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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氨的性质

液氨为液化状态的氨气,又称为无水氨,它是一种无色液体,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它是气态氨加压到0.7~0.8MPa时形成的,同时放出大量的热;相反,液态氨蒸发时要吸收大量的热。由于其良好的热力学性能,液氨作为制冷剂被广泛用于制冷系统。

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界定,氨属于第2.3类有毒气体(表2-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3.1.3中,乙类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规定如下:28℃≤闪点<60℃的液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氨气爆炸极限为15.7%~27.4%,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定性为乙类第2项。

液氨蒸发温度是-33.5℃,一旦泄漏在室外条件下可马上形成气态氨气,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氨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氨气能侵袭湿皮肤、黏膜和眼睛,可引起严重咳嗽、支气管痉挛、急性肺水肿,甚至会造成失明和窒息死亡。

表2-1 氨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续) mf3Z777bAQavGeveVKBvoBrFFDC2a604RkykYazrdRUrBj2WGASQv5Vfu5vrM3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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