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在制冷设备维修中,往往会因某种制冷剂缺乏,而需要其他制冷剂代替。制冷剂的改换是否会影响到制冷系统的工作,设备、管道的强度是否允许,电动机功率是否能承担,这些问题都要考虑。
制冷剂的选择原则:
1)制冷剂的蒸发压力不应太小,我们知道,制冷系统的高压是由冷凝器冷却水确定的,而蒸发温度由生产工艺所决定。假如制冷剂改变之后,系统会得到不同的蒸发压力和冷凝压力,所以在选用制冷剂时希望蒸发压力不要太小,最好不低于一个大气压,这样可防止空气的漏入。当然对于低温冷藏设备的制冷系统,不能绝对避免蒸发压力出现低于一个大气压的情况,但仍希望蒸发压力不要太小。
2)选用制冷剂冷凝压力不应太大,一般在156.8×10 4 Pa以下为宜。对一般空调设备多选用高温制冷剂。用于复叠式冷藏设备的冷温部分,多选用低温制冷剂。而中温制冷剂广泛地用于普通的单级和双级冷藏设备,以及复叠式制冷设备的高温部分。
3)为了使制冷压缩机效率提高,工作情况改善,尽可能选用冷凝压力和蒸发压力的压力比值小的制冷剂。
4)制冷剂的单位容积冷量越大越好。这样可以在相同制冷量的制冷系统中产生较大的冷量,压缩机可以造得小一些,节省金属材料和能源。
5)还需考虑制冷剂的经济性以及安全性等。
常用制冷剂的使用范围见表2-1。
表2-1 常用制冷剂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