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献帝初平元年,董卓权倾朝野,他非常残暴,为铲除异己不择手段。当时的朝中大臣和各路军阀都想要起兵讨伐董卓,但是大家各怀鬼胎,都知道董卓实力非凡,所以谁也不愿意率先去跟董卓的大军正面交锋。这个时候,只有曹操站了出来,独自带领三千人马,在荥阳迎战董卓部将徐荣,果然不幸战败。但从这件事情中,我们是可以看出曹操的胆识和担当的。而这场战争过后,讨伐董卓的联军很快就开始各自争权夺势,互相残杀,这也就拉开了东汉末年军阀割据的序幕。
那个时候,曹操看着满目疮痍的天下,顿时无比感伤,写下一首《蒿里行》:
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
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
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
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
淮南弟称号,刻玺于北方。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自相戕”“白骨”“断人肠”,这首诗的字里行间都充斥着悲凉。而“蒿里行”这个题目是汉乐府的一个曲调的名称,本是百姓送葬时用的挽歌。曹操用送葬的挽歌,来作为这首诗的题目,可见他写诗时候的心情,是哀痛到了极点。
这首诗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呢?它的前半部分,真实地记述了当时的动荡时局,说大家明明约好要同心协力,一起讨伐长安的董卓,但是各路军队会合以后,因为各自都有自己的小心思,谁都不肯主动出击,甚至还互相残杀起来,比如袁绍的表弟袁术在淮南称帝的时候,袁绍却在北方扶持傀儡皇帝掌握大权,军阀之间不仅心不齐,还互相争权夺势,以致天下大乱了。
但是,曹操这一次并没有按套路出牌,他没有在诗后面写“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这样的豪言壮语,而是俯下身来,开始写铠甲生虱的兵士,写流离失所的百姓,写曝露荒野的白骨,写渺无人烟的城池。他说,由于战争不断,士兵长期都脱不下战衣,他们的铠甲上生满了虱子,而普通的老百姓也因这连年的战乱,大批死亡。他们的尸骨曝露在野地里,也没有人收埋,周围千百里望去,没有人烟,也听不到鸡鸣,一百个老百姓当中,只剩下一个还活着,这是多么令人哀伤啊。
的确,解读下来,这首诗的悲悯之情,堪比杜甫的“三吏”“三别”,也不亚于张养浩的“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曾评价曹操的诗:“志不出于慆荡,辞不离于哀思。”钟嵘在《诗品》中说:“曹公古直,甚有悲凉之句。”其实都是在说曹操的诗歌,情感沉郁悲怆,格调高响,令人感动。
曹操生性多疑、心狠手辣是事实,但他谋略出众、文武双全、心怀天下也是事实,不只是曹操,几乎每一个身处乱世的英雄,都是踩着鲜血向前的。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历史的无可奈何。
如果说《蒿里行》是曹操写的最深情的一首诗,那么《短歌行》可以说就是曹操最浪漫的一首诗了。《短歌行》也是汉乐府的一个曲调的名称,是举办宴会时候的一个歌辞。曹操的这首《短歌行》非常有名,读起来也是朗朗上口,但这首诗的创作时间并没有定论,目前比较受认可的说法是,大概作于赤壁之战之前,曹操创作这首诗的目的也非常明确,就是“求贤”。
这首诗一共有四小节,运用了中国诗歌传统的表现手法——比兴,让情感层层递进。“比兴”是什么意思呢?宋代朱熹明确地说过:“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通俗点说,比,就是比喻、譬喻的意思,兴,就是象征、烘托的意思,我们可以理解为“托物言志”。而我们常听说的“赋、比、兴”,是《诗经》中运用的三种主要表现手法,“赋”很好理解,就是直接铺陈,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排比。
再回到《短歌行》这首诗的第一节: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第一节,曹操喝酒听歌,他在忧愁什么呢?其实这个时候,他十分渴望建功立业,曹操一直有“九合诸侯,一统天下”,结束乱世的志向。奈何他也困于人生苦短,看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心中的霸业难以实现,所以由此引出“求贤”的愿望。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第二节化用《诗经》中的句子,“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表达曹操对贤才的渴求,已经到了那种对恋人一样,念念不忘的地步了。紧接着,曹操说因为“你”的原因,让我沉吟至今,言下之意,就是在告诉那些“贤才”,即使我不去找你们,你们可以自己来找我呀!由此可见,曹操很会用中国人这种含蓄而机敏方式,来表达自己诉求。“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四句也是出自《诗经·小雅·鹿鸣》,意思是,你们只要来追随我,那我一定会敲锣打鼓,热烈欢迎,我一定“待贤以礼”。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
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
契阔谈宴,心念旧恩。
第三节又是写月光,又是写忧思,曹操也会多愁善感,触月伤怀,打起了感情牌,他想象着自己与贤才叙旧、畅谈的情景。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最后一节,曹操借用“周公吐哺”的典故,抒发他“天下归心”的壮志,据说周公自己曾说:“吾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也;又相天下,吾于天下亦不轻矣。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周公这样位高权重的人,他洗头发的时候,要三次握起头发,吃一顿饭要三次吐出正在咀嚼的食物,因为他要以礼接待贤士,唯恐自己因为失礼,而失去天下的贤士。这大概也是曹操觉得自己与周公心有灵犀的地方吧。
曹操曾经为招揽天下贤士发布过“求贤令”“举士令”等多篇政治公文,但相比之下,唯有《短歌行》这一篇,既浪漫抒情、意境悠远,又文采斐然,处处富有感染力。整首诗用的是“以情动人”的风格,与人们印象中“狡诈冷酷”的性格截然不同,事实证明,这首诗的传播效果的确很好,既表达了曹操的诉求,又展现出他的才华,关键还让人十分感动,这也正是艺术的魅力。