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史学家克罗齐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话很有道理,人们总是带着自己当下的问题去看待历史,希望从历史中找到解决今日难题的方案,或者寻找为自己辩护的证据。没有一位历史学家是完全脱离了现实问题去写历史的,司马光和他的《资治通鉴》也不例外。而且,往往越是优秀的历史学家,当代意识越强,让历史和他所处时代联动的能力也越强。
《资治通鉴》虽然停笔于宋朝建立的时间之前,但是其中讨论的很多问题,是来自司马光生活的宋朝,其中一个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对宋朝财政问题的思考,以及他和王安石的争论。北宋是物质非常富裕的时代,堪称中国王朝历史之最。但与之矛盾的是,政府的财政状况并不好。长期以来,除了供养庞大的官僚、宗室群体之外,国家还要招募大量社会贫困人口参军,以确保社会稳定;同时为维持外部和平环境,向辽朝和西夏输送财物。这些问题被总结为冗官、冗兵、冗费,给国家财政带来了巨大压力。
宋神宗时期,为了解决财政压力,起用王安石进行改革。然而对王安石的绝大多数改革措施,司马光是不认同的,两人之间产生了激烈的争论。王安石变法不仅是宋朝历史上的大事,也是司马光人生历程中的大事。我们知道,作为政治家的司马光,身上最重要的标签就是保守主义阵营的领袖,与王安石为首的改革派针锋相对。在整场变法运动中,司马光始终是反对新法的核心人物。在变法运动最大的支持者宋神宗去世后,司马光重返政坛,当了宰相,并废除了新法。所以,无论是想了解宋朝历史,还是想了解司马光的思想,以及司马光如何在《资治通鉴》中借历史典故回应现实问题,都绕不过司马光和王安石之间的争论。
通过他们的争论,我们既能看到王安石和司马光在经济、政治观念上的差异,也能看到司马光利用《资治通鉴》评论时政的手法。因为这个话题的内容非常丰富,我打算在本章中先介绍他们在经济思想上的核心差异点。在接下来的篇章中,我将以王安石变法的核心内容“青苗法”为例,展开讨论司马光、王安石分别如何看待政府和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他们俩,到底谁的认知更深刻?这场争论能给今天的人什么启发?在下一篇,我们将专门分析《资治通鉴》中的相关内容,看司马光如何把反对王安石的意见隐藏在对历史的讲述中。
我们先来寻找王安石和司马光在经济、财政问题上的核心差异点。苏东坡在《司马温公行状》中记载了司马光和王安石在宋神宗面前的一次争论。当时,河北、山西部分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农业收成不好,政府要赈灾,这对本来就很窘迫的国家财政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这时候宰相们站出来为国家分忧解愁,他们说,按照惯例,在皇帝举行完祭天仪式以后,高级官员都会收到一笔赏赐,现在为了帮助国家一起渡过难关,今年这笔赏赐我们都不要了。
宰相们把想法写成奏章,交给皇帝的秘书班子,也就是翰林学士院的学士们,请他们和皇帝商量定夺。于是宋神宗就召集翰林学士们一起商议,恰巧司马光和王安石都是翰林学士,所以他们俩都参加了这次会议。司马光首先发言,他说,执政大臣们的态度是好的,但算下来也解决不了问题,他们捐献的数额远不足以应付救灾,不如在高级别官员中普遍实施赏赐减半的政策,这样省下来的钱财就非常多了。
王安石发表了不同意见。他说,这些宰相们到底行不行啊?如果能力不够,不足以帮助国家解决眼前的困难,那他们应该辞职,推辞这点小小的奖金算什么呢?王安石的意见非常尖锐,但他还没表达完,接着说道,现在大家都觉得冗官、冗费,国库紧张,但在他看来,这是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之所以国用不足,是因为没有找到理财方法,如果懂得理财,国库很快就会充实起来。
司马光反问他,什么叫理财?其实用不着王安石回答,司马光知道答案。司马光认为,政府理财,理到最后无非就是额外增加民间的赋税负担,盘剥老百姓。然而,一旦老百姓的财富被剥削干净,他们就会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甚至啸聚成反政府力量,最终导致社会动荡。长远来看,绝非治安之策。
王安石认为司马光的观点太迂腐了。他反驳说,一个善于理财的人,应该着眼于经济发展,在不增加老百姓负担的情况下让国库充足起来。可司马光根本不相信他这一套说辞,“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这些东西不在民则在官。司马光认为天地之间的财富总量是有定额的,政府和百姓之间的分配,是一种零和博弈。政府多拿了,老百姓得到的就一定减少。在这个理论基础上,司马光认为,所谓在不增加老百姓负担的情况下增加国库收入,那完全是扯淡,实践中是办不到的。如此宣称的人,无非就是巧立名目,把明争变成暗抢,表面上说不会增加老百姓负担,事实上还是变相加重了百姓负担。
司马光还指出,王安石这套讲法根本不新鲜,历史上就有人提过,汉武帝时代的桑弘羊就是这么说的。但事实证明,桑弘羊这套理论完全是鬼话。到汉武帝后期,桑弘羊理财政策的负面效应就体现出来了,老百姓的财富被国家掠夺,导致很多人走上了造反的道路,给汉朝的统治造成了很大麻烦。这个观点,司马光在编写《资治通鉴》汉武帝那部分时也表达过。
很多学者根据这段史料,认为司马光不懂经济,他不知道GDP(国内生产总值)是可以增长的,居然幼稚地以为天地间的财富是有定额的。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只要财富总量增长,老百姓的收入和国库的收入当然可以一起增长。所以,主张不增加百姓负担而提高国库收入的王安石,应该是懂增长、懂经济的。这样的评价对司马光公平吗?
我们先看《资治通鉴》中的一个小例子,通过这个案例来审视一下,司马光究竟是不是毫无经济学常识。《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五讲述了南朝刘宋时期,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公元447年)的一场经济危机。当时的情况用今天的话讲就是通货紧缩,古人的说法则是“货重物轻”。这里的“货”就是货币,意思就是货币非常贵重,相对来说市场上的物品不那么值钱,老百姓就不愿意用货币去换物品,经济发展有所阻滞。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宋文帝最初的想法是往市场里注水,投放更多货币,让货币“降价”。中国古代日常货币主要是铜钱,从汉代以来,信誉最稳定的铜钱是汉武帝时代铸造的五铢钱。铢是古代非常小的重量单位,六铢等于一锱,四锱等于一两。所以有个成语叫“锱铢必较”,意思就是小气到连一锱一铢都要计较。“五铢钱”就是每个重量为五铢的铜钱,是当时流通最广的货币。宋文帝解决通货紧缩的方案是制造一种比五铢钱更轻、更小的“四铢钱”,这样政府每铸造一个铜钱,就能节约一铢铜料,省下来的铜料能铸造更多的货币。
当这些货币投放到市场上以后,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因为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这个方案的确铸造了更多货币。但在现实生活中,老百姓拿一枚新铸造的四铢钱和一枚原先流通的五铢钱相比,只差一铢的重量,也就是二十四分之一两,差异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实际流通中,单个五铢钱和单个四铢钱的购买力也是没有差别的,都当一个钱用。因为古代的货币计价体系不像今天这么科学,更不像今天的货币是政府信用货币,它的本质还是等价交换物,货币的基础价值就是铜的金属价格。五铢钱和四铢钱在铜原料的价值上差多少,老百姓去买点青菜还得计算这个,那太麻烦了。所以干脆就让五铢钱和四铢钱面值相等。这个空子被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他们搜罗了大量过去流通的五铢钱,把上面的铜料刮剪下来,对它们进行改铸,铸成新的更多的四铢钱。一个铜钱不起眼,量一大,套利空间就出现了。宋文帝为了解决一个问题,铸造了四铢钱,却依旧允许五铢钱流通,结果又造成了新的问题——市场上充斥着伪币。
为解决新的问题,当时的宰相江夏王刘义恭建议政府下令,规定把五铢钱的面值乘以二,一个五铢钱等于两个四铢钱,五铢钱的价值翻倍提升,这样就不会有人通过损毁五铢钱来铸造四铢钱了。宋文帝一拍大腿说这个主意太好了,马上就同意了。这个建议真的靠谱吗?其实这么做的危害程度并不亚于伪币泛滥。当时就有明白人提出了反对意见,宰相班子里有一位叫何尚之,他认为,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把穷人推向更可怕的境地,那些本来就有钱的人更加暴富,加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经济正常运行。为什么呢?因为直接把五铢钱的面值乘以二,对富人来说,家里储蓄的货币比较多,所以他们用五铢钱储存的那笔财富马上就翻倍了。而货币的本质用途在于交易,我们上中学的时候就学过一个政治经济学常识,货币总量理论上应该和市场上所有商品的总价值相等。在商品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所有五铢钱的面值都翻倍,意味着货币供给量大大增加,这必然导致商品价格大幅度飙升,也就是今天常说的通货膨胀。对于穷人来说,本来就没有什么积蓄,家里也没多少五铢钱,他们的财富基本没有增加,但市场上的商品却大幅度涨价,这不是让他们更穷了吗?所以主动实施通货膨胀政策,一定会掠夺底层百姓的财富,越穷,被掠夺得就越厉害。这个道理,不仅今天有经济学常识的人懂得,当时提出反对意见的何尚之也懂。当然,在《资治通鉴》里讲述这个故事的司马光,也是懂的。
历史证明,何尚之的意见是正确的。当时宋文帝病急乱投医,采纳了刘义恭的意见,规定把五铢钱的面值翻倍,结果造成了更大的经济混乱。最终,通过统一货币大小和分量,真正解决了问题,但这个错误让刘宋政府花费了十多年的时间才得以纠正。
司马光只是在《资治通鉴》里记录了刘义恭和何尚之之间的争论,为什么就能肯定司马光是懂这些经济学道理的?因为《资治通鉴》在讲述这个故事时,完全没有收录刘义恭是怎么具体论证的,仅仅是用一句话交代了他让五铢钱面值翻倍的建议。其实刘义恭也写了长篇大论来证明自己建议的合理性,以说服皇帝,这篇论证文章在“二十四史”中《宋书》的相关篇章里,还有唐朝政治家、史学家杜佑编纂的名著《通典》中,都是有保留的。但司马光却把刘义恭的长篇大论删除了,相反,他详细收录了何尚之的反驳意见,充分展示了何尚之的论证理由。这是司马光编《资治通鉴》的常见手法,当两种意见产生冲突时,哪一种意见的论证过程被司马光选中并写进《资治通鉴》里,就意味着司马光赞同哪种意见。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说,在这个历史场景中,司马光赞同何尚之的意见,而不是把两种意见并列出来让读者自行定夺。因此,司马光具备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学的常识是毋庸置疑的。
那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司马光在和王安石争论过程中,表现出看似非常“迂腐”的经济理念呢?需要注意3个问题。
第一,前现代农业社会和现代工商业社会在经济增长方式上有巨大的不同。在现代社会中,不仅科技进步可以在财富增长上带来日新月异的变化,还可以利用资本杠杆让财富成倍增长。但在司马光生活的农业时代,没有这么多科技、金融手段,经济增长主要靠土地开垦和劳动力投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运用多元化的理财手段,财富增长的空间仍然非常有限。
第二,即便是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经济除了增长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那就是分配正义问题。财富分配要公平,这在中国是非常传统的思想,孔子就讲过“不患寡而患不均”。但这不是简单的平均主义,孔子讲这话的含义在于强调财富分配的合理性与正义性。儒家认为,社会治理的最终目标是要让尽可能多的人生活舒适,而不仅仅是国库财富的增长。百姓的满足感是判断一个社会治理绩效的重要标准,而财富分配的合理性与正义性,正是老百姓生活满足感的重要来源。从这个角度看,与王安石高谈经济发展不同,司马光更注重分配正义。
更关注增长模式,还是更关注分配正义,就是王安石和司马光在经济、财政思想上最核心的差别。简单地强调增长的重要性,进而批评司马光不懂经济,是不公平的。
第三,最为重要的是,从现实情况看,变法计划是否真如王安石所说的那样,实现了经济增长,做到了不增加百姓负担的同时增加国库收入。
综观北宋后期的历史,王安石的新法的确帮助国库增加了收入。但也的确被司马光说中了,国库增收建立在牺牲老百姓利益的基础上,并没有做到王安石所说的不增加老百姓负担。为什么会这样?其实司马光很早就提醒过宋神宗和王安石,搞财政改革还应该注意当前的政治生态。当时的政治生态有什么重要特点,我会在下一篇中以青苗法为例来讨论这个问题。
熟悉历史的朋友都知道,中国古代是比较纯粹的权力社会,官府占有绝对优势。在官本位的环境中,政绩是普通官员追求的最高目标。司马光提醒宋神宗和王安石要注意的政治生态正是这一点,他担心新法推行以后,很多地方官员会把经济法令作为提高他们政绩的工具,层层加码,最终伤害到老百姓的利益。来看一下青苗法的推行过程,就能从中体会到司马光的深刻。
什么是青苗法?在农业社会,有的农民在青黄不接的时候,会遇上生活艰难的问题,家中存粮告罄,连下一季粮食的种子都吃完了。有部分农民选择向富豪人家借贷,但利息非常高,半年的利息在30%以上。若无法偿还,只有用质押的土地、房屋抵债。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就是由官方出面向百姓放贷,利息相对低一些。民间借贷利率在半年30%以上,官府借贷利率一般是半年20%,也可以适当提升,但设定上限为30%。其实官方的利率也非常高,即便按最低计算,年利率也高达40%。当代“股神”巴菲特的年化收益也就20%左右。但王安石在说服宋神宗的时候,笃定这个方案既能减轻农民的负债压力,又能增加国库收入,唯一受到挤压的是民间高利贷经营者的利益。
在宋神宗看来,这个计划很完美,他只看到了青苗钱可以让农民半年期的负债率从30%下降到20%,却没有看到更多问题。司马光说:只看这些的话,就太天真了!
司马光引述了《左传》里的一句话:“作法于凉,其弊犹贪,作法于贪,弊将若之何?”这里的法指的是税法。即便税法是从体恤老百姓的角度出发,税率比较低,最后都难免会导致政府官员变得贪婪,想方设法地从老百姓身上榨取钱财。如果“作法于贪”,就是设定税法的最初目标是尽可能地搞钱,那它会产生怎样的后果,简直不可想象。宋神宗和王安石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民间借贷利息太高,真正去借钱借粮的农民是少数。但政府放贷一旦形成法令,地方官员就会为了政绩而“创造”出“需要”青苗钱的群体。
宋神宗、王安石所忽略的问题,正是司马光最担心的,而且的确在新法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官员为了政绩,强行向百姓摊派青苗钱。官员以政绩为导向,地方官员就会观察中央政府的态度,现在皇帝下令放青苗钱,那他管理的这个地方几万、十几万人口,一个人都不来借贷,还有政绩吗?可想而知,必然会强行摊派。摊派的青苗钱越多,他的政绩越好,升官的机会就越大。这就是司马光讲的,“作法于贪,弊将若之何”。
司马光向宋神宗汇报了一个情况。当时北宋首都开封下属共有17个县,其中16个县先后完成了发放青苗钱的任务,只有一个陈留县,一分钱都没贷出去,陈留县县令名叫姜潜。上级部门找他问话,这到底怎么回事?姜潜说,他已经起到了告知责任,政府发放青苗钱的公告在县衙门口贴了3天,没有百姓来借贷;于是将公告颁发到各个乡村、聚落,又过了3天,还是没有百姓主动来借贷,说明本县百姓不需要青苗钱,这就是真实情况。我读到这段史料的时候,真是非常佩服这位县令,虽然官位不高,却很有良心,没有为了政绩而强行把负担摊派给老百姓。司马光根据这个情况作了分析、推断,如果其他县来借贷的人都不多,比如只有几个人,那么陈留县凑巧没有人需要青苗钱,倒也正常。现在的情况是,其他16个县放贷额度都很高,陈留县的“业绩”却是零,冰火两重天,相差太远了,不合常理。难道陈留县真的这么特殊?会不会是其他16县的县令为了政绩,多多少少做了些动员甚至是强迫农民来借贷的工作?司马光认为,后者可能性更大。
王安石的助手吕惠卿站出来辩护说,青苗钱借贷完全是自愿的,只有百姓自愿来借,政府才会放贷,不会强行施加。但根据统计,当时农民借贷比例最高的地方在福建地区,有些地方高达50%,甚至有高达70%的。吕惠卿恰恰是福建人,很难让人相信,这仅仅是一个巧合。
除了理论分析和推断之外,有没有切实的证据证明司马光的观点是正确的呢?当然有。官员们从全国各地送到开封的奏报,证明司马光的判断是正确的。比如,有一位名叫王广廉的官员在河北发放青苗钱,被御史官员纠察弹劾,说他不仅向百姓强行摊派,还制造舆论假象欺骗朝廷。北宋时期,政府根据每户老百姓的家产,依贫富程度将其分为五等,最富有的为一等户,最贫困的为五等户。王广廉向辖区内的老百姓依次摊派,最富有的一等户必须借贷15贯青苗钱,接下来第二等、第三等的配额分别是10贯、5贯,第四等户被摊派到1贯零500个铜钱,最穷的五等户也必须借贷1贯钱。当时的1贯钱指770个铜钱。等于说,最贫穷的老百姓借走770个铜钱之后,半年内要还给政府924个铜钱,最富有的人家必须借走11550个铜钱,半年内缴还13860个铜钱。不管你需不需要,必须借,这就是王广廉的摊派要求。那假造舆论是怎么回事呢?你想,这样强行摊派,老百姓能满意吗?所以纷纷聚集、投诉,王广廉居然谎称百姓聚集是在歌颂朝廷的盛德,上奏朝廷说青苗法让百姓欢欣鼓舞。王广廉的弄虚作假被御史揪了出来,但当时负责监察的官员人数本来就少,技术手段又有限,全国范围广大,有多少弄虚作假是没被揪出来的呢?
另外,王广廉的行为之所以能被发现,应该跟他在河北的顶头上司有关。这位顶头上司是著名的三朝老臣,名叫韩琦。韩琦从宋仁宗时代就开始做宰相,宋英宗时代,韩琦是最有政绩、最有口碑的宰相,后来宋神宗即位,也得力于韩琦的辅佐。这样一位三朝元老,他的人品、能力当然有口皆碑,威望非常高。宋神宗启用王安石变法,很多变法内容韩琦也不同意。但当时他已经从宰相的位置上卸任,去河北做安抚使了,我们可以理解为河北的最高行政长官。王广廉就在他眼皮子底下弄虚作假,他当然不会纵容这种行为。另外,韩琦批评青苗法的意见,可以作为对司马光观点的补充,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新法设计没有关注到社会、政治整体环境的缺陷。韩琦提醒宋神宗,任由这类摊派行为发展下去,会造成更大的问题。那些被强行摊派了青苗钱的贫困户到时候还不出钱,地方官不可能善罢甘休,更不可能自己垫钱偿还,必然逼迫地方上的富户履行连带偿还责任,就是把矛盾转嫁给地方上的富人。到时候,整个社会无论穷人还是富人,都会怨声载道。后来的历史证明司马光、韩琦的判断是正确的,他们担心的情况一一出现了。他们能准确预见这些情况,就是基于对当时政治生态环境以及人性更深刻的洞察,而不是像王安石那样仅仅关注理财方法本身。任何方法都是在具体环境中实施的,不能凭空设想,这就是王安石新法最大的问题。
除此之外,司马光还指出了青苗法造成的其他问题。比如,民间借贷关系发生纠纷,尚可请求官府裁断,现在官府自己放贷,这就好比裁判员下场兼做运动员,若有纠纷,如何处理?司马光说,民间借贷行为是建立在自发自愿基础上的,富豪不可能强行贷款给贫民。但因为还不出本钱和利息,穷困百姓最后流离失所的例子还是很多。官方的权威肯定比富豪厉害得多,现在强行摊派,到时候收不回本息,又有多少贫困百姓要流离失所?
人类的历史昭示,没有一个太平盛世是全靠人为设计出来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全知全能的人,社会、经济、政治乃至外交,是一个整体,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方案出台后,往往有很多意想不到的衍生状况会发生。王安石变法也应验了这条规律。
强行摊派青苗钱,就衍生了一个王安石等变法派一开始绝对想象不到的社会现象,那就是对年轻人消费行为的误导。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现象?试想一下,那么多不需要青苗钱的家庭,拿到这些多余的钱,会流到哪里去?或者换一个角度想,那些行为谨慎的年长者,在拒绝青苗钱之后,官吏们会从什么群体深入下手,确保青苗钱的摊派?总有一些家庭会有缺乏风险意识、想花钱却得不到钱的年轻子弟吧。
苏东坡写过一首诗,讽刺的就是这种现象。在诗里面描绘了那些轻易得到青苗钱的年轻人的荒唐生活:“杖藜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苏东坡指出,一些没有社会经验的年轻人,一看政府贷款这么容易得到,消费欲望一下子被刺激起来,以前不敢轻易借贷的心理边界被打破,又缺乏风险意识,贸然去借钱。借了钱以后,到城里面吃喝玩乐转手就空。“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一年到头有多半时间混在城里,虚度时光,只学了一口城里话。这类现象在当代社会也时有发生,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就是信用卡。前些年很流行通过各种手段发放信用卡,我在学生时代,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却被学校和某商业银行联合强行“赠送”过信用卡。一些银行通过这样的手段提高业绩,最后变成诱导低收入人群透支消费,这当然是很不道德的。很多年前,在上海就发生过一出惨剧,一个贫困家庭的儿子,在没有资格审查的情况下获得了某商业银行的信用卡,透支了10万块钱,还不上了。最终父母和这个儿子一家三口选择了自杀,自杀方法是在密闭空间里烧炭,一氧化碳中毒。直到今天,我对新闻报道里的细节都还记忆犹新。在现代社会中,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告知信用卡申领者相关风险,评估借贷者的还贷能力,这是机构必须承担的道德责任,而在古代农业社会,这一道德责任应该由放贷的政府承担。
青苗法是王安石非常得意的制度设计,但无论是三朝元老韩琦,还是才华纵横的苏东坡,在这个问题上都站到了他的对面,和司马光在同一条战线上,从各个角度提出了反对意见。其实,当时反对青苗法的著名官员,还有苏东坡的弟弟、同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甚至还有苏氏兄弟的老师、文坛宗主欧阳修,还有大思想家、宋明理学的奠基人之一程颢,这些都是中国历史上响当当的人物,他们和司马光一样,极力劝阻宋神宗和王安石,可见司马光不是孤立的,更不能简单地用一句王安石比司马光更懂经济来否定司马光。在所有反对王安石新法的官员中,司马光是表述反对意见最系统,也是坚持斗争时间最长的,青苗法只是观察他和王安石思想差异的一个窗口。司马光还有很多对经济问题的看法,没有直接体现在和王安石的辩论中,而是隐藏在《资治通鉴》对历史的叙述、评论中。
如果穿越回宋朝,问司马光一个问题:你认为政府在处理经济问题时最重要的态度,最需要遵守的原则是什么?我想,他应该会回答:不与民争利,藏富于民。行政官员不应该干扰日常经济活动。这是非常传统的儒家观念,司马光继承了它。司马光反对行政官员干扰日常经济活动,在《资治通鉴》中也有很多表达,虽然还谈不上与现代市场派经济学家观点一致,但和王安石相比,司马光的确是更支持发挥民间经济活力,尊重民间日常经济规律的。
先看《资治通鉴》中的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发生在南朝宋文帝刘义隆时期,记载在《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二。当时的益州刺史名叫刘道济,是一个功臣家族的成员,益州地区管辖的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四川省。刘道济是一个很贪婪的人,试图利用权力直接从市场交易中攫取财富,他下令禁止民间冶铁业,把铁器的生产、销售权都收归官府,由官府垄断这一行业。这不仅导致大量从事铁器生产的手工业者失业,大量以经营铁器为生的商铺倒闭,也造成了广大农民的困境。因为铁器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工具,但由于被官府垄断经营,不仅铁器的价格很高,质量也很差,这让普通农民的日子怎么过?另外,由于铁器是各级官吏直接运营生产、销售,相应的权力寻租、交易性腐败等问题都会滋生。官府又有军队、司法系统等机构作为支撑,普通百姓受了欺负也无法反抗。
一旦出现社会危机,就会被枭雄所利用。当时有一个民间武装力量领袖叫许穆之,利用这个机会煽动民众造反,并且取得了甘南、川北地区一位少数民族领袖的支持。这个少数民族是南北朝时期的“五胡”之一氐族,他们的领袖杨难当资助许穆之精锐的兵器,许穆之随即借助老百姓的普遍不满情绪,把整个四川搅得天翻地覆。
刘道济的手法其实并不新鲜,他学的是当年的汉武帝。汉武帝为了填补财政窟窿,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盐铁专卖,也就是把铁器、食盐这两项关乎民生的最重要的产业收归国有。协助汉武帝制定这项政策的主要人物是桑弘羊。这项政策虽然短时间缓解了朝廷部分财政困境,但从长时间看,不仅使得民间经济活力枯竭,权力垄断经济该有的弊病也都出现了。到汉武帝晚期,社会经济迈向崩溃边缘。关于这些问题,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十七至卷二十二讲述汉武帝时代时,有过深刻的批判。汉武帝留下这套政府权力部门直接从事乃至垄断经济的方案,不停地被后世试图攫取社会财富的皇帝、官员们重新捡起。只不过有些人捡起它,是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比如宋神宗、王安石,有些人纯粹是为了私欲,比如前面提到的刘道济。
司马光极力反对这套做法,他主张的藏富于民的思想来源于儒家经典《礼记·大学》。《大学》有一句纲领性话语:“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这是“发财”一词最早的出处,事实上在这个语境里,“发财”是个贬义词。它的意思是说,仁者是以财富为手段,更好地体现生命价值;不仁者牺牲生命的本质,以财富为目的,本末倒置。所以儒家认为,国家和财富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国家最大的利益,不是财富本身,而是维持社会秩序、社会公平。前面的篇章介绍过,分配正义是司马光经济思想的核心,也是从《大学》这段话里衍生出来的。涉及具体的财富分配方案和如何藏富于民,《大学》引用了一位先哲的话说:“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家里有马车的,那一定是大夫级别以上的人物了,这样的人家就不要斤斤计较于几只鸡、几头猪的财富数量。伐冰之家,指的是比普通大夫级别更高的卿大夫以上的贵族。因为古代贵族在夏天举行祭祀活动的时候,要用到冰块,那时候没有冰箱,只能在冬天让仆人到结了冰的河道里去采伐,然后窖藏,以备来年夏天使用。这些操作,只有卿大夫以上级别的贵族有能力、有资格去做。这样的大户人家,肯定享受着朝廷很高的俸禄,又有很多仆人为他服役,就不要再想着通过多养些牛、羊来增加财富了,因为他们已经享受得太多了。最后所谓百乘之家,指的是有能力为国家提供一百辆战车的家族,那就更厉害了。这样的大家族,与其养一个能帮你搜刮财富的能臣,还不如养一个喜欢贪小便宜,经常从你仓库偷点东西走的小人。为什么呢?后者虽然损害了你的利益,但小偷小摸的损失是有限的。养一个搜刮财富的能臣,看上去帮你增长财富了,但民心瓦解,老百姓不再支持你了,这个危害更大。这是《大学》阐述的把财富留在民间,权力阶层不应与民争利的理念。
儒家的这套思想应该在春秋后期到战国时代就已经非常成熟了,司马光很显然继承了它。我们再看《资治通鉴》中的另一个案例。这个故事也发生在南朝,出自《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六,齐武帝永明六年(公元488年),这一年吴兴地区(今浙江湖州、杭州,江苏宜兴等地)发生了灾害,农业歉收,而地处浙东的会稽郡(今浙江绍兴、宁波一带)则农业丰收。因此贸易粮食的商贩频繁往来于吴兴、会稽之间,把会稽的粮食贩卖到吴兴。吴兴、会稽都属于江南水乡,粮食贩运多走水路。在从南往北的运输路途中,最关键的难关是通过钱塘江和它的几条支流。风浪大的时候,钱塘江的水流能给过往船只造成不小的威胁,钱塘潮闻名遐迩,足见其威力。于是官府在沿钱塘江和几条支流的地方,设置了一些土坝,古人称之为“埭”。这些土坝,有些是小小的避风港,还有一些可在水流少或平缓的时候提供以牛拉船的服务,官府收取一定费用,倒也是合理的。但后来这些地方慢慢开始向过往商旅收关卡税了,不管需不需要服务,过往商旅一律必须交税。再后来,朝廷甚至公然向这些关卡下达了税收指标,这就变味了。
正值吴兴郡农业歉收这一年,一位官员居然又提了个更不靠谱的建议。从会稽贩粮到吴兴,要经过西陵戍,这里就有一个提供用牛拉船服务的“牛埭”,朝廷给的指标是每天收足3500文钱。管理西陵戍的官员名叫杜元懿,他从来往频繁的运粮船上看到了商机,鉴于这年来往的船只数倍于往年,他建议朝廷将附近的4个土坝、渡口承包给他管理一年,初步估算能给朝廷额外创收400万文钱。
一位名叫顾宪之的官员对这个建议进行了激烈批评。顾宪之说,土坝、渡口本来是便民措施,在这些地方设卡收税已经是不应该了,之前有些税吏为了完成朝廷的税收指标,甚至不惜向没有承载货物的船只征收商品税,使得便民工程彻底沦为扰民工具。现在吴兴郡民众饥饿缺粮,商旅从会稽运粮过去虽然是赢利行为,但客观上缓解了吴兴郡的粮荒。如果朝廷趁这个机会变本加厉地征税,事实上提高了粮食运输成本,这个负担一定会转嫁给吴兴郡的饥民。顾宪之批评杜元懿“人而不仁”,这种发难民财的主意都想得出来。在奏章中,顾宪之也引用了《大学》的这句话:“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好在朝廷最终听取了顾宪之的意见,没有把关卡税外包出去趁机牟利。
《资治通鉴》记载这个故事,一方面是历史上确有其事;另一方面,司马光也借顾宪之之口,讲了他自己想对宋神宗、王安石讲的话。司马光比较有涵养,不管如何激烈地反对王安石新法,在《资治通鉴》中的表达也是点到为止,一般都是把他想借用的历史故事叙述一遍,让读者自己体会,不会直接发表针对新法的评论,但他的助理和学生就不一样了。司马光有个学生叫范祖禹,是《资治通鉴》编修团队中最年轻的一位,他帮助司马光编纂了《资治通鉴》唐朝部分的草稿,又利用这个成果,独立创作了一部《唐鉴》,是对唐朝历史的评论集。其中有一段针对唐玄宗重用聚敛之臣搜刮民间财富的评论。
范祖禹毕竟年轻,有冲劲,评论的话讲得很凶。他说:“是以兴利之臣,鲜不祸败。自桑弘羊以来,未有令终者也。”桑弘羊帮助汉武帝进行财政改革,可以说是聚敛之臣的鼻祖,汉武帝去世以后,桑弘羊在一场政治斗争中被杀,杀他的人名叫霍光,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权臣。霍光纠正了汉武帝时代穷兵黩武的政策,更加关注民生,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民间经济活力,让汉代的统治得以维持。可以说桑弘羊之所以被杀,是做了汉武帝时代错误政策的替罪羊。范祖禹总结历史现象,说从桑弘羊以来,只要是聚敛之臣,就没一个得了善终的。所谓“未有令终者也”,就是全都不得好死的意思,瞧这话说得多难听。他这是说给谁听呢?很显然,他的警钟是为王安石这派官员而敲。范祖禹列举唐玄宗重用过的理财能人:“始于宇文融,融既流死,而韦坚、杨慎矜、王继起,又益甚之,极于杨国忠,皆身首异处,宗族涂地。”从宇文融到杨国忠,都是“身首异处,宗族涂地”,不仅自己被杀,还要被灭族。这都不是简单的警示,几乎是在恐吓王安石这派官员了。
虽然说话分寸有差别,但在思想上,范祖禹很显然是继承自司马光的。以宇文融、杨国忠为代表的这些聚敛之臣,为什么下场会这么悲惨?范祖禹说,那是因为“壅利而所害者众也”,把利益、财富都集中垄断,不仅商人失业,普通农民也受到了伤害,那么多受伤害的人,难道没有怨气吗?“天下之怨归之,故其恶必复,祸必酷”,所有的埋怨最终都指向兴利、聚敛之臣,这些人的下场会好吗?唐朝的历史,“吉凶祸福之效如此,可不戒哉!”要引以为戒。
最后,范祖禹提出自己的财富主张,他认为,作为一个财政政策的制定者,应该以“不为掊克”为基本原则,所谓“掊克”就是盘剥,“不为掊克”就是不盘剥老百姓,最终达到上下皆济的效果。国库收入是要考虑的,但老百姓的利益同样重要,因为牵涉民心向背,社会稳定与繁荣。不能因为政府手里有权力,是强势方,就在财富分配上为所欲为。老百姓一时间无告无诉,只能被欺负,但积蓄的愤怒一旦爆发,那是非常危险的,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就是这个道理。所以,藏富于民,让老百姓生活安乐,是统治策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司马光、范祖禹这类学者看来,多数帝王将相更容易感受到开疆拓土带来的成就感、满足感,不太懂得藏富于民、官民相安无事的意义。所以要一再重申藏富于民的重要性,这是典型的儒家财富观,是建立在儒家民本主义基础上的财富观。在这类思想家看来,国家的财富分配政策,不应该是有权力的人用来满足私欲的工具,而是要让所有人,尤其是那些弱势群体也能找到安身立命之处的方案。司马光编《资治通鉴》是这个观念,范祖禹写《唐鉴》也是这个观念,一脉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