《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15)《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3〕61号)。
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现在还有团体标准)。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ISO确认的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是指国际上有权威的区域标准,如美国的ASTM和ASME、欧盟EN,以及工业发达国家如德国(DIN)、英国(BS)、日本(JIS)等国家的国家标准。
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如GB、JB、NB等)和推荐性标准(如GB/T、JB/T、NB/T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的标准。地方标准(DB)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的标准。企业标准(QB)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将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是我国的特色,世界上各国的普遍做法是标准均为推荐性的。
安全技术规范首先是强制性的,标准被安全技术规范引用的部分即成为强制性;其次是对特种设备全方位、全过程的最低安全要求。
涉氨制冷企业涉及的技术标准主要有:
1)JB/T 4782《液体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
2)GB 150《压力容器》;
3)GB/T 151《热交换器》;
4)NB/T 47012《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5)NB/T 47007《空冷式热交换器》;
6)GB 50072《冷库设计规范》;
7)GB/T 20801.1~20801.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8)GB 5031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9)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10)GB 5018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12)GB 5068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SBJ 12《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GB/T 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15)GB/T 8175《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
16)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17)GB/T 12459《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18)GB/T 26478《氨用截止阀和升降式止回阀》;
19)GB 536《液体无水液氨》;
20)GB/T 7778《制冷剂编号方法与安全性分类》;
21)NB/T 4701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22)NB/T 47018(部分)《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
23)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4)GB/T 17116(部分)《管道支吊架》;
25)GB 50275《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6)GB 50274《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脑工及验收规范》;
27)GB 50252《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8)GB 5012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29)GB 50726《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30)HG/T 20592~20635《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31)GB 50727《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2)GB 5018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